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拿到了黃皮書 📔
施打了免費的黃熱病疫苗,謝謝政府!
身為旅遊粉專,最近真的沒有旅遊的事情可以分享,但這個好康可以讓大家知道一下。以往去非洲或是拉丁美洲這些疫區需要接種的黃熱病疫苗,因為武肺不能出國的關係導致有九千多支快過期,現在只要去設有旅遊門診的醫療院所皆可免費施打,現省2152元,且一劑就終身免疫喔!優惠到11月30日。
我自己是去機場的聯新醫院,攜帶護照正本或影本,距離其他疫苗需要間隔14天以上,另外會再收掛號費、審查費還有黃皮書(國際預防接種證明書)工本費200元,總共付了750元,每間醫院不太一樣,機場應該是有比較貴,設有旅遊門診的醫院可以在這邊查詢,建議掛號之前先去電詢問庫存。
https://www.cdc.gov.tw/En/Category/Page/ucmuQnzcJPue77qHt0IXeg
疫苗的注意事項我也放上來,自己是覺得無痛感、目前也沒不良反應。
https://www.cdc.gov.tw/Category/ListContent/YipvR33b32K-dsMI2eIrIg?uaid=xwZvRLGTVN0ItcWOO_i_4Q
有些國家入境需強制接種黃熱病疫苗,例如坦尚尼亞,聽說看動物大遷徙的Safari超讚,比肯亞更推,喔還有吉力馬札羅山也可以一起玩。
哎什麼時候才可以出國啊?先不用到非洲啦,隔壁琉球我就滿足了。
🔔大會報告:機場疫苗打完了!請其他醫院詢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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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ilyTech《富比士》雜誌「借殼上市」 搶搭「媒體IPO」熱潮
雖然沒看見台灣媒體報導,不過雪倫今天看到《富比士》雜誌的 IPO 計劃。覺得最近一波媒體上市潮,值得關注一下。畢竟新聞媒體業不景氣的今日,巨頭們如何成功轉型、挖掘新商機,值得觀察與思考。
《富比士》雜誌27日宣佈IPO計畫—— 與SPAC公司Magnum Opus合併後,大約年底在紐約證券交易所上市。雙方合併後,公司市值約為6.3億美元。《富比士》CEO Mike Federle與現有管理團隊,都將留任。(讀者可能會困惑什麼是SPAC?簡單說,它是一種IPO的方式)
《富比士》近年重點放在數位轉型,重視技術與數據分析。隨著印刷出版業收入下滑,該公司加倍舉辦線下活動,並利用其品牌和讀者群,在教育和電商等領域打造消費產品。該公司 2020 年的收入為 1.63 億美元,預計今年將增長至 1.93 億美元。《富比士》CEO Mike Federle表示,隨著公司減少對媒體收入的依賴,這筆交易將使其進一步投資以消費者為中心的產品。
有趣的是,最近似乎出現一波媒體上市潮,而且這些媒體都搭上SPAC熱浪。相較以往IPO審查費時 2 年,SPAC最快 3~4 個月就可以完成。在諸多限制的疫情期間,SPAC因規定寬鬆、成本更低、相對安全,而受到市場青睞。
舉例來說,新聞平台BuzzFeed, 6 月也剛宣佈將與SPAC公司合併,以實現上市。Buzfeed是《哈芬登郵報》(The Huffington Post)的聯合創辦人Jonah Peretti創立的新聞平台。作為新媒體領域的領頭羊,BuzzFeed一度被認為是新聞媒體的未來,曾以極高的估值吸引了數十億美元的資金。然而由於公司業績一直難以達到預期,導致整個行業的估值大幅下降。BuzzFeed此前在2016年的一輪融資中估值為 17 億美元。
此外,Bustle Digital Group、Vox Media和InnoMedia這些數位媒體公司,均已尋求SPAC進行上市。
SPAC 市場急速升溫的理由之一,來自新創大咖的加入與帶動,包括 Twitter 創辦人彼得.泰爾、比爾.蓋茲投資的公司,陸續加入 SPAC 列車;亞洲超級富豪──香港長江集團創辦人李嘉誠與李澤楷父子,甚至跨海到美國參與熱潮。
據路透分析,媒體業務的交易活動,最近不斷升溫,本週德國出版商 Axel Springer 亦收購了華盛頓新聞網站 Politi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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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看法白才知道:放什麼電影國家也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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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嗎?以前的電影不是被禁播,就是要經過審查刪剪後才能播。
1988 年的台語電影《林投姐》描述一位本省癡情女遭外省負心漢欺騙,最後自殺化身厲鬼復仇。一開始送審時,電影檢查處認為電影涉及「提倡迷信邪說」,於是將女子化作鬼魂的片段刪剪。
電影上映後,臺灣省政府官員認為本省人看完戲後,對於外省人的負面情感更嚴重,最後雖然未遭禁播,但是又以「挑撥外省與本省同胞情感之嫌」遭刪剪。這部電影就是當時很賣座的《林投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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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電影審查制度」,什麼題材不該拍?
恐怖片不能太恐怖,省籍衝突不能演,滿洲國不能提,是由於 1950 和 1960 年代有所謂的「電影審查制度」。如果電影太黑、太色或不夠寶島的畫面或情節,就有可能刪剪或禁播。
當時國民黨政府來臺灣後,在 1955 年修正《電影檢查法》,其中規定電影片若有「損害中華民國利益或民族尊嚴」、「破壞公共秩序」、「妨害善良風俗」或「提倡迷信邪說」,電影檢查處應予修改、刪剪或禁演。
至於怎樣才算是上述規定的情形,是在 1956 年公布《電影片檢查標準規則》中提到。例如「表演妨害邦交之情事者」,曾有臺語片以霧社事件為題材拍攝,但是被要求須加註「中日」友好等文字,並經修改、刪剪才能播出。
或像是「表演觸犯刑法之重大犯罪行為而結局不予法律制裁者」也應該禁播,因此當時有片商想在臺灣上映經典黑幫電影《教父》,被打槍數次,最後刪除多個片段,片尾再加個歹徒已受徒刑審查才過關。
還有幾十項標準,舉凡接吻時間過長、生產及墮胎情節或有怪力亂神等場景,都可能被禁播或經修改、刪剪才發照准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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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審查」之外,還可能「自我審查」
而一部電影製作完成並在電影院上映,至少需要「過三關」。
首先,電影製作前必須先將電影分場對白劇本交給教育部電影事業輔導委員會審查,並繳交劇本審查費 400 元,而當年一張首輪戲院電影票約 10 元。電影上映前,再將電影正片和劇情說明書交給電影檢查處審查。通過後才能取得准演執照。
取得准演執照後不是就沒事了,警察還會去戲院巡邏,檢查放映的電影是否有准演執照、有沒有偷放刪剪的片段。警備總部甚至會海巡蒐集報紙輿論,如果有發現不妥,還是有可能被要求重新檢查。
然而,電影審查最可怕的是,這些電影人的「自我審查」,因為「你不能自由地講,就不能自由地想」,什麼片不該拍、什麼話不能說,人人心中都有個小警總。
一直到 2015 新修正的《電影法》通過後,電影審查制度才算正式走入歷史。才有電影分級制度五級制(普通級、保護級、輔 12 級、輔 15 級、限制級)適用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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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你想知道為什麼能夠像現在這樣上映各種題材的電影,你應該來看這個很酷的展覽。
就是「2021 言論自由日特展 《剪出來的電影史:戰後電影審查特展》」!
展覽聚焦威權統治下的電影審查歷史,回顧當時的電影檢查主題、異色電影、政宣電影及新電影。述說過去的電影檢查,導致電影創作受到壓迫,再到 1970、80 年代電影檢查,主掌機關的沿革與電影人抵抗,直至解嚴後的轉變。
並分成數個單元及展間,包括:「50 和 60 年代的電影審查」、「電影審查外的發展不自由」、「70 和 80 年代的電影審查」、「電影審查大事紀」等展示主題。
而且,這也是全臺灣第一個公開電檢書內容的展覽,內容將會展出「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檔案開放的電影審查公文史料,也特別向「國家電影和視聽文化中心」、「中央社」、民間蒐藏家等,租借珍貴的電影劇照、「電影准演執照」。
是不是很讚呢?
展覽地點:國家人權博物館白色恐怖景美紀念園區-美工工場
展覽日期:2021 年 4 月 7 至 2021 年 12 月 12 日每日 9:00-17:00(周一休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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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國家人權博物館 #言論自由日 #電影檢查 #剪出來的電影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