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德國多年的前路透社同事剛剛打電話給我,我們曾經一起在新加坡工作,因為她是日本人我是台灣人,成為非常要好的朋友。
我發了一個 WhatsApp 給妳可是沒有回覆,所以打電話給妳,這個時間有沒有打擾妳?朋友繼續解釋:也是因為很久沒有跟妳說話了。朋友離開日本比我離開台灣還要久,但是沒有改變的是日本人一貫的客氣委婉,我知道她應該是擔心台灣疫情,沒有回覆會不會是確診了?聊了一會兒之後,我提及台灣全國學校停課。
德國學校恢復正常了嗎?我說。
學校慢慢開始讓學生回去上課了,我印象好像是每日確診數在一萬以下就可以恢復上學?台灣每天大概有多少人確診?她問我。
過去幾天是一年來最嚴重的時刻,每天加上回溯的數字大約五六百例,我說。
噢,只有幾百例啊?她的口氣有幾分困惑。
疫情因為我們曾經是模範生,特別顯得嚴重,不是不可能會到不及格的地步,但是目前我們離不及格真的很遠。這個時候絕對必需如履薄冰草木皆兵,但是也不要妄自菲薄。
圖文不符之番人修腳踏車
妄自菲薄解釋 在 Repeat的人類圖計程車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在好友貼文中看見,今年統測的作文題目是:「不好意思」與群己關係、社會氛圍、處事態度的觀察。
這是一個很有趣的題目,我們什麼時候會「不好意思」?
本篇文章無意分享如何寫作文,而是試圖以人類圖的角度,聊聊台灣這個被BBC撰文報導「台灣:一個隨時、不停道歉的島嶼」。
「不好意思」這短短四個字組成的短詞,依照不同場合、不同語調,有著截然不同情緒表情:
在捷運裡對著前面擋路的人帶著不耐用力地說:不好意思!
一樣在捷運裡,背著大包包一路向前擠出車廂,急切又焦慮的人也會說:不好意思!
撞到了人說不好意思、被撞的人可能也會說不好意思;
舉手問問題先說不好意思、舉手呼喚店員也說不好意思;
電話行銷說在這頭說不好意思打擾你幾分鐘、接到電話的你說不好意思我現在沒空。
以上的情境,我們可以說這是台灣是一個非常友善的國家,但無論是真心不好意思,還是因為不好意思說真心話的不好意思,在這層友善的底層裡,這都是一種維持表面上和平的發語詞,在各種場合避免衝突的用詞。我個人認為這是無傷大雅的,因為無論是情緒中心固定運作還是無定義的朋友,都不喜歡情緒上的衝突。
在公共場合中的陌生人、公事上的人際往來,避免衝突才能真正「解決問題」,因為情緒無法被「解決」,只能待其清明。但涉及到個人就不是那麼一回事了,許多時候,在私領域的逃避衝突,代表了逃避衝突背後所代表的真相,那些會勾起情緒的真相,這麼一來「問題」反而無法被解決了。
另外一個層面,在心理上其實有著另一種不好意思:如果我說了真話(面對了衝突)而得到反效果時,不是很「不好意思」嗎?
我們就從情緒中心走到了意志力中心的範疇了。
有一種不好意思是「吵架吵輸了很丟臉」的自我評價,也是一種「吵架一定要贏」的自我期許。感到「不好意思」是面子拉不下來的尷尬與丟臉。
「過度自謙」也是一種不好意思:我真的可以覺得自己很棒嗎?我如果誇獎自己別人不認同怎麼辦呢?這樣很「不好意思」⋯我想要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追求自己的夢想,但是如果身旁的人不認同該怎麼辦?我「不好意思」造成大家的困擾⋯⋯
在人類圖當中我們討論所謂的「非自己」,事實上很多制約是無法避免的、機械式的運作,但是我們的心智卻因為不理解這樣的機械式運作,用了否定、防衛式的方式去解釋自己的行為與反應。
學習人類圖,就是為了撥開這重重迷霧,真正地看見自己,看見自己的制約,看見自己的可能性。一樣的設計,可以有著截然不同的結果。
友善和鄉愿是親戚,有著一樣的基因,但是友善他溫和而堅定,鄉愿則沒有自己。
自謙與自卑是鄰居,住在相鄰轉角而已,千萬不要妄自菲薄而暈頭轉向而按錯門鈴。
#人類圖 #人類圖計程車 #不好意思 #情緒中心 #意志力中心
------司機手動置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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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自菲薄解釋 在 管碧玲 (kuanbiling)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朋友發了這篇文和連結,被臉書屏蔽了,我需要測試,所以也發看看:
這篇報導提到
澳洲之所以這樣做的來龍去脈
裡頭有個重要訊息
包括歐盟、法國在內各國政府
在處理媒體廣告資源即將被科技巨擘(big tech)吸光這件事的時候
發現透過傳統的智財權(指著作權法)途徑根本無能為力
所以這一、兩年來開始嘗試訴諸競爭法(公平交易法),甚至”立案調查”
在此脈絡下澳洲開了第一槍
並在上個月由國會通過”新聞議價法案”
目前看來似乎已經成功達陣
澳洲成功的原因固然很多
尤其是有媒體大亨梅鐸在
(唯後來”新聞議價法案”已有修正,規模較小的媒體也能雨露均霑—我的眉批:善行之促成未必全然需要善意)
但競爭法機關的特殊地位(掌管市場交易秩序、補漏角色、獨立機關)顯然扮演關鍵的槓桿角色(leverage)
科技巨擘所引發的政經、社會大轉型或鉅變(transformation)日益明顯
和競爭法的關係更是微妙
以我之見 競爭法因此重獲生機
但免不了也帶來諸多挑戰
原先的執法工具和思維日見窘困
特別是針對普徧支配各國競爭法思潮的”芝加哥學派”來說更是如此
”芝加哥學派”極端相信市場的自我調節、調整功能,競爭法脈絡下的”芝加哥學派”大抵最關心企業結合(併購)和不法的聯合行為 其他的率多採”自由放任”、經濟效率至上
因此對”公共利益”的解釋範圍非常限縮
(自有其政治哲學和政策論述基礎)
只是在面對科技巨擘的一波波衝擊時
此一學派通常所採取的「不作為」佛系立場
應該是已經無法回應真實存在的社會需求
包括產業集中度、消費者選擇、所得分配,乃至民主自由價值
面對科技巨擘此一大時代議題
我們不必過度承擔
但也不宜妄自菲薄
https://www.google.com.tw/amp/s/amp.theguardian.com/media/2020/apr/21/google-and-facebook-need-news-and-the-media-needs-them-but-which-need-is-the-grea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