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阿爸係凶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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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唔到,查案嘅過程中,其中一個幫我手嘅朋友,將呢件事洩露咗出去。
莫麗案搵到真凶!
呢個消息掀起軒然大波,阿爸嗰邊嘅親戚,同埋阿媽,都怨我多事,敗壞家族嘅名聲。
我手足無措,我一心想查出真相,但仲未諗清楚,查到真相後應該點做。
呢個時候,我得到好多陌生人嘅支持,佢哋讚我大義滅親。
佢哋話,雖然我阿爸已經死咗,雖然單案已經過咗四十年,但時間,並唔係縱容罪惡嘅理由。
仲有人同我講,哪怕凶手無法受到懲罰,但搵出多一個凶手,就可以更理直氣壯咁告誡世人,天網恢恢,做壞事終會被揭發。
我終於明白我嘅目標,甚至產生咗一種使命感。
我雖然一生正直,但講成就,前半生都算庸庸碌碌。
話唔定我嘅使命,就係揭破呢單懸案,只要可以揭破邪惡,我受少少苦算乜嘢,再苦,都苦唔過莫麗死前嗰四十個鐘。
但呢個時候,政府出咗一個聲明。
佢哋唔承認,我阿爸係莫麗案嘅凶手,莫麗案依然被列為懸案。
唔承認嘅理由都好簡單,喺「無罪推定」原則下,我提供嘅所有證據,都唔足以令一個人入罪。
職業係醫生、之後移咗民,當然唔係罪證;佔有慾強、唔容許背叛,只係我嘅一面之詞。
唯一嘅實際證據,就係80%相似嘅筆跡。
單憑筆跡,法庭唔會將一個人判斷為凶手。
假如阿爸仲在生,呢啲證據足以令佢有重大嫌疑,然後會有人審問佢,查佢嘅行蹤,搵出更多蛛絲馬跡……直至破案。
但阿爸已經死咗,加上事隔四十年,好多證據都搵唔番,我拚盡全力都只搵到咁多證據。
不過,現有嘅證據,加埋我對阿爸嘅了解,已經足夠令我認為,佢係凶手。
唔止係我,大部份人都認為,我阿爸係凶手㗎。
只有政府唔認同,只有墨守成規、下下都要講程序、講制度嘅政府,唔認同呢件事。
莫麗案,依然係「懸案」。
我接受唔到呢個結果,我要將呢件事傳開去,令全世界人都嚟評吓理,到底我阿爸係唔係凶手!
我將呢單案,同埋我查找證據嘅過程,寫成一本書。
本書大賣,仲有電影公司買咗版權話要拍戲,我好開心。
開心唔係在於賺到幾多錢,而係我想得到大家嘅認同,用公眾壓力去揭破邪惡。
但事情嘅發展,愈嚟愈出乎意料。
開始有一部份人認為,我阿爸唔係凶手,一切都係我屈佢,動機就係想增加本書嘅銷量、想成名、想發達……
簡直荒謬!有無人會為咗寫一本書,誣衊阿爸係變態殺人犯?
我即刻走出嚟,公開反駁呢啲荒謬嘅言論。
我反駁得愈多,反對我嘅人就愈多。
佢哋無咩實質嘅證據,但就係唔信我。
我嘅年紀愈嚟愈大,我生命中最後嘅日子,幾乎都花喺辯論上。
但直到我死前嗰日,我都無法說服所有人,應該話,至少有一半人唔信我,認為我係搏出名、搏銷量。
我將呢件事傳開去,只係想有多啲人支持我,令政府承認我嘅調查結果。
估唔到,事情傳開去後,反而多咗好多人唔信我。
或者,人總係相信自己發現嘅嘢,而唔相信人哋努力傳開去嘅結果。
你雲淡風輕地洩露一個秘密,人人視之為真相;
你聲嘶力竭地講一個結果,大家就會懷疑你嘅動機,將你講嘅嘢當成謊言。
我哋以為,我哋在乎真相,但好多時候,我哋留意嘅,係講真相嘅姿態。
-完-
真人真事改編自「The Black Dahlia黑色大理花」一案,40年代,Elizabeth Short被虐殺。
由於死狀慘絕人寰,故被稱為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加州最駭人聽聞的慘案。
逾千人被調查,但至今尚未破案。
後來,Steve Hodel發現父親藏有Elizabeth的照片,展開調查,發現種種疑點,但都無法構成直接涉案的證據。
80年代,James Ellroy出版了驚悚小說《黑色大理花》,並相信Hodel的父親就是真凶,後來小說被改編成同名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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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實旗下商場拒絕減租,聲稱必須遵守合約精神,結果移引起網上激辯。有人認為李嘉誠一直被吹捧成「最強黃絲」,去到呢一刻終於露出貪婪商人真面目,一眾黃絲其實係痴心錯付;但又有人認為李嘉誠商場大部份都係連鎖藍店,唔減係合理;而且之前已大破慳囊資助食肆中小企已係盡咗人事,商場收益係要向股東負責,無得慷他人之慨。
呢個情況同早前王維基非常相似:又係因為佢買口罩機被吹捧成「黃店之神」,股價升穿7蚊──點知當日就立刻宣佈折讓5.15配股,結果去到今日股價跌到得番4.28,又被小股民批評佢割韭菜,然後又有另一批網民為佢護航,話炒股票願者上釣,人地打開門做生意股價當然可升可跌,買股票蝕咗錢無得怨人,結果搞到渾水只係走去分析王維基嘅財技都要比連登仔圍剿。
其實「有錢就賺盡、行有餘力搞慈善」呢個原則,一直係奉行於歐美富豪之間:響資本主義社會入面,市場競爭從來都係弱肉強食,好多時根本唔到你唔「賺到盡」:就好似王維基響配股前流動現金已得番幾千萬,唔趁股價高漲時集資仲等幾時?長實如果唔為股東爭取最大利益,股值下跌邊個同佢埋單?
有人一樣會打住商人旗號搞慈善,但通常都係出於公關宣傳嘅成本考慮:計過條數,如果減租免租可以抵得過賣廣告嘅效果,咁當然會選擇後者;就算留競爭者或租戶一條生路,亦不過可能係出於保留往後合作空間可能更加有利,又或者趕盡殺絕不利長遠盈利。真係要搞無償嘅慈善,就應該學李嘉誠或者Bill Gates,成立一個慈善基金,或者私人性質黎搞,咁先唔會削弱企業競爭力,亦唔會損害股東利益。
當然,消費者亦唔係完全只能得把口控訴商人無良,佢地可以做嘅就係利用自己嘅購買力,迫使順從自己嘅商戶獲得額外利益、忤逆自己立場嘅就受到懲罰──呢個就係黃色經濟圈嘅起源。
問題只在於一點:**乜王維基同李嘉誠有話過自己係黃絲咩?**
咩「黃色商人」、「最強黃絲」,從來都係黃絲自己一廂情願,強加於佢地身上嘅。我仲好記得當日王維基參選立法會,就比你班飯民黃屍當做建制派看待,究竟王維基選完立法會之後,響政見上面有啲乜嘢突破性轉變,令佢突然間變成黃屍寵兒?唔通就只係因為響可見嘅將來唔同你飯民對選?
至於李嘉誠,佢亦從來無話過自己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就連雙普選呢樣咁基本嘅嘢亦從無表過態。壹傳媒封佢做「最強黃屍」,只不過基於佢比共產黨迫害、比吳秋北封做「曱甴王」,出於「敵人的敵人=朋友」嘅心態而已。
李嘉誠派錢,係不分黃藍咁派,佢商場一律不分黃藍拒絕免租;王維基買口罩機,亦不過作為一種有慈善成份嘅商業計算;呢啲商人響某啲條件符合之下,係可以作為合作對象,但真心當佢地係「盟友」嘅,就只能夠講一句「真心膠」──先唔好講響商業利益同民主人權面前,佢地一定毫不猶疑選擇前者,而且邊個話你聽,商人一定願意放棄一個對佢地有利嘅功能組別選舉制度?
所以劉細良、沈旭暉之流成日吹捧乜撚「商界結盟」、「淺藍市場」,從來都只係一廂情願:成日話李嘉誠如果響立法會有代表就會同飯民結盟,知唔知李嘉誠從來都響立法會有個人代表架,果個咪臭係石禮謙囉!即係你可以期望石禮謙響《逃犯條例》修訂上面放軟手腳比非建制派「胡作非為」地抗爭,但你無可能期待佢會大義滅親響立法會倒戈投票支持雙普選、甚至連提名曾俊華都唔敢。
記住,商人勢力係唯利是圖,黃色經濟圈比倒佢嘅壓力係極之渺少,不單唔會令佢地成為黃絲,要賺嘅錢,還是會繼續賺。如果有日飯民同建制兩者鬥到難分難解,作為「關鍵一票」嘅商界,亦只會拎住呢個優勢同政府討價還價擄取最中利益──甚至連出賣民主都談不上,因為民主派從來都唔係同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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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D103- 最遙遠的距離
'等我到克羅埃西亞就來減肥'
前幾個禮拜在法國, 每天大魚大肉還有好吃的甜點.
每次吃完甜點, 老J就會抱著肚子悔恨不已.
當初他想, 到了克羅埃西亞食物應該不好吃, 到時候自然會少吃一點.
沒料到, 這裡的飲食跟義大利非常相似, 大量的麵食跟pizza, 麵包, 剛捕撈上岸的海鮮, 野放飼養的牛羊. 樣樣都新鮮好吃.
可怕的是每幾步路就有一家冰淇淋店!
下午走在陽光燦爛的街頭, 很容易就軟弱無力抵抗冰淇淋的誘惑.
吃完晚餐, 吃了甜點, 回家路上再買一球冰淇淋填滿胃裡的空隙.
這樣醉生夢死2個多星期, 為了他的健康, 我決定要大義滅親狠狠的打醒他.
逼他穿上牛仔褲, 想喚醒他的羞恥心.
他不可置信的捏著自己的肚皮肉 '怎麼可能穿不下!'
一直深呼吸拉著褲子兩頭的扣子, 努力想縮短那最後的0.5公分.
看著他用力到發抖的手指, 跟快窒息的表情, 我想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也不過如此😂
我還擔心自己會不會太殘忍, 正要開口安慰他.
還沒開口, 他就鬆開手肚子一放, 大吐一口氣, 說:
'還好我們在海邊, 穿泳褲就好, 等我回美國, 我一定會減肥!'
'再不然正好回美國買新牛仔褲就好!'
他這是樂觀積極還是自暴自棄了?
#其實不只老J胖我們全家都胖了
#最後的影片有餅乾肌肉秀😆(聽的出來他在唱什麼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