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喜!樂觀其成。台灣的能源轉型,再生能源發電今天再度開創出嶄新的可能性。加油!加油!加油! <3
沃旭能源和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全球最大的企業再生能源購售電契約(07/07/2020 斡旭能源、鉅亨網)
根據統計資料, 2018年的台灣工業用電每度約2.44元,在全球各國排名第五便宜。沃旭能源在2018年6月份競價得標預計在2025年商轉供電的兩座離岸風場,規模337.1MW的大彰化西南風場,以及規模582.9MW的大彰化西北風場,原本的得標價格每一度電分別是台幣2.548元和2.5481元,而相形之下,台電公司2019年的平均每度售電成本為台幣2.7172元。
依照目前台電的躉購電價制度,凡是走躉購電價制度的再生能源發電,再生能源憑證的所有權就隨著電力的購買,轉移到台電手上。對於台灣眾多依賴國際間外銷市場生存的產業與廠商們,所面臨到日益迫切的供應鏈採用再生能源綠電的要求,目前台電執行的再生能源躉購制度無論在純綠電供應、使用的稽查,以及廠商所需的綠電憑證額度的滿足上,都有疊床架屋,稽核困難的多重缺陷。
但是,這次沃旭能源與台積電所簽訂的20年企業購電合約(PPA)的購電價格,因為是採「電證合一」直接採購的型態,不只收購離岸風場所生產的綠電,也同時購入那些再生能源電力的綠電憑證,因此台積電會以高於沃旭2018年6月離岸風場競標制得標價格的電價,向沃旭能源購入大彰化西南以及大彰化西北兩座總規模達到920MW的離岸風場落成併網發電後20年間的全部發電量,台積電的這個購電價格等同是再生能源綠電的價格再加上綠電憑證的價格的總和,台積電同時還要再負擔一些再生能源綠電轉供時透過台電輸配電網傳輸電力的過路費,顯然台積電與沃旭能源精算的結果,認為相當合理划算,符合雙方的共同利益,台積電此舉,也等同於公開宣示台積電負起社會責任,率先減少使用經過貼補的工業用電,減少國家與民眾的貼補負擔。
沃旭能源這次跟台積電簽訂20年920MW離岸風場企業電力採購案(PPA),藉此讓投資報酬率更加優化的同時,還是必須遵守當初風場競標時所有承諾必須達成的供應鏈國產化,技術轉移,人才培訓,以及對於社區發展的事項,可以說是創造出多贏的局面。
長期以來,就一個進口能源佔比一度高達98%,幾乎完全沒有自主能源生產的國家,台灣的電價一向被詬病是不合常理的偏低,不僅僅民生用電價格排名全球最便宜電價的前三名,台灣的工業用電,也是向來被指為接受過度貼補。其影響所及就是民眾以及廠商變得不珍惜得來不易的電力供應,往往疏忽了節能省電,提升能源效益的重要性。
今天台積電以及沃旭能源所公布的這個目前全球單一企業購電合約最大規模的再生能源企業購電合作方案,充分展現的身為全球晶圓代工產業一哥,以及全球離岸風電產業一哥,國際級A咖的風範,希望這次的強強聯手合作,能夠藉此範例,激勵更多台灣企業界的效法,開創能源轉型,再生能源發電發展得更多的可能性。
PS. 〈離岸風電競價出爐〉競標價格低預期 最低得標價低於台電電價2.6元(06/22/2020 鉅亨網)
(記者林薏茹 台北報導)經濟部今 (22) 日下午展開離岸風電規劃場址競價開標作業,晚間公布離岸風電風場第二階段競價結果,共有 2 家開發商、4 座離岸風場獲選,發電容量共達 1664MW(百萬瓦),將於 2025 年完工併聯,競價價格為每度電新台幣 2.2245 元至 2.5481 元間,比目前台電平均售電費率 2.6 元更低,且大幅低於外界原先預期。
離岸風電風場遴選分為「2020 年完工併聯」與「2021 年至 2025 年完工併聯」,其中,「2021 年至 2025 年完工併聯」採「先遴選、後競價」模式,遴選制原先預定配額為 3GW(十億瓦),但考量風場完整性與開發效益等條件後,經濟部增加分配 98MW,總分配容量為 3098MW,已於 4 月底公布結果;而另外 1.664 GW 則採競價制。
經濟部長沈榮津昨 (21) 日表示,競標的得標價格具有指標性意義,可了解國際市場如何看待台灣風場條件,且政府也可藉此作為檢討躉購費率的依據,相較於第一階段遴選開發商,參與競標廠商不需配合在地化承諾,成本相對較低,預估每度電會低於 5 元,沒想到,今日開標結果出爐後,價格介於每度電新台幣 2.2245 元至 2.5481 元間,比目前台電平均售電費率 2.6 元更低,且大幅低於外界原先預期。
競價階段脫穎而出的風場包括海龍二號、海龍三號、大彰化西南與大彰化西北等 4 座風場,其中,海龍二號與三號開發商為加拿大商北陸電力與新加坡玉山能源,海龍二號先前已於「2021 年至 2025 年完工併聯」遴選階段取得 300MW 容量,此次再於競價階段以每度電 2.2245 元獲配 232MW,海龍三號以每度電 2.5025 元獲配 512MW。
另外 2 座大彰化西南與大彰化西北風場的開發商則為沃旭能源 (Ørsted),沃旭能源在「2021 年至 2025 年完工併聯」遴選階段以大彰化東南取得 605.2MW、大彰化西南取得 294.8MW,在此次競價階段中,大彰化西南以每度電 2.548 元取得 337.1MW,大彰化西北以每度電 2.5481 元取得 582.9MW。
經濟部表示,此次參與競價階段共有 7 家開發商、12 座離岸風場,由開發業者自行評估技術發展、硬體設施與成本趨勢等因素後,提出躉購價格競價,獲選業者後續須依競價價格及完工期程,如期如質完成風場建置。
完整內容請見:
沃旭能源和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簽署全球最大的企業再生能源購售電契約
https://orsted.tw/zh/news/2020/07/orsted-tsmc-cppa
〈離岸風電競價出爐〉競標價格低預期 最低得標價低於台電電價2.6元
https://news.cnyes.com/news/id/4149775
PPS. via 趙家緯 / 台灣大學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博士後研究員:
“這幾天臺灣的能源圈太戲劇化了。
在高鐵上收到這消息,算了一下,920MW 離岸年發電量在33億度左右。
而臺積電2018年用電量約為124億度,其有8.8億度為再生能源,約占7%。
依照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中長期社經參數推估,電子零組件業年GDP成長可達3.9%,而臺積電又承諾2025年時累積節電量達28億度。簡單估算下,2025年用電量會微幅增至129億度。
光靠此案場,臺積電即可將其綠電占比提升25%,從目前的7%,提升至33%。
而臺積電2018用電衍生排放量共計637萬噸左右,占該公司排放量的八成。此案導入後,搭配2025年電力排碳係數降至0.394,則可將範疇二排碳量大幅削減至340萬噸,減量幅度達47%。
有了此案,臺積電或許可重返科學基礎目標(SBTi)承諾,甚至挑戰更進階的SBTi 1.5度目標。”
PPPS. 台積電跟台電購買的電力,是所有種類的電源混合在一起的,無法詳細追蹤、核實倒底再生能源綠電佔了多少,只有台電單方面說了算數,較缺乏透明度,而且台電供應電力的售電價格其中並不包含台積電所需的綠電憑證,台電的綠電憑證需要另外花錢購買,因此,台積電選擇走這次向沃旭能源簽約直接購買所生產的經過國際標準認證過的離岸風力再生能源純種綠電以及附帶的綠電憑證模式的話(也就是電證合一模式),從源頭就確保再生能源綠電的純正性,在國際間的綠電稽核、認定上會比較透明可被詳實稽核,更加具有說服力,這是對於台積電來說最有利的使用再生能源綠電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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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機業者2018年終12點聯合聲明 (12/31/2018 TEIA環境資訊中心)
聯合聲明簽署者:中鋼、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沃旭能源(Orsted)、北陸能源(NPI)/玉山能源
展望2019,離岸風電是台灣未來10年內唯一的國際大型投資,台灣離岸風電發展走向不僅受到讓全世界矚目,目前也是全亞洲學習的對象;在2018年的最後一天,彰化外海的台灣本土與外國開發商中鋼、沃旭、CIP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與北陸/玉山能源,共同以下述12點,分享離岸風電可望為彰化帶來的翻轉,期許於2019年仍能穩健逐步落實。
1. 簽今年5.8元的躉購電價跟明年預估草案5.1元,並非如外界從數字表面計算,認為是為台電「省下」1200億元,更非如外界以訛傳訛認為只要1月2日彰化縣府卡住開發商,全民就「省」千億支出。可執行的躉購電價是扶植離岸風電這個新興產業的關鍵,明(2019)年草案5.1元對彰化外海的本土開發商與外國開發商都無法執行,會導致開發商超過新台幣6,000億的投資被迫縮編,最糟將面臨開發被迫中止。彰化外海風場無法如期興建,數十家台灣供應商的合約將可能面臨解約,台灣中部地方空污問題無法緩解。因此,這不是為台電省,不是為全民省,而其實是對彰化和全台灣的損失。
2. 我們四家開發商的稅賦於離岸風場營運整個生命周期,將累積超過新台幣1,000億元,其中絕大部分都將納予彰化。取得籌設許可,代表四家開發商得以順利在彰化設籍登記,正式將資金挹注於彰化風場開發建造。
3. 我們四家開發商都已承諾設籍彰化,風場越早建好,縣府越早享有營業稅。風場裝置容量越大、等於發電量越大、等於收益越高、等於納給縣府的營業稅越多。根據遴選結果,沃旭900MW與哥本哈根基礎建設基金CIP的風場必須於2021年底完工商轉。
4. 我們四家開發商已經一致決定承諾,願意將電業促協金中屬於地方的比例,全權由縣府裁決該如何發給漁會或公所。
5. 我們四家開發商的風場於施工至25年的營運期間,將可創造超過4萬個直接加間接就業機會。保守推估,其中至少有2萬個工作機會將可望發生在彰化,特別是物流、運輸、服務、資通訊、餐飲住宿娛樂、教育訓練等等;舉例而言,光維護運轉就可嘉惠7大產業橫跨130種公司類別。
6. 我們四家開發商承諾將共同主辦或要求國際策展單位來彰化舉辦國際級的離岸風電展覽或高峰會,讓世界走進彰化、看見彰化,而彰化產業也能掌握第一手在地商機。
7. 在人才培育與在地教育上,
• CIP 花了7個月的時間協助建國大學,目前已正式展開維護運轉學徒制的授課,且已出資超過300萬元贊助老師至丹麥進修並考取證照,未來將陸續選出10名頂尖學生直接錄用成學徒,且已承諾優先晉用漁民子弟、並投資每人至少新台幣160萬元至丹麥英國受訓、考取國際維修證照。
• 沃旭亦與大葉大學合作離岸風電學徒計畫,培育風機維修技師,已經開始招生宣傳。沃旭綠能獎學金每年提供8名,其中一半優先給彰化學生及漁民子女,獎學金從25萬元至35萬元,2018年收件已截止,正在審理評選中。此外,沃旭更已在彰師大投資超過8,000萬建置第一座MW等級的儲能系統與儲能研究中心,並將於2019年上半年度完工,以支持綠能智慧科技研究。
• 海龍(玉山/ NPI)也已和芳苑王功蚵藝協會進行合作,分年資助400萬元合作建置軟硬體設施,和彰師大合作共冋推廣綠能教育,促進地方文創觀光及綠能教育的扎根,將王功推為國際級的綠能文創重鎮。
8. CIP、中鋼、海龍(玉山/ NPI)承諾以彰化漁港做為20年的維護運轉基地。我們三家將強制要求我們的風機廠商、亦是世界風機領導大廠三菱重工維特斯MHI Vestas 於彰化打造大型維護運轉中心,且將優先選用符合招標規格的彰化企業所提供的產品與服務。沃旭在2025年建置的大彰化西北風場也正評估使用彰化港作為運維支援港的可行性。
9. 沃旭與CIP的風機系統廠商都已分別下單給彰化企業金豐機器,由金豐生產本地風機塔架,合約金額為數十億,金豐在台中港的塔架廠房預計於明年底擴建,若能彰化風場順利建造,金豐將可掌握未來數百億商機。
10. CIP 於今年10月2日已正式下單世紀風電,為台灣離岸風電史上最大單、超過新台幣165億元的水下基礎合約,世紀風電已正式下包彰化的新光鋼鐵,準備展開焊工培訓,於彰濱工業區額外投資廠房。沃旭大彰化東南及西南風場的陸上變電站亦已經發包本土廠商台汽電,統包合約超過新台幣70億元,並預計於明年正式動工。
11. 中鋼集團所屬中鴻鋼鐵公司在彰濱工業區設置了鋼管廠,未來也會承攬離岸風電相關的業務,增加營收及就業機會。
12. 與彰化長長久久、共創共好是我們四家開發商一路以來共同的信念,我們本都樂於積極響應中央政府及王惠美縣長的政策。若能簽下2018年躉購電價,自然有更多空間可發揮,我們誠摯希望縣府能讓我們落實上述11點,讓我們跟縣府一同實踐「在地就業好生活,一生一世美家園」。
文章內容原始資料來源:
https://e-info.org.tw/node/215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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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岸風電競價出爐〉競標價格遠低於預期 所有得標價都低於台電平均售電價格2.6253元!(06/23/2018 鉅亨網、聯合報)
台灣離岸風電第一次競標的得標價格就出現所有得標廠商的報價全部低於台電公司的平均售電費率台幣2.6253元的價位了,其中得標者報出的最低價格為台幣2.2245元一度電,本次競標結果其他得標者的最高的得標價格為台幣2.5481元一度電,還是低於台電的平均售電費率2.6253元,這代表本次1.664GW規模離岸風電競標結果的所有得標價格已經達到市電同價(Grid Parity)的水準,無需任何貼補其價格就具有市場競力了,這是一個台灣再生能源發展史上的重大里程碑。
經濟部今 (22) 日下午展開離岸風電規劃場址競價開標作業,晚間公布離岸風電風場第二階段競價結果,共有 2 家開發商、4 座離岸風場獲選,發電容量共達 1664MW(百萬瓦),將於 2025 年完工併聯,競價價格為每度電新台幣 2.2245 元至 2.5481 元間,比目前台電平均售電費率 2.6 元更低,且大幅低於外界原先預期。
離岸風電風場遴選分為「2020 年完工併聯」與「2021 年至 2025 年完工併聯」,其中,「2021 年至 2025 年完工併聯」採「先遴選、後競價」模式,遴選制原先預定配額為 3GW(十億瓦),但考量風場完整性與開發效益等條件後,經濟部增加分配 98MW,總分配容量為 3098MW,已於 4 月底公布結果;而另外 1.664 GW 則採競價制。
經濟部長沈榮津昨 (21) 日表示,競標的得標價格具有指標性意義,可了解國際市場如何看待台灣風場條件,且政府也可藉此作為檢討躉購費率的依據,相較於第一階段遴選開發商,參與競標廠商不需配合在地化承諾,成本相對較低,預估每度電會低於 5 元,沒想到,今日開標結果出爐後,價格介於每度電新台幣 2.2245 元至 2.5481 元間,比目前台電平均售電費率 2.6 元更低,且大幅低於外界原先預期。
競價階段脫穎而出的風場包括海龍二號、海龍三號、大彰化西南與大彰化西北等 4 座風場,其中,海龍二號與三號開發商為加拿大商北陸電力與新加坡玉山能源,海龍二號先前已於「2021 年至 2025 年完工併聯」遴選階段取得 300MW 容量,此次再於競價階段以每度電 2.2245 元獲配 232MW,海龍三號以每度電 2.5025 元獲配 512MW。
另外 2 座大彰化西南與大彰化西北風場的開發商則為沃旭能源 (Ørsted),沃旭能源在「2021 年至 2025 年完工併聯」遴選階段以大彰化東南取得 605.2MW、大彰化西南取得 294.8MW,在此次競價階段中,大彰化西南以每度電 2.548 元取得 337.1MW,大彰化西北以每度電 2.5481 元取得 582.9MW。
經濟部表示,此次參與競價階段共有 7 家開發商、12 座離岸風場,由開發業者自行評估技術發展、硬體設施與成本趨勢等因素後,提出躉購價格競價,獲選業者後續須依競價價格及完工期程,如期如質完成風場建置。
PS. 編按:今年以來前後兩次的離岸風電標案的條件內容差異頗大,前次的第一階段遴選制的得標廠商必須負責將離岸風電產業的國產化,技術轉移等等附帶條件,給予他們必較優惠的躉購價格,是鼓勵、獎勵他們除了開發離岸風場之外,還要協助建立台灣離岸風電開發營運的整體 Know How,相關產業鍊的發展,提高國產化的比率等等再生能源產業的發展。
而這次的競標制度的得標廠商,並不需肩負上述的國產化任務,只需要專注在開發經營本身離岸風場就好,而且得標廠商在先前都有取得第一階段的遴選案廠開發資格,已經取得一定規模的離岸風場開發規模,獲得協助台灣離岸風電國產化的獎勵性躉購電價的回櫃,這也相當有助於他們這次得標案場擴大整體經濟規模,進而取得更低廉的開發總成本,進而提升此次競標的價格價格競爭力,進而可以提供台灣消費者更加低廉,有價格競爭力的再生能源電力來源,這是能夠創造雙贏的再生能源產業發展策略。
完整資訊內容請見:
https://m.cnyes.com/news/id/4149775
https://udn.com/news/story/7238/321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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