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寶石戒指的愛情】
本篇又名〈富婆奇遇記〉〈路茜阿姨,我不想努力了〉〈一個年輕的墨西哥小夥子瘋狂追我該怎麼辦?〉(笑)
還是出自希區考克,小編最愛的神轉折大師。不過這篇的安排倒是沒太多懸念,所好奇的不過是,那個小夥子最後想做什麼罷了。
來看看他究竟想幹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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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神光顧 / 希區考克
三位中年女士圍坐在墨西哥酒店的早餐桌旁,外套鬆散地披在她們的肩上,看得出來,她們是費城郊區上層社會住宅區的那些女士們中的一部分。
「請給我一點咖啡。」埃倫·亞內爾小姐用西班牙語對招待說。她曾在國外旅遊過,知道如何與外國服務員打交道。
「嗯,咖啡要半熱的。」說話的是維拉·朱利特夫人,她是三人中年紀最長的,正覺得墨西哥的早餐冷冷颼颼的。
第三位女士路茜小姐沒說話,只是看了看錶,馬瑞歐該到了。
片刻之後,招待把一壺半熱的咖啡放到了她們的桌上。
「我想,路茜,」埃倫說,「讓馬瑞歐早點來,也許是個不錯的主意。這樣我們就能到外面找個地方吃上一頓熱點的、更好的早飯了。」
「馬瑞歐已經替我們做了很多事了。」路茜說。當提到這個年輕墨西哥導遊的名字,她的臉就激動得微微發紅。她感到激動和臉紅是因為她的女伴提到他,而她正想像著他強壯甚至有些粗野的墨西哥人的腿。昨天,她們的墨西哥導遊划船送她們去雪契米科水上花園時,她看到了那雙腿。
在五十二年寧靜的獨身生活中,路茜·布朗小姐也許從未想到過一個男人的腿(當然更不會在早餐桌旁)。這是到達墨西哥一個月以來,一個令人心煩意亂的變化。這類的變化也許早就發生了,那時她生病的父親剛剛去世,卻又出入意料地留給她一筆遺產。而路茜小姐自己直到在這裡碰到馬瑞歐那天,才發現這種變化的存在。
那天一開始,她感到會是多事的一天。當在充滿陽光的酒店臥房醒來時。路茜感到一種渴求自由的感覺也甦醒了。這種感覺一直存在,隱隱地撼動她莊重的靈魂。吃早飯時它縈繞在擺放餐桌的院子裡。餐桌上飄蕩的,還有她的女伴喋喋不休的談話(旅途的費用實際上是路茜為她們負擔的)。但無論是維拉對清晨的冷空氣的抱怨,還是埃倫對塔西克城勢利的評價,都不能中斷這種感覺。
對路茜小姐來說,生活中似乎只有費城,塔西克城褪色的粉紅屋頂和閣樓呈羽毛形狀的教堂是一個不能實現的夢:一個玫瑰紅的城市,幾乎有時間那樣古老……
那天,當她看到那枚戒指時,也許就是她旅途中最快樂的一刻。在樹葉廣場的一個銀器店裡,維拉和埃倫正在為一個銀壺和店主討價還價時,路茜發現了那枚戒指。在她的眼裡,它並不高雅,幾乎可以說得上粗俗、招搖。戒面是一顆碩大的但不值錢的藍寶石,戒指是銀質的,但在戒指中似乎閃爍著一種神秘的光芒吸引著路茜。她把戒指套在手指上,讓它反射出上午的陽光。她覺得它使她母親的訂婚戒指都黯然失色,儘管那訂婚戒指的價值在這只寶石戒指的五十倍之上。路茜小姐感到一種莫名的興奮。瞥了一眼維拉和埃倫令人氣悶的背影,她開始把戒指從手指上取下來。
但戒指在手指上紋絲不動,這時維拉和埃倫轉過身來,看到了它,輕輕叫了起來:「路茜,它真漂亮。」「簡直像一枚訂婚戒指。」
路茜小姐的臉又紅了,「別犯傻,我只是試試,它對我來說太年輕了。戴上它我看上去……」
她繼續想把它弄下來。墨西哥店主在旁邊低聲恭維著她。
「真是討厭,不過看來我是弄不下來了,我想我得……」
路茜小姐用遠超過那藍寶石戒指價值的錢把它買下來。儘管如此,那筆錢對她仍是無足輕重的,這次旅行,經濟方面的事由埃倫負責,因為在這方面她很「在行」。因為戒指卡在路茜小姐手指上,她還想和店主侃侃價,但路茜小姐說:「回酒店我會用肥皂和熱水把它弄下來的。」
不過她一直也沒能把戒指從手指上給弄下來。
在塔西克城,路茜小姐的精力好像特別充沛。晚上吃飯前維拉和埃倫都在房間裡休息,想把腳的酸痛減輕一點,而她決定再去一趟廣場上的聖塔·普裡斯卡教堂。第一次參觀這個教堂,和她的女伴在一起她總覺得不太自在,她想獨自在冷清、灰暗、簡陋的教堂裡體會它獨特的氣氛。那種氣氛與路茜家鄉的教堂的氣氛是不同的。
穿過橡木門,路茜小姐步入教堂大廳,修飾著黃金葉花朵和天使像的聖壇在她面前隱約閃現。一個年老的農婦,身著黑衣,手裡的蠟燭照在聖女像上。一條狗跑進教堂,四處看了看,又跑出去了。這些小小的場景給路茜小姐一種奇異的感受。它們帶著天主教的和異國的情調,似乎在召喚著她。一種她自己也說不清的衝動使她屈膝跪下,模仿著那個年老的農婦,開始祈禱。她的藍寶石戒指在灰暗的燭光中閃動著和這教堂一樣奇異的光芒。
路茜小姐只跪下一小會兒,當站起來時,她感到右邊有一個人。她轉過頭看見一個墨西哥小夥子。他穿著一塵不染的白衣,跪在幾碼外的地方,濃密的黑髮在他虔誠的額頭上反射出點點微光。路茜小姐站起身時,他們的目光正好相遇。那只是短短一瞥,但他的臉給她留下了一個鮮明的印象。路茜小姐看到他褐色的皮膚,奇特的雙眼,還有一種深沉溫和的耐心。總之,簡短的相遇讓她感到已經看到了一些這個陌生城市的陌生的人們的內心。簡短的相遇使路茜小姐記住了那個墨西哥小夥子。當然她不會把這個告訴維拉和埃倫的。
路茜小姐離開教堂,心情愉快地向酒店走去。黃昏的陽光已越來越暗,當她穿過擁擠的集市到通向酒店的街上時,已經是晚上了。街上沒幾個人,她的腳步聲迴響在石板路上,聽上去顯得分外孤獨,一個男人的影子搖搖晃晃地向她走來。這時街上除了他們沒有第三個行人,但路茜小姐並不害怕,只是提醒自己前面是個醉鬼,要離他遠點。那個喝醉的人搖搖晃晃地越走越近,路茜小姐有點想折回後面的集市,但她很快打消了這個念頭,她是美國人,是不會被傷害的。她繼續向前走著。
但恐懼仍然還在。當她走到那男人面前,他盯著她,向她揮手,要錢。那是個滿臉鬍子的流浪漢,滿嘴酒氣,說著她聽不懂的西班牙語。路茜小姐是從他的手勢和表情猜出他在乞討。但她對這些街頭流浪漢沒有什麼同情心。她搖搖頭,準備繼續向前走。一隻骯髒的手拉住她的衣袖,難懂的西班牙語又響起來。她用勁甩開那只手。那個男人眼裡閃現出憤怒的神情,他惱火地舉起手臂。
顯然那個流浪漢並不想傷害她,但路茜小姐本能地向後一退,她的鞋根卡在路面上的石板縫隙中,她摔倒了。她躺在那兒起來,她的腳踝扭傷了。
流浪漢站在她旁邊。這時路茜小姐感到了真正的恐懼。一種不由自主、忽然發生的恐懼壓倒了她。
忽然在街邊的陰影中,另一個男人的身影出現了,一個整潔的穿白衣的男人。路茜小姐看不到他的臉,但她知道是教堂裡的那個小夥子。她看到他把那個流浪漢推開,然後要他走。流浪漢回頭看了看,搖搖晃晃地走開了。
路茜小姐感到一個人的臉離自己的臉很近,接著一隻有力的手托住她的背,扶她起來。她聽不懂小夥子說的話,但他的語調很溫和,充滿關心。
「女士,」他說,看了看流浪漢離開的方向,「他已經走了。」這個墨西哥年輕人的牙在月光下反射出潔白的光。他接著說:「我叫馬瑞歐,從教堂那邊過來。讓我送你回酒店,好嗎?」
路茜小姐的腳踝很痛,馬瑞歐一直把她送到酒店,再把她送回房間。她的情形在維拉和埃倫之間引起了一陣慌亂。
看到馬瑞歐仍然關切地站在一旁,埃倫拿起她的提袋,問:「我們該給他多少錢,路茜?」
但路茜小姐不想這樣做,她說:「不,錢對這個年輕人會是一種侮辱。」
馬瑞歐似乎聽懂了她的話,他也說了幾句,但路茜小姐卻不怎麼能聽懂。最後馬瑞歐拿起她戴藍寶石戒指的手,吻了吻,鞠躬,然後離開了房間。
那就是馬瑞歐如何走入了這三位女士的生活,而且顯然他並不想很快離開她們。第二天早上,他來到酒店,找到了路茜小姐。這次路茜小姐第一次正面看到他的臉。他並不是很英俊,他的睫毛很長,但眼睛靠得太近了。厚厚的嘴唇上長著八字鬍,但鬍鬚稀疏,不大好看。只是他的手指有力而修長。總的來說,這個小夥子給人某種熱情和可信的感覺。
他解釋自己是個大學生,想在假期掙點錢,所以希望能做女士們的導遊。由於路茜小姐的腳扭傷了,他建議替她們雇輛車,司機也由他兼任。而他索要的報酬卻令人吃驚地少,而且堅持不需要付更多。
第二天他租到一輛車,便宜的租金使得精打細算的埃倫小姐也十分滿意。於是馬瑞歐開始熱情而認真地帶著她們在各個景點之間遊玩。
衣著整潔的馬瑞歐的陪伴令路茜女士很高興,其實三位女士都很高興。他為她們訂了不少遊覽計畫。一天,他帶她們攀登玻卜卡貝特山,好幾個小時之中,她們在世界上最美最神秘的山峰前,激動不已。有時當馬瑞歐和路茜小姐單獨在一起的時候,馬瑞歐總是把路茜小姐的手握在掌中,輕輕地撫摸。
那是馬瑞歐用他的方式,繞過語言的障礙告訴她,他非常高興能和她一起分享這次美妙的墨西哥之旅。被他有力的手握住,路茜小姐手指上的戒指又收緊了,但她並沒有感到痛,她所感受到的是另一種與疼痛完全不同的感覺。
在玻卜卡貝特山之行後,路茜小姐決定應該離開塔西克城,去墨西哥城了。
她讓埃倫去告訴馬瑞歐他的使命結束了,還讓埃倫帶去了額外的幾百比索的酬勞。埃倫轉告了馬瑞歐,但馬瑞歐沒有接受那筆錢,而是找到了路茜小姐。他告訴她,墨西哥城裡有不少人並不友好,他伸出他強壯的胳膊說他想繼續照顧她們,而且為她們介紹墨西哥城裡的風光。他強壯的胳膊揮動著,似乎在擁抱著天空、太陽還有墨西哥的群山。他黑色的眼睛和長長的睫毛,卻擁抱著路茜小姐。路茜小姐感到似乎有一種本能在促使著她同意,讓馬瑞歐和她們一起來到了墨西哥城。
到達墨西哥城第二個星期,他們決定去遊覽墨西哥金字塔。像往常一樣,路茜小姐和馬瑞歐坐在前排。他是個出色的司機,路茜小姐喜歡看他全神貫注開車時的側臉,也喜歡聽他不時地喃喃自語,但不大喜歡他用目光注視她的臉,然後向下滑到她的胸前。
他的凝注讓她有些不自在,她用英語對他說:「馬瑞歐,你是美國人說的那種花花公子。你肯定認識很多女孩。」
開始他似乎沒聽懂。沉默片刻,他說:「女孩,花花公子,你是說我嗎?不。」他把手伸進衣袋,拿出一張照片,「女士,這就是我的女孩……」
路茜小姐拿過照片,發現是一個比她還老的婦人。她頭髮花白,眼睛大而憂傷,歲月和疾病在她的臉上留下條條細紋。
「是你媽媽!」路茜小姐說:「給我講講她的事,好嗎?」
馬瑞歐儘量用她能聽懂的詞彙告訴了她媽媽的故事。他媽媽非常窮,一輩子住在一個叫古德羅斯的小村子裡,艱難地撫養著一群沒有父親的孩子,如同人間的聖女。路茜小姐從他的話裡聽出他對他母親幾乎是一種崇拜的愛。
聽到馬瑞歐的話,路茜小姐決定在她的旅行結束前,她要向馬瑞歐問到他母親的位址,然後寄一筆錢給她,讓她能幫助馬瑞歐上完大學。也許她的兒子會因為過分的自尊而難以說服,但作為母親,她會接受的。
「那是金字塔嗎?」埃倫的聲音打斷了路茜小姐的思索。「它們比不上埃及的金字塔。」埃倫繼續說。
但路茜小姐被那兩座太陽金字塔和月亮金字塔打動了。她凝視著幽暗、古老的金字塔,心中感到一種奇特的興奮感覺。這種感覺在塔西克城的教堂裡她也同樣碰到過。
「這些石階我是爬不上去了,」埃倫洩氣地說:「我太老了,天氣也太熱。」
維拉儘管沒覺得熱,但她也老了。她站在金字塔底,衣服披在肩上,手裡拿著從不離手的香煙,說:「你去吧,路茜,你還年輕,而且也好動。」
於是路茜和馬瑞歐開始向上爬。
在馬瑞歐的幫助下,她爬到了太陽金字塔的頂上。雖然陡峭的石階令她累得喘不過氣來,但登上塔頂的感覺真是好極了。
塔頂只有他們兩個人,他們坐在一起。一個是費城來的富有的小姐,一個是偏僻小村裡走出的小夥子,緊挨著坐在一起。他們看著巨大的平原,古老的村落和它們的廟宇散落其間,向下望去可以看到從廟宇通向月亮金字塔的、被稱為死亡之途的路。
馬瑞歐開始給她講祭祀儀式的故事。在過去,這種儀式每年都有一次。
路茜小姐半閉著眼睛,一邊聽著他的話一邊想像著當時的情形:人群湧向他們腳下的平原;巫師站在指定的某級石階上;塔頂是一位衣服一塵不染的青年,那當然就是馬瑞歐。
馬瑞歐是村民們奉獻的祭品,他將被奉獻給神靈。她感到對他的憐憫,她伸出了她的手——那隻戴著無法摘下的戒指的左手,她的手找到了他的,被他溫暖有力的手指輕輕地握住……
路茜小姐幾乎不知道馬瑞歐什麼時候抱住了她,他的頭垂到她的胸前。直到她聞到他皮膚的甜香味和頭髮間香波的氣味,她才猛然清醒過來。她猛地跳起來,似乎從幾個世紀的時光中回到眼前,想起還有兩個女伴在塔下等著,想起還有許多的石階要下。
在返回墨西哥城的路上,路茜小姐決定自己和維拉坐在後面的坐位上,把埃倫換到前面和馬瑞歐坐在一起。
回到酒店時,路茜小姐說:「明天是星期天,馬瑞歐,你最好休息一下,不用來陪我們了。」
他開始反對這個建議。當路茜重複道:「不,明天不行,馬瑞歐。」他臉上的表情就像一個失望的孩子。但很快他的表情變了,他的眼睛挑戰般地直視她的雙眼。
回到房間,路茜小姐感到心猛烈地跳個不停。那眼神所代表的東西是她以往從不敢妄想的東西。她明白,那是一種渴望的眼神。
由於某種原因,她不能理解,而她的心中也從未夢想過,馬瑞歐在追求她。
他在熱烈地追求她。
晚上在上床之前,路茜小姐做了幾件以前她從未做過的事。她穿著睡衣長時間地站在臥室裡的長鏡前,真切地感到,自己是一個女人。
她沒有看到自己有什麼新的驚人的東西。但這只是她的外表沒有將她內心將要發生的,和已經發生的驚人的變化表現出來而已。
她並不美麗,即使年輕的時候也不曾美麗過,而現在已人到中年了。她的頭髮快白了,鬆散的搭在額前。她的眼睛仍然清澈,而且正充滿了歡樂,但在它們周圍卻是歲月留給她的陰影與皺紋。在睡衣下面,她的胸依然挺實,但身材卻已經不行了。事實上,無論她的面孔還是身材,都沒有什麼地方能夠吸引人了。而她卻被人追求。她知道,一個墨西哥的英俊年輕人感到了她身上某種吸引人的東西。
路茜小姐對很多事並非一無所知,她知道不少年輕人追求年老的女人是為了最後能繼承她們的財產。但馬瑞歐除了拒絕任何額外的報酬以外,甚至不知道路茜小姐是她們三人中最富有的一個。只有費城的一個律師和她家族的一些人知道她真正擁有多少財產。不,如果馬瑞歐是為了錢,他就該把眼光放到埃倫身上。埃倫掌握著她們的錢袋,而且在任何時候都不讓任何人知道她手裡的錢實際上屬於路茜。
面貌普通、衣著單調的路茜小姐身上沒有任何地方顯示出富有。她母親的訂婚戒指上有一顆值錢的鑽石,但也只有專業的珠寶商人才能看出來。而那個藍寶石戒指也不值得任何人為它花費精力與時間。如果她能把它從手指上弄下來,作為感謝,她會很高興把這戒指送給他。
不,墨西哥城裡有上千的女人比她顯得更富有,還有更多的女人年輕美麗,值得馬瑞歐為之傾倒,還有……
猛然間,路茜小姐為這事的不合邏輯感到一絲恐懼。
也許是未婚女性的本能觸動了她的神經,使她警惕到莫名的危險。
路茜小姐決心她必須了結這件事,她靜靜地躺在床上,作出了她的決定。
路茜小姐和維拉在長途車站等候。她們都緊緊擁著自己的外衣,似乎很冷。維拉確實有點著涼,她也總是如此。而今天雖然有春日的陽光在照耀,路茜小姐卻也感覺到了陣陣的冷意。她的雙眼,還有鼻子都是紅紅的。
她們等的是埃倫,她落在後面是為了把酬勞付給馬瑞歐。帕茲考羅的汽車20分鐘後啟程。
埃倫來了,她的鼻子也是紅紅的。
「妳不能那樣幹,路茜,」她抱怨說,「那樣太狠心了。」她把兩張一百比索的鈔票交到路茜手裡。「我覺得把這個給他時他就像要打人,」她解釋說,「而且他讀到妳的信時就像孩子那樣地哭起來。」
路茜小姐聽了默不作聲。在去帕茲考羅的整個路上她都幾乎一言不發。
寧靜的帕茲考羅湖旁,一家旅店的走廊上,三位女士圍坐桌旁開始吃晚飯。從不願安靜的埃倫在討論著第二天的計畫,路茜小姐卻顯然心不在焉。她的目光轉向墨綠色的湖面,研究著湖上一串串的小島,還有在湖面掠過的禿鷹,它們發出粗糙的叫聲,貪婪地尋找著動物的屍體。
過了一會,她站起來說:「有一點冷了,我要回房間去了,晚安。」
路茜小姐的房間有個小陽臺,可以從另一個角度看到湖面。陽臺下面就是沉入黑暗的湖面,晚歸的漁夫們用模糊的聲音交流著一天的收穫,偶爾就唱上一段當地的民歌。
路茜小姐靜靜地坐著,看著他們,心中想著馬瑞歐。自打離開墨西哥城,她就在想念馬瑞歐,現在她為自己魯莽地趕走馬瑞歐而後悔不已。她應該自己和他說。她難過地猜測他會怎樣猜疑……這些想法深深地刺痛著她,她傷害了他……
她的胡思亂想被打斷了,因為她在下面的漁夫中看到了一個雪白修長的身影。路茜目不轉睛地盯著他,心開始狂跳起來。她扶著欄杆,極力向前探,向黑暗中望去。的確,路茜看到一個熟悉的影子在那裡敏捷、優雅地閃動著。
但那不會是馬瑞歐,他被留在數百英里外的墨西哥城了,而且路茜還特意吩咐埃倫不要告訴他她們的去向。
穿白衣的人影從遠處向她窗戶所在的湖岸飄來。湖岸上射出的一片燈光照在他的身上,使人能夠看清楚。
那是馬瑞歐。
她探下身去,心就像一隻不知所措的鳥兒跳個不停。他就在她下面,他們之間只有十五英尺。
「路茜小姐,我終於找到妳了,」他用西班牙語說:「我知道,我會找到妳的。」
「但,馬瑞歐,你是怎麼……?」
「長途汽車公司告訴我,妳們到這裡來了。」
她看見他高興地笑著,雪白的牙忽隱忽現。「路茜小姐,怎麼妳一聲不響地就離開了呢?甚至沒有說一聲再見。」
她沒有回答。
「但我現在來了,我仍然為妳效勞。明天妳和我到湖上去,好嗎?在其他兩個女士醒來之前,就妳和我。湖上有月亮,我們還能看見日出。」
「好吧……」
「明早五點我來接妳,我會弄條船。鳥兒們還沒醒,我就會在這裡等妳了。」
「好吧……」
「晚安,我的小姐。」
路茜小姐回到房間,當她換上衣服躺到床上,她感到自己的手在顫抖。
直到凌晨,她還沒有平靜下來,直到窗戶下傳來低低的口哨,告訴她馬瑞歐已經到了,她感到自己仍在顫抖。
她飛快地穿上衣服,理理頭髮,披上件衣服,跑下樓去。旅店裡很安靜,沒人看見她穿過走廊,也沒人看見她順著斜坡來到馬瑞歐的船旁。
他抬起她的手,把它放到唇邊,然後輕輕地把她扶上船。
她沒有一點反對,就像神父將她引向每個人都要經歷的那個神聖之地。
馬瑞歐說得對,天上掛著月亮,是檸檬色的滿月。不透光的湖面上反射出一縷縷的月光。
路茜小姐坐在船裡,雖然很涼,卻似乎完全沒有注意到。她注視著馬瑞歐,他站在船尾,劃著船向湖裡深處劃去。他把褲子挽起來,一直到膝蓋以上。月光下他的腿強壯、粗野。他還唱著歌。
路茜小姐以前未曾想到他的嗓音如此優美。歌聲聽上去很甜,還帶著一種說不出的憂傷。馬瑞歐注視著她,目光從她的臉向下移動,一直到她放在膝上的雙手。手指上那枚便宜的藍寶石戒指,在夜色中幽幽地反射著月光。
小船向多島嶼的湖心深處劃去,路茜小姐已經忘記了其他的一切,包括她身處何時、何地。閃爍的星辰和圓潤的月亮,她都已視而不見。她所感受到的只有一種深沉的寧靜,似乎這種幾乎難以覺察的感覺,要持續到時間的盡頭。
她聽到了馬瑞歐的聲音:「聽,是鳥兒們在叫。」
她聽到了這一群群島嶼中的鳥鳴,但目光所及的地方卻只能看到在天空中無聲息盤旋的禿鷹。馬瑞歐停下來,拿出他們的早飯。有牛肉,麵包,黃油,還有乳酪,他還帶了一瓶紅酒。
他用一把大折疊刀把黃油抹在麵包上,遞給路茜小姐。她這時才感到真的是很餓。她吃麵包,喝著紅酒。酒精進入到她的血液中,令她感到陣陣如少女般的快樂。無論馬瑞歐說什麼她都會發笑,馬瑞歐也在笑,他的目光也停留在她的身上。
他們吃著早飯,就像蜜月中的夫婦。太陽漸漸取代了月亮的位置,把金紅色的光芒灑向湖面。在幾英里之內,她所能看到的只有禿鷹,還有就是遠處飄來的陣陣歌聲。
最後一片麵包吃完了,酒也喝完了,馬瑞歐又拿起槳,向湖心更深處劃去。他不停地劃,再不說一句話。
當她一看到那個島,路茜小姐就知道它是馬瑞歐所選的那一個,它看上去人跡罕至,也遠離其他島嶼,岸邊草長得很高、很密,就像島的流蘇。
他把船靠上去,草立刻將他們包圍起來,就像進入了另一個小得多的世界,他們自己的世界。他握住她的手,輕輕地說了兩個字:「來吧。」
她跟著他如同一個聽話的孩子。他找到一塊乾的地方,他為她鋪上一件衣服,讓她坐下。然後他緊挨著她也坐下來,將她摟在懷中。她能看到他的臉,離她很近,還看見他黑色的眼睛,似乎更近,還能感到他溫暖的,帶著酒味的呼吸。
她閉上眼,知道自從遇到馬瑞歐那天起,就註定會有的一刻就要到來。從教堂相遇的那一天起,幾乎每一件事都在暗示著這一刻終會到來。她能感到他的手輕輕撫摸著她的頭髮、她的臉,還感到他的手握著她的手,握到了那枚藍寶石戒指。
她感到他撫弄著那枚戒指,他的手指都流露出那種傾慕。整個過程看上去很複雜,卻也並不多麼奇特。
他的手開始向上移動,他的手指移到她的喉嚨,輕輕地停下來,她沒有叫,更沒有感到恐懼。
他的雙手開始用力地收緊,他的嘴唇向她的嘴唇壓下去深深地吻著,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吻著。
馬瑞歐扔開沾血的折刀。他討厭看到血,為了拿到戒指得砍下一根手指,更讓他覺得噁心。
至於她手上那枚她母親的訂婚戒指他看也沒看。那枚普通、便宜的藍寶石戒指,幾個星期以來使他對其他任何事物都熟視無睹了。
他把衣服蓋在路茜小姐的屍體上。本來他想把她放到有草的水面下,但又覺得會飄浮出去,被漁夫發現。
這個島幾年也不會有人來,而真的有人來的時候——他抬頭看了看似乎永遠都在盤旋的禿鷹。
再沒有回頭看一眼,馬瑞歐向小船走去,劃向陸地。到岸邊之後,他把小船翻過來,讓它順水飄走。這樣,它就會一直飄到湖的中心地帶。
一個美國婦女和一個船夫駕船進入湖中。他們途中落水,都被淹死了。警察不會在這個巨大的湖中搜尋他們的屍體的。
馬瑞歐搭上一輛返回方向的運貨車。乘著這輛車,他也許就會在古德羅斯村了。
他想他的母親肯定會喜歡那戒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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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磊落做人去到心口得個「共」字:最後一次談論楊千嬅
世人聽歌,都習慣從流行曲之中尋找慰藉,但求就手,對號入座,但其實可以睇住歌手一路成長,代入歌手視角,從歌手故事之中領略情理,先至更有意義。正因為咁,只有填詞人觀察仔細,遣詞精準,同歌手心靈契合,歌手嘅真貌至會得以立體呈現,而唱片公司期望嘅形象塑造,至會事半功倍。林夕同黃偉文同以楊千嬅摯友自居,為對方寫唔少度身訂造嘅歌詞,透過比較佢地對楊千嬅嘅理解,世人就可以明白到楊千嬅嘅事業有成,以至人生路上開花結果,何者居功更多。無奈嘅係,以上討論已經變得無謂,事關而家嘅楊千嬅已經唔再係林夕同黃偉文筆下、屬於香港嘅楊千嬅——正因為曾經唱過嘅磊落做人都做唔到,曾經支持過佢嘅香港人無法視若無睹,自然係情有可原。
情路受挫階段——姊妹 v.s. 野孩子
眾所周知,楊千嬅有「大笑姑婆」之稱,但事實上,佢嘅大笑往往只係掩飾面對鏡頭時嘅尷尬不安(訪問中曾提及過係唔知講咩好而陪笑),而喺愛情路上,與其形容佢為奮不顧身,倒不如話係左計右計,恨有愛情恨到憂心甚至神經質,而林夕旁觀者清,自然睇得相當清楚。〈姊妹〉出自林夕手筆,其中歌者既係楊千嬅,亦係林夕,因為佢地兩人都對愛情有憧憬,亦同樣喺經歷挫敗之後發現到用力不當,痛楚難當,於是學識調整心態。婚姻具有象徵意義,但將就而成婚又唔等於搵到真正快樂,因此歌者見到身邊好多人都遇到另一半而自己屢試不果,就開始思考點解世人可以輕易穿起婚紗,而自己距離修成正果遙遙無期。「我都有聽你勸告/不要計數/他錯了要故意扮成糊塗」係成婚友人向歌者分享嘅心得,但歌者理性清楚知道自己無法愛人愛到不辨是非,為求有伴而捨棄自我,於是就懷疑自己係咪真係企得太硬而導致愛情失利。「終於你守得到」所贏得嘅係表面上幸福嘅婚姻,但歌者重視嘅係雙方價值觀係咪契合,係咪可以同對方相處自在,觸及咗一般人從未觸及嘅核心之後,歌者陷入迷惘,進退失據。然而,又正因為歌者始終清醒,無法從眾,佢知道關鍵在於「愛到跌入漩渦/將錯就錯/關係亦出錯」,唔應該為錯誤嘅人委曲自己,而要搵到真正愛情,就係要改過「我總太愛人/迫到愛人/變做朋友再變生疏」呢種執迷。一個人唔愛自己,過分依賴對方,就會造成壓力,而只為得到對方而將自己扭曲變形,亦只會係勉強幸福,欲求不滿,所以歌者過去嘅愛情觀都係出錯。然而,當時歌者仍然未好好振作,於是結尾就只有「若我說我願意誰在乎過/你知道那答案快提示我/分半點福氣給我/不准留低我一個」,寄望上天保祐。
即使情路多舛,歌者仍然堅強,於是姊妹亦感同身受,繼續陪伴。「我信我有這一日/伴侶肯專注待我/每晚也固定安樂/像俗語講開花結果」反映歌者對愛情仍然抱有信心,而其實所謂專一,從來都唔係一種需要追求嘅個性,因為雙方都具有足夠能量,就會吸引對方,專一並非目標,而係過程。只要自己努力不懈,以成為更好嘅人為目標,漸漸身邊人就會發現自己嘅優點——人散發光芒,就自然會獲得愛慕,呢啲就係吸引力法則。認知到自己「情感可錯贈/婚紗照不敢拍錯」,歌者學識再愛都唔可以愛到失去平衡,於是就開始尋求指引,「你知道那答案快提示我」,希望「總有天親耳聽到/我愛侶對天宣佈/生與死都愛惜我」,真命天子有朝一日降臨身邊。林夕為楊千嬅所寫嘅,都係楊千嬅當時飽受困擾嘅真實想法。
同期,黃偉文寫咗〈野孩子〉,楊千嬅喺呢兩首歌裡面形象反差之大,值得留意。當林夕仍然陪伴緊楊千嬅自傷自憐,尋覓答案,避免輕舉妄動,黃偉文以「野」字形容楊千嬅,其實就係話緊楊千嬅知,未學行先學走唔緊要,任性放肆唔緊要,同林夕嘅建言近乎相反。首先,觀察〈姊妹〉中嘅楊千嬅可以得知,楊千嬅絕非「就算只談一場感情 /除外都是一時虛榮」嘅人,而「情願獲得你的尊敬/承受太高傲的罪名/擠得進你臂彎/如情懷漸冷/未算孤苦也伶仃」亦非佢嘅取態。林夕要訓練楊千嬅精進自身,唔好計較可唔可以喺對方身邊得到任何好處,或者留低任何痕跡,但黃偉文就話「朝朝暮暮讓你猜想如何馴服我/若果親手抱住/或者不必如此」以及「必須有這結果/才能懷念我」,進路係截然相反。野孩子為野而野,視愛情為可以操縱人心去贏取嘅俗物,「不受命令就是一種最壞名字」都係為免獻醜而強裝野性嘅表現,為求自欺欺人,刻意疏遠對真愛嘅渴求,偏偏昧於最後受苦都只有自己嘅悲慘下場。歌者態度倔強,輕視「許多旁人說我不太明瞭男孩子」,又話「沒有幸福都不介意」,呢啲都係晦氣之語,因為一言以蔽之,就係自己輸唔起。楊千嬅當時唔以呢種晦氣情緒作為第一主打,自然有佢嘅理由,而外界從兩種姿態之中再次思考面對愛情嘅應有態度,則係楊千嬅同佢嘅支持者嘅關鍵連結,後來,呢種港女形象亦逐漸成為咗一種香港文化嘅參照。
療傷自強階段——楊千嬅、笑中有淚 v.s. 自由行
自我拷問之後,林夕以好友身分交出指引,寫咗〈楊千嬅〉去鼓勵迷途羔羊楊千嬅光復自己,其中句句精心,為後來佢同丁子高嘅婚姻美滿埋下伏筆。首先,佢提點楊千嬅反省自己,思考自己擇偶條件,「誰人曾愛過你/你盡量幻想他貪你甚麼/好心地也不錯」,就係借助與人相遇,查找自身長處,而「誰人曾厭棄你/你問問自己他憎你甚麼/或是怕你會肚餓」,就係借助他人批評,了解自己不足。林夕本身對楊千嬅有作為朋友應有嘅了解,因此就以三個「請」字,善意建言:「如果想照耀萬人/請加點信心」,自信心只有精進自身先會獲得,依賴他人評價,將自身價值單純建築喺歌唱事業成就之上,都係虛妄;「如果想抱住情人/請吸取教訓」,愛情方面,唔好以為每段愛情都係獨立成段,必須從每段愛情之中一再翻檢,直至妥善整理好過去所犯嘅錯,先好再次上路;「如果想快樂做人/請敲敲你心」,楊千嬅曾經喺訪問講過,佢覺得楊千嬅係一條set好嘅路,營營役役,就忘記咗做自己應該先於一切,但林夕認為只有安靜落黎坦白面對自己情感先至有助成長,於是佢勸勉楊千嬅忠於自己,向「童年時那個你/與弟弟在家中演你自己/哭只因你歡喜」學習,放低偽裝,成熟之中亦「別要太過顧忌」。楊千嬅曾經提及,丁子高令佢發現,原來自己可以有另一個演繹,於是自在,而回頭去睇,原來楊千嬅唔係只得一款之說,係愛情顧問林夕早有教導,而「你未有卻恨有」嘅就係嗰位會欣賞自己任何形態嘅人。最後,即使未來盡皆未知,際遇無人可料,素來含蓄嘅林夕,都係選擇咗以「但是我永遠愛你」收結,其中友誼之深,不言而喻,遠非如今一個反共、一個親共嘅日益疏遠可比。
雖然道理已經擺在眼前,楊千嬅仍然無法釋懷,於是當年嘅林夕又再以一首〈笑中有淚〉加以點撥,等楊千嬅唱出心聲,排解傷感。知行合一,從來艱難,於是林夕當年只係想佢明白,傷痛可以照舊,但必須開始學識感激他人嘅離開,因為「如果將來能得到誰/其實多得這過去」。「戀愛路有幸捱不死/競技場上當嬉戲/今天講來彷彿一世紀」反映,歌者已經學識用笑去面對失戀,但其中仍然有傷感,因此有淚在所難免。無論如何,因為已經有所消化,歌者「早已記不起自己/有否憎恨/ 至少今天再站起」,所以佢的確明白「經歷就當福氣」,只係情緒上過唔到,「當我無情無恨望過去/還是笑中有淚」係描述現實,而「抓緊愛侶只靠寬容不靠淚水/無奈要被你拋棄後/先瞭解我是誰/如若那天我大多幾歲」就係覺悟。因為愛情觀尚未成熟,因為曾經用力過猛,「當日是我迫你」,歌者可以唱出「明白到毋需因你會分手過慮」,因為擁有失去已非關鍵,亦可唱出「誰亦可以沒誰/離合全為了大家高興」,因為性格不合就係不合,無謂拖拉。當時,楊千嬅太驚自己唔再遇到愛情,以為遇到過嘅已經夠好,於是無法放低執著,但到同丁子高相遇成婚,佢終於就明白咗林夕當初嘅開解其實如同預言——想唔分手,首先就要唔好擔心分手,而只有做好自己,至可以毋須擔心,繼而開花結果。
當林夕鼓勵楊千嬅勇於自省,收拾自己,另一方面,黃偉文未有開導,而係陪伴楊千嬅繼續逃避,認為暫時空等都唔緊要。林夕為楊千嬅所寫嘅歌,有按住楊千嬅覺悟速度而逐漸滲入哲理,但黃偉文所寫,則係著重描述楊千嬅尚未清醒嘅狀態為主,所以更有抒發悲傷之用。〈野孩子〉寫自己天生天養,唔介意男孩子點睇自己,鼻孔朝天,但到〈自由行〉又一時盼望,一時絕望,狀態相當不穩。所謂散心,實際上只係「避了你至少幾千百公里/原來為了讓你不要再度被提起」,呢種出遊目的本身係咪值得鼓勵,留待楊千嬅同大家自行思考,因為「遇不到他/怎夠狠/放得開你/願我那尾站在馬德里」即係將希望寄託喺新對象,心結既然一直未解,所謂尾站都只會重複錯愛,重複傷心——面對問題,解決問題,或者至係更好。尚未諗通嘅歌者,每次傷心之後都走去旅行,唔去處理前事,直接跳過應有程序就去「盼會遇上安份」,呢種聽天由命而懶於自省嘅態度,係絕對唔會爭取得到真正適合自己嘅人。如果真係咁想真愛降臨,與其原地踏步,呼叫「最怕世上遊遍/發覺沒有此人」,倒不如收拾前塵,準備真正起行。「一生在旅行/買票預了雙份」係因,「站站停下最後也空等」係果,「畢竟也自由過/算有幸有不幸」則係自我打發,自暴自棄,成段副歌所反映嘅就係歌者太渴求愛太過依賴,反而從未學識獨立自主,未有資格得到真愛至係天道人情。「最愛縱使真的要等/靜靜坐著亦會走近」呢句單獨睇問題唔大,但配合前文後理,就會知道呢種等待同靜坐係真係單純等待同靜坐,極之被動,極之天真,不但唔會改變宿命,得到上天眷顧之期只會不近反遠。黃偉文呈現出楊千嬅喺深淵徘徊嘅狀態,為楊千嬅失戀後嘅停滯不前提出咗合理解釋。
漸入佳境階段——烈女、化、原來過得很快樂、真命天子 v.s. 最佳損友
光復自己之後,楊千嬅抱持烈女心態,再次入陣。林夕寫〈烈女〉之時,楊千嬅丁子高尚未相識,因此寧願剛烈都唔肯屈服,係因為楊千嬅已經有少少打定輸數,一切情有可原。楊千嬅一度以為「跟你到家裡去掃地/讓情敵跟我講恭喜/放棄是與非/與魔鬼在一起」就係美妙愛情,但醒悟之後,知道忠於自我永遠係優先考量,所以唱得出「烈女不怕死/但憑傲氣/絕沒有必要呵你似歌姬」以及「烈女不怕死/又何懼你/不會失去血性和品味」,無視他人目光。佢已經描繪出對象嘅輪廓,唔再盲目恨嫁,單身亦在所不惜,「迫你待我好我寧願傷悲」,只因佢明白人若然扭曲自己去愛對方,下場自然係令愛情顯得浮淺難測,易離易分。回望過去,呢段時期其實係佢嘅過渡期,而零七年與丁子高發展,傳媒大肆唱衰烈女遇上花花公子,全城睇淡,當時冇人知道烈女本身並非烈女,而花花公子本身亦非花花公子,只有佢地兩個自己知道對方真係有令自己卸下裝甲嘅能力,鼓起信心同呢個人一齊,可能真係可以還原真我,熱愛生命。由此可見,林夕借助愛情觀去啟發楊千嬅人生觀,令楊千嬅是非分明嘅港女形象變得鮮明,可惜嘅只係而家嘅楊千嬅已經墮落到對人民幣投懷送抱,「放棄是與非/與魔鬼在一起」。
零七年八月,楊千嬅推出心灰意冷嘅〈化〉,用理性說服自己接受單身,「忘愛自然合襯」。對應返楊千嬅喺婚後講返自己曾經諗過準備雪藏卵子,靠攏獨身主義,佢其實一直都唔想求其搵個人嫁咗佢,所以即使所謂中女大限將至,佢都無法輕易妥協。當時嘅林夕,無法保證楊千嬅一定會遇到真愛,因此亦選擇咗以呢首歌幫佢記錄心情,唔知獨立係咪就係出路嘅徬徨,係每個人都總要面對嘅人生命題。「何必擔心下半生/何苦不信任緣份/談多幾次心/自然就似情人/唯有甘心」選用「甘心」二字,其實就指出咗世人輕易成婚,只係因為輕易放棄,願意同「似情人」嘅人共諧連理;而「毋須等的別要等/庸碌一世沒遺憾/人家不費心亦能恩愛互吻/誰說別人未襯」選用「未襯」二字,其實就指出咗世人覺得合襯都係外在條件,唔會計較對方係咪靈魂伴侶,但因為歌者自己缺乏資格插嘴,只好獨善其身。「未信共對上百年未愛他」就係講感情其實可以培養,所以價值觀唔夾可以忍,全部都係游說自己接受平庸,唔好再心存奢望。不過,因為林夕始終理性,所以佢亦不忘點出「如果戀愛為結婚/如果擁抱為名份」嘅因果倒置,而淨返落黎嘅,就只可以睇楊千嬅自身造化,因為林夕要講嘅經都已經講曬。值得留意嘅係,到零七年十一月,傳媒爆出楊千嬅丁子高相戀已有數月,可知佢嘅心態已經慢慢轉變緊,而〈化〉嘅心態,只係維持咗好短時間就因為丁子高而完結咗。
〈原來過得很快樂〉面世之時,楊千嬅已經認定丁子高,而林夕一直觀望,自然知道時機成熟,天機不妨再洩。歌詞第一句,就點出「原來在快樂中便不必明白快樂/原來愉快共處未必需要學」,因為佢從楊千嬅嘅轉變之中,睇到真愛並非傳說,而係充滿可能,一如香港民族終於意識到抗爭都可以愉快,全因確認到共同體心有所屬,理念一致。遇到頻道相同嘅人,個性唔同正可以互補,背景迥異正可以相成,相處原來毋須費力,亦毋須費神。對照返少女時期擔心分開,擔心對方用情不專,楊千嬅終於發現「未怕被嫌討厭/過份完仍沒顧慮/傻或錯/也深知他允許」至係相愛,而一路以黎,林夕點畀佢嘅都係明路,過去慘痛經歷因而都消化出積極意義。「原來安心才能開心/誰還管笑容可吸引」,丁子高令楊千嬅明白到,做自己就已經會得到對方嘅愛,「亦再不必證實我多麼勇敢」(可對照〈勇〉)。「原來極盼望的幸福可來自意外/原來未靠付出亦得到厚待」,好多個「原來」,正反映出道理其實顯淺,但人總係兜兜轉轉,至學識回歸簡單,由愛自己做起——要愛人,必先自愛,自愛就會有自信,所以「找到使我自信的人/自然會/一直動人」就係少女祈禱終於有回音,夢想成真。林夕所講嘅係,未遇到對方之前,一定要精進自身,唔好隨便依賴,而當真係遇到同路人,就要再學識開心唔一定源於自己,因為他人帶畀自己嘅開心,至可以令自己更加舒坦。「曾經與某人一吻/動心得不放心/如此小心/再愛亦不合襯」擊破為求合襯而勉強自己嘅錯誤觀念,將要結婚嘅楊千嬅,終於深明自己從來都唔係狂野之徒,亦缺乏匹夫之勇,姊妹林夕嘅誠心陪伴,可以話係不可多得。
同時,林夕亦以〈真命天子〉為結婚禮物送畀楊千嬅,點明何謂真命天子。要等到真命天子,首先就係要做好自己,而等到之後,就要記得對方有幾難得,因此「誰在真心中有假意別要再查/衡量哪個才值我的終身自然又憐又怕/我/便無力愛他」,就係唔好再去思索到底眼前人係咪就係真命天子,用心生活去驗證至係唯一方法。真命天子可能有無數個,但關鍵係自己願意認定,然後經營同相信,因為「人生有幾個下次」,一拖再拖,就會同真愛失諸交臂。「誰/抵我講我願意/分手前怎可能證實他算真命天子」之中,反映楊千嬅真係極之理性,亦極之自私,因為只願意去愛值得愛嘅人,然而,林夕就再次直接話佢知,計算同論證係必須停止,否則就會因小失大,「無力愛他」。楊千嬅維持烈女姿態已久,會行到結婚呢步,已經反映丁子高好值得佢放低自己,所以林夕就提醒佢好好捉實對方。呢種捉實,已經唔再係當年嘅太怕失去而單方面捉實,而係兩個獨立嘅人知道同對方依存比單打獨鬥更有意義嘅互相捉實——當大家都夠力,大家都深愛,未來有難題自然都會迎刃而解,舉行婚禮,就係慶祝十年練習終有所成嘅慶功宴,一如民族獨立,都係為齊上齊落甘苦與共留低見證,建國只係對同胞深厚感情嘅追認儀式。
根據江湖傳聞,呢段時期,黃偉文同楊千嬅已經道不同不相為謀,而前者因為心有不甘,寫咗一首〈最佳損友〉聊表怨念。黃偉文曾於自己嘅紀念專輯《AFTER TEN 十年選》控訴,喺〈可惜我是水瓶座〉歌詞下方寫道:「其實我一直都懷疑楊小姐從來都不喜歡我為她寫的歌詞,那些道謝,直覺上都是客套話,但一直不太喜歡卻一直採用,也許才是種更偉大的包容。而我,真的,都盡了力了」,為雙方分道揚鑣提供個人見解。從「楊小姐」呢個客氣稱呼,不難得知佢地已經唔係朋友,但其實佢本人似乎冇留意過,自己同楊千嬅嘅友誼只係放負,而非互相打氣。或者,黃偉文確實耗盡全力,但如果耗盡全力都係捉錯用神,所反映嘅其實係自己根本有心無力,無法開解朋友,令朋友搵返人生希望。
同一張紀念專輯,黃偉文嘅不甘更加表露無遺,可見佢仍然無法理解自己作品受到冷落嘅根本原因。佢寫:以前會想:「如果同期沒有〈姊妹〉,這首歌會不會更受歡迎?」現在覺得:「即使當時有姊妹,一首好歌還是不損它的好。」事實上,撇除監製作曲編曲因素,就詞論詞,〈姊妹〉係比〈野孩子〉更適合塑造楊千嬅形象,亦更切合楊千嬅心理,〈野孩子〉並非劣作,但係確實係無法同〈姊妹〉相提並論。同樣道理,〈楊千嬅〉態度正面,濟世有益,而〈勇〉則執迷不悔,示弱求憐,前者跑出,亦係合乎情理。喺埋怨朋友之前,未有反思友情深淺,耿耿於懷,大概都係源於缺乏自覺,昧於自知。
修成正果階段——火鳥、好不容易遇見愛、一二三三二一
終於,林夕為楊千嬅填出一首尚未成長嘅人必然無法理解嘅〈火鳥〉,足證楊千嬅面對過去未來已經相當自如。生命所有悲喜都有價值,每段相遇都有意義,值得記嘅就記住,淡淡交匯嘅就唔去強記,曾經深刻亦只係愛嘅遺產,所以「遺忘是過程沒壞與好」,人開始學識破執。「過去給拋進熔岩的心灰飛了/浮塵沒帶來天動地搖/近鏡的一切化為長鏡/閉目/然後/微笑」呢種從容,就係源於領悟人生,因而舉重若輕。相比起以前就算無情無恨回望,都控制唔住眼淚,「曾經/盲目到望晚空等黃昏/麻木到願發生的蠢事持續發生」,浴火重生過後,楊千嬅已經可以勇敢到「從頭細數命運由甚麼鑄成」,無懼回顧前事,笑對昔日低潮,而之所以勇敢,就係因為佢已經健康到足以理解「心境每秒在註釋生命」。起初係痛楚,然後係消化,最後係覺悟,「你也痛醒請做證」,就成為向世人說明堅持到底之必要嘅參考對象——「我不變/怎改變一個人/如像火鳥在洪爐內/花瓣在懸崖上躍下才可再生」,有破方有立,方有「今天火鳥在洪爐外/飛舞在懸崖上/看雲裡有星」嘅雲淡風輕。
其後,林夕以〈好不容易遇見愛〉向楊千嬅說理,理中有情,姊妹情誼又再昇華。「想那年的你/誰忍心去漏低你/然而每個他/拿舊愛相比/祈求他寵你又懂你/回眸絕美/轉眼嫌他語言無味」,就係當年只知羨慕他人嘅懵懂,而「想這時的你/說他親切像空氣/閒來會氣死/但仍然要吸氣」,就係後來學識抱緊真愛嘅淡定。結婚之後,從相處之中,楊千嬅理解到「無人天生會是一對」,因此「情人定變知己/這齣戲/才能沒結尾」就係提示自己要每日精進,努力活出真我,從而確保對方可以了解自己,絲毫不差。林夕見證住佢「曾踏破過深海/尋求你我所愛」,又喺佢身邊「陪同你失望又期待」,去到某啲樽頸,甚至連林夕咁通透都擔心前行無路,一齊跌入谷底,「我幾乎奉勸你離開」,可知好友嘅支持係何其重要。可能,冇林夕沿途加持,楊千嬅就無法開花結果,而冇楊千嬅嘅全心信任,林夕亦未必輕易參透。「回望每寸滄海/原來最愛非愛/抬頭後笑中帶淚說/誰還要轟烈地期待」,寥寥幾句,已經係一部血淚史;「 門就算拍不開/那天涯為你我移開」,交付上天,亦只因人事已盡,問心無愧。遇見真愛之所以好不容易,係因為遇見之前,大家都必須出盡全力做人,而聽任際遇之人,就只配浮浮沉沉,虛度一生。
舊事徹底整理之後,楊千嬅轉眼已為人妻人母,要開始展望將來,為小朋友嘅人生負責,而如今嘅展望將來已經係切實可行嘅展望,而非如同空中樓閣嘅幻想。林夕喺〈一二三三二一〉之中,寫到「徬徨時想捉緊命中那伴侶/固定了想知怎樣相處面對」,就寫出咗楊千嬅目前嘅圓熟,只係家庭生活只局限於家庭之內,未有發揚成為民族之愛。「轉身醒覺情路有秩序/不追過不知所需」,又再一次為所有發生過嘅事心懷感恩,相信冥冥中自有安排,同時又不忘做好自己,持續追趕。「從前未知轉眼近了/未似傳說世事難料/初心傷過重新再跳/願我真情性再大也改不了」之中嘅真性情,其實即係接受咗「請敲敲你心」嘅建議,不以心為形役。只要每日都過得無愧於心,想要達成嘅夢想都如願以償,就可堪稱無憾。至此,林夕已經同楊千嬅相守接近廿年,一齊感受世界,觀察世界,共同面對恐懼,迎接浪漫,如果冇當初嘅林夕,就唔會有後來嘅楊千嬅,更唔會有終生嘅丁子高。喺拋棄香港支持者之前,楊千嬅嘅故事一直為人津津樂道,究其原因,大概就在於佢一直都係生命力頑強,從未輕言放棄,而且誠實面對錯誤,檢討自己。
根據網上新聞流傳,林夕曾經喺楊千嬅婚禮發表感言,以一件小事,講出自己接受丁子高嘅原因:「農曆年,千嬅同丁生來我家拜年,好多人說,麻將檯上見真章。千嬅打牌打錯,丁生的笑容卻一片溫馨,像看著一個小朋友做錯事,但又好疼愛這個小朋友的樣子,我好放心將這個姊妹交給丁生。」林夕之所以認為楊千嬅終於搵到自己嘅幸福,係因為佢自始至終都知道自己嘅姊妹本身從來唔狂野,亦從來唔係小孩,但只係佢願意向丁生流露小孩一面,而丁生之所以會視丁太為小孩,唔係因為對方真係幼稚,而係佢打從心底憐愛對方。因為深愛,佢為楊千嬅痛心,因此想保護佢,呢啲心思從小事之中最可以睇得清楚,而林夕心思慎密,擅於觀察思考,自然可以從打牌之中發現具體而微嘅愛。當丁子高挺身而出,保護同照顧楊千嬅,楊千嬅終於變得隨意,放低自保心態,做最自在嘅楊千嬅。
當香港藝人一再背棄香港民族
「天知道大家好不容易學會愛」,香港人之所以咁用力狙擊楊千嬅而唔係楊明,其實都係因為愛之深,責之切。睇住佢跌跌撞撞,喊過痛過瘋狂過,去到搵到真命天子,成為人母,佢出post回憶入行,其實亦同時勾起緊香港人同佢嘅共同回憶,於是失望之情又再浮起。楊千嬅呢個港女icon,流住香港文化嘅血,香港人嘅長年捧場,支撐住楊千嬅嘅事業,雙方無法體諒,其實都係源於香港人覺得楊千嬅辜負咗香港人畀佢嘅愛,一如林夕同楊千嬅之間曾經真心相待,因此亦更難和解。當林夕始終深愛香港,成為香港文化界嘅忠烈戰士,受惠兼受教於林夕多年嘅楊千嬅居然無法飲水思源,同林夕拍住上,支持者嘅心情,其實應該係心痛多於憤怒,只係痛到盡處,想佢改過但佢始終唔改,最後只可留言宣洩,向曾經支持楊千嬅嘅自己道別。
一直以黎,我都相信香港民族嘅存在係既定事實,香港獨立亦係必然會發生,但有理想,唔等於可以唔尊重意見不合嘅人,因為以理想為名去排斥他人,就會變成自己都睇唔起嘅人,再犯上世紀嘅人已經犯夠嘅錯。爭取獨立嘅路上,香港民族始終要理解一個事實,就係唔係任何香港人都可以將小共同體嘅感情同民族呢個大共同體扣連,而真正有損失嘅其實係失根嘅佢地,而唔係已經學識互助互愛嘅我地。藝人離地係常態,商人睇錢做人唔識政治都係常態,因為佢地嘅分工從來就唔係讀書讀理論,亦唔係思考大歷史,因此期望佢地意識到中國將會解體,好明顯就係一種奢望。我選擇相信香港藝人總有一日會醒覺,係因為我相信香港始終係一個令人恢復人性嘅地方,而即使佢地到2020年都尚未意識到抉擇時機已經迫近,我都只會將責任擺喺自己身上,因為宣揚理念係已經覺醒嘅人嘅職責,未改變得到佢地對時局嘅認知,都只可以繼續耕耘,繼續等待。
我地已經識得將愛發揚光大,比香港藝人更早行到去識得同成個香港民族分享愛嘅呢個境界,原諒再原諒,係我地最應該做嘅事,因為只有原諒,至會更令人明白民族有愛。我始終重視嘅係民族嘅存續,因為土生土長嘅香港人死一個就少一個,對香港文化曾經有過貢獻嘅藝人都係鬧一個就走一個,冷嘲熱諷、網上批鬥,只會令佢地更難加入香港民族嘅一方,傷害係永遠唔會令對方改過遷善。想對方磊落做人,我地要示範言出必行,例如日日撐黃店,謝絕一切中國商品,每日都有睇書睇新聞不停精進。楊千嬅刪除留言,其實正係源於對中共同網民批鬥嘅恐懼,而佢始終未明白嘅係,人要免於恐懼,就必須追求自由,拒支持者於門外只會令自己距離磊落、正義同自由更遠。自由即獨立,有愛即民族,學識求同存異,將心比己,香港民族一定會等得到置諸死地而後建國嘅嗰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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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令儀遺產 在 葉明修&葉家齊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什麼是「幸福」?
殯儀館接體員看多了,財富真的不重要。
愈接近死亡的人,愈能感受生命的意義。
愛是什麼?家人是什麼?所謂的幸福又是什麼?愈接近死亡的人,愈能感受生命的意義。
7年級生「大師兄」,是殯儀館的冰庫管理員。遺體送至殯儀館,一律經由他們確認、入庫。若是遇上找不到家屬、沒有葬儀社願意接手的案子,例如自殺、意外、街友、孤獨老人等,他們也會親自前往現場接回遺體。2、3年工作下來,他已和一千多具遺體打過照面。
「吊死叫盪鞦韆、跳樓是小飛俠、腐屍是綠巨人、燒炭是小黑。太胖的人燒遺體時會發爐,……」2018年12月,大師兄出版《你好,我是接體員》一書,以幽默筆調記錄殯儀館工作現場的所見所聞。在這些與死亡交手的人眼中,一個冰櫃就是一個故事。
這些名稱看似可怕,其實最令人心涼的往往是人情。在殯儀館現場,更讓人更學會如何提前規劃善終。
家人不是有血緣的人,而是你走了後會惦記你的人。
俄國文豪托爾斯泰曾說,「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則各有各的不幸。」在殯儀館,這句話總能得到驗證。家族內部的愛恨情仇,往往隨死亡浮上檯面。
「常有人說不結婚生子,老了會很慘,死了都沒人幫忙收屍。我其實很想告訴他們,殯儀館有一堆子孫滿堂、沒人要領的骨灰。」大師兄說。
每次聯合公祭後,總有許多家屬因為遺產分配不均、和死者的紛爭未了等因素,藉故不領取骨灰。無主的骨灰年復一年累積,最後只能倒在公墓旁的土地,或直接當垃圾處理。
在意外、自殺現場看過不少駭人的屍體,但大師兄認為,最可怕的並非屍體本身,而是漠不關心的家屬。
在殯儀館,他看過許多光怪陸離的故事:有子女隨意把父母的骨灰裝進乖乖桶,或者乾脆倒掉。也有久病臥床的老人陷入假死狀態,被誤裝進屍袋當中。兒子看見還在喘氣的父親,居然問:「這樣還要冰(大體)嗎?」……
他也接過一個令人唏噓的案子:一具在家往生許久才被社區鄰居發現的白骨,警方循線找到家屬,地址卻出奇眼熟。原來,死者的哥哥就住在他隔壁。2人因為祖產問題,早已互不聯繫。聽到弟弟走了,哥哥竟還顯得有些開心。
還有一個車禍過世的死者。除了一個受刑人兒子外,沒有其他家屬探望。兒子看著父親因意外而扭曲的臉孔,只說了一句話:「我就是來看你怎麼死的,真的不得好死。」兄弟父子一場,最後只剩下恨與怨懟。大師兄感嘆地說:「這也是血緣啊。」
但殯儀館裡也有溫情的時刻。
一位女子想探視過世的女友,卻被死者家屬拒絕瞻仰遺體。女子天天在冰庫前哭泣,一直跟到遺體出殯、進火葬場。因2人在法律上非親屬關係,工作人員雖然同情,卻也無可奈何。撿骨過後,原本態度冷淡的家屬終於鬆口,告訴工作人員:「麻煩分一些骨灰給她吧。」
所謂親情,有時無關血緣或法律。一對父母離異的兄弟,分隔多年後,哥哥自殺,警方聯繫弟弟前來認屍。但因兩人30多年未見,這位前來認屍的男子,一時也無法確認眼前的大體身分。看著遺體,他只說,「雖然我不知道你是不是哥哥,但我感受得到。你的喪事我一肩扛起,希望你能好走。」相信了,就是家人。
上億身家,也不一定能買到幸福的人生
看過形形色色的死者,也讓人對財富有新的思考。「每次去豪宅接大體,不是生病走的,就是吸毒死的。」大師兄說起最近經手的一個案子,死者在豪宅裡吸毒致死,屍水滲出,幾乎弄壞了整片高級木質地板。儘管家人俱在,卻無人願意出面處理,只剩下房東欲哭無淚。
另一個案例,則是一對在車上自焚的夫婦。點燃的汽油桶發生大爆炸,一打開車門,只剩頭蓋骨和整車黏液。事後大師兄得知,這對夫婦其實家境優渥,先生是倍受寵愛的獨子。兩人因賭債走上絕路,連房子都被抵押,家人甚至拿不出錢辦後事。唯一伸出援手的只剩堂哥,「他拿出3萬,說我們家就只有這麼多了」。
在殯儀館工作了一段時間,也讓大師兄看見財富如何引出人性的黑暗面。曾有死者的女兒和弟弟因遺產問題在告別式上爭吵,雙方一言不合,女兒一腳飛踢了自己的叔叔。「那場面超帥的。」大師兄笑說。是黑色幽默,也是家族的悲劇。
他也見過有家屬想把貴重首飾燒給死者,卻一轉身就被不肖的喪葬業者取走。甚至有化妝師會事前準備假戒指,替換遺體手上的真戒指。子女的孝心,最後全進了陌生人的口袋。
其實,財富生不帶來,死帶不走。遺體火化過後,工作人員常會在火化爐當中找到一些沒燒盡的黃金或有價寶石。在殯儀館,這些東西被稱為「民俗小費」。撿到工作人員會將之換成現金,請大家吃頓飯後全數捐給社福單位。
有錢就能幸福嗎?想起殯儀館裡的大體,和醫院裡身家百萬卻只能躺在床上的老人們,大師兄不無感嘆地說:「我現在還可以走,就已經贏過他們了」。
親人過世最難面對的是「自責」 不如珍惜當下人生
活在當下的道理,人人都懂,實際能做到的卻很少。殯儀館裡,總是不乏後悔的人。大師兄舉例,曾有位從美國回來的兒子天天在冰庫前哭泣,對過世的爸爸說:「我真的好想你,我以前為什麼沒時間陪你……」殯儀館有位資深大哥看不下去,對他說:「伊在生的時候你不看,現在死了才每天來看,有路用喔?」
「人過世之後才做的事情,其實只是讓自己的自責少一點而已。」大師兄說,在接到大體時,他常會想到自己的外婆:因為父親欠債跑路,從小撫養他長大,是和他感情最好的外婆。如果外婆被送進殯儀館時,自己還有話來不及告訴她,會是怎麼樣的心情?
大師兄說,儘管外婆已近93歲,仍耳聰目明。在繁忙的工作之餘,他常回家和外婆聊天。就算沒話題也要找話聊,把握祖孫2人的相處時光。
現在的他,對死亡已有豁達的體悟:「我希望我的人生就是沒有後悔地走,最後用免費的聯合公祭送我就好。」他還笑說,如果自己得了癌症,一定會請朋友吃飯,要大家先將白包給他:「反正我走了就用不到了!」
所以,幸福到底是什麼?這個困難的問題,答案或許意外地如大師兄所言般簡單:「現在,我只要能吃飯就覺得很快樂,一早起床能呼吸就覺得很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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