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負責說真話就要被懲處?】
阿賢今天下午三點半收到陳情,是關於北港替代役男被公所與縣府相關單位欺壓的事件,事件發生情況如下:
👉從5/19三級警戒命令開始,鎮長、里長持續在北港鎮公所秘書室內(秘書室為玻璃門,任何民眾都可看見鎮長、里長的所作所為)抽煙、泡茶、未戴口罩聚集。
▪️ 6/3當事人拍照並投遞雲林縣民信箱檢舉。後來,雲林縣政府曾來電告知會「勸導」,並寄了一封北港鎮公所非他們所管轄,要當事人再自己向北港鎮公所投訴的「結案」信件。
▪️ 6/15當事人再發信至雲林縣衛生局、雲林縣政府政風處檢舉。
▪️ 6/15當天衛生局回信表示「本局將盡速釐清偵查辦理」。
▪️ 7/6上午 因遲遲未收到衛生局、政風處回應,當事人直接於秘書室內直接勸阻劉厝里里長李建昇、扶朝里里長姚水評不應在公所內抽煙,並於當天晚上八點將此事公開於PTT論壇。
▪️ 7/20當事人收到「懲處案」公文,並要求當事人7/23到雲林縣政府說明。
迄今,政風處依舊沒回應。而衛生局在6/15回了一封信之後,亦未再回覆偵查辦理的進度。
🔶陳情人表示:
今天有向民政課蔡向榮課長詢問,為什麼對他懲戒的三點內容,明明有明顯不合事實之事項還能被陳列上去,科長回覆他說難道「你能說別人,別人不能說你嗎?」對於這樣的回應真的讓他感到失望的,再問課長提報懲戒的適法性、正當性,難道這些資訊不應該謹慎篩選、調查後,再往上提報嗎?役男真的可以因為身份的關係而被隨便對待嗎?然而課長卻像不成熟的大人回覆他這類沒有建設性的情緒性氣話。
#北港鎮公所已違反《菸害防制法》及《傳染病防制法》
#縣府卻毫無作為
《菸害防制法》第15條提到「政府機關及公營事業機構所在之室內場所全面禁止吸菸」,公家機關卻帶頭違法做了最壞示範。而在三級警戒仍未解封之際,公部門違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的規定,在公所內不戴口罩抽菸,製造防疫破口。而雲林縣政府卻對上述兩案毫無作為,迄今未給當事人明確的回覆。
#懲處倒是來的很快?
在民政處的懲處公文中提到「蔡員不滿公所抽菸及未戴口罩,應循法定程序檢舉,竟任意至網路散播傷害該所及長官信譽之言論,言行已超過自身職務應負之職責」。
阿賢想請問,當事人寫信到衛生局檢舉,哪個步驟違反了法定程序?而今天北港鎮長、地方里長違法情事確鑿,是可受公評之事,請問哪裡傷害了名譽?更荒謬的是,衛生局至今已經一個月沒有回應當事人偵辦進度,但懲處公文倒是處理得很快速。
#阿賢心內話
任何在雲林縣服役的役男們,是國家派來協助我們公務的,他們也是別人家的寶貝,他們認真做防疫工作與提醒長官,哪裡有錯了?為什麼用這種方式欺壓認真的役男們?換成是你們的親友被這樣對待,你們會舒服嗎?另外,在三級防疫期間,本來就該按政府的規定進行辦公,為什麼鎮長與里長就可以不遵守規範?若疫情爆發,請問如何向民眾交代?管理役男的民政處又向該蔡姓役男說請他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然後周五要叫他到民政處做懲處的說明,還有衛生局、政風處至今尚未回覆這位蔡姓役男的調查結果的信?是否有官官相衛,互相包庇之嫌?
阿賢在此呼籲:
🔸這種惡質的官場文化應該要遏止
🔸所有役男的權益不該受損
🔸請莫成為防疫破口
同時也有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610的網紅林穎孟 迎夢台北大安文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9月22日台北市內湖一家非法的安養中心發生大火,總共奪走三條人命。這家業者總共被當地里長檢舉兩次,衛生局在檢討報告中提到,「稽查不夠不夠完整」、「無發現違法事證及急迫危害情形」。對此我質疑當時「衛生局派員了解業者拉下鐵門查無違法實證,未複查就結案」的情況,衛生局何以在未看清楚原貌的情況就認定無危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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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經八百政治標記
〔#提到萬華你首先想到的是什麼?#疫情與萬華汙名化〕
從萬華區的茶室爆發新冠肺炎群聚感染後,5/24三立新聞台某節目在節目標題中使用「萬華病毒」引發爭議,遭民眾向NCC檢舉有污名化萬華之嫌。
▌什麼是汙名與汙名化?
汙名一詞原意是熱鐵烙下的標記。這些標記通常被打在奴隸、罪犯或叛徒—有污點的人、不潔者—身上。今天這個詞的引申義被廣泛使用,即恥辱和詆毀的標記。
在1960年代,美國社會學家厄文·高夫曼出版了《汙名:管理受損身分的筆記》。高夫曼分析了「被污名化」的人對自身的感受,以及他們與「正常人」之間的關係;探討被污名者如何處理來自他人的排斥以及他們傳遞出的各種信息。
所謂汙名,定義為:「擁有一種使對方受到貶低的特質,透過此特質與某種道德規範連結過程,把完整平凡的普通人變成帶著汙點、價值貶損的一個人」。以及汙名化則是:「是一種針對社會上一些特殊的族群,一般人對其抱持的一種惡劣信念與態度」,其具體特徵有以下四個:
❶貼上可供辨識的標籤
將標籤貼在特定族群,使他們與其他人有所區隔。例如:瘋子、有疾病者。
❷標籤指涉不受歡迎的屬性
社會將標籤連結到不受歡迎的屬性上,例如:瘋子是危險的。
❸被貼上此標籤的人被視為異類
被貼上標籤者,會形成一種「我們」與「他們」的對立感。例如:我們不像那些瘋子。
❹被貼上此標籤的人遭受歧視
例如:在我們的社區中不得建造瘋子的收容所。
▌萬華的歷史
事實上萬華由於早在西元1709年,泉州移民從新莊拓墾到此,以「艋舺」稱之,成為台北第一條市街的雛型。
貴陽街是艋舺興盛的起點,早期漢人常到此地與平埔族人交易蕃薯,舊稱「蕃薯市街」;日治時,改名發音相近的「歡慈市街」,並被劃入風化區內,因此街上有不少的妓院。
華西街是萬華區另一條大名鼎鼎的街道。這裡是船夫與碼頭工人的落腳處,也因此娼寮與酒樓林立。
在淡水河淤淺之後,嚴重瘟疫加上民間械鬥不斷,使得艋舺的經濟優勢逐漸消退,因此這裡也聚集了不少商場失意人、行旅病人、離鄉窮苦者,最終形成「乞丐寮」,住有乞食為生的無家者。
最早在1740年就落成的龍山寺,後來又有如青山宮、清水祖師廟等出現,這些當地香火鼎盛的廟宇經常發放物資與許多善心人士捐贈,讓許多無家者得以藉此溫飽。
介紹完相關的歷史,幫各位壯士們總結一下:萬華由於獨特的歷史發展背景,導致萬華地區駐紮更多容易遭受汙名的族群,例如:萬華的「五流」,流鶯、流氓、流浪漢、流動攤販、流動工人。
▌疫情與萬華
有點年紀的壯士們,應該還記憶猶存。
在2003年春,全台陷入SARS危機,自3/14第一起境外感染案例,到7/5台灣正式從世界衛生組織疫區除名,共有664個病例,其中73人死亡,造成全台長達四個多月的集體焦慮與恐慌。
當時台北除了和平、仁濟醫院因為疑似群聚感染而陸續封院引發許多爭議之外,萬華地區也有兩個社群遭到集體隔離:一是華昌國宅居民,居家與集中隔離者總計有775位居民;二是萬華地區的無家者,集中隔離者有160 位。
2003年5月,萬華里長聯誼會發佈聲明稿中說道:
「......遊民、流鶯四處流竄,成為SARS的散播者.......造成萬華區成為一級疫區,頓時成為空城,百業蕭條、人煙罕至。」
許多里長指責和平醫院危機處置不當,使疫情從中正區的院內移轉到萬華區院外,而無家者、流鶯等「偏差者」也被標籤為「SARS的散播者」。
之後由於發生不明發燒與死亡案例,當時聯合報更以頭條新聞發布「水染病毒萬華爆社區感染」,報導台北巿萬華區華昌國宅爆發社區感染SARS;在未經求證之下,蘋果日報更以「社區感染四百居民住以待斃」的聳動標題,渲染社區感染的危機。
當時許多居民與無家者以「疑似SARS案例」為由,被施以與和平醫院同規格的集體易地隔離措施,事後證實這兩個社群並未出現真正的感染案例,也未引發社區集體感染。
對於當時的居民與龍山寺無家者而言,集體隔離無疑是一種汙名化的展現。
先認定他們與其他族群的不同,再將他們視作「帶有疾病的」,並且將「帶有疾病的國宅居民、帶有疾病的街友」視為需要被處置的對象,站在了他們的對立面。最後,再施以行為,也就是隔離。
▌反觀現今新冠肺炎疫情對萬華影響
現今新冠肺炎疫情對萬華影響有哪些?在萬華茶室爆發群聚感染後,除了產業衝擊,負面標籤也不斷出現,網路上便充斥著許多對於萬華的歧視言論。
台北市議員吳沛憶指出,近來聽到許多萬華人受到歧視排斥,甚至有公司要萬華人去採檢才能上班。作家林立青也在臉書發文,他表示在這疫情之下,許多物流快遞不送萬華,讓各服務弱勢的團體變得很困擾。
同時,中華文化總會主辦的「萬華大鬧熱」活動官方臉書今天發文表示,「只有病毒才是這場防疫真正的敵人!」。
文總也發起「萬華加油VIVA BANGKAH」換頭貼活動,期待大家意識到汙名化的危險與錯誤,而非指責染疫的人。活動一推出後,馬上吸引許多破萬人的在地粉專、社團陸續響應。
相較於過去SARS疫情時期,今日對於汙名化的抵抗,也在萬華逐漸成形。
▌結語
蘇珊·桑塔格在她著名的《疾病的隱喻》一書中,指出當疾病成為污名化的隱喻時,將阻止病人們尋求完整的治療。
當肺炎被看成是對於參與茶室文化甚至做為八大行業的懲罰時,許多人便因為害怕被揭露、害怕被列在受歧視的名單裡頭而不願意篩檢就醫。
尤其如果所患的疾病即使「早期發現」也不保證有藥可醫治,那麼病人就與其忍受病痛,也不要因就醫而過著飽受歧視的生活。
新冠肺炎如果也成為一種污名化的隱喻,防疫工作將會更困難,因為人們將可能拒絕承認其過往的生活足跡。
面對疫情,我們應該以正確的態度與同理去對待正面臨高風險的人。我們不應該對疫情感到恐懼,而是更加勇敢,因為我們有機會對他人伸出援手,發揮作為社群協助的力量,才能戰勝疫情。
如何檢舉里長 在 林穎孟 迎夢台北大安文山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9月22日台北市內湖一家非法的安養中心發生大火,總共奪走三條人命。這家業者總共被當地里長檢舉兩次,衛生局在檢討報告中提到,「稽查不夠不夠完整」、「無發現違法事證及急迫危害情形」。對此我質疑當時「衛生局派員了解業者拉下鐵門查無違法實證,未複查就結案」的情況,衛生局何以在未看清楚原貌的情況就認定無危害之虞?如何判斷如何結案?加上當時稽查的約僱人員已先離職,是否發生交接漏洞?這些非法機構如何輔導他們符合法規?加之目前稽查人力只有三人,未來將如何提升人力?這些細節在檢討報告中都未提及。
我在警政衛生部門質詢要求應該要針對整個流程做出四點改善,一、提出申請未過機構的輔導合法方案;二、查核流程判斷基準與追蹤軌跡改善;三、約聘僱人員的確實交接;四、查核人力的補充。並在一個月後提交相關的檢討報告。衛生局長黃世傑表示,此案主要是業者原本是由社會局指導的養護機構,之後原本的機構歇業,預計另籌設法人,但還沒有進入機構的申請就發生大火。衛生局自9月22日後,收到共七件檢舉案件,由衛生局與社會局聯合稽查,目前的稽查人力只有三人,之後會視情況需求調整人力。至於稽查判斷過程會改善,也會加強與社會局的橫向連結。
如何檢舉里長 在 台南市議員林易瑩 Youtube 的最讚貼文
02:05
#品格教育可能是宗教入校破口?
今日市議員林易瑩針對國小校園晨光時間志工入校教導品格教育的課程內容提出疑慮,根據中央品格教育網內容指出,品格教育具體推動內容結合了三好校園、靜思語、彩虹品格教育、弟子規及讀經教育等,其中三好校園的前身為1998年星雲大師與時任國民黨副總統連戰共同推動的三好運動,其他項目亦帶有強烈宗教色彩,若循此教學內容所言,難保成為志工入校傳教的破口。
市議員林易瑩再三強調,此次質詢非針對特定宗教,而是教育基本法明確指出教育本應中立,不得為特定宗教宣傳,林易瑩更要求教育局應隨時掌握現況,以預防心態嚴謹審查所有志工團體入校使用的教材,保障學童的受教權。
06:25
#強制講習,勞權教育超前部署
對今年台南勞檢員正職員工比例在市政團隊和勞工局的努力下即將提升一事,我予以肯定,但台南勞權現狀仍有不少待改進的部分,從去年勞檢清冊,可知仍有許多雇主因不同原因被多次開罰。因此,我提議市長和勞工局在台南勞權教育部分超前部署,比照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道安講習模式,訂定地方自治條例,強制台南雇主於違反勞基法等相關法規時除現有裁罰外必須另參與勞權講習,這樣的做法除使中小企業和新創產業雇主可獲得完整的勞基法基本認知,避免再犯外,更可讓知法犯法的大企業付出額外的時間成本,相較於目前動輒重罰兩萬的勞基法,更能對其達成警戒目的。
依照目前地方制度法,勞資關係及工商輔導本為地方自治事項,且台北和台中都對此有比中央更嚴格的自治條例,在已有前例的情形下,我要求市政府研議於地方自治法規中,在不變動現行勞基法罰則前提下,增加強制勞權教育的可能性。
11:05
#社會住宅,越蓋越多還越少?
興建社會住宅部分,台南市政府都發局於2019年11月22日「台南市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第二期計畫記者會」指出公辦都更部分將可提供210戶的社會住宅,但根據2020年5月20日報導,台南市公辦都更完成招商簽約可提供戶數為180戶。黃偉哲市長表示,會在今年內達成210戶的目標,並努力爭取更多的興建戶數。都發局長指出,180戶社會住宅僅是第一期的部分,將在暑假前後開始第二期招商,預期總戶數可以超過210戶,並在3年內完成興建。我再三強調社會住宅的滾動式檢討,總是越滾越少、越滾越慢,台南在社會住宅議題上本就發展較慢,請都發局加緊腳步,迎頭趕上其他城市,另外滾動式檢討應該是隨時現下狀況做策進,而不是當成果未達期許就將未來尚未發生的事物納入現下的政績。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部分,由台南市政府提供資料中顯示,第二期包住代管計畫截至109年3月31日共媒合146件、達成率約12.1%,我能理解在武漢肺炎疫情影響下,業者在開發新房源及媒合房客勢必更加困難,但達成率不佳仍舊是現實狀況,都發局應審慎思考策進方法。都發局長表示,第二期包租代管媒合數量截至今日已有242件,會再繼續努力讓媒合數量提升。
過去我在業務部門報告及總質詢皆多次提起社會住宅相關議題,希望台南市政府可以將好的政策持續推廣、普及,落實居住正義,也感謝在基層共同努力的夥伴,期待未來可以看見更好的達成率。台南的社會住宅或許是剛開車、開慢車,但只要目標不變,終究可以抵達終點,大家一起努力。
17:35
#消防員勸募住警器也要算評核?
針對住警器預算,在108年消防局共編列100萬元以及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9萬6000元購置5115顆住警器;109年消防局無編列任何預算,中央補助暨地方自籌21萬6千元購置857顆住警器,消防局長指出,目前住警器裝設率已達百分之七十幾,裝設次序第一優先的部分也幾乎完成,由於在庫存還有民間捐贈的2萬6千顆住警器,因此尚不需要編列預算購置。
我非常感謝民間團體捐贈物資、協助市府推動市政所需,我也曾在疫情期間媒合民間力量捐贈C級防護衣予消防局,然而根據「台南市政府消防局109年度防火宣導執行計畫」,消防局將勸募住警器做為消防人員業務評核標準。民間團體的付出我深表感謝,但不該以要求或記功嘉獎的方式促使基層消防夥伴必須負擔勸募的業務。消防局長指出,該份評核表是在過去裝設率較低的時空背景下訂立,目前已經沒有需求,會在總質詢後迅速將該部分廢止。
此外針對住警器裝設部分,我認為消防局在裝設住警器過程中最常接觸的三大族群,過去多由其他局處如民政局、社會局等辦理相關業務及清冊製作,消防局相對不熟悉,民眾也較為陌生,消防員登門輔導裝設住警器被當成詐騙集團或因恐懼拒絕裝設者時有所聞。希望其他局處可以更主動協助消防局,訂立明確執行計畫、建立制度,避免因各區域消防同仁與當地里長或區公所熟識程度不一,造成裝設情況出現區域差異。
透過區公所社會課通報需求、里辦公處開放民眾申請回家自行裝設、里長里幹事陪同消防員到府安裝、社會局社工與消防員聯合到府併行訪視三大族群業務等方式,在不過度增加基層業務的前提下促進各局處的互助協力,形成良性循環,才讓台南市政府的市政推動更加順暢。
27:34
#公園違停怎麼辦?
目前台南公園綠地中常有駕駛或違停汽機車之情事發生,儘管公園管理上有負責巡查之人員,但無法24小時都在原地守候,因此常需要倚賴民眾通報或檢舉,來協助取締。
我接獲陳情,陳情人以清楚拍到機車及行為人的照片向工務局檢舉,但卻獲得工務局以「《臺南市公園綠地管理自治條例》內規定違停的罰則對象是行為人,而照片只拍到機車,難以認定機車持有者是否等同行為人。」為由拒絕開罰;但就去年的開罰記錄來看,只要檢舉人提供拍攝到機車的照片就可開罰,並未要求將行為人入鏡,這樣的結果,很明顯有標準不一的狀況,因此我要求工務局對此情形徹查檢討,讓檢舉成案的標準一致,同時也應檢討台南各公園周遭的停車空間,並加強對公園內違停和駕駛的取締,把公園還給使用公園運動、休憩的市民。
34:43
#T-bike站點怎麼架?
上述公園違停外,其實台南的人行道也面臨著同樣的問題,汽車、機車、攤商違停嚴重,民眾無法安心行走在人行道上,常必須冒著危險走至車道外,造成諸多不便及意外險象環生。另外,人行道數量不足也是一項困擾台南很久的大問題,這兩個問題也間接導致T-bike站點的架設無法普及,因為公共自行車站點依規定須設站於公有土地,其中最為常見的公有土地便是人行道,自行車站體的設置要求最少要長度22米、寬度3.5米以上,若人行道長寬不足,便會影響到設站,同時,越少的人行道也就代表越沒有空間可供公共自行車設站,那我們的站數當然也就長不起來了。
我要求市府,末端運輸網路的規劃要盡快完成,行人的路權當然也不能忽視,透過人行道跟公共自行車站的建設以及違規取締,才是快速建置完善大眾運輸系統的捷徑。
38:41
#永康親子館咧?
永康的新生兒數量,近幾年都是台南市行政區裡數一數二多的,卻一直無法設立在地的親子館,在上次我的總質詢當中,市長也提到目前的方向之一,是針對現有閒置空間進行盤點,從中尋找適合的場地,而我在這次大會期間也督請財稅局盤點永康地區的低度利用空間,我們若有閒置的空間,就應該要有效率的運用。
在總質詢當中,我也質詢社會局長,目前永康設立親子館的規劃進度到哪裡了,局長提到在未來可能會朝向搭配社會住宅新建的空間,規劃設立親子館。我理解目前永康寸土寸金,在找尋適合設立親子館場地的方向上,不管是搭配新建社會住宅,還是閒置空間再利用,都希望市府可以加緊腳步找到適合的空間進行規劃,讓永康的小朋友能夠早日擁有自己的親子館。
40:11
#無障礙廁所空間有障礙!
永康探索公園內的無障礙廁所長久沒有維護,廁所內堆積雜物、欄杆鏽蝕嚴重,根本幾乎無法供身障者使用,且緊急按鈕離馬桶過遠,若如廁發生意外,身障者也難以觸碰求援,我認為這些缺失如果是台南各地區公園的常態,那是對身障者的需求極不尊重,因此要求工務局針對全台南所有無障礙廁所進行盤點,務必將失修的設備改善,讓身障者的生理需求也能受到保障。
41:30
#祥合公園景觀做半套!?
公七公園在今年二月風光地啟用,但近期有民眾和我反映,公園周遭的排水渠道環境仍然處於未完工狀態,今天在總質詢確認該區的負責單位為水利局,我希望市府盡快解決,應將公園裡進入排水渠道的入口圍籬設置齊全,以免有民眾或孩子誤入發生事故;接下來是登革熱好發的季節,未完成的疏濬工程導致水流阻塞易孳生蚊蟲,應盡速處理,莫讓渠道環境成為病媒蚊繁衍的溫床。水利局長則承諾,會責請相關廠商進行改善。
42:57
#公車站整修,公車停不停要說啦!
我接獲民眾陳情,近日永康區內因為有道路工程施作導致公車暫停靠站的狀況,民眾早起出門工作才發現公車不會經過,必須步行到下一站才可以搭乘,並且該路公車行經奇美及成大醫院是許多需要看診的長輩時常搭乘的路線,公車管理處卻沒有在站牌有任何標示告訴大家暫停停靠的預計時間,也沒有任何臨時停靠站的設置,造成許多民眾的生活受影響。
我一直希望台南能夠逐步培養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的觀念,但倘若政府不將大眾運輸的品質提升,我們如何讓市民產生對大眾運輸的信賴感,我相信許多人都有因為公車誤點或班次過少造成時間安排延誤的經驗,這也是我一直提出要檢討的問題,希望交通局好好努力。
45:08
#工策會,若亂來不違法?
工策會長年爭議不斷,我已經在之前的會期中指出工策會的諸多疑問,但至今仍沒有改善的跡象。於是,我於今日質詢時提出幾個疑問,針對工策會成員是否為公務員及兼職是否違法一事,詢問南市府人事處、法制處及政風處,並得到三個局處回應,表明工策會並非市府法定機關,因此也不具有公務員身分,在該情況下若兼職經營其他生意,無違法問題。
這樣的狀況非常荒謬,工策會請領市府數千萬經費補助,其成員卻不像公務員受法規規範,若利用職務之便經營自己的事業也無法可罰、完全無法監督,這些結果的出現都係因於:目前台南沒有針對工策會的法源依據,對此我也一再要求市府,盡快完善工策會的相關法源,同時也要納入日落條款,讓工策會業務逐步回歸經發局。若經發局因為業務回歸而導致工作量增加無法負擔,也應該盡快研擬增加員額編制,以補齊空缺。請黃市長拿出道德勇氣,解決工策會長年爭議!
如何檢舉里長 在 張秀華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污水下水道工程第一期第一標工程集中在西區,針對路平先做暫時的路面修復,人孔蓋與地面有落差造成用路人不安,此部分郭處長回覆回去會著手研究,該如何減少落差使民眾放心通行;再來施工造成路面標示不清,郭處長則回答,會要求施工單位將其恢復原狀。
廠商便宜行事,工具推放在草地,影響都市景觀,阿華也要求郭處長必須要求廠商改善。
前任市長向中央爭取水環境計畫經費,水園道(北排水)嘉義大學同意市府使用林森校區水質淨化廠土地,並從原先掀蓋改為不掀蓋方案進行規畫設計。
楊柳道(中央排水)、水園道(北排水)、綠園道(道將圳)從當初提出的現況到現在幾乎都重頭開始,阿華建請黃市長任內所帶領的團隊態度積極並爭取經費,替嘉義市帶來效益。
最後一個議題針對稽查人員資格做質詢,資格為何?
即使是委外公司,也必須完成相關訓練,才能擔任。
有個地方時常被亂丟垃圾,里長特地做了紅布條警告,也沒有效,里長親自打電話檢舉。
稽查人員要執行工作時,里長為避免誤會要錄影存證,當場被稽查人員制止,這樣的態度是適當的嗎?
蕭局長答:加強人員的教育之外,如還是不適任依規定辦理解雇。
每一位里長,都在為市府做最基層的工作,阿華希望市府能夠加強訓練,互相尊重,不因人而異。
市長答:市府的每一位同仁都有自我要求,如有不足的地方,議員提出一定會檢討,內部管理與事務推動大家共同努力,也希望好的地方給予鼓勵,並檢討不好的地方,做一個有溫度的戰鬥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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