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人,卻要做神的決定」:司法精神醫學的鑑定與治療
社會大眾常將精神障礙者的犯罪事件汙名化,認為只要患有精神病,犯案都能脫罪,但其實司法精神鑑定具有非常嚴謹的過程。
每一次社會發生精神障礙者的犯罪事件,大眾對於司法審判都有自己的期待。然而,瘋狂與理智的分界線到底在哪裡?
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衛福部嘉南療養院成癮暨司法精神醫學中心李俊宏主任」舉了一個有趣的例子。假設今天火車站發生一起事故,某甲將某乙推下月台。依據直覺,我們會直接認為某甲就是罪犯。然而,今天如果:
1.某甲是思覺失調症患者,在他心目中,某乙是加害他的人。
2.某甲是失智症者,他認定某乙與自己的太太私通,所以動手推人。
3.某甲和某乙都是幼童,在月台玩耍時,一個小孩將另一個推下去。
假如你是法官或未來的國民法官,會怎麼判呢?
■精神疾患案件中的醫學鑑定
在類似案件的審判中,司法精神醫學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司法精神醫學是以醫學角度判斷個案在案發當時的精神狀態,並提供法院相關證據做為參考,就是一般俗稱的司法精神鑑定。此外,司法精神醫學醫師也會提供精障犯罪者的各式醫療服務,特別是針對法院要求的強制治療,甚至是出院之後的社區居家治療,希望能夠改善病患的病況,減少因為病情復發,而導致再犯的可能性。
近年來不少人討論的「思覺失調症」,在過去稱為「精神分裂症」,與失智症一樣,許多醫學影像研究都證實這是一種腦損傷疾病。而在醫學發達、一切可憑科學證據說話的今日,醫師能透過各式檢測與評估,去查驗嫌犯是否裝病。
李俊宏主任提出台灣過去曾做的調查,對犯罪者使用測謊器結果與法庭裁判的一致性,地方法院大約75%,高等法院則約71%;精神科醫師針對重症精神疾病的診斷,與法庭的一致性高於測謊器,均可達90%以上。
當然,司法精神鑑定絕不是一位醫師說了就算。從1950年代台大醫院開始導入司法精神鑑定以來,每一次的司法精神鑑定團隊,包括醫師、社工師、心理師,會經過三方專業判斷之後,找出科學性的解釋。如果在過程中發現有必要進行較長時間的觀察,就會啟動「留置鑑定」,將個案留在醫院觀察一週左右,讓鑑定程序更為完善。
■不是只要有患病,殺人就不用負責
▸只要患有精神病,犯案就都能脫罪嗎?
這是大眾最關心的另一個問題。根據台灣過去的調查,真正能夠達到法律免刑要件的個案,大約只有4%左右,也就是約有96%的個案必須要負一部分刑責。法律不是不處罰精神病患,就算嫌犯本身有精神問題,也必須要確認他在案發當下的辨識能力和控制能力都明顯缺乏,才符合免刑要件。
■犯案後的治療與支持
▸另外也有不少人會問,如果判決之後個案又回到社會,會造成社會安全問題嗎?
我國目前針對精障犯罪者的治療叫做「監護處分」,屬於強制性治療。以嘉南療養院為例,個案會先被安排到急性病房,給予急性精神症狀的治療,如果有自傷傷人等比較強烈衝動的個案,會轉到精神科的加護病房,待其穩定下來之後,再轉到復健病房。
復健期間,醫師會與個案培養長期的醫病關係,除了重建他的病識感之外,也希望能協助他在這個不幸事件中振作起來。因為精神科醫師可能是個案生命中,少數幾個願意坐下來好好聽他說話的人。
■不再汙名化,讓需要治療的人都得到治療
▸根據美國統計,所有的暴力事件當中,約4%與精神疾病相關。這代表有高達96%的暴力事件,是由一般健康人所犯。
▸又根據國外的醫學期刊《柳葉刀》報導,9,125位思覺失調症患者當中,542人有犯罪行為,若持續使用精神科藥物治療,再犯的比例只有未治療者的65%。
▸也就是說,並不是所有思覺失調症患者都會傷人,而對於有暴力行為的患者,只要能夠接受穩定的治療,是可以預防因為疾病症狀所造成的犯罪行為的。【註1】
■精神病患犯罪率,未高於一般人
針對多起隨機傷人事件,外界推測與異常有關。「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楊添圍院長指出,根據國內外研究統計,接受規則治療的精神病患者,出現暴力及犯罪行為的機率並未高於一般人,而缺乏病識感,又沒有規則就醫或中斷治療的病患,確實有較高的危險性。
■精神疾病治療需多管齊下
楊添圍院長強調,精神障礙者須接受規則、長期治療,減少急性精神病症狀,如幻聽、妄想、混亂行為及個人能力缺損,尤其在社會壓力遽增,又缺乏家庭與社會支持的環境時,患者病情容易惡化,更需要及時、有效的精神醫療及社區介入,透過藥物治療、心理治療、社會心理支持多管齊下,是維持病情穩定的唯一方法。
■精神科居家治療,助穩定病情
楊添圍院長呼籲,若有藥物順從性不佳、無法規則治療的精神疾病病患,親朋好友應立即尋求精神醫療專業協助,除了常規門診追蹤外,還有居家治療、精神科緊急醫療等可在社區中進行的精神醫療模式,以增加治療強度。【註2】
■根據統計,有高達7成的思覺失調症患者沒有病識感,該如何鼓勵他們接受治療?
「衛福部嘉南療養院成癮暨司法精神醫學中心李俊宏主任」建議,除了親友的關懷與體諒,或者以健康檢查為由,協助病患就醫,最重要的是社會大眾要對病友保持平常心。
唯有在重視精神健康的環境下,才能讓病友在疾病發作初期,甚至是開始有壓力時,就能尋求專業協助,避免精神疾病發生。精神健康就是國家的安全基礎,希望我們能早日停止對精神疾病的污名化,讓我們的社會多一點同理心與平常心,再也不要發生令人遺憾的社會悲劇【註1】。
【Reference】
大愛電視 DaAi TV《人文講堂》節目:
〈司法與精神醫學:瘋狂和理智的分界線〉- 李俊宏主任
李俊宏,現任衛生福利部嘉南療養院成癮暨司法精神醫學中心主任,從事司法精神醫療相關業務多年,除了司法精神鑑定(民事、刑事)之外,亦從事司法強制治療(藥癮、酒癮、家暴、性侵害、監護處分等)十餘年,目前每週均有司法精神鑑定與門診、住院強制治療業務。他呼籲大眾,要對身邊的精障朋友保持平常心,只要他們能夠持續就醫,病情就可以維持穩定,這才是從最根本解決社會悲劇的方法。
https://youtu.be/polMLyqeWHg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出版品「精神病人社區照顧需求探討及評估」
▸落實以復元為導向的社區精神醫療照護:精神病人社區化照護是世界趨勢,也是近年來重大的精神醫療政策。國家衛生研究院曾為此開過三次論壇研討會(胡海國, 2002, 2003, 2004)。這十多年來在精神病人社區照護上增設了許多住宿型精神復健機構、日間型精神復健機構、精神護理之家,開辦許多職業訓練、就業輔導、支持性與庇護性就業,也增聘了社區關懷訪視員,期望在離開醫院後能有後續社區的追蹤關懷服務。
▸ https://forum.nhri.edu.tw/book-108-5/
1. 來源
➤➤資料
∎【註1】
獨立評論在天下「我們是人,卻要做神的決定」- 司法精神醫學的鑑定與治療:https://bit.ly/2JoBDfZ
主講:「衛福部嘉南療養院成癮暨司法精神醫學中心」李俊宏主任
https://www.cnpc.mohw.gov.tw/index.php?func=team&pid=90
∎【註2】
健康醫療網-「精神異常惹禍? 隨機傷人恐是模仿效應」:https://bit.ly/33t6lvD
➤➤照片
∎【註1】
∎(3Q 陳柏惟)「完整司法精神狀態評估過程」:https://bit.ly/2HTvcku
刑事訴訟法》第 294 條:「被告心神喪失者,應於其回復以前停止審判。被告因疾病不能到庭者,應於其能到庭以前停止審判。」
2. 【國衛院論壇出版品 免費閱覽】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出版品-電子書(PDF)-線上閱覽: https://forum.nhri.org.tw/publications/
3. 【國衛院論壇學術活動】
➤https://forum.nhri.org.tw/events/
#國家衛生研究院 #國衛院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國衛院論壇 #衛生福利部 #心理及口腔健康司 #司法精神醫學 #司法精神鑑定 #精神疾病汙名化 #李俊宏 #思覺失調症 #精神分裂症 #楊添圍
署立嘉南療養院成癮暨司法精神醫學中心 / 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 / 衛生福利部 /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 /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家人有精神病不就醫 在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他們不是自願生病的】:台灣大學法律學系-李茂生教授直言:「精神疾病現在已經被汙名化,台灣民眾普遍將精神疾病患者當成異類看待」
因為不夠了解他們,所以懷有恐懼與嫌惡之情,每當出現精神病患犯罪案件,就會引發社會排斥情緒,希望透過司法手段一次性解決所有問題,將他們驅逐到社會邊緣,終身監禁或任其自生自滅,缺乏協助病患重回社會的意識。
■李茂生教授:精神疾病汙名化,協助回歸社會才是根本
李茂生教授說明,精神疾病分為「急性」、「亞急性」、「慢性」、「復原期」等種類。如先前犯下鐵路殺警案的鄭嫌,就屬於少數「急性」案件,應透過短期、高強度的醫療監護有效控制病情,使其恢復到「亞急性」、「慢性」等較穩定階段,再輔以社區監控和專人照護,追蹤病患狀況,讓個案擁有病識感且維持一定的社交生活,日後協助監護處分個案回歸社會,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他們不是自願生病的」
為穩定監護處分個案病況、幫助他們回歸社會,李茂生教授指出,除了透過現行的監護處分制度,還須落實症狀分級制度,輔以專人照護,也可將精神衛生納入社會安全網中,強化體系。
社會安全網目的在於集結社會力量,建立社區和家庭為基礎的防護體系,李茂生教授認為,若將精神衛生納入安全網體系中,能在精神疾病患者發病時強制其住院治療。而當精神疾病患者在監護處分期滿,回歸社會時,政府也能透過社會安全網,持續對個案進行後續追縱、了解個案病況,達到有效治療的效果。
然而,李茂生教授坦言,監護處分個案常因外界的漠視,得不到良好的照護,陷入惡性循環。如同台劇《我們與惡的距離》中,人權律師試圖找出精神疾病患者的犯罪動機,卻飽受民怨,認為罪犯無權得到社會的幫助與諒解。
■李茂生教授期盼外界能多一些同理、換位思考
放下成見來幫助這群需要被照顧的人,在監護處分個案發病時,根據症狀落實分級戒護制度,派遣專人照護,並結合社會安全網的力量,持續追蹤個案狀況,讓個案在完善的社會照護機制下逐漸穩定,獲得重歸社會的可能。(資料來源:【註1】)
■衛福部擬修法開罰「報導不當扣連精神病與犯罪」
專家指出,將「精神疾病」和「犯罪行為」扣連是常見的污名化,對精神病人及家屬帶來負面影響。衛福部擬修法增訂罰則,媒體在未經法院判決前,不得報導當事人疾病或障礙狀況。
「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諶立中 司長」接受記者訪談時表示,現行精神衛生法雖已規定,傳播媒體報導不得使用與精神疾病有關的歧視性稱呼或描述,並不得有與事實不符或誤導閱聽眾對病人產生歧視的報導。
賴德仁教授受訪時也說,媒體針對精神疾病者的報導常有偏頗,如曾有一患者出現暴力行為傷害人,媒體去採訪公司,公司就說此人有「思覺失調症」。但事實是這名患者過去曾有藥癮,大腦才因此受損,媒體「未審先判」。
另一種例子是,當重大社會案件發生,媒體常採訪精神科醫師「分析」加害人;但賴德仁教授說,精神科醫師不可能僅從案件型態及片斷資訊「隔空看診」。就算加害人曾有精神科就醫紀錄,也是個人隱私,不應該被揭露。
賴德仁教授說:「衛福部的修法可能宣示性意義大於實質,但重點是希望營造友善社會,當病人都願意接受規律的治療,家庭又能接納,有好的社會支持,降低病人疾病惡化的風險,也可以減輕社會負擔。」 (資料來源:【註2】)
■精神病人社區照顧需求探討及評估
世界衛生組織(WHO)建議精神病人最理想的治療環境為「最少束縛且為病人最熟悉的環境」,因此,政府及相關單位致力推動社區復健工作。為精神病人推展醫療、復健、長期照護等連續性服務,期待能符合讓病人回歸社會的理念,乃衛生福利部當前施政之重要課題。
過去臺灣地區長期以來,對精神病人的醫療過於強調住院治療。因此,精神病人經長期住院後,容易造成與社區隔絕、社會功能退化及日常生活處理能力降低,亟需藉由社區復健相關配套措施,來協助病人早日回歸社區。
【Reference】
1. 來源
➤➤資料
∎【註1】:
(新聞人 NewsPeople)「精神疾病遭汙名 學界盼落實分級戒護助回歸社會」:http://www.newspeople.com.tw/npro-200913-03/
∎【註2】:
(中央社新聞粉絲團)「報導不當扣連精神病與犯罪 衛福部擬修法開罰」:https://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904130040.aspx
∎【註3】: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出版品【精神病人社區照顧需求探討及評估】:https://forum.nhri.org.tw/outcome/publications/book-108-5/
➤➤照片
∎(中央社)【我們與惡的距離推向日本】:https://bit.ly/35Ye5rA
∎(高雄市立凱旋醫院)「精神醫療、社區照護及長照服 務之挑戰與展望」:https://ksph.kcg.gov.tw/psychiatric/d4.pdf
∎【註3】
∎(中央社)「思覺失調患者的世界怎麼了?在虛幻與現實中拔河」:https://project.cna.com.tw/cards/20200508-Schizophrenia/
2. 【國衛院論壇出版品 免費閱覽】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出版品-電子書(PDF)-線上閱覽: https://forum.nhri.org.tw/publications/
3. 【國衛院論壇學術活動】
➤https://forum.nhri.org.tw/events/
#國家衛生研究院 #國衛院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國衛院論壇 #衛生福利部 #國民健康署
#衛生福利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 #台灣精神醫學會
#精神病 #社區照顧 #精神疾病汙名化 #精神衛生 #社會安全網 #賴德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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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有精神病不就醫 在 3Q 陳柏惟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降低危機處理風險 保障警察醫護安全!】
今天是警察節,除了對所有警務人員表達感謝之外,我想就最近的精神病患攻擊傷害事件,提出一點看法。對於此類個案,我們最常遇到的,是警察很煩惱、家屬更煩惱、鄰居也很煩惱。那我們到底可以怎麼辦?
#別讓第一線人員不知所措
上週高雄市楠梓分局加昌所員警,遭受精神病患持刀攻擊,嫌犯經過送醫治療後,已收押進入司法流程。此一案件,以及勇警李承翰殉職事件,都讓我們了解第一線警察、社工人員承受的壓力。
這邊還是要強調,單純罹患精神疾病的病患,經治療後,其暴力風險,與一般族群無異。然而,若合併酒、毒等物質濫用、又沒有接受規律治療,其暴力風險才會高於精神病患以及常人,要找出高風險族群,防止暴力危害,我們上週已經強調,重點是前期投資健康促進、社區篩檢等措施。
但實務上,警方還是常常會要面對高暴力風險的精神疾病患者,這類族群仍有與一般罪犯不同之處,因為生病關係,讓其知覺反應可能會超出一般警務執勤時的預想,所以在處理上需要特別訓練。
比如美國國家精神健康聯盟(National Alliance on Mental Health,簡稱NAMI)推動的 危機介入小組(Crisis Intervention Team,簡稱CIT)計畫,就是著眼於強化警方處理社區精神醫療危機事件的能力。這類計畫方案,需要執法單位、精神醫學專家,和個案家屬的密切配合。所以計劃針對的不僅僅是執法人員,還包括了社工、相關單位人員、官員,以及患者與患者家屬,是全面性的規劃。
#建立應對作業模式
在此計畫中,警方需要事先編組成立CIT小組,接受一定時數的完整訓練,與衛生單位聯合演練,並且建立起一套從行前會報到偵查、安撫、攻堅等標準作業訓練方式。比如基本的說話、說服技巧(talk down)、集體行動原則、到非致命性武器(包含電擊槍等)的配發使用,這些都是需要規劃演練的。當然,小組成員也需要給予特別的加給與出勤獎勵。
其實,從楠梓傷警案中我們就看到,面對處於急性發病期,人高馬大又持有武器的患者,突然衝過來,警察根本沒有拔槍時間,這邊要去說檢討用槍時機其實沒有多大意義,甚至在發病期間,也有感覺與思考機制完全混亂,不怕槍枝,或是被擊中仍繼續攻擊的患者。
要做的是收到社區通報後,事先從家屬等管道收集資訊,了解環境,沙盤推演,維持安全距離,考慮提早使用非致命壓制武器,並做好精神急症治療與生理急救的後送準備,才能降低傷亡。
在本團隊上週發文後,我也從嘉南療養院李俊宏醫師的賜教、以及好幾位精神醫學界的友人那邊,學習到許多有關一線人員風險的理論與實務經驗,我們希望,不論是警政或醫療端這些意見,都能被彙整起來,透過與實務經驗的結合,加入警務單位的教育訓練中。
#社區照護很重要
即便美國積極推動CIT等危機處理計畫,但許多研究都說明了,良好社區照護的成本最低,建立社區安全網是應對此類案件的最佳解。
當我們想到精神病患發病,輿論往往會希望趕快強制送去醫院就醫,然而,對於,若我們有良好的社區精神醫療制度,建立社區精神醫療團隊(Community Mental Health Team, CMHT ),那麼對於長期追蹤,風險較低的病人,在實證上,諸如危機處理居所(Crisis residence)、同儕危機服務(Peer-delivered crisis service,由康復病患服務的居所)、到宅風險介入與精神病症狀處理(In-home crisis intervention and psychosis management,由專業人員指導照服員等補助人力)等治療模式,不但能降低住院率,減少醫療開銷,也可加速病人復健與康復,並給他們更好的生活品質。
在加拿大、丹麥、澳大利亞,更有政府支持的早期介入小組(Early Intervention team),透過類似ACT的專業人員組成方式,對高風險病患密集追蹤,降低其發病、住院頻率,同時也能減少暴力事件的可能。
然而,以台灣目前對社區精神醫療的重視而言,醫護的給付偏低,更有著一些奇怪限制,譬如醫師一次看超過四位病人以上給付會降低等等,嚴重降低醫護人員進行社區照護的意願。而目前社區關懷訪視人員的人手很缺乏,現行健保給付限制不少,錢都已經少了,還暴露在風險中,種種狀況都並沒有足夠誘因讓人願意投入這個行業,要能建構社會安全網可說相當困難。
我們常接到陳情,家屬面對自己家人有這類狀況,不知道該怎麼辦,心裡壓力很大,而鄰居也很緊張,常用異樣眼光提防,地區警察接到報案,也沒有什麼專業技巧能判斷處理。
如果這個時候,我們能有覆蓋率高的社區醫療團隊,讓精神醫療專業人員,進到社區裡,這些個案就比較能夠被承接起來,不只患者能得到協助,家屬也能得到支持,這就是社會安全網對精神障礙暴力的第一個攔截點(攔截點0)。
而社區醫療團隊提供的篩檢和衛教機能,也有助於辨識高風險個案,並讓社區醫療團隊與CIT小組在危險發生時及時啟動,把精神障礙暴力攔截在攔截點1-2,不要讓憾事發生。
把一般的社區病人顧好,才是減少高危險暴力病人的基礎方式,政府對社區精神醫療缺乏重視,不論在預防或復健資源仍然不足,這才是需要改革的問題!
#疼惜警察更應要建立社區安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