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則新聞所討論的事情,其實是困擾港口城市地檢署已久的問題,背後的故事(涉及海上死亡原因與死亡方式、船長謊報、我國無審判權及管轄權等議題),值得大家重視。
特別是正值防疫之際,海上死亡的屍體是否可能感染,不容大家忽視。
而這個故事其實還有個前情小插曲:
據了解,這類「捨近求遠」「謊報事實」「丟包遺體」事件在過去主要發生在轄區有基隆港的基隆地檢署,打從該署與司法警察、檢疫相關主管機關開會商討對策,依照檢疫規定嚴格執法,必要時依法扣押船隻,之前也真的開了「扣押船隻」先例後。
這些船隻就「知難而退」.但變通方法是開去台北港,而本案士林地檢也扣押船隻(該船為殺人案件的犯罪現場、船員為殺人行為人或證人,在偵查實務上也不得不扣)。
讓我們猜猜,接下來這些船隻會開去哪個港???
我國是否應該因應這樣的事件,參考(之前吃過很多虧的)基隆地檢經驗,修正法規或制定更詳盡的SOP?
而在之前的基隆地檢處置上,還有民代和不肖業者一起揮舞「人道」大旗,控訴檢方「不近人情」,這些民代代表的真的是選民的民意?還是滿滿新台幣的利益?
以下內容摘自新聞:http://bit.ly/3axIfDG
「庫克群島籍油輪今年元旦發生海上喋血案,1名緬甸籍船員喪命。迄今船上近20名大陸、緬甸籍船員留滯基隆港過年,全案因 #沒有管轄權陷入膠著。檢方發現,國際船舶企圖「丟包」遺體給我國離港的事件層出不窮,去年至少5起。檢方抨擊,船舶以人道為名,卻霸王硬上弓入港,除浪費救難資源,把我港口當成國際船舶的殯儀館,也恐成防疫漏洞。」
「1月1日,庫克群島籍油輪的緬甸籍船員在公海被同鄉刺死......當初船方通報我方,謊稱傷病,我基於考量人道,派空勤直升機吊掛送醫,但已明顯死亡。」
「檢方調查,油輪 #捨近求遠,#過大陸港口而不入,刻意選台北港,但因沒位停,轉而停在基隆港至今。」
「檢方表示,依國際公約,船長有權在案發後依習俗舉行海葬。一旦入港,吊掛遺體離開船舶,港務人員則無權拒絕船舶離港,等同鼓勵東北亞航線的船舶來台「丟包」遺體,像大陸、韓國、日本都「技術性」耽誤船舶航程,並收高額停泊費,避免船舶靠港丟包成為常態。」
「近年我港口被國際商船當做殯儀館的案例不少。2019年6月,蒙古籍油輪船員暴斃,船長以急難救助申請進入基隆港,3小時後船舶靠港,港務人員發現船員已死亡12小時,拒絕遺體登陸,反遭民代質疑,指不近人情,讓屍體在船上甲板曝曬2日幾近腐爛,逼迫港務人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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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規:
港埠檢疫規則第9條:
自國(境)外進入國際港埠之船舶,應於抵港前七十二小時至四小時期間,由船長向檢疫單位通報下列事項:
一、船舶名稱、呼號及航次。
二、最後啟航地點、日期及時間。
三、抵達前三十日內停泊之港口及啟航日期。
四、預定抵達之日期及時間。
五、船舶衛生證明書之種類、發給地點及日期。
六、工作人員及旅客人數。
七、抵達前三十日內,船舶上有無發現人員死亡或傳染病病人及其相關資料。
八、抵達前三十日內,船舶上有無發現不明原因之動物死亡情形。
九、有無鼠類或病媒孳生。
十、其他相關事項。
船舶於當次航行時間未達四小時者,經檢疫單位許可,得於啟航前完成通報。
經通報後,有人員死亡或發現傳染病病人時,應立即向檢疫單位通報其感染或死亡之人數、姓名、症狀或死因等相關資料。
檢疫單位依前三項之通報,認為該船舶無散播傳染病之虞時,許可入港。
刑事訴訟法第 133 條
可為證據或得沒收之物,得扣押之。
為保全追徵,必要時得酌量扣押犯罪嫌疑人、被告或第三人之財產。
對於應扣押物之所有人、持有人或保管人,得命其提出或交付。
扣押不動產、船舶、航空器,得以通知主管機關為扣押登記之方法為之。
基隆地檢署轄區 在 搶救急診室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基隆市消防局暖暖分隊2名隊員,今天(29日)清晨5時許,前往基隆市碇內街某社區進行救護任務,但需送醫的林姓男子卻不滿大樓管理員「睡他女友」,朝管理員臉頰揮拳,過程中波及到游姓救護員,游姓救護員對外求援,又再一次被林姓男子波及,造成游姓隊員右膝蓋、左手受傷,轄區碇內派出所警員獲報後趕抵,並依妨害公務等罪將林姓男子移送基隆地檢署。
基隆地檢署轄區 在 婷婷看世界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臺坍塌大橋被曝21年未檢修,主管機構負責人:我才剛來一年】
臺風“米塔”過境後,10月1日,臺灣省宜蘭縣有著21年橋齡的重要地標——南方澳跨港大橋突然坍塌。目前事故已經造成6人死亡、多人受傷。
隨著臺當局調查的深入,這座大橋被曝在過去21年裏,主管單位臺灣港務公司從未對其進行獨立檢測。
值得註意的是,事故發生多時後,上述港務公司才首度回應。“神隱數十小時”才露面的該公司董事長吳宗榮稱,其口頭請辭已經獲準。面對媒體追問,吳宗榮不斷推卸責任,以“才剛來一年”作擋箭牌。此舉令臺“交通部長”林佳龍直言“顯有疏失”。
尚有8座大橋未檢驗
據臺灣無線衛星電視臺(TVBS)3日報道,於1998年完工至今的南方澳大橋,僅由宜蘭縣政府委托健行科大進行過2次橋梁檢測,而主管單位“航港局”與港務公司在過去21年中,卻從未對南方澳大橋做過獨立檢測,嚴重玩忽職守。
在南方澳大橋發生坍塌後,外界對各地橋梁的安全均產生疑慮。而經港務公司追查,竟發現其管轄內的17座橋,有8座尚未進行檢驗。扣除掉近4年新建的橋梁,剩下的13座橋僅有5座做過橋梁檢驗,其中有2座是在10年前完成的。
上述港務公司承諾將在一年內全面檢測轄區17座橋梁,但臺“交通部長”林佳龍十分震怒,認為檢測橋梁刻不容緩,要求縮短時間在3個月內檢測完畢,預計年底前完成,以最快的速度交出檢測並提出補強計劃,倘若評估後有安全疑慮,不排除封橋。
神隱數十小時後,以剛來1年當擋箭牌
值得註意的是,在事故發生後,港務公司董事長吳宗榮並未在第一時間露面,被傳“神隱數十小時”。而當其3日就斷橋事故後首度發聲時,則表示口頭請辭獲準,第二波懲處則將等救災後處理。
4日,臺灣《中國時報》報道稱,宜蘭南方澳大橋斷裂,造成6死多傷,港務公司轄下17座橋梁安全疑慮浮上臺面。“立法院交通委員會”3日邀請林佳龍、吳宗榮等人,針對南方澳大橋斷裂事件報告,並備質詢。兩人曾低聲交換意見,隨後傳出吳宗榮請辭獲準。
吳宗榮表示,港務公司共花費1795萬元新臺幣(約合414.8萬元人民幣)針對南方澳大橋維管,維修項目包括水溝清理、路燈、油漆、景觀燈電線、伸縮縫、路面、人行道等。
而針對外界最關心的鋼索問題,他表示,“有用眼睛檢查有沒有銹蝕”,讓“立委”葉宜津痛罵“根本不確實”。
吳宗榮坦承,自大橋落成以來,只有在2016年由宜蘭縣政府委托健行科大做過一次檢驗。
他還說,港務公司未針對橋梁檢修制定規範,面對“立委”質疑,一會說“南方澳大橋是基隆港務分公司蘇澳營運所管理”,一會又說“沒檢測鋼索是健行科大的事”,最後以“我才剛來一年”作擋箭牌。此舉令“立委”黃國昌看不下去,痛批“所以是將責任推給基層?”
林佳龍則表示,未來將針對“全國”橋梁,訂定清楚的檢測規範,並將港務公司管轄的橋梁納入運研所橋梁資訊平臺,也會研議成立“橋梁局”的可行性,港務公司轄下的17座橋梁有持續維修與保養。吳宗榮卸任後由誰代理董事長,還需討論,可能人選為“交通部次長”黃玉霖。
藍營要求蔡當局速檢討全臺危橋
國民黨“立委”曾銘宗等人3日召開記者痛批,民進黨應在1個月內檢討全臺各地危橋,該整治的就整治。曾銘宗表示,待搜救結束後,將要求蔡政府提出調查報告,並追究行政責任,給民眾一個交代。
“立委”陳宜民表示,港務公司董事長吳宗榮神隱超過30小時才出現在“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橋斷後的37分鐘,他收到的訊息是橋面斷裂造成油罐車爆炸,但蔡英文在橋斷後70分鐘發表聲明,說是油罐車失火造成橋面斷裂,讓人疑惑民進黨當局到底有沒有掌握狀況。
“立委”林麗蟬則表示,這次意外,有多位外籍漁工死傷,她呼籲“外交部”及“勞動部”、“移民署”,未來漁工家屬申請來臺看護,各單位要盡全力協助。
另據臺灣“中廣新聞網”3日報道稱,“立法院”國民黨團當天質疑,需要高度專業的港務公司高層,長期以來都被蔡英文政府作為政治酬庸。“立委”陳宜民批評,過去三任航港公司董事長,都不具相關專業。
陳宜民指出,2016年蔡政府執政後,三位都姓吳的港務公司董事長都是政治酬庸,其中吳盟分是“公路總局長”出身的“交通部次長”,吳宏謀則是“工程會主委”出身,並歷任“交通部長”,至於吳宗榮則在斷橋後神隱將近48小時,曾擔任賴清德時代的臺南市副市長。
事故初步了解:橋墩坍塌引發
臺“中央社”2日曾報道稱,在南方澳大橋事故發生後,臺當局調查人員初步了解表示,這起事故是因為大橋海側橋墩坍塌,導致橋體向下掉落斷裂,但事發原因尚待厘清。而大橋每年檢修,蘇澳鎮公所曾受臺當局補助做重要橋梁結構安全檢測。
至於詳細原因,臺當局“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已啟動調查。宜蘭地檢署也啟動重大災害案件處理機制,成立項目小組進行搜證調查。
而前臺灣“地震工程研究中心”主任及現任顧問張國鎮則接受采訪提出,從目前現場的影像資料與相關信息判斷,是其中一條連接拱頂與橋面的鋼索斷裂後,連帶導致其他鋼索斷裂,使得橋面的支撐力不足,因而斷裂。
張國鎮以經驗分析稱,鋼索斷裂主要有幾個原因,第一是橋梁設計時的“贅余度”不足。
他表示,贅余度是指建造時所預留承受多余強度的能力,即便建物部分損毀,卻仍有足夠的強度支撐,不至於發生大規模的破壞。但南方澳跨港大橋的情況是,第一根鋼索斷裂後,幾條鋼索不但無法分散力量,反而接連斷裂。
第二是橋梁的維修、保養問題。張國鎮指出,一般的橋梁都是以使用50年為標準,但南方澳跨港大橋使用至今僅20年,應該不會發生這樣的情況。
他進一步說明稱,一般在海邊興建的橋梁,除了考量抗震與耐重程度外,會加強抗海風腐蝕的能力,避免因為腐蝕而造成橋體受損。此外,金屬疲勞可能也是鋼索斷裂的原因之一。不過,仍要調查保養與維修的紀錄,才有助於進一步厘清。
同時,南方澳跨港大橋的設計有別於常見的雙拱橋,是少見的“雙叉式單拱橋”,也是亞洲第一座“雙叉式單拱橋”。
張國鎮指出,這類設計方式雖然美觀,但是建築的成本較高,而且就建築結構來說,穩定度確實比雙拱橋差一點。
另外根據臺“氣象局”,1日淩晨1時54分,花蓮近海發生裏式規模3.8地震,南澳最大震度達4級,但尚難確認是否與斷橋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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