一個人的號外
踏入《號外》四十年,前輩們都說《號外》離他們生活好遠。
我不以為然。我這種被視為有能力帶領一點思潮的人,都好像對很多事情不以為然。
所謂「帶領潮流」的人,往往都會顧盼自豪。
某天我看黃偉文的面書,他貼了鄭中基的《人若然忘記了愛》的改詞版,說:「現在有人喜歡的事情,他二十年前已經喜歡了!」(Everything you like I liked twenty years ago!)這句印在很多T恤上的說話,引證了某種「自豪」感。的確,大概二十年前,我還是會聽著電台,看著收音機傳來什麼。是彭羚唱「其實我想結婚,橫掂有鋪結婚癮」(彭羚唱寄調《讓我跟你走》),還是「帶你老豆入廚房,我餵佢食橡皮糖,原來棚牙爛晒,帶佢放係大會堂。你有你入自由黨,我有我食話梅乾~」(黎明真人演繹《情深說話未曾講》之廚房版《帶你老豆入廚房》)……那時候,收聽的瞬間,還是有一點那一刻共享秘密壞事的快感。那個時代,電台仍是某種「瞬間的快感」的提供者,錯過,就沒有了。那時候的人,交往的時候會一起聽《嘩嘩嘩》,還會打給那時候的男/女朋友,邊聽邊笑。而且,有很多「傳奇瞬間」,過了就沒有了。比方說,以前卡拉OK剛流行,903會找來歌手交換唱歌,那主題叫「星星相惜交叉剔」。而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聽到楊采妮版本翻唱蘇慧倫的《我一個人住》,不知道現在903的前輩們還有沒有留著。就算有,也不容易找出來再聽一次吧。
如果《號外》是一個人,不論他願不願意,時代也向前走著了。正如我願意也好不願意也好,我在做電台,而電台的角色和功能都跟以前不同了。
以前電台是「微妙瞬間見證」的工具。你有聽,就是有聽。沒有聽,你聽同學、朋友覆述,也不是那麼一回事。所以,Radio magic 在這個世代已不復見。你這一秒不看,不聽,不理一件事,如果網路上有人留下了足印,你還是可以下載收聽。現在我的朋友聽《光明頂》,當然有人聽Live的。但有更多人,是加入了一些Line/ Telegram的群組,每天早上上班的時候聽四十五分鐘陶傑的發言。做電台節目,由一秒感動,變成傳世的傳奇。你的東西只有時效性,不能傳世,也沒有花時間的必要。網路上搶著要給你娛樂要你笑要的哭要的感動要你驚要你怕要你可憐的人,恆河沙數。你看,最近有一次連中東黎巴嫩有一個家務助理打嬰兒的短片上載了,香港的媽媽群組都群起攻之要尋個真相,找出那個打嬰孩的毒婦。我現在才知道香港人對中東嬰兒,都那麼大愛無疆。愛不愛不是重點,重點是媒體變了,生活方式變了。我們很多人在網路活得像一個身份,在現實世界可以是另一種模樣。而這種表裏無一性,造就了無謂的紛擾。當人人都有機會是媒體,人人都有機會做trendsetter(潮流製造者)。
當然,有機會不代表可以做到。《號外》給我的,不是一種「那時候流行什麼」的能力,而是一種「如何令某種東西流行」的力量。《號外》的原型是什麼呢?大抵是在香港經濟發展的時候,一群中產覺得現在香港的本土口味不夠「有品味」,現存的雜誌也不能再給他們滿足。大概創作原點有點像現在的「翻唱歌手」或 YouTuber 一樣,是別人做的雜誌不夠好看,所以自己捋起衫袖做吧?而在前網路時期,雜誌有著「建構社群」的功能。中學會考的時候英文科的老師一定會教我們寫 Letter to the Editor。寫稱謂的時候一定要用上Dear Editor,Editor要有大楷的E。老師說Editor是一個人,是帶尊稱的。原因是,每一本雜誌,也是一個族群的延伸。
某次在香港的大學聽到,建立「個人新聞台 PCHome」的創辦人,現在在台灣寫《國宴與家宴》賣到世界滿堂紅的詹宏志先生曾說:「雜誌是一個族群」。就像新聞群組、聊天留言板沒有出現之前,雜誌就是有著共同趣味的人交換訊息的地方。亦舒的半自傳體式小說《女記者手記》中也有提及,有些讀者,以前會像現在的網路噴子hater一樣,看到不滿的文章,如她寫過一些對某位外國歌手的辛辣批評,都會收到如雪片撒落的投訴信。而Letter to the Editor就是讀者與編者交流的接點。你讀的如果是釣魚雜誌,在某地方,那季節釣著某一條魚,那條魚用那個魚鉤比較好?如果你讀的是摔角雜誌,那個地方什麼時候有大賽,大賽有什麼選手參與,參與過後又有什麼後著,之後的發展若何?這些都是以趣味分割的族群建構,也是市場分割的部份。常聽人說,香港的雜誌以前是Trendsetting的能手。以前讀《yes!》,你真的會相信某個歌手是理應被稱作「毒瘤明」的。而讀《號外》的人又在追求什麼呢?從很多個《號外》留下的身影看來,有一群追求著更好、更潮、更時尚的人,是《號外》的追隨者。錢瑪莉的人生除了穿Kenzo,他們代表著精英族群的生活。他們看不起中文大學的人,他們會看《明報月刊》,他們會認中關社,他們不知道生活的趣味,穿著打扮也無聊透頂。從錢瑪莉的眼中看來,時尚的女人需要晒很多的太陽,以黑珍珠皮膚代替我們現在深信不疑的白就是美。錢瑪莉更不會明白,為什麼平庸的人只希望自己在「德福花園」供完房子就當自己完成人生的使命(我相信現在很多八、九十後也在想如何供完他們的三百多萬房貸吧?)錢氏代表的,是一種香港欣欣向榮,大家開始有餘裕的生活態度。四十年前,我們應當這樣。三十年前,大抵是《號外》族群的性取向使然吧,他們的生活也有介紹當時仍未「非刑事化」的同志生活指南。在同志作家葉志偉的筆下,《號外》給了他和他的族群朋友的同性戀生活啟蒙。那時候的同志,往往扉徊在即若離之間,究竟自己是不是?這種對同性的性慾是對抑或錯?葉氏筆下的主角,就是在這種賀爾蒙和道德對錯之間,在《號外》中找到救贖,穿著那時候很流行的Dr. Martens 皮鞋,戴著過多的手繩,按圖索驥的在《號外》的同志生活指南中,尋找那個在主流媒體隱形的生活空間。再過一段時間,當《yes》介紹的衣褲鞋衫都在幾百元的價位,潮流雜誌開始滿地開花,《號外》還是那個「生活品味」的重鎮。那時候還是電台節目主持的黃偉文在中學時代,據說也會購讀《號外》。而他曾在《號外》封面那一季,做「猿人襲地球」那一期,曾提及那時候買《號外》,是需要在午飯時間買的。還會有意無意的跟同學說「這雜誌的字很難懂的,你不會讀」。也許,每間學校都有一種這樣的人。那時候我的學校需要在屋村,我的父母雖不算目不識丁但也只是一天到晚擔心錢不夠用那種人。對我出身的那種家庭,所謂品味是遙遠的。讀物也只可以是老師介紹的「讀好書」書單,才會有機會讓我借讀。對,只是借讀,而不是購閱(說過了,家貧是事實)。那時候那種文化窗口,跟今時今日不同。我要讀村上春樹,也得要等圖書館的老師買回來,然後才有機會放出來給我們讀。對愛情的想像,來來去去都是梁望峰或是張小嫻。這些都不會是母親理解的世界。母親最希望我讀的,只是教科書:「你考試又唔係叻過人讀咩閒書。」對,因為我在班上永遠只是考第二、三的名次。陳浚旌(中學時代永遠考第一那一個人)永遠都比我優秀,而母親也會說「為什麼我沒有辦法考第一」。但那時候,在母親不知道的世界和空間中,也有一兩個同學會讀《號外》和他們的周邊人士寫的東西,如那時候的903會談及英倫流行音樂的潮流,Sex Pistol 是什麼?我當然不會知道。我只會聽陳慧琳的《誰願放手精選十七首》和許美靜的《靜聽精彩十三首》去完成我需要做的十五年會考Past Paper。那時候,卻有一個叫鍾思漢的同學,知道Sex Pistol,會在Past Paper 中掏出林奕華的《太多男人太少時間》,那本講北海道強生故事的那本小說。至於鍾思漢和陳浚旌在做什麼,我已沒有聯絡也不會打探了。只是依稀記得,那時候的自己,看著一群有閒錢讀《號外》,有樣貌空間交女朋友的朋友的生活,覺得自己很渺小,很遙遠。
進了大學,好像都沒有那麼認真的想像生活品味是什麼。一九九七年的時候會考,一九九九年的時候進了大學。那時候我們好像要進入新時代。我曾經在一家網路電台工作的,叫Radiorepublic。那時候寬頻仍沒有那麼快,網路電台也不知道自己在想什麼。大概,我們都好像要做一些節目出來,然後要大家去聽。但由於沒有廣告,所謂網路電台也不知道如何生存。我做了大概半年就走了。那時候要做很多東西,要做清談節目,要做音樂節目。生活是什麼也不知道,有什麼態度可言?也像錢瑪莉的所言,我進的是中文大學,那兒的人相對比較簡單,比較直白,比較樸素。那是地理環境使然的:當你身在大學區,從宿舍走到超級市場都需要二十分鐘的腳程,要一排巧克力一個即食麵也需要努力,什麼中環,什麼同志,什麼生活品味,其實都會暫時放下。因為要完成課業生活,已不簡單。
再過一段時間,我去完日本唸書回來,遇上了好幾個奇怪的機會。如《號外》的前總編輯黃源順因為在《信報》讀過我的文章,就找我寫一月一次的人物專訪。那時候還有又一山人拍照,寫的人都是我選,而做的東西都很厲害。當時還沒有很多人在乎的何韻詩、陳淑莊、王貽興,我都好像有寫過。現在這些人,我是有手機,但也不再聯絡了。各種理由吧。是什麼都不再重要,也許我仍維持著某種在錢瑪莉身上感染的直白:看著曾經是朋友的人轉變,我會慢慢挪開身影。而為著寫稿子,我也需要下很多苦勁。其中一個啟蒙我的同代朋友,是大秀。你也許沒有很聽過他的名字,但他在《Milk》的文化欄目這些年,教了我很多事情:他說作家的態度就是吸收和輸出。要讀書才有東西可以寫。這跟也斯教學生的方法有類同的地方:也斯生前也教過學生,說「冇野寫唔好搞人,睇多D書」。直至今天,我也絕少在專欄中論另一個作家。像電影《小親親》中那個應可被現在的人稱作「文青女神」的吳秋月不一樣。寫專欄要讀書,是我一直相信的事。而大秀也教我讀很多台灣中生代的作家。他說黃國峻好看,黃春明的孩子那些傳奇事,都是他告訴我的。為什麼這些以前理應在《號外》中出現的人,卻到了《Milk》呢?黎堅惠在世之時,曾在書展跟梁文道、黃偉文搞講座,談的是「時尚書寫」。梁文道想切入的點子是,如果香港的作家要找下一個市場,《號外》式的、《Ameoba》的時尚書寫,會不會有一定的市場呢?可惜或可恨的是,那時候去書展趁的人,也許是粉絲,問黎堅惠或黃偉文的問題,大概都是問他們會不會有機會再做《Ameoba》之類啟蒙人心的刊物,我很記得黎氏說:「要搞都搞過了,以前搞的時候就被人家說我們搞小圈子。」的確,以前的《Ameoba》有著「年輕感覺《號外》」的氣味。找來當時得令,在903的舞台上撐一字馬的謝霆鋒做封面。找來 Dry(是雷頌德和馮德倫)起封面叫 Dry Wet Wet,淋濕了不苟言笑的馮德倫先生。那些傳奇,仍是歷歷在目的。只是,這十多年,誰在建構潮流呢?
也許,我玩面書這些年,都是在想像究竟什麼事情會令我生活好過一點。如果你認為《號外》曾做過trendsetter的角色,倒不如看看我這些年試過,有成功有失敗的 KOL 個案。如果你記憶比較好,「#如果你工作累鳥」這幾隻字,是什麼時候出現的呢?網路上看奧運,集中看體育運動員胴體這「潮流」,是誰射入網路的呢?當時我在想,大家看奧運,為什麼要看誰贏?贏了又如何?跟我有什麼關係?很簡單,體育運動自從加入了商業贊助,那大家就直白一點說,其實運動員也只是在娛樂大家。為什麼歐鎧淳會比李慧詩更多媒體曝光機會?為什麼方力申司徒端祈可以成為藝員?那也不過是「你的樣子如何,你的身材如何,你的命運也必如何」。那網路的出現,只是把人的慾望更輕易的放大,更輕易的射到人類的體外。手機閱讀是私密的。以前看電視,你的家人必會跟你分享電視的內容。你聽收音機,如果被母親知道你偷聽《聖馬田寶貝紀念夜校》,她一定會罵你。但她自己背著丈夫聽顏聯武的《霎時衝動》,她就是對的。那時候唸男校的我有女同學打電話給我,電話由姐姐或父親聽,他們會叫我聽電話,老豆也會有意無意的說一句「阿仔呀,有個女仔搵你呀」,之後母親就會煞有介事的出來說「你求學時期不準談戀愛呀」。但現在你看看小孩的手機?誰知道他們的Tumblr在看什麼人性交的畫面?他們的Snapchat有幾個炮友群交的群組?總之他們看手機,父母很少機會知道他們在看什麼。因此,你不難發現,在網路上,關於性、交往、感情、港女港男糾結的事情,是最多人看的。因為香港人都愛面子,沒傳奇,大氣候要清淡無味。在這個喜愛用性和「交往人數」論斷人是否一個好人的「民族」,網路上對性或 「#又有性暗示」的需求,是「#唔可以原諒」地被需要的。那從2012年起,你應該明白為什麼Tom Daley越來越多人報道,阮馬素無端平白無事會變成某個商場特意要邀請他來為那元旦倒數的嘉賓,而他所得到的名錶及保健食品的廣告合約,也許都是網民在「#如果你工作累鳥」這遊戲下所衍生的副產品。
一次的出現,是偶然。那如果再出現一次,又如何呢? C Allstar 由旺角街頭走到叱吒大頒獎台再成為紅館歌手,那可以是現實世界的實力。而我也不相信《摘星天梯》和我時任的上司們看完後對他們四人讚不絕口是其中一個令他們那年獎運亨通的原因。他們要有實力,才可以上到那個位置。那吳業坤呢?2016年我曾經被一個網民恐嚇要淋我鏹水,而那網民已在留言說過她想去買但找不到。警察們聲稱他們會查但直至執筆之時什麼都沒有,也有很多朋友好像很關心我的在Whatsapp Line 和面書Messager中問我需不需要介紹定整容醫生給我一次過把我的樣子弄好。而那時候,我最脆弱的時候,吳業坤就在他要出去做運動之前,特意送我一程。這一點,我永遠都記得。吳氏是不是唱得很好,不知道。見人見智。但至少他在台上,態度清晰地告訴大家他很想也很願意唱歌,聽他唱歌的時候不需要像聽很多流行歌手一樣要提心吊膽。在他年頭一次過得到我最喜愛男歌手、新人獎金獎和我最喜愛歌曲《原來他不夠愛我》的時候,我已知道那是我們在網路上延綿慎密的努力就得到好報。首先,不論你相信或不相信也好,903的頒獎禮,要投票就是來真的。從多個証人給我的証供,他們都說商台的「網路投票」是真的。如果有些歌手覺得他們的歌不能得獎,是因為大傳媒「唔支持、唔播」,我倒真的是不可以接受的。如有一年,有一首歌叫《撐起雨傘》,有一些歌手說大傳媒不播。不播的話,商台又為什麼會讓他變成可投票選取的一隻歌,最後還要冒著這麼大的風險把一首跟佔領運動關係密切深刻的歌放到大台,變成那個頒獎禮「註腳」?自那次之後,我就知道如果網路是來真的,有些事情就可以做了。大家記得「#食好西」這件事是如何發生的嗎?是有一次,吳業坤開工過後,說自己「工作累鳥,要食好西」。大概他是想打「好東西」,而我卻截了他Instagram的圖,說:「現在的小孩說話真直接」。當然,「#食好西」是一種性暗示。究竟他吃飯之後會去那兒,他也不知道。但結果這三個字,現在仍跟著他,和很多的「廣告文案」都有挪用。當時 100毛的編輯朋友,仍對娛樂圈的人共事有點興趣,就知道「#食好西」這三字「有得玩」,但電視台的大員做訪問談這些「無聊事」不會有成果,結果 100毛的朋友就用了 Whatsapp短訊訪問的形式再炒大了這件事一次。之後,大家就留意了我和坤氏之間的交流。很多人以為我們很好朋友。對不起,我真的不會說。究竟一個人要做過什麼才是朋友呢?我想,在現實世界調侃一下大家,是朋友會做的事。但由於我的一點狡猾,令我和坤氏的面書都在互利的狀況下得到更多人關注。他現在做廣告的機會都比我多,收的價碼也比我高。我是高興的。因為,至少他成功了,沒有忘記我。而我再一次證實「#食好西」三隻字的力量,和我加瓊姐這些在網路上被視為廢青廢人的人,在各式各樣的制肘和冷言冷語之中,改變現實世界。
還有很多很多的。如藥妝店的新品介紹,最近是不是多了?關於讓座和世代之間的爭拗是不是長看長有?關於香港遊客在外地的「品格」問題,為什麼好像大家都很在乎?另外,有很多人在我回來時都告訴我:不要只做日本的資訊,現在都是韓流了,為什麼要寫日本。那為什麼各大網媒都在做日本的資訊?《逃避可恥但有用》這支舞,為什麼好像很多人在看?星野源是誰?大抵是以前903《是日本人鄭家輝》講的Luna Sea那種級數的「流行資訊」吧?
所謂KOL Key opinion leader 是什麼,老實說,我不知道。至少我不覺得我可以脫衣服上載一兩張照片就會很多人讚好。我也不會叫人食屎,或叫自己食屎。更不會自稱XXKOL然後廠商給你難喝得要死的薰衣草茶還要讚好,明明自稱文青的人都要舉高雙手脫腋毛。
意見領袖要帶起潮流,首先要問幾件事:你可以令現實世界有改變嗎?改變了你又會高興嗎?而要令現實世界改變,我要又付出什麼代價?所講意見領袖,首先你要有意見。以前我聽903會聽 Fool’s Garden、會聽Suede,因為他們會說那個好聽那個不好聽。那時候903的音樂節目,會有音樂人,唱片公司,DJ的人討論會將流行曲像《城市論壇》一樣,把《一生最愛就是你》和《濃情化不開》拿上檯面討論,誰比較好聽。當然,觀點角度見人見智,但總有點爭執點:「那有一天不想你的chorus那個hookline 是『是你嗎?是愛嗎?是你出於真心日日夜夜彷彿漆黑中說話~』和『情越濃越會化不開』比較……」現在呢?人人都是評論人了。李蕙敏再出來新歌寫得若何?鄧小巧的《強弱》、《煩可寧》、《荒唐》一次比一次來得精彩,為什麼沒有人留意?盧巧音也回來過,《哲學家》夠厲害了吧?可是卻也沒有了《垃圾》那時候的驚為天人。你去Clockenflap了沒?我覺得Chemical Brothers 不會給 Sekai no owari 來得精彩……人人都好像知道很多事情,而人人都好像想以「自己比別人知道得多」為榮。但問題是,知道又如何呢?
再者,以前的 Trendsetter 大抵比我們幸福。他們製造潮流的時候,不會被問及究竟你是黃絲抑或藍絲,你是撐警察還是屌警察的人。政治不動盪,才有閒心閒情。未來五年,我們會安定嗎?香港不安,世界也不特別寧,那要走到那兒去?
回看這些年,我好像被視為 KOL ,也有很多學生問我如何才可以做到 KOL。感覺就好像以前阿 Bu 看著電台的同事,只是回去做兩小時節目之後就可以去玩去滑水一樣愜意。對期望著 KOL 這份工作的人,大概只會覺得我可以坐在淺水灣畔的餐廳,喝著日本茨城縣運來的手工啤酒,邊寫稿子邊抽一抽水就可以有飯吃有日本可去,倒是一件樂事,right?可惜的是,當我嘗試把我的工作簡化傳達,我的學生都不相信。抽水不是很容易嗎?為什麼要想那麼多事情。
對,一次爆發,是意外。我是一次又一次的爆發,連續兩年被視為是「最有傳達力的香港面書專頁」,在我上面的是 100毛,在我下面的是富可敵國也可以殺我於無形的「蘋果日報面書專頁」。他們的資源,絕對是我的一百一千倍。我也只是量力而為的想像,究竟這個遊戲可以玩多久。畢竟我清楚知道,世道變,有些事情不變。酸人的事情不變(很多歌手本來以為自己很捍衛言論自由,到他們知道我在做黃昏節目,一個他們以為是很重要的言論自由橋頭堡的時候,已是我做了兩年的時候。他們如果真的很在乎一個電台的電台節目是不是言論自由的捍衛者,是不是應該在某些主持離開後,天天聽著那些節目然後告訴大家我是不是在維穩?他們沒有。因為他們只知道用新聞去為自己沾光的重要性),變的只是在媒體民主化(democraization of media)之後,逐臭愛醜的中國人基因性,在香港的網路會發揚光大,我們會見到更多不好看的女孩cosplay 露事業線,又或是有更多人在做自稱「社會實驗」的事情去證實香港人愛「睇人仆街」的根性去收割面書的那些engagement數字。KOL,說到底,只是虛渺的代詞。你看看你的面書,那個 KOL 真的對世道有很多意見?
有意見的人,如我,本早被視為瘋子,孤獨而卑微的一直在做自己一直在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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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刊於 2016年 《號外》雜誌。大家都在聊報紙,雜誌,閱讀之時,我在podcast 及以前的專欄都說過一丁點這些事。希望大家讀到。
長文?正經的?沒有人看的。都是轉發一條新聞,寫三個字(好似「咁都得?!」),就會有好多反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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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社會中的「文化戰爭」
黃光國/台大心理系名譽教授(台北市)
川普三日在「總統山」發表演說,將要求移除「南方邦聯」人物銅像及紀念碑的群眾定義為「左派側翼暴徒」。 美聯社
美國獨立紀念日前夕,川普刻意選在「總統石像國家紀念公園區」,有四大前總統頭像的拉什摩爾山下發表演說。他將要求移除「南方邦聯」人物銅像及紀念碑的群眾定義為「左派側翼暴徒」,認為他們的行為正在「抹殺歷史」,「汙衊我們的英雄」及「洗腦我們的孩子」。
紐約時報批評他發表了一場「黑暗且具分裂性的演說」,企圖發動一場「全面性的文化戰爭」,將左派描繪成煽動仇恨的「稻草人」,然後對它窮追猛打。
在此之前,共和黨內高層策士歐唐納爾政治顧問公司建議川普:在年底選舉時,以「強烈攻擊中共」的手段,來應付新冠疫情的議題。現在美國的新冠肺炎確診人數已經將近三百萬,死亡人數也快要突破十三萬,雙雙高居世界第一位。要拿這個議題作文章,只能凸顯自己的「治理無能」,所以川普只好改弦易轍,拿最近發生的種族暴動,做為新的打擊對象。
川普選戰策略的轉向,確實有其現實基礎。美、英兩國從一九八○年代開始推行的「新自由主義」,已經將美國打造成一個貧富極端懸殊的社會。在美國零點一%的人擁有廿%的財富,零點九%的人分享另外的廿%,其他九%再占四十%。極端的貧富差距使矽谷選出的眾議員向媒體坦承:他的鉅富選民非常擔心美國會爆發革命。
在白人人口中,固然有四十七%是所謂的「窮白人」或「垃圾白人」,可是占全美人口十三%的非裔,絕大多數都被壓在美國「階級金字塔」的底層。青年社會學者艾莉絲.高夫曼所著的「全員在逃」一書指出:目前美國有二二○萬人受到監禁,四八○萬人處在緩刑或假釋狀態,這些受刑人主要是來自非裔社區的男性,他們占了犯罪人口的五十%。
有一位名叫歐文思的非裔評論員指出,即使是在這次事件中被捧為「烈士」的佛洛伊德,在他四十六年的生命中,就有五次進出監獄的紀錄,罪名包括吸毒、販毒、持槍搶劫。其中有一次是聚眾闖入民宅,用槍指著一位孕婦的肚子,將現金劫掠一空。這次則是持用廿美元的偽鈔,才鬧出命案。
遭到川普無預警解職的聯邦調查局前局長柯米在他的自傳「對誰忠誠」中指出:全美前六十大城市中,有四十幾個經常發生年輕黑人襲警,或警察槍擊非裔的案件。他向非裔總統歐巴馬報告這個問題,歐巴馬聽了,也是一籌莫展。有些社會學者認為:美國之所以沒有發生「革命」,是因為非裔當年是以「奴隸」的身分被販賣到各地,而不是集中居住於某一地區,所以黑白之間的「文化對抗」只能表現為「間歇性的暴動」。
蔡英文最重要的對外政策是抱緊川普政府的大腿。她經常用文青式的語言,說台灣是跟美國有同樣「進步價值」的國家,叫「我們的孩子」聽得飄飄然。但是她卻從來不說清楚:號稱「民主自由」的美國,究竟是一個什麼樣的社會?幸好川普是個口無遮攔的政治人物。從他的言談中,大家倒是可以經常反思:美國究竟是不是蔡英文想像中的「民主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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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小說 #青梅竹馬 #隨筆小說
從小我就和小宗玩在一起,替彼此藏不及格的考卷,作業分工我國文數學他英文歷史。
同班時課業分組少不了小宗,分班時互借課本。
睜開雙眼,我第一個聽到的是小宗問我媽我起來了沒,睡覺前,會收到簡訊要我打開窗簾,距離不到二公尺防火巷的隔壁棟,和我同層樓的小宗會和我用白板寫大字道晚安。
在面臨國三大考時,我們幾乎都在學校和圖書館度過考生生活。看著小宗骨感且修長的手指伸向我的作業本,說著「答案寫相反了」並幫我訂正答案。比任何人更近的距離下,我看著小宗從鬢角滑落的汗水,盯著他忍耐炎熱與煩躁感埋頭唸書的模樣,就在那時候意識到——我好像喜歡小宗。
我們考進同所高中,雖然不是同班,但小宗的班級在我隔壁,一想到小宗還待在我的生活圈,我就鼓起勇氣想著,等到第一次段考結束我一定要向小宗告白!
我抬起頭,望向窗外盛開的桃色杜鵑花,那象徵春季已到的豔紅色佈滿整個校園,那害怕失敗而延後的告白,到高一下學期已經遙遙無期了。
我們班和小宗班上的共同國文老師出了一則作文題目「祕密」,我搖著筆桿,盯著空白的六百字稿紙,心想既然是祕密,寫出來不就不算祕密了嗎?
我認真回想這十六年的生活,一句話就是「普通」,沒有什麼過人的事蹟,也沒有糟糕的黑歷史,算是平凡中的幸福吧。要說祕密,大概就是把考三十二分的考卷藏在回收紙箱裡,還有不小心把爸爸收藏的酒弄破,和小宗合力毀屍滅跡。
而回憶起平日的點點滴滴,我的身邊都有小宗可以分享。
想到這裡,我撐著頭,注視仍舊空白的稿紙,嘴角卻在掌心中默默地揚起。
不知道小宗有什麼祕密呢?
那天放學,我坐在司令台旁的階梯,等著加入羽毛球社的小宗一起回家。
和小宗對決的是羽毛球社社長,週邊有許多學生為了看社長比賽而聚在這裡,那俐落的殺球打得小宗根本無力反擊,回想起國中時的體能測驗,小宗的一千六百公尺跑走是倒數的名次,不難想像他會被社長秒殺的畫面,同時也能理解來看社長打球的人的心情。
社長真的很帥呢。
雖然差我的小宗一點。
「不好意思,讓妳等這麼久,以後妳可以先回家。」被KO的小宗獨自留下來練習,和羽毛球社社長鞠躬道別後立刻奔向我,拿走我替他保管的書包。
「因為我要等你請我喝珍奶。」我隨意講了個要求,假裝我不是為了看小宗而留下。
小宗突然把手伸向我,說著:「每天都喝會胖喔,妳看妳的臉已經變腫了。」他捏著我長肉的臉頰,看我睜大雙眼驚恐表示「真的變胖了嗎」的表情,小宗便哈哈笑著鬆開手。
「騙妳的,我真羨慕妳吃很多也不會胖。」
「……這是高中男生應該羨慕的東西嗎?」我跟著小宗走到學校附近的熱門手搖杯店,會排這麼多人並不是因為好吃或是有名,純粹就是便宜。
得到了珍珠布丁加椰果奶茶,我幸福的大口吸著小宗請客的飲料,跟著他走回家。
我們就讀的高中離家裡有四站公車的距離,但因為有伴可以聊天,我們拋棄公車路線,選擇徒步回家。
我和小宗聊起作文題目,說起「祕密」,小宗突然沉默了。
我可以大膽認為,除了我喜歡小宗以外,小宗知道我所有祕密,也自認為了解小宗的所有祕密。但為了應證這個假設,我想提出最後確認。
「小宗有什麼不可告人的祕密嗎?」
「……」小宗吸著手中的蜂蜜檸檬,低著頭走路。
「你該不會有什麼祕密沒給我知道吧!不公平,我什麼都跟你說!」除了我喜歡你之外都跟你說了!最後一句我藏在心裡沒說出來。
「……你真的想知道?」
「想!」
「你絕對不會跟別人說?」
「當然啊,我說的話你就會跟我爸說那瓶酒的事吧。」
「哈哈,那倒是,我們有彼此的把柄呢。」小宗露齒賊笑著,仔細看,小宗的眉頭正緊鎖著,這是我第一次覺得小宗雖然在笑,但內心卻很無助苦惱。
「小宗,你有什麼煩惱嗎?」
我的問話讓小宗停下腳步,明明可以一隻手拿的手搖杯,此時他卻雙手捉緊,我看得出他很緊張,臉頰逐漸紅燙。
「……我覺得我好像喜歡男生。」
這是我第一次聽到小宗因緊張害怕而發出顫抖的聲音,我也立刻體會到,小宗害怕我認為他不正常。
「所以呢?」我的內心受到小小的震撼,但表面仍故作鎮定。
「所以說……你會……討厭我嗎?」
我催促自己趕快動起來,別因為突然發現自己失戀了而難過。
我用力拍著他的背,把他在國三時突然抽高的身體壓低,搭著他的肩膀。
「吼,你白痴喔,都這個時代了,喜歡什麼人有什麼性別又有什麼關係?」
小宗聽到我的話,大概是放心了,他鬆了口氣,眼眶有些泛紅,小聲說著「太好了,我好擔心你知道之後會不想跟我當朋友。」
看著他的眼淚,我望向眼前被橙色夕陽拉長的影子。
「我說如果啦,如果有一天所有人都變了樣反對你,我也會站在你這邊,誰敢罵你我會替你報仇!因為我們是最好的青梅竹馬不是嗎!」
我不敢看小宗的臉,我怕看到他的臉我會想哭。
只是默默地聽著小宗說著「謝謝、謝謝」一路啜泣地走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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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知道小宗喜歡男生之後,過了十三年。
我成為了職場上幹練的女精英,精英是自己加的。
「我喜歡小宗」的這個祕密,這世界上只有我知道,而現在依舊喜歡著小宗,也只有我知道。
「喜歡上一個喜歡男生的男性,我註定一輩子單身」,所以我是個提倡單身貴族理念的人。因為單身,小宗在空窗期就可以待在我身邊,和學生時代一樣,打發時間的撲克牌或是大富翁也能玩得很有趣。
當我跟朋友在酒吧喝醉的時候,小宗也會扛我回家,和別的男生不一樣,小宗不會對我做任何踰矩的行為,總是貼心地抱我到床上,自己也會在地上打地鋪睡覺,等我醒來會給我解酒茶,雖然會順帶抱怨:「妳以後別喝這麼多,要是我沒陪妳喝酒,你現在應該躺在別人的床上吧。」
「小宗喜歡男生,所以對我不感興趣」,是我把身邊的位置留給小宗的理由,雖然有些悲傷,但事實的確如此。
我算是小宗唯一熟識的異性,聽說小宗在大學時被一位女同學強迫出櫃,之後便對異性產生莫名的恐懼感。
小宗把買來的早餐擺在我家的矮桌,袋子裡只有一份鮪魚培根高麗菜蛋餅,當我想出聲問他怎麼只買一份時,小宗的手機響了,我看他一邊走向廚房一邊接起電話,便知道是他的男友打來。
「……嗯,啊?我跟你說過不能拿她相提並論吧?不一樣,我沒有做什麼,上次也解釋過了……算了,回家再說。」
我趕緊下床,乖乖坐在矮桌前,迎接跟戀人吵架一臉不爽的小宗,正襟危坐地先向他鞠躬。
「對不起,你趕快回家吧,如果需要的話,下次可以請你戀人來我家,看看我跟你的相處模式。」
「不用啦,要是被他知道你的住處我怕你會危險,我也打算跟他分手了。」
小宗走回我位於的矮桌前,打消回家的念頭,坐在我的對座,我把餐盒的蓋子拆開,把一半蛋餅夾到裡頭,把家裡的筷子一併遞給他。
似乎是把蛋餅當作洩忿的對象,他把筷子當叉子,戳進蛋餅裡。
「他以前跟女生劈腿過,明明才是有前科的人……竟然罵我。」
即使有同居對象,小宗仍無法放下喝醉酒的我不管,他說因為我還是單身,如果不陪我的話我會出事,一直以來我都利用小宗這點讓他多陪陪我。
如今,看著小宗的每一任交往過程都不太順遂,我想,大概是小宗放心不下我的關係。
如果我也有戀人,有個可以在喝醉酒時保護我,想看電影時陪我,生病時來照顧我的人,或許小宗就不用把給戀人的時間浪費在我身上,也不會跟戀人吵架。
我催促小宗趕快跟戀人和好,半強迫地把吃完早餐的他推出大門。
「你一個人真的可以喔?」
「安啦,我都二十九歲了耶,又不是小孩子。掰掰啦,要記得跟對方說清楚,如果說不清一定要打給我,我跟他解釋。」我把小宗推出家裡,關上大門。
鏘的鎖門聲讓我意識到,我該放下喜歡小宗的心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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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要開始找戀愛對象,公司到了一年一度最忙碌的月分,從上個月初開始忙到現在,別說是聯誼相親了,我連跟朋友都沒辦法聚會。
把最後一個文件上傳雲端,我就像爛泥一樣攤在辦公桌,但只是躺個一分鐘我就彈起上身,想到房東說要把租屋處出售,我得在下個月底前找到新住處然後搬走啊。
我打給先前聯繫的不動產仲介,拒絕掉先前看的大廈物件。現在只要一有空我就會去看房,幾間有管理委員會的租屋處都有人曾在頂樓跳樓,果然十層樓以上的物件都有這種可能。
一個人住最害怕非自然現象了,現在只能往華廈或公寓路線前進了。
可是要自己倒垃圾啊,垃圾車來的時候我還在公司呢,週六也許得加班,垃圾會不會放到長果蠅啊。
有時候我會想,如果小宗能喜歡異性就好了。
身為最了解小宗的我,有自信能讓小宗喜歡。如果可以,或許我們在高中時就交往了,也選念同所大學,擁有更多只有彼此的回憶,偶爾吵架偶爾甜蜜,然後等著他當完兵,嫁給他,住在一起。
一想到這裡,我發現眼眶泛了些淚水,我趕緊搖頭,說過要放下小宗,這次一定要捨棄這份感情。
乾脆換掉手機,就這麼搬遠一點,或是爭取到海外分公司的機會,來忘掉小宗好了。
當我打開網路,想登入公司網站看看有無徵招海外出差的工作機會時,發現今天的熱門消息「同婚專法第4條二讀通過」。
是嗎?小宗可以結婚了,可以跟他喜歡的同性男友結婚了耶。太好了!
高一時得知小宗喜歡男性,我還擔心這世界會不認同小宗,甚至說了就算全世界都不認同小宗,我也會站在小宗那邊,支持小宗。
現在終於可以結婚了嗎?太好了。
這讓我更加篤定了,得悄悄離開小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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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撥出的號碼為空號,請查明後再撥。」
李宗昇連續撥給他的青梅竹馬趙星希幾通電話,得到都是一樣的回覆。他回去星希老家找人,從阿姨口中得知星希調到海外工作,還很驚訝他為何不知道,星希的朋友有替星希舉辦歡送會,星希卻沒有跟他聯絡。
——如果有一天所有人都反對你,我也會站在你這邊!因為我們是最好的青梅竹馬不是嗎!
這句話是李宗昇的解藥,每當遇到難題、受人歧視,他都會想起星希的這句話和那宏亮的嗓音。
他曾經想過,如果星希都沒有結婚,而他也一直沒能結婚,或許、或許在老的時候,他能跟星希作伴,即使不是以戀愛為前提,他也有自信可以陪伴星希。
然而三十歲的生日前夕,星希從他的生活圈退出了。
星希一直不談戀愛,始終陪伴著他,甚至聽見他表白性向時眼眶泛紅不知所措的樣子,現在回想起來,星希也許那時候就對他有點好感吧。
因為知道星希的心意,即使身邊有戀人,李宗昇仍會陪著星希,替她過生日,聖誕節或平安夜、農曆年或除夕、西洋情人節或七夕都會留一天給她。
為什麼現在說走就走,不告而別算什麼啊!
李宗昇坐在兩人小時候經常來的公園,等小孩們玩膩了,總算輪到他做盪鞦韆。
星希在海外會不會遇到爛男人,會不會被撿屍,會不會因為黃種人被欺負,外國人總是甜言蜜語,星希沒有交往經驗會不會被騙,會不會生病昏倒沒人發現,然後就……
李宗昇一邊盪著鞦韆,一邊胡思亂想。
高一時,他因為喜歡上羽球社社長,害怕自己是喜歡男生而向星希表白性向,結果他還是沒能跟社長表白,就這麼畢業了。
之後的人生他都找像社長相似的男性,那些帥氣的對象都是男女通吃,等他意識到才發現自己竟是對方的劈腿對象。
後來他意氣用事開始上網找對象,到大學畢業前過了一段沒有特定交往對象的生活,他都有事前做好防護措施,也不至於到糜爛的程度,但只有當下覺得舒服,沒有一個他想要一起過節一起同居的對象。
就這樣當了兵,把心態歸零,重新出發。
近期,他遇到許多專情的對象,但在和對方吵架時,心裡總會萌生出「星希比你還更重視我!」一直以來,他總是拿星希當作尺標,衡量交往對象,以至於他仍找不到可以共度餘生的戀人。
有時候在想,如果星希是男生就好了。
或許他就可以只和星希交往,然後攜手白頭偕老。
「不好意思,這裡限重四十公斤,請你離開!」
李宗昇一聽到有人勸導,立刻跳起身,頻頻說著「抱歉」,等到他一轉身,赫然發現身後的人竟然是羽球社社長,是他的初單戀對象!
「嚇到你了吧,哈哈。」社長坐到他隔壁的盪鞦韆,明明說限重四十,仍盪起鞦韆。
「社長你怎麼會來這裡!」還記得社長比他大一歲,畢業時他哭得超悽慘,但社長畢業之後他們就是面臨大考的高三生,也沒什麼時間去惋惜自己沒有開始就結束的初戀,然後就這樣十年不見。
「我來這邊找羽球社顧問啊,老師要退休了,你們這些無情的傢伙都沒來送行。」
「抱歉,我不知道老師退休!」當時只顧著看社長,他根本沒記得顧問是誰。
「那你呢?是回老家過節嗎?」
「我來找星希,他電話打不通。」
「哈,小倆口吵架了嗎?你們還沒結婚喔。」
「不是你想得那樣。我們沒有交往啦,但算是很好的青梅竹馬。」
社長狐疑地看著他,感覺不太相信他說的話,他只好附註一聲:「真的啦。」
社長憑空吐了口長氣,現在的溫度已經能凝成霧氣了,農曆年將近,李宗昇感嘆著終於有冬季的感覺。
李宗昇想找個話題,但脫口而出的同時開始後悔,這是農曆年最不想被人家問的問題:「社長現在在做什麼職業?結婚了嗎?」
社長二話不說:「家裡蹲,被退婚了。」
李宗昇驚訝貌:「真假?」
「假的。」
李宗昇半瞇著眼,對隨便回答的社長感到失望。他印象中社長可是少年漫畫那種可以信心喊話到讓主人公相信自己一定能辦到的導師類型角色耶!
「我現在是房仲業者。」
「……喔。」
「看吧,說出職業你也不懂。」社長再度盪起鞦韆,「我前陣子去找國中埋的時光膠囊,突然好想回到過去喔。」
李宗昇從鐵鍊後方側著頭,看社長越盪越起勁,也聽見鐵桿快要負荷不了而發出的哀號噪音。
「如果你能回到過去,你想做什麼?」社長忽遠忽進的聲音讓李宗昇猶豫了,他看著前方被風吹起的沙子。
如果可以,他想在星希對他表白以前,先不要表白自己的性向。
或許他跟星希可以試著交往,然後發現同性裡他只喜歡社長,就和異性裡他只喜歡星希一樣。
「應該要問社長你想回到過去做什麼吧!」
「我啊,我想要更了解某個人,如果可以,我想把分開的這幾年補回來,才不讓對方跟我以外的人交往呢!」
原來社長是想挽回和某個人的回憶呢,李宗昇想想,自己的過去都有星希陪伴,但從現在開始兩人就要分道揚鑣了,十年後的他會不會後悔現在待在公園,沒去找星希呢?
「啊,你要去哪裡啊?」
社長看著李宗昇跳離盪鞦韆,看著昔日可愛的學弟用炯炯有神地雙眼對他宣示:「我要去找星希,就算身體沒有感覺也沒關係!我想要陪伴她!不只是身體上的喜歡!」
「咦?喔……咦?什麼?喂!你要找星希做什麼啊!」社長看著逐漸跑遠的李宗昇,自己好像促成了別人的戀情。
不過剛剛可愛學弟說的這件事也正苦惱他。
找到時光膠囊,發現國中總是不說話的譽誠喜歡著他,心裡很開心,也想更了解對方。
問題是……他能對譽誠感興趣嗎?身體會有反應嗎?
如果真的喜歡對方,不試試看怎會知道結果呢。
看著李宗昇跑遠的身影,吳彥祥感嘆著年輕真好。
雖然也不過小他一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