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疫情重點【桃機清潔人員確診Delta,感染源仍待追查;3百萬人莫德納第二劑接種期限將至,指揮中心:疫苗到貨日尚難確認;台大醫開始進行莫德納混打高端臨床試驗,盼解決疫苗不足問題】
台灣今(15)日新增5例COVID-19(又稱新冠肺炎、武漢肺炎)個案,其中1例本土、4例境外移入。本土個案為一名20多歲女性,為桃園國際機場清潔消毒人員,9月12日出現症狀,14日因工作需求採檢確診,現已匡列45名接觸者。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副組長、疾病管制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經過快速的病毒變異位點確認,此案為Delta病毒株。
9月中旬後,莫德納第二劑接種期將進入高峰,國內超過300萬人等待接種莫德納苗,但指揮中心無法確認莫德納疫苗到貨日期。台大醫則開始進行莫德納混打高端的臨床試驗,昨(14日)通過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IRB),將採隨機雙盲,每一組110人進行試驗。因此傳出將莫德納開放混打高端的訊息,對此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部長陳時中則表示,莫德納混打高端試驗進行,最後還是得看結果,再由專家討論是否可以施打、如何接種。
新北市幼兒園群聚至今已出現32人確診,上週9日起為期一週,新北市緊急實施強化二級緊戒,禁止餐廳內用與運動、藝文公共場館暫停開放,今日是最後一天。新北市長侯友宜今則宣布解禁,他表示,經擴大匡列後,疫情趨向穩定,目前沒有再新增相關確診案例,16日起將恢復新北市餐飲場所內用,但他呼籲防疫不能疏忽,一定要嚴格落實防疫規定。
■新增一例機場清消人員確診,感染源不明
這一名20多歲確診者工作場所在桃園機場,負責機艙清潔,9月12日出現流鼻涕、頭暈等症狀,14日因例行採檢確診,Ct值僅14(數字愈低、病毒量愈高)。羅一鈞說,該案9月7日才驗過快篩為陰性,因此9月8日起視為可傳染期進行匡列。個案在6月初打過一劑疫苗,還未完成兩劑接種。
羅一鈞說,透過病毒株的突變位點進行定序,快速確定此案為Delta病毒株,目前全台有36例Delta病毒株本土個案。接下來指揮中心會就她工作接觸的相關航班確診者進行比對,透過定序結果,了解與境外移入病例是否有異同。
■莫德納二劑打不到?莊人祥:未來所有到貨莫德納疫苗都分配給二劑民眾
全台第一劑打莫德納疫苗共有343萬人,而第二劑僅打了35萬人,因此約有308萬名民眾等待施打第二劑,由於在9月底陸續達到12週的第二劑接種期限,莫德納第二劑的需求將會大增,不過國內莫德納疫苗庫存不多,無法滿足第二劑莫德納疫苗的需求,目前僅開放1~3類人員接種第二劑。對此指揮中心發言人、疾病管制署副署長莊人祥接受《報導者》採訪時沒有透露現有莫德納疫苗剩餘確切數量,但表示絕對不足以一輪疫苗開打量。
指揮中心曾在7月中提過莫德納會保留給二劑接種,但後來仍以第一劑覆蓋率為主。莊人祥說明,疫苗的到貨十分不穩定,很難清楚評估每一批疫苗的分配。目前仍以第一劑覆蓋率為主,而AZ第一劑各年齡層已經都可接種、BNT也開始接種,原先只願意接種莫德納的民眾,現也有BNT可以作為選擇,因此未來所有到貨的莫德納,將不再開放第一劑接種,全數提供給二劑民眾施打。
不過,莫德納疫苗到貨的確切時間,目前仍不確定。而目前已經屆滿10~12週、第一劑接種莫德納的民眾,需等待疫苗預約平台的簡訊通知、或地方政府告知,才能預約第二劑。
■台大啟動莫德納、高端混打研究
昨日人體試驗倫理委員會(IRB)通過莫德納混打高端疫苗的臨床試驗計劃,台大醫院將執行試驗,採隨機雙盲,每一組110人,受試者與臨床試驗團隊都不會知道打到哪一種疫苗,且要一個月才會解盲,意即參加試驗的民眾,要一個月後,才會註記在黃卡上。
試驗負責人、台大感染科主治醫師謝思民接受《報導者》採訪先強調,一個臨床試驗的誕生,可能是政府委託、藥廠委託,或是研究者自己發起。他表示,「這個試驗是我自己發起的,因為看到國內需求,有些人擔心副作用不敢打第二劑,有些人等不到第二劑,因此決定啟動這個試驗。」
謝思民說,國外的疫苗到貨總是不可控,雖然高端疫苗量能未知,但至少可以控制;另外,莫德納疫苗與高端疫苗雖然不同平台,前者為mRNA疫苗,後者為蛋白次單位疫苗,但mRNA疫苗打入體內,也得轉成蛋白質才能刺激免疫,而兩者刺激免疫反應的抗原一致。
莫德納第一劑已經讓身體有了記憶,但因莫德納疫苗打進體內的副作用與刺激都很強,第二劑若只是要喚醒免疫記憶,或許就可以採用同樣可以激起抗體,但反應不那麼激烈的疫苗,因此才想嘗試進行混打臨床研究。他在一個多月前開始寫計畫書,兩週前送IRB審核,昨日通過,第二步是提交指揮中心,第三步則需要告知莫德納公司同意,目前莫德納原廠已知,但未做回應。
謝思民表示,這次的受試對象只有220人,是小規模的臨床研究,國外的AZ+mRNA疫苗混打,也都是低於百人的小試驗,重點在於可提供政策建議,透過試驗發現如果可行,就能多一個接種的選項。長庚大學新興病毒感染研究中心主任施信如也補充,小型試驗若沒問題,開放混打基本上就沒問題,因為兩款都是通過EUA的疫苗,且混打全世界都在嘗試。
至於試驗結束後,怎麼樣叫成功?謝思民說,每一款疫苗的中和抗體效價有落差,但不代表較低的就沒有價值。這次試驗會採取免疫橋接的非劣性,了解莫德納+高端的中和抗體效價,是否不低於兩劑莫德納的信賴區間,但這不是唯一指標,如果效價低一些,但安全性、不良事件比兩劑莫德納來得低很多,也很難定義為失敗的試驗。
■專家:學理上可行,且學術上有創新意義
施信如表示,莫德納混打高端,學理上是可行的,她認為混打計畫有3個用意,第一,莫德納目前全球需求量大,因此進貨量相對少很多,全世界都一樣,有時候兩劑無法打到同一廠牌,因此如果等不到二劑莫德納,第二劑施打高端,可以多少增強效果,都比只打一劑疫苗來的好。
第二,mRNA疫苗的第二劑對身體造成的負擔,一般來講很大,而第二劑接種高端,照理說會緩解副作用,不過當然確切狀況要做了試驗才知道。
第三,不管是AZ+mRNA疫苗,或是兩款mRNA疫苗混打,這些在國際上都陸續有研究,但AZ、mRNA+高端疫苗的混打則是全球獨有,大型醫院想做混打試驗,在學術上也有其創新性。施信如更一進步透露,除了台大準備進行莫德納+高端混打試驗,長庚也已開始進行AZ+高端的試驗。(文 / 陳潔 ;設計與資料整理 / 黃禹禛、戴淨妍 ;攝影 / 余志偉 )
#延伸閱讀
【當機組員及境外移入個案都與社區群聚無關,台灣「無差別邊境防疫」和「加零迷思」如何調整?】https://bit.ly/2YOu61u
【疫苗進行式:COVID-19全球疫苗接種即時追蹤】https://bit.ly/3kpkwcI
#報導者 #COVID19 #突破性感染 #本土案例 #疫苗 #AZ #莫德納 #BNT #高端 # #Delta #桃機 #清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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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倫理定義 在 李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陈寅恪《王觀堂先生挽詞 并序》
——導言:1927年6月2日,清華國學院導師王國維先生以自沉昆明湖的方式結束了自己的生命。好友陳寅恪寫下《王觀堂先生挽詞並序》,稱得上韻體文字的大著述,寫法很像王國維《頤和園詞》。《挽詞》長一百一十二句,可謂觀堂(王國維)其人學問與政治命運的哀歌。其主旨在於書寫王國維的學問歷程與高才隆遇,多述掌故,既深惋王國維之死,也藉此自抒懷抱,以清詞麗句編織結構而成絕唱。
此詩陳氏應初撰於1927年王國維自沉後兩三月間,後復撰一序及一挽聯,暢發其旨。挽詞、序言與輓挽聯乃是一個整體。陳氏曾將此詩奉贈羅振玉等師友指教,也下發清華國學研究院學生研讀,並通過《國學月刊》《學衡》等雜誌發表。
當代著名學者劉夢溪先生在《王國維、陳寅恪與吳宓》一文中認為,陳所撰《挽詞》的長序,闡述了作者的文化觀點及王之死因,不僅對王之選擇赴死給以文化意義上的正解,同時也是解開二十世紀中國文化與社會變遷謎團的一把鑰匙。「中國文化」這個概念,實際上是晚清和近代知識分子自我反省其檢討傳統的用語,對中國文化本身而言,是「他」者的概括。所以上一個百年,這個概念雖被過旋轉不停地給以討論和解說,而終無結果。以至於晚年的錢鍾書先生,與來訪的學人開玩笑,說誰再是講東西方文化,我「槍斃」他(說的時候他拿起一支筆)。
陳《輓詞》序的過人之處,是指出以綱紀之說為表徵的中國主流文化的意義,具有「抽象理想的之通性」,也就是柏拉圖的所謂理念。實際生活中是否能夠完全做到是另一回事,但它是傳統士子倫理上的人生規範。晚清以降的劇烈變動,既是社會結構的變遷,又是文化思想的變遷。簡而言之,傳統文化的核心從此崩塌了。因此為傳統文化所化之人的失落與痛苦,可想而知。王國維就是這樣的人。但失落與痛苦可以有不同的走向。由痛苦而新生,為更多的知識人士所選擇。既是未趨步新潮,也不必即死。但陳寅恪先生認為,像王國維是以文化託命之人,「此文化精神所凝聚之人,安得不與之共命而同盡」。因此,王國維之死,不是殉清,而是殉為其所化的那種文化、那種文化理想、那種文化精神。
「吾儕所學關天意」,王國維先生曾說:「國家與學術為存亡,天而未厭中國也,必不亡其學術。天不欲亡中國之學術,則於學術所寄之人,必因而篤之。」九十年後再讀斯文,我輩學人,當知王國維先生之死對於文化中國的深刻影響,陳寅恪先生和血痛書的所切所籲。——2017/06/03 來源:鳳凰網)
原文網址:https://read01.com/Ej5G54.html)
王觀堂先生挽詞序
——陳寅恪
或問觀堂先生所以死之故。應之曰:近人有東西文化之說,其區域分劃之當否,固不必論,即所謂異同優劣,亦姑不具言;然而可得一假定之義焉。其義曰:凡一種文化值衰落之時,爲此文化所化之人,必感苦痛,其表現此文化之程量愈宏,則其所受之苦痛亦愈甚;迨既達極深之度,殆非出於自殺無以求一己之心安而義盡也。吾中國文化之定義,具于白虎通三綱六紀之說,其意義爲抽象理想最高之境,猶希臘柏拉圖所謂Idea者。若以君臣之綱言之,君爲李煜亦期之以劉秀;以朋友之紀言之,友爲酈寄亦待之以鮑叔。其所殉之道,與所成之仁,均爲抽象理想之通性,而非具體之一人一事。夫綱紀本理想抽象之物,然不能不有所依託,以爲具體表現之用;其所依託以表現者,實爲有形之社會制度,而經濟制度尤其最要者。故所依託者不變易,則依託者亦得因以保存。吾國古來亦嘗有悖三綱違六紀無父無君之說,如釋迦牟尼外來之教者矣,然佛教流傳播衍盛昌於中土,而中土歷世遺留綱紀之說,曾不因之以動搖者,其說所依託之社會經濟制度未嘗根本變遷,故猶能藉之以爲寄命之地也。近數十年來,自道光之季,迄乎今日,社會經濟之制度,以外族之侵迫,致劇疾之變遷;綱紀之說,無所憑依,不待外來學說之掊擊,而已銷沈淪喪於不知覺之間;雖有人焉,強聒而力持,亦終歸於不可救療之局。蓋今日之赤縣神州值數千年未有之鉅劫奇變;劫盡變窮,則此文化精神所凝聚之人,安得不與之共命而同盡,此觀堂先生所以不得不死,遂爲天下後世所極哀而深惜者也。至於流俗恩怨榮辱委瑣齷齪之說,皆不足置辯,故亦不之及云。
漢家之厄今十世,不見中興傷老至。
一死從容殉大倫,千秋悵望悲遺志。
曾賦連昌舊苑時,興亡哀感動人思。
豈知長慶才人語,竟作靈均息壤詞。
依稀廿載憶光宣,猶是開元全盛年。
海宇承平娛旦暮,京華冠蓋萃英賢。
當日英賢誰北斗,南皮太保方迂叟。
忠順勤勞矢素衷,中西體用資循誘。
總持學部攬名流,樸學高文一例收。
圖籍藝風充館長,名詞瘉埜領編修。
校讎鞮譯憑誰助,海寧大隱潛郎署。
入洛才華正妙年,渡江流輩推清譽。
閉門人海恣冥搜,董白關王供討求。
剖別派流失品藻,宋元戲曲有陽秋。
沈酣朝野仍如故,巢燕何曾危幕懼。
君憲徒聞俟九年,廟謨已是爭孤註。
羽書一夕警江城,倉卒元戎自出征。
初意潢池嬉小盜,遽驚烽燧照神京。
養兵成賊嗟翻覆,孝定臨朝空痛哭。
再起妖腰亂領臣,遂傾寡婦孤兒族。
大都城闕滿悲笳,詞客哀時未返家。
自分琴書終寂寞,豈期舟楫伴生涯。
回望觚棱涕泗漣,波濤重泛海東船。
生逢堯舜成何世,去作夷齊各自天。
江東博古矜先覺,避地相從勤講學。
島國風光換歲時,鄉關愁思增綿邈。
大雲書庫富收藏,古器奇文日品量。
考釋殷書開盛業,鉤探商史發幽光。
當世通人數舊遊,外窮瀛渤內神州。
伯沙博士同揚搉,海日尚書互倡酬。
東國儒英誰地主,藤田狩野內藤虎。
豈便遼東老幼安,還如舜水依江戶。
高名終得徹宸聰,徵奉南齋禮數崇。
屢檢秘文升紫殿,曾聆法曲侍瑤宮。
文學承恩值近樞,鄉賢敬業事同符。
君期雲漢中興主,臣本煙波一釣徒。
是歲中元周甲子,神皋喪亂終無已。
堯城雖局小朝廷,漢室猶存舊文軌。
忽聞擐甲請房陵,奔問皇輿泣未能。
優待珠槃原有誓,宿陳芻狗遽無憑。
神武門前御河水,好報深恩酬國士。
南齋侍從欲自沈,北門學士邀同死。
魯連黃鷂績溪胡,獨為神州惜大儒。
學院遂聞傳絕業,園林差喜適幽居。
清華學院多英傑,其間新會稱耆哲。
舊是龍髯六品臣,後躋馬廠元勳列。
鯫生瓠落百無成,敢並時賢較重輕。
元祐黨家慚陸子,西京羣盜愴王先。
許我忘年為氣類,北海今知有劉備。
曾訪梅真拜地仙,更期韓偓符天意。
回思寒夜話明昌,相對南冠泣數行。
猶有宣南溫夢寐,不堪灞上共興亡。
齊州禍亂何時歇,今日吾儕皆茍活。
但就賢愚判死生,未應修短論優劣。
風義平生師友間,招魂哀憤滿人寰。
他年清史求忠蹟,一弔前朝萬壽山。
王觀堂先生挽聯
十七年家國久魂銷,猶餘賸水(昆明湖)殘山(萬壽山),留與纍臣供一死;五千卷牙籖新手觸,待檢玄文奇字,謬承遺命倍傷神。
觀堂先生靈鑒 後學陳寅恪拜挽
說明/1927年6月2日,王國維自沉於頤和園魚藻軒。其遺書云:「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當此事變,義無再辱。」清祚告終於宣統三年(西元1911年),距離王國維之死17年,「十七年家國久魂銷」即指此。「牙籖」指書籖,「謬承遺命」指遺書中委託陳整理書籍之事。此聯一出,時人紛紛贊之,被譽為挽聯中最佳之作,無論在思想和藝術上都有深刻價值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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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 助陣醫學、防疫,個人隱私難兩全?
2021/06/09 研之有物
規範不完備是臺灣個資保護的一大隱憂,《個資法》問世遠早於 AI 時代、去識別化定義不清、缺乏獨立專責監管機構,都是當前課題。
評論
本篇來自合作媒體研之有物,作者周玉文、黃曉君,INSIDE 經授權轉載。
AI 醫療、科技防疫的人權爭議
健康大數據、人工智慧(AI)已經成為醫療研發的新聖杯,新冠肺炎(COVID-19)更將 AI 技術推上防疫舞臺,各國紛紛串聯大數據監控足跡或採用電子圍籬。但當科技防疫介入公衛醫療,我們是否在不知不覺中讓渡了個人隱私?
中研院歐美研究所副研究員何之行認為,規範不完備是臺灣個資保護的一大隱憂,《個資法》問世遠早於 AI 時代、去識別化定義不清、缺乏獨立專責監管機構,都是當前課題。
「天網」恢恢,公衛醫療的新利器
自 2020 年新冠疫情大爆發,全世界為了因應危機展開大規模協作,從即時統計看板、預測病毒蛋白質結構、電子監控等,大數據與 AI 技術不約而同派上用場。但當數位科技介入公共衛生與醫療健康體系,也引發人權隱私的兩難爭議。
2020 年的最後一夜,臺灣再次出現本土案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警告,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的民眾,都不應參加大型跨年活動。而且,千萬別心存僥倖,因為「天網」恢恢,「我們能找得到您」!有天網之稱的電子圍籬 2.0 出手,許多人拍手叫好,但也挑起國家進行隱私監控的敏感神經。
隱私爭議不只在防疫戰場,另一個例子是近年正夯的精準醫療。2021 年 1 月,《經濟學人》(The Economist)發布亞太區「個人化精準醫療發展指標」(Personalised-health-index)。臺灣勇奪亞軍,主要歸功於健全的健保、癌症資料庫及尖端資訊科技。
國際按讚,國內反應卻很兩極。早前曾有人質疑「個人生物資料」的隱私保障,擔憂是否會成為藥廠大數據;但另一方面,部分醫療研究者卻埋怨《個人資料保護法》(簡稱《個資法》)很嚴、很卡,大大阻擋了醫學研發。為何國內反應如此分歧?
中研院歐美所副研究員何之行認為,原因之一是,
《個資法》早在 2012 年就實施,跑在 AI 時代之前,若僅僅仰賴現行規範,對於新興科技的因應恐怕不合時宜。
健保資料庫爭議:誰能再利用我們的病歷資料?
來看看曾喧騰一時的「健保資料庫訴訟案」。
2012 年,臺灣人權促進會與民間團體提出行政訴訟,質疑政府沒有取得人民同意、缺少法律授權,逕自將健保資料提供給醫療研究單位。這意味,一般人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病例被加值運用,侵害了資訊自主權。案件雖在 2017 年敗訴,但已進入大法官釋憲。
民間團體批評,根據《個資法》,如果是原始蒐集目的之外的再利用,應該取得當事人同意。而健保資料原初蒐集是為了稽核保費,並非是提供醫學研究。
但支持者則認為,健保資料庫是珍貴的健康大數據,若能串接提供學術與醫療研究,更符合公共利益。此外,如果過往的數據資料都必須重新尋求全國人民再同意,相關研發恐怕得被迫踩剎車。
種種爭議,讓醫學研究和資訊隱私之間的紅線,顯得模糊而舉棋不定。何之行指出,「個人權利」與「公共利益」之間的權衡拉鋸,不僅是長久以來政治哲學家所關心的課題,也反映了現代公共衛生倫理思辨的核心。
我們有權拒絕提供資料給醫療研究嗎?當精準醫療的腳步飛也似向前奔去,我們要如何推進醫學科技,又不棄守個人的隱私權利呢?
「精準醫療」與「精準健康」是近年醫學發展的重要趨勢,透過健康大數據來評估個人健康狀況,對症下藥。但健康資料涉及個人隱私,如何兼顧隱私與自主權,成為另一重要議題。
去識別化爭點:個資應該「馬賽克」到什麼程度?
何之行認為,「健保資料庫爭議」短期可以從幾項原則著手,確立資料使用標準,包括:允許退出權(opt-out)、定義去識別化(de-identification)。
「去識別化」是一道安全防護措施。簡單來說:讓資料不會連結、辨識出背後真正的那個人。何之行特別分享 Google 旗下人工智慧研發公司 DeepMind 的慘痛教訓。
2017 年,DeepMind 與英國皇家醫院(Royal Free)的協定曝光,DeepMind 從後者取得 160 萬筆病歷資料,用來研發診斷急性腎衰竭的健康 APP。聽來立意良善的計畫,卻引發軒然大波。原因是,資料分享不僅未取得病患同意,也完全沒有將資料去識別化,每個人的病史、用藥、就醫隱私全被看光光!這起爭議無疑是一大教訓,重創英國社會對於開放資料的信任。
回到臺灣脈絡。去識別化指的是以代碼、匿名、隱藏部分個資或其他方式,無從辨識特定個人。但要達到什麼樣的隱匿保護程度,才算是無從識別特定個人?
何之行指出,個資法中的定義不甚清楚,混用匿名化(anonymous)、假名化(pseudonymised)、去連結(delink)等規範程度不一的概念。臺灣也沒有明確定義去識別化標準,成為爭點。
現行法令留下了模糊空間,那麼他山之石是否能提供參考?
以美國《健康照護可攜法案》(HIPAA)為例,法案訂出了去除 18 項個人識別碼,作為去識別化的基準;歐盟《一般資料保護規則》則直接說明,假名化的個資仍然是個人資料。
退出權:保留人民 say NO 的權利
另一個消解爭議的方向是:允許退出權,讓個人保有退出資料庫的權利。即使健保資料並沒有取得民眾事前(opt-in)的同意,但仍可以提供事後的退出選項,民眾便有機會決定,是否提供健康資料做學術研究或商業運用。
何之行再舉英國國民健保署 NHS 做法為例:英國民眾有兩階段選擇退出中央資料庫 (NHS Digital)的機會,一是在一開始就拒絕家庭醫師將自己的醫病資料上傳到 NHS Digital,二是資料上傳後,仍然可以在資料分享給第三方使用時說不。畢竟有人願意為公益、學術目的提供個人健康數據,對商業用途敬謝不敏;也有人覺得只要無法辨識個人即可。
近年,英國政府很努力和大眾溝通,希望民眾認知到資料分享的共善,也說明退出所帶來的社會成本,鼓勵人們留在資料庫內,享受精準醫療帶給個人的好處。可以看到英國政府藉由公眾溝通,努力建立社會信任。
參照英國經驗,目前選擇退出的比率約為 2.6%。保留民眾某種程度的退出權,但善盡公眾溝通,應是平衡集體利益與個人隱私的一種做法。
歐盟 GDPR 個資保護的四大原則
健保資料庫只是案例之一,當 AI 成為大數據浪潮下的加速器,最周全之策仍然是針對 AI 時代的資料運用另立規範。 歐盟 2018 年實施的《一般資料保護規則》(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以下簡稱 GDPR),便是大數據 AI 時代個資保護的重要指標。
因應 AI、大數據時代的變化,歐盟在 2016 年通過 GDPR,2018 年正式上路,被稱為「史上最嚴格的個資保護法」。包括行動裝置 ID、宗教、生物特徵、性傾向都列入被保護的個人資料範疇。
歐盟在法令制定階段已將 AI 運用納入考量,設定出個資保護四大原則:目的特定原則、資料最小化、透明性與課責性原則。
其中,「目的特定」與「資料最小化」都是要求資料的蒐集、處理、利用,應在特定目的的必要範圍內,也就是只提供「絕對必要」的資料。
然而,這與大數據運用需仰賴大量資料的特質,明顯衝突!
大數據分析的過程,往往會大幅、甚至沒有「特定目的」的廣蒐資料;資料分析後的應用範圍,也可能超出原本設定的目標。因此,如何具體界定「特定目的」以及後續利用的「兼容性判斷」,便相當重要。這也突顯出「透明性」原則強調的自我揭露(self-disclosure)義務。當蒐集方成為主要的資料控制者,就有義務更進一步解釋那些仰賴純粹自動化的決策,究竟是如何形成的。
「透明性原則的用意是為了建立信任感。」何之行補充。她舉例,中國阿里巴巴集團旗下的芝麻信用,將演算法自動化決策的應用發揮得淋漓盡致,就連歐盟發放申根簽證都會參考。然而,所有被納入評分系統的人民,卻無從得知這個龐大的演算法系統如何運作,也無法知道為何自己的信用評等如此。
芝麻信用表示,系統會依照身分特質、信用歷史、人脈關係、行為偏好、履約能力等五類資料,進行每個人的信用評分,分數介於 350-950。看似為電商系統的信用評等,實則影響個人信貸、租車、訂房、簽證,甚至是求職。
這同時涉及「課責性」(accountability)原則 ── 出了問題,可以找誰負責。以醫療場域來講,無論診斷過程中動用了多少 AI 工具作為輔助,最終仍須仰賴真人醫師做最後的專業判斷,這不僅是尊重醫病關係,也是避免病患求助無門的問責體現。
科技防疫:無所遁形的日常與數位足跡
當新冠疫情爆發,全球人心惶惶、對未知病毒充滿恐懼不安,科技防疫一躍成為國家利器。但公共衛生與人權隱私的論辯,也再次浮上檯面。
2020 年 4 月,挪威的國家公共衛生機構推出一款接觸追蹤軟體,能監控足跡、提出曾接觸確診者的示警。但兩個月後,這款挪威版的「社交距離 APP」卻遭到挪威個資主管機關(NDPA)宣告禁用!
挪威開發了「Smittestopp」,可透過 GPS 與藍牙定位來追蹤用戶足跡,提出與感染者曾接觸過的示警,定位資訊也會上傳到中央伺服器儲存。然而,挪威資料保護主管機關(NDPA)宣告,程式對個人隱私造成不必要的侵害,政府應停止使用並刪除資料。
為何挪威資料保護機關會做出這個決定?大體來說,仍與歐盟 GDPR 四大原則有關。
首先,NDPA 認為挪威政府沒有善盡公眾溝通責任,目的不清。人民不知道這款 APP 是為了疫調?或者為研究分析而持續蒐集資料?而且,上傳的資料包含非確診者個案,違反了特定目的與資料最小蒐集原則。
此外,即便為了防疫,政府也應該採用更小侵害的手段(如:僅從藍牙確認距離資訊),而不是直接由 GPS 掌控個人定位軌跡,這可能造成國家全面監控個人行蹤的風險。
最後 NDPA 認為,蒐集足跡資料原初是為了即時防疫,但當資料被轉作後續的研究分析,政府應主動說明為什麼資料可以被二次利用?又將如何去識別化,以確保個資安全?
換言之,面對疫情的高度挑戰,挪威個資保護機關仍然認為若沒有足夠的必要性,不應輕易打開潘朵拉的盒子,國家採用「Smittestopp」這款接觸追蹤軟體,有違反比例原則之虞。
「有效的疫情控制,並不代表必然需要在隱私和個資保護上讓步。反而當決策者以防疫之名進行科技監控,一個數位監控國家的誕生,所妥協的將會是成熟公民社會所賴以維繫的公眾信任與共善。」何之行進一步分析:
數位監控所帶來的威脅,並不僅只於表象上對於個人隱私的侵害,更深層的危機在於,掌握「數位足跡」(digital footprint) 後對於特定當事人的描繪與剖析。
當監控者透過長時間、多方面的資訊蒐集,對於個人的「深描與剖繪」(profiling)遠遠超過想像──任何人的移動軌跡、生活習慣、興趣偏好、人脈網絡、政治傾向,都可能全面被掌握!
AI 時代需要新法規與管理者
不論是醫藥研發或疫情防控,數位監控已成為當代社會的新挑戰。參照各國科技防疫的爭論、歐盟 GDPR 規範,何之行認為,除了一套 AI 時代的個資保護規範,實踐層面上歐盟也有值得學習之處。
例如,對隱私風險的脈絡化評估、將隱私預先納入產品或服務的設計理念(privacy by design),「未來照護機器人可能走入家家戶戶,我們卻常忽略機器人 24 小時都在蒐集個資,隱私保護在產品設計的最初階段就要納入考量。」
另外最關鍵的是:設置獨立的個資監管機構,也就是所謂的資料保護官(data protection officer,DPO),專責監控公、私營部門是否遵循法規。直白地說,就是「個資警察局」。何之行比喻,
如果家中遭竊,我們會向警察局報案,但現況是「個資的侵害不知道可以找誰」。財稅資料歸財政部管,健康資料歸衛福部管,界定不清楚的就變成三不管地帶。
綜觀臺灣現狀,她一語點出問題:「我們不是沒有法規,只是現有的法令不完備,也已不合時宜。」
過往許多人擔心,「個資保護」與「科技創新」是兩難悖論,但何之行強調法令規範不是絆腳石。路開好、交通號誌與指引完善,車才可能跑得快。「GDPR 非常嚴格,但它並沒有阻礙科學研究,仍然允許了科學例外條款的空間。」
「資料是新石油」(data is the new oil),臺灣擁有世界數一數二最完整的健康資料,唯有完善明確的法規範才能減少疑慮,找出資料二次利用與科技創新的平衡點,也建立對於資料二次利用的社會信任。
資料來源:https://www.inside.com.tw/article/23814-ai-privacy-medical?fbclid=IwAR0ATcNjDPwTsZ4lkQpYjvys3NcXpDaqsmE_gELBl_UNu4FcAjBlscxMwss
學術倫理定義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記得打開CC字幕 揪竟安樂死應不應該是病人的一個選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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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5 備註
嚴格來講,「安樂死」與「協助自殺」不同,前者是醫師主動為病人施打致命性藥劑,後者是醫師提供致命性藥劑、但是由病人自己服用,而瑞士的「尊嚴」組織提供的服務其實是「協助自殺」。不過,也有人認為「協助自殺」可以被包含在「廣義的安樂死」定義當中,通指「協助病人以舒適的方式獲得善終」。在本集影片中,我們使用安樂死這個詞時,主要採用廣義的安樂死定義(即包含協助自殺)。(另外,學術上也針對安樂死做出更細緻的區分,例如積極或消極安樂死,以及病人有無表達意願等,這些差異都讓安樂死議題變得更加複雜。)
【 製作團隊 】
|企劃:鯉鼬
|腳本:鯉鼬
|剪輯後製:陳亮宇/志祺
|演出:早起很有精神拍影片的志祺
——
【 本集參考資料 】
→ 三度反悔安樂死!妻證實傅達仁已走了:
https://bit.ly/2LsxK56
→ 比賽結束!傅達仁安樂死享壽85歲 妻哽咽證實他走了:
https://bit.ly/2kUQjnj
→ 維基百科—傅達仁:
https://bit.ly/2sBce7t
→ 傅達仁摯愛籃球60年 術語「蓋火鍋」是他發明的!
https://bit.ly/2sOxyWo
→ 84歲傅達仁籌辦生前追思會 上書總統籲通過「安樂死」法案:
https://bit.ly/2Jr6pQm
→ 知名前體育主播傅達仁罹患胰臟癌「剩2個月生命」! 胰臟癌的「2大危險因子與4大高危險群」你不可以不知道!
https://bit.ly/2JC83SA
→ 生與死的兩難:安樂死在台灣?
https://bit.ly/2Jr1Sxr
→ 別讓過度醫療延長痛苦──安樂死、安寧照護與自然衰老:
https://bit.ly/2xSpdqn
→ 我們延長的到底是生命,還是痛苦?──專訪瑞士組織「尊嚴」:
https://bit.ly/2sGqMmb
→ 【社會】「安樂死」合法化不能一蹴而就:
https://bit.ly/2sFQYgK
→ 【年度小人物】昏迷3年的植物人,竟奇蹟般的甦醒了,然而,醒來才是考驗的開始…
https://bit.ly/2JDM9OA
→ 安樂死爭議》「沒有理由剝奪他人選擇生死的自由!」夏威夷通過「醫療協助自殺」合法化:
https://bit.ly/2xPNRbb
→ 《生老病死間的大哉問》:
https://bit.ly/2JsYjqy
【 延伸閱讀 】
→ 預訂好死門票:《病主法》開放入場:
https://bit.ly/2Jkq3S4
→ 安樂死的倫理反省:
https://bit.ly/2JkXjsu
→ 張智皓/安樂死:我們可以決定自己的死亡嗎?
https://bit.ly/2xSxSJg
【 圖源 】
00:27 提供:JeanHavoc
00:55 提供:中華民國總統府
01:37 提供:Dignit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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