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諮詢講座分享】新創必知的專利保護10
撰寫專利申請書時,應依格式內容詳實完整填寫,若有聲明事項者,務必於申請書中載明。關於專利「申請書」,有幾個重點要特別注意
【申請人】
所有具備專利申請權的自然人、法人、行政機關或學校都可以申請專利,當專利申請權為2人以上共有時,須由全體共有人提出專利申請。
所謂專利申請權人,除專利法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約定外,原則上是指發明人、新型創作人、設計人或其受讓人或繼承人。以發明申請案為例說明各項專利申請人:
🔹發明人:一般指提出專利申請的人(專利法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約定除外)。
🔹發明人之受讓人:發明人可以把專利申請權讓與他人,受讓取得專利申請權者,可具名申請專利。
🔹發明人之繼承人:指發明人死亡後,依民法第1148條規定繼承該專利的人。
🔹雇用人:受雇人於僱傭關係中工作所完成的發明,其專利申請權屬於雇用人。
🔹出資人:一方出資聘請他人從事研究開發者,以契約約定取得專利申請權。
【代理人】
在中華民國境內無住所或營業所者(包含外國人),應委任代理人辦理專利申請,若無以上問題者則可自行辦理。
🔹代理人資格:具有代理人資格的人,以專利師、律師及專利師法公布施行前領有專利代理人證書者為限。
🔹代理人的人數:每一專利申請案之代理人不得逾3人;委任代理人2人以上者,均得單獨代理。
【委任書】
委任代理人辦理專利者,須檢附委任書,載明代理之權限及送達處所,並應由申請人及代理人簽章。
代理權限方面,申請人可自由決定該代理範圍,主要分為以下兩種:
🔹特別委任:單一特定事項代理
🔹概括代理:概括授權一切代理行為
須注意的是,在辦理選任或解任代理人、撤回專利申請案、撤回分割案、撤回改請案、撤回再審查申請、撤回更正申請、撤回舉發案或拋棄專利權等相關專利申請事項時,非受特別委任者不得辦理。
特別委任事項得於委任書上一併載明,不須單獨提出。但若原委任書上未載明,之後辦理須特別委任事項時,應提出載有特別委任權限的委任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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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諮詢講座分享】新創必知的專利保護9
上篇提到專利具備「先申請原則」,所以取得申請日對專利申請人來說非常重要,以下說明各種類專利申請的必備文件
🔸申請書:撰寫專利申請書時,應依格式內容詳實完整填寫,若有聲明事項者,務必於申請書中載明。申請人並應於申請書上簽名或蓋章;如有委任專利代理人,由代理人簽名或蓋章(另附委任書)。
🔸摘要:應簡單敘明發明或新型所揭露的內容,以欲解決的問題、解決問題的技術手段及主要用途為限;原則上字數不超過250字,不得記載商業性宣傳用語。
🔸說明書:發明、新型專利說明書應載明該發明、新型名稱、技術領域、先前技術、發明內容、圖式簡單說明、實施方式及符號說明等事項;設計專利說明書應載明設計名稱、物品用途及設計說明。
🔸申請專利範圍:專利權的範圍以申請專利範圍為準,攸關對於專利權人的權利保護及公眾利用上的限制。可以包括一項以上的請求項,各請求項應以明確、簡潔之方式記載,且必須為說明書所支持。
🔸圖示:發明及新型的圖式作用在於補充說明書文字不足的部分,應參照工程製圖方法以墨線繪製清晰;設計的圖式應備具足夠的視圖,可充分揭露設計外觀。
🔸如何取得申請書表?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 官網 https://reurl.cc/N69Qq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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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利申請書格式 在 公告專利電子申請表單格式得使用電子或紙本方式送件 的推薦與評價
(二)申請書之附送書件欄位,無須載明檔案名稱,惟應載明所附送書件之名稱及份數。如為新申請案者,其摘要、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及圖式,於發明專利申請案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