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在台辦事處 Netherlands Office Taipei 對 香草騎士 Vanilla Knight 訪談文侵權案件道歉賠償(內容工作者請千萬看到最後)/ Netherlands Office Taipei apologizes and compensates for copyright infringement of the Vanilla Knight interview article
.
半年了,距離我在巴黎家中發現自己的文章被抄襲、改寫成英文,並在荷蘭農業處網站發表已經半年。這半年中無論是全球疫情、還是我的個人生活都宛如雲霄飛車,上下起伏之多,讓人一方面很難想像半年已經過去、另一方面卻總有煙塵籠罩的不真實感。
.
今天上午在台北地方法院調解庭,我和荷蘭辦事處的當事人與律師同意就「建立文化、建立價值,建立產業間的連結 - 香草騎士創辦人味正琳師傅訪談筆記」侵犯著作權法一案達成和解,以下是雙方協議內容:
.
1. #荷蘭在台辦事處於該處網站首頁刊登中英文版道歉啟事,內文包含「未經授權挪用 / We did not obtain Ms. Chen's consent and our usage of Ms. Chen's article was without Ms. Chen's authorization.」、「致歉 / we apologize」等文字,自 4/6 下午 4 時至 4/16 下午 5 時止,共計 10 日。
.
📌 刊登網址:
https://www.nl.org.tw/index_zh.html(中文)、
https://www.nl.org.tw/index.html(英文)
.
2. #荷蘭在台辦事處提供雙方同意的侵權賠償,款項已於 4/7 匯入我的個人銀行帳戶。
.
3. 我將於 4/17 道歉啟事刊登時間結束後,撤銷對當事人的民事與刑事訴訟,並承諾不再追訴。
.
事件即將告一段落,但我其實並沒有任何欣喜之感。過程之反覆、瑣碎,讓我極為疲憊;為此奔波的好友之多,讓我在感受盛意之餘,始終有一絲歉疚。上回調解庭裡,看到當事人確實打從心裡感到後悔的表情,也使我相當難受。
.
我選擇將這件事刊登周知,是認為這個案件極為重要,#希望這件事能夠成為所有內文工作者的範例_鼓勵大家看重自己的作品_保護自己的權益,同時 #呼籲公眾尊重著作權_共同打造一個更健康的創作環境。
.
#所謂公理_其實不去爭取就不是你的。
過去一年因為過於勞累,我暫停撰寫中英雙語文章,只以中文為主,我到現在還不時自責,「如果當時中英文都寫了,是否會警惕抄襲的意圖?」、「如果當時有英文版,是否在報案時,更容易證明哪些段落是來自我的文章?」我也記得當事人的長官,荷蘭在台辦事處農業處處長那封令人瞠目結舌、甚至讓我幾乎要為所有內容工作者感到悲哀的來信;更難忘當我把事件始末轉錄在「台灣人在荷蘭」群組後,底下一片都是「荷蘭人是不會道歉的」的留言。
.
侵權告訴非常冗長,但並不困難。許多好朋友一開始就試圖勸退我,因為擔心過程中身心的折磨會與結果不成比例。但我還是想告訴大家,如果你認為自己做的事是正確的,就堅持下去。
.
#所有的創作都有價值_願意分享不代表歡迎抄襲
#就算只是爭一口氣_同樣會鼓舞很多人_帶來更多正面效益_減少同樣事情再次發生
我非常感激所有留言支持我捍衛自己權益,為我提供法律諮詢、心理支持的朋友,特別是從頭到尾大力協助,在我從法國回台隔離期間,代為公證證據、前往警局報案,並陪我出席調解庭,為我爭取到理想和解結果的 Eatpire - 風格美食指南 創辦人吳威賦(William),謝謝你們陪我一路走來、沒有退縮。
以下簡要列出發現文章被侵權後建議採取的行動給大家參考:
.
1. 立即蒐證,如侵權行為發生在網路上,除網頁截圖外,務必以螢幕錄影程式錄下造訪該網頁的紀錄,證實網頁確實存在的證據,以防網頁事後被移除。如果目前已被移除,可以嘗試用 Google cache 的方式取得快取頁面。
.
2. 蒐證完成,將證據印出、檔案存檔後立即前往公證人處公證。
.
3. 如果願意給對方機會,可寄出存證信函通知對方即將報案,否則直接帶著公證好的證據與個人身分證明,前往最近的警察局報案製作筆錄,筆錄中需載明侵權處。在我的案件中,對方雖是將文章改寫成英文版,但仍然涉嫌觸犯著作權法中的「改作」一項,因此我將明顯翻譯自我文章的段落摘出,與原文對照,放入筆錄中。
.
4. 接下來警方會通知對方到案說明,對方也可能試圖聯繫,取得和解。若不願和解,就靜候法院調解庭開庭通知。在此期間整理所有文件,並估算損失。記得,#不要低估自己的價值,除了文字內容可以比照發稿的稿費標準外,不要忘記還有自己的時薪,為寫作該篇文章付出的所有交通費、講習費、採訪、編輯費用等;若被侵權的部分還有照片,也要一同估計攝影師的費用、攝影器材租借費。若文章有商業用途,商業損失如廣告費、點擊率等也須一併估算在內。訴訟期間發生的所有相關費用如交通費、公證費、文件印刷、光碟印製費等也可計算其中。
.
5. 確認調解時間後,出席調解庭,帶好所有的證據、通訊往來,整理好論點,在調解委員前陳述,並提出和解條件,與對方協調。若調解成立,須確認同意的執行方案被妥善記錄至調解庭筆錄中,才有執行約束力。此時可選擇撤回告訴。若調解不成立,則該案件將直接進入法院審理程序。注意著作權侵權包含民事與刑事責任,因此若最後侵權行為確認,侵權行為人將會留下刑事案底。
.
再次感謝大家的支持,也希望這篇文章對提升整體創作環境有所幫助。現行的法規制度讓受害者非常疲憊,竊取者付出的代價很低,但我希望大家不要因為爭取自己該有的權益而自責,只有自己站起來保護自己的權益,現況才有改變的可能。衷心希望以後不再看到抄襲者理所當然,用「疏忽」、「遺漏」掩飾錯誤;也希望不再聽說有人受害,卻被大家勸退,理由是「爭一口氣很麻煩划不來」。
.
🔖 相關連結:
前情提要:https://tinyurl.com/ztykf69z
味師傅訪談原文:https://tinyurl.com/n7kuvmj8 (FB) 、https://tinyurl.com/hhh88uf7(網站)
存證信函回執聯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中天新聞台換照不成,當然是四家報紙(我從不用「四大報」這詞,因為有些報紙,如《中國時報》,根本拿不出讓人信服的銷售量)今天的頭版
先講《蘋果日報》的標題
7:0一致決議 NCC駁回中天換照
然後是《自由時報》的標題
NCC 7:0 決議不予換照 中天新聞台12月12日下架
接著是《聯合報》的標題
NCC 不予中天換照
列四理由 七委員全通過 前主委轟濫權
中天聲明 新聞言論自由最黑暗的一天
最後是《中國時報》
台灣新聞史上最黑暗的一天
可恥
歷史會記住你們
夜貓子我終於等到揚眉吐氣的一天,因為一早去買報紙
四份報紙都買到了,而且明顯感到中時的怨氣很重
就講《中國時報》吧
當我看到「可恥」兩字時,我心想,蔡衍明還有點羞恥心嘛,知道自己所作所為極端可恥,還公告周知,不錯,孺子可教。當然,細看內容,就知道我一廂情願
然後,「歷史會記住你們」,則是老哏,因為標題下將蔡英文、蘇貞昌,以及七名NCC委員的大頭照擺上,根本就是2009年6月蔡衍明玩過的一個噱頭
那次,因為中天、中視董監事變更案,蔡衍明對NCC的決議很不滿,於是在數個媒體(包括中國時報)刊登半版廣告
在那幅標題為「以和為貴」的半版廣告上,蔡衍明要求在NCC與中天、中視爭執期間,對中時集團做出批判的學者、媒體人「反躬自省」之後,向中時集團道歉,否則將針對他們的言論寄出存證信函進行法律訴訟,廣告的標題是:理直氣壯 以直報怨
廣告用的是所謂的「緝兇廣告」,就是將NCC的翁曉玲、鍾起惠、陳正倉三位委員的大頭照列入廣告之中,姑且不論NCC是否合理,結論是否有辯論的空間,可是蔡衍明的這種粗暴作法,讓人震驚
我於是在420期的《壹週刊》我的給我報報專欄上,也用諧諷的方式,製作了一則正確的「緝兇廣告」,我用蔡衍明的大頭照做為示範,在他頭上,打上WANTED 這個英文字(如圖),標題則仿他的標題,改為「理直氣壯 以直報蠢」
總之,蔡衍明這文化白癡、媒體蠢才,我曾經跟他對戰過好幾回合
明天的「馮粉知己之台灣這條路」podcast,我將以蔡衍明為主角,好好講他跟我對戰的那幾個回合裡,最好笑的一些事情
你如果錯過,不要怪我,我可是很少為自己做廣告的!
存證信函回執聯 在 陳禾原律師.In Your Best Interest.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錢,要不回來怎麼辦?遇到民事糾紛怎麼辦?🌟
🌟讓專業律師線上即時協助您🌟
面對債務糾紛,處理不僅要及時,更要確實,否則一個不注意就讓債務人逍遙法外,手上借據成為壁紙,欲哭無淚。
由律師審閱事證、分析案情,為您量身打造適合的處理方式(包含存證信函、支付命令、本票裁定、起訴或假處分、假扣押等),用法律保障您的債權!
陳律師對債務糾紛的豐富執業經驗,可參先前著作:
<討債一定要上法院嗎?律師教你寫支付命令>
https://lihi1.cc/zHAWW
<千金難買早知道 律師教你假扣押防脫產>
https://lihi1.cc/EgXkG
<面對金錢借貸 律師教你用借據與本票自保>
https://lihi1.cc/3O1W0
<面對債務人脫產的實戰技巧>
https://lihi1.cc/Ud9oe
🌟聯繫方式🌟
Line: https://line.me/ti/p/pLgvpW_j7D
Line ID:hank2978
電話02-2563-8900 分機213 (營業時間週一至週五0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