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一旦陷入恋爱,就会变成傲娇的猫,感性又粘人。
有些话,她不会说出口,就是希望男人能懂自己的小心思。
虽然她不说,但男人要从她的一些行为动作上有所察觉,才能对症下药,把握住女人的心。
女孩子有时候就像一个刺猬,竖起满身的刺不断地折腾对方。
希望对方能够透过坚硬的刺,看穿自己柔软的心。
当你读懂她的内心的时候,你会发现她可爱的把刺,都插上了草莓。
很多男人,都觉得女孩子太难懂,总是爱说反话,爱挑起事端,爱无理取闹。
没有耐心的人,会觉得矫情厌烦。
其实,这是女人思念你的信号。
爱一个人,就想和他黏在一起,可是理智压抑情绪告诉她,要做到善解人意。
虽然嘴上说工作重要,可还是会在心里期待你能多陪伴她,给她带来很多惊喜。
女人一般不会直接诉说她的想念,希望你是真心的想陪她而不是自己要求得来的。
可你没有发现她的口是心非;
所以,才会折腾,找事情引起你的注意,好让你明白她对你的思念。
她的任性小脾气,都只是想引起你的注意
刚出生的婴儿不会说话,无法表达自己冷了饿了,于是,就通过哭闹来表达自己的需求。
其实,女人有时候和孩子没什么区别。
她想你了,却又不好意思宣之于口,于是就不断地折腾,引起你的注意,想让你哄她陪伴她。
很多时候女人,闹情绪并不是真的生气,而是想让你多在意她一点。
故意说反话,也只是想让你说些情话给她听,那些任性小脾气,都是她不会表达的爱。
爱一个人就不要斤斤计较,非要争一个输赢对错,只会两败俱伤。
即使你赢得了胜利,又有什么意义。
她的任性,只是想换来你的关心,你却把它变成了一场争吵。
最后,反而伤害了彼此的感情,得不偿失。
就好像很多异地恋,都容易发生矛盾。
你体会到的是,她因为一点小事就生气,盲目猜忌又缺乏安全感。
但其实,你眼里的任性爱发脾气,其实都是她对你的思念。
因为时刻想着你,才会变得对你患得患失。
当你跨越距离奔赴到她面前的时候,一切矛盾都迎刃而解了,对你的思念变成了紧紧地拥抱。
爱你的人,才会肆无忌惮的展示自己的情绪
其实,大家都是懂得,控制情绪的成年人了。
每个人都在坚强地面对生活中的洪水猛兽,不会轻易展示自己的脆弱在外人面前。
在外面无法随心所欲,就更想在爱人这里,展示自己最真实的情绪和想法。
对你的思念抑制不住的时候,就会想办法折腾你,肆无忌惮的展示自己的情绪。
如果一个女人不爱你,她可以时刻表现得优雅得体。
因为不在乎,所以你怎么样都与她毫无关系。
相反,她还会在外人面前,表现得大方疏离,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别人。
因为爱所以才会在乎,在乎自己在你心中的分量,在乎你是否能读懂她的情绪。
也正是因为相信你,才会肆无忌惮的展现自己糟糕的一面;
相信你能和她心有灵犀,看透她任性坏脾气伪装下,蕴藏着对你浓浓的思念。
女人的折腾,不是恃宠而骄,也不是无理取闹,而是对你思念的信号。
折腾,是女人对你表达思念的方法
很多时候,女人的折腾,是想得到男人爱自己的证据。
她的咄咄逼人,不讲道理都是对你爱的证明。
男人对她应该包容一些,不要觉得女人麻烦,不愿理会。
女人偶尔的找茬,折腾你,都只是想见到你,让你多关心她陪伴她。
就像《海岸村恰恰恰》里,女主每天都会遇见男主打个招呼。
但是,有一天她没有遇到男主,就觉得很失落。
买咖啡的时候,还要求男主送到她的办公室来。
明明咖啡店离工作的地方很近,却还是想麻烦男主跑腿,好让自己喝咖啡的时候能见到喜欢的人。
很多时候,女人的折腾都不是真的想找茬,而是她想通过麻烦你的方式,引起你的关注。
能够和你见面,缓解自己的相思之情。
你能够读懂她的心思陪伴她,她自然会变的温柔甜蜜,更加爱你。
愿意折腾你的女人,都是十分信任你的,她相信你不会因为自己的任性轻易地放弃她。
最美好的爱情,就是她在闹你在笑,包容她的缺点,愿意一直宠着她。
她相信你们彼此之间的感情,足以支撑她的任性胡闹。
爱你的人没有套路,表达真实的情绪,用折腾的方法来表达对你的思念。
失恃意思 在 小鸭王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女人一旦陷入恋爱,就会变成傲娇的猫,感性又粘人。
有些话,她不会说出口,就是希望男人能懂自己的小心思。
虽然她不说,但男人要从她的一些行为动作上有所察觉,才能对症下药,把握住女人的心。
女孩子有时候就像一个刺猬,竖起满身的刺不断地折腾对方。
希望对方能够透过坚硬的刺,看穿自己柔软的心。
当你读懂她的内心的时候,你会发现她可爱的把刺,都插上了草莓。
很多男人,都觉得女孩子太难懂,总是爱说反话,爱挑起事端,爱无理取闹。
没有耐心的人,会觉得矫情厌烦。
其实,这是女人思念你的信号。
爱一个人,就想和他黏在一起,可是理智压抑情绪告诉她,要做到善解人意。
虽然嘴上说工作重要,可还是会在心里期待你能多陪伴她,给她带来很多惊喜。
女人一般不会直接诉说她的想念,希望你是真心的想陪她而不是自己要求得来的。
可你没有发现她的口是心非;
所以,才会折腾,找事情引起你的注意,好让你明白她对你的思念。
她的任性小脾气,都只是想引起你的注意
刚出生的婴儿不会说话,无法表达自己冷了饿了,于是,就通过哭闹来表达自己的需求。
其实,女人有时候和孩子没什么区别。
她想你了,却又不好意思宣之于口,于是就不断地折腾,引起你的注意,想让你哄她陪伴她。
很多时候女人,闹情绪并不是真的生气,而是想让你多在意她一点。
故意说反话,也只是想让你说些情话给她听,那些任性小脾气,都是她不会表达的爱。
爱一个人就不要斤斤计较,非要争一个输赢对错,只会两败俱伤。
即使你赢得了胜利,又有什么意义。
她的任性,只是想换来你的关心,你却把它变成了一场争吵。
最后,反而伤害了彼此的感情,得不偿失。
就好像很多异地恋,都容易发生矛盾。
你体会到的是,她因为一点小事就生气,盲目猜忌又缺乏安全感。
但其实,你眼里的任性爱发脾气,其实都是她对你的思念。
因为时刻想着你,才会变得对你患得患失。
当你跨越距离奔赴到她面前的时候,一切矛盾都迎刃而解了,对你的思念变成了紧紧地拥抱。
爱你的人,才会肆无忌惮的展示自己的情绪
其实,大家都是懂得,控制情绪的成年人了。
每个人都在坚强地面对生活中的洪水猛兽,不会轻易展示自己的脆弱在外人面前。
在外面无法随心所欲,就更想在爱人这里,展示自己最真实的情绪和想法。
对你的思念抑制不住的时候,就会想办法折腾你,肆无忌惮的展示自己的情绪。
如果一个女人不爱你,她可以时刻表现得优雅得体。
因为不在乎,所以你怎么样都与她毫无关系。
相反,她还会在外人面前,表现得大方疏离,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给别人。
因为爱所以才会在乎,在乎自己在你心中的分量,在乎你是否能读懂她的情绪。
也正是因为相信你,才会肆无忌惮的展现自己糟糕的一面;
相信你能和她心有灵犀,看透她任性坏脾气伪装下,蕴藏着对你浓浓的思念。
女人的折腾,不是恃宠而骄,也不是无理取闹,而是对你思念的信号。
折腾,是女人对你表达思念的方法
很多时候,女人的折腾,是想得到男人爱自己的证据。
她的咄咄逼人,不讲道理都是对你爱的证明。
男人对她应该包容一些,不要觉得女人麻烦,不愿理会。
女人偶尔的找茬,折腾你,都只是想见到你,让你多关心她陪伴她。
就像《海岸村恰恰恰》里,女主每天都会遇见男主打个招呼。
但是,有一天她没有遇到男主,就觉得很失落。
买咖啡的时候,还要求男主送到她的办公室来。
明明咖啡店离工作的地方很近,却还是想麻烦男主跑腿,好让自己喝咖啡的时候能见到喜欢的人。
很多时候,女人的折腾都不是真的想找茬,而是她想通过麻烦你的方式,引起你的关注。
能够和你见面,缓解自己的相思之情。
你能够读懂她的心思陪伴她,她自然会变的温柔甜蜜,更加爱你。
愿意折腾你的女人,都是十分信任你的,她相信你不会因为自己的任性轻易地放弃她。
最美好的爱情,就是她在闹你在笑,包容她的缺点,愿意一直宠着她。
她相信你们彼此之间的感情,足以支撑她的任性胡闹。
爱你的人没有套路,表达真实的情绪,用折腾的方法来表达对你的思念。
失恃意思 在 讀享周易刑事法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刑法司律一試考題分析:EP2
#讀享周易刑事法
【109司律一試刑法第2題】
甲女於醫院甫產下一子。因丈夫乙長年於外地工作,甲擔心無法獨自勝任養育責任,便連夜離開醫院。在尋得甲女之前,由醫院之醫師與護士照顧該嬰兒。關於甲之行為的犯罪評價,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嬰兒事實上仍由醫師與護士照顧,並無生命危險,甲因此不成立刑法第294條有義務之遺棄罪
(B)甲離開醫院之行為,成立刑法第293條遺棄罪
(C)醫師與護士對嬰兒並無扶養義務,因此甲離開醫院,即應成立刑法第294條有義務之遺棄罪
(D)除甲之外,因丈夫乙亦有扶養義務,甲離開醫院即不成立刑法第294條有義務之遺棄罪
___________________
【答案】(C)
【分析】
本題涉及刑法第294條有義務遺棄罪之性質,目前實務已定調為「抽象危險犯」,故甲只要離開醫院,該嬰兒之生命即具有抽象危險,甲成立本罪。白話來說,最高法院對於抽象危險犯的認定,只是單純從形式觀察,也就是在危險犯的類型中,如果立法者在條文裡沒有具體危險犯的文字規定,那就是抽象危險犯。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837號刑事判決揭示的態度即如此。當然,這樣的見解是否妥當,容有爭議,不過一試就按照實務見解選吧!
此外,醫院的醫師與護士對該嬰兒有無扶養義務?能否認為當下已有其他義務人扶養該嬰兒,而讓甲脫免有義務遺棄罪之罪責?從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837號刑事判決、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362號刑事判決來看,應採否定見解,充其量只是(類似)無因管理而已。
綜上,答案選(C)。
【相關實務見解】
最高法院104年度台上字第2837號刑事判決
1、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第一項之違背義務遺棄罪,構成要件為「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屬身分犯之一種,所欲保護的法益,係維持生命繼續存在的生存權,而以法令有規範或契約所約明,負擔扶養、保護義務之人,作為犯罪的行為主體;以其所需負責扶養、保護的對象,作為犯罪的客體。又依其法律文字結構(無具體危險犯所表明的「致生損害」、「致生公共危險」、「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等用詞)以觀,可知屬於學理上所稱的 #抽象危險犯,行為人一旦不履行其義務,對於無自救力人之生存,已產生抽象危險現象,罪即成立,不以發生具體危險情形為必要(參照本院八十七年台上字第二三九五號判例)。
2、本院二十九年上字第三七七七號判例所謂:「事實上尚有他人為之養育或保護,對於該無自救力人之生命,並不發生危險者,即難成立該條之罪」乙節,乃專指義務人不履行其義務「之際」,「業已」另有其他義務人為之扶養、保護為限(參照上揭八十七年判例),#自反面而言,#縱然有其他「#無」#義務之人出面照護,#但既不屬義務,#當可隨時、#隨意停止,#則此無自救能力的人,#即頓失必要的依恃,#生存難謂無危險,#行為人自然不能解免該罪責。
3、又上揭所稱其他義務人,其義務基礎仍僅限於法令及契約,應不包括無因管理在內,否則勢將混淆了行為人的義務不履行(含積極的遺棄,和消極的不作為)惡意,與他人無義務、無意願,卻無奈承接的窘境。行為人將無自救力的人轉手給警所、育幼院或醫院,無論是趨使無自救力之人自行進入,或將之送入,或遺置後不告而別,對於警所等而言,上揭轉手(交付、收受),乃 #暫時性,充其量為 #無因管理,自不能因行為人單方的意思表示,課以上揭各該機關(構)等公益團體長期接手扶養、保護的義務,而行為人居然即可免除自己的責任,尤其於行為人係具有民法第一千一百十五條所定的法定扶養義務場合,既屬最為基本的法定義務,其順序及責任輕重,當在其他法令(例如海商法的海難救助、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肇事救護義務)或契約之上。
(編按:編號為筆者所加)
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362號刑事判決
按刑法第294條第1項之違背義務遺棄罪,以負有扶助、養育或保護義務者,對於無自救力之人,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為其要件。此所謂生存所必要之扶助、養育或保護,係指義務人不履行其義務,對於無自救力人之生存有發生危險之虞者而言,係抽象危險犯,故不以果已發生危險為必要。又負有此項義務之人,不盡其義務時,縱有其他無照護義務之人為之照護,因該 #非出於義務之照護(#類似無因管理)隨時可能停止,對無自救力之人之生命既仍處於有可能發生危險之不確定狀態,自不影響該依法令負有此義務之人遺棄罪之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