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言論自由日,紀念言論自由先驅鄭南榕,但我們現在擁有的所謂的”言論自由”,或許是那樣地輕薄脆弱,尤其在我們的社會中,或許還要學習,尊重不同的聲音。
前陣子有同業在採訪現場,被抗議民眾批評新聞不公正,干擾採訪,甚至辱罵攻擊記者。
之前太陽花學運的時候,我還在TVBS服務,曾經遇到不理性的抗議者打我的頭,還有人群起干擾採訪連線,也經歷SNG車被貼滿便條紙抗議。
奇怪耶,你希望你家的電視打開,新聞頻道只有一種意見嗎?我們來到了一個眾聲喧嘩的世界,其實已經是多麼難得,隔著一個海峽的對岸,央視CCTV1到15,不管是哪一套,轉來轉去都是一樣的新聞耶!但是我們在台灣打開電視,你想看哪一種”口味”的新聞,遙控器轉一轉就有,無線台看不夠,有線電視49~55台,你不喜歡這一台,你可以轉台呀!
鄉民最喜歡酸記者”為什麼都不報正面的”,但是我想,新聞和記者的存在,不是政府的傳聲筒,我們就是來監督政府的,找碴是應該的,因為你也會希望你打開電視,新聞裡面播的”不是”一片祥和喜樂、世界大同,這樣報喜不報憂的洗腦新聞,所以,別再對記者如此惡意了,好嗎?
十九世紀哲學家John Stuart Mill,當年就已經在他的著作《論自由》(On Liberty)上提到:
“吾人如果要保持吾人所認知之真理,不致墮落爲武斷或偏見等自以爲是的產物,而是有相當合理的根據,那麼吾人所認知的真理,就必須接受與他相對意見的挑戰和檢驗。”
喔,還有另一本書啦,我國憲法第十一條: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或者是,不嫌棄的話,看一下我的拙作:
今天不捍衛新聞自由,明天就要被抽記憶卡!
http://evalyna.pixnet.net/blog/post/42433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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