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寫一下小孩意外險理賠
跌倒造成眉毛上3cm撕裂傷
當天慌了馬上送大醫院急診
忘記有另外買實支實付
👉其實可以送整形外科(疤會比較不明顯)
👉當下應該打給保險員(每間理賠項目不同)
▶️費用:
1.第一次急診費
2.隔一星期回診拆線門診費+自費診斷證明
證明正本 200元/份..副本20元/份
收據再印要收50元/份
▶️保險:
1.富邦壽險+實支實付..只收正本
只理賠縫合手術當天..急診費用
美容膠/除疤凝膠都不理賠
2.國泰團保..可以都副本
門診所有費用加起來-掛號費-診斷證明-500=理賠金額
除疤凝膠 800元..我沒請醫生開
其實回診可以請醫生開(但不知道有沒有理賠)
👉理賠上限 5000元
▶️整形外科費用參考
1.縫合手術 1 cm 4000元起跳
2.拆線 1000元起跳
3.要先打電話去預約..現場有人就無法馬上處理
結論:
1.該買的保險還是要買
2.保險百百種..到底要買哪一種?
3.馬上買了一年期的意外險(都有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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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人壽門診手術理賠 在 李雪雯的健康財富百寶箱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在保單條款中『並沒有要求』一定要正本醫療收據的,目前有台灣人壽、全球人壽、元大人壽以及遠雄人壽。另外,部分保險公司條款已經明列要求正本收據,雖然在理賠實務上仍通融實支實付接受副本收據的狀況,但若將來保險公司堅持保戶檢附正本,民眾無法以條款主張權益。
10家壽險都有將「門診手術」包含在保障範圍中,然而理賠上限額度的差異相當大。國泰人壽、新光人壽、中國人壽、南山人壽、三商美邦人壽的門診手術額度上限落在1萬至1.5萬之間,部分公司還有一年理賠六次的上限;富邦人壽、台灣人壽、全球人壽、元大人壽、遠雄人壽的門診手術上限落在12萬至20萬之間。」
富邦人壽門診手術理賠 在 李雪雯的健康財富百寶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下表有一個保戶應該更要了解的重點是:每一張保單的「門診手術給付比率」不同,在實際進行比較時,要特別小心別受誤導。
舉例來說,富邦的門診手術比率是「住院手術限額(A計畫每次住院限額6萬6198元)x1%~400%」、朝陽人壽則是「門診手術限額(每單位次限額3000元)x10%~500%」,又例如國泰人壽則是「十單位每次定額給付1000元,每年最高6次」。這其間的差別可是很大吶!
⊙融通給付 下次未必理賠
(節錄)
疝氣開刀的林小弟所投保的實支實付型定期住院醫療險,保單條款上面註明須「住院」才理賠,但是林小弟仍獲得5千元理賠金。而胡奶奶明明也投保了同一類保險,保險公司卻強調「沒有住院的手術通通不理賠」。為什麼一樣都是門診手術,有的醫療險會賠,有的卻不賠呢?
意外醫療險實支實付型不強調「住院」,只要保戶是因「意外」受傷到醫院治療,就可以拿著收據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金。而林小弟所投保的A公司住院醫療險,雖然保單條款註明「住院」手術才賠,但是A公司採用「融通給付」政策,按照林小弟所投保的住院日額作為門診手術理賠金。至於胡奶奶投保的B公司則完全按照保單條款,因條款上沒有註明「門診手術」理賠項目,B公司確實可以不理賠。
A公司保單條款沒寫卻理賠,像這樣的融通給付政策有可能隨時喊「卡」,也就是這次有賠,不代表下次也會賠,因為保險是一種契約行為,只要保單條款沒有記載的理賠範圍與項目,保險公司未來有權利拒絕再融通,因此,保戶應該把融通給付看成「沒賠是應該,有賠是賺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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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http://goo.gl/hjWhHg
✸✸文章比較表之國華人壽與中壽人壽不確定是否為正確✸✸
✸✸剔除商品資訊,險種觀念的部份仍可參考,特此說明✸✸
☑︎評:
1.融通(通融)理賠之給付決定權在保險公司,所以當業務員融通理賠作為行銷訴求時,宜謹慎評估未來不給付的風險仍存在。
2. 一般保單條款若有門診手術的給付項目時,會另附上「門診手術給付附表」(或類似名稱)。不過,假設未來手術技術進步(採用新型態且仍有一定侵入性之治療,如:電燒、體外震波等),由一般住院手術轉變為治療處置的情況,當手術名稱與所附門診手術表不盡相同,仍難保不會發生爭議。(此時應注意是否有提供協議理賠方式)
3.事實上,門診給付最大的負擔可能在於「醫(耗)材」,要注意條款給付項目,是否僅針對門診手術本身,而不包含雜費(住院醫療費用)方面的給付。
4.現代保險雜誌「醫療進步神速 保險跟得上?」(出處:http://goo.gl/nBqgZo)一文指出:「非傳統手術到底能不能獲得手術保險金理賠,還是有討論空間,卓明正以「病毒疣冷凍治療」為例指出,這種用溫度極低的液態氮破壞皮膚表淺組織的治療方式,雖然不符合傳統手術定義,健保也並非以手術項目給付點數,但評議委員曾就個案認定,冷凍治療與手術切除有同樣的治療效果,如果保單條款並沒有針對手術作出明確定義,以對消費者有利的角度而言,保險公司應該給付手術保險金。」
5.再觀察金評中心,對於新型手術不理賠一事,也未給予肯定的答覆(須「個案認定」,出處:http://goo.gl/KbhLes Q4、Q5),只能說條款如果沒有肯定的對「手術」做出定義,糾紛仍舊有可能持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