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陽灑滿草地,兩個小朋友在你追我逐;正確點說,是男的在逃跑。
胖嘟嘟的他跑了半天,終於投降,喘著氣說:「你唔好再追我得唔得呀,我點都唔會畀個雪糕你食㗎。」
女的其實也追到氣咳了,彎著腰摸著膝蓋說:「我都係想食一啖啫,冬天食咁多雪糕凍死你呀。」
「我就係鍾意凍上加凍,」男的說完再大啖一口,然後得意地放聲大笑。
雖然只是年紀少少,但她沒有被憤怒沖昏頭腦。冷靜籌謀的她,向他的鞋子瞟了一眼之後便看到機會。
「你甩咗鞋帶呀,我幫你拎住個雪糕,你綁鞋帶先啦。」
「你當我傻㗎?畀咗你,仲有得剩?」
「應承你唔食喇,如果我反口,我叫我爸爸媽媽買多兩個雪糕畀你。」
四個大人聽到女孩子的承諾,異口同聲對著男孩說:「我哋幫你做證。」
就算給她吃了雪糕,還可以賺多兩個,於是男孩高興地把甜筒放在女孩手裏,然後安心地蹲下來綁鞋帶。
待他一蹲下來,女孩便把倒轉了的甜筒狠狠地插在男孩頭上,還好像磨墨般在他頭上打了兩個圈。女孩蹲下來說:「陳家輝,你咁鍾意凍上加凍,而家夠唔夠凍呀?」
「方小玲!」男孩尖叫。
四位父母站在在後面哭笑不得,其中一位還趁機拍了一張照片:兩個蹲下來的小孩,一個大哭,一個大笑,出奇地溫馨。
童年時期的一對冤家,因為男孩舉家要去英國而分隔異地。直到十年後,男孩的爸爸被調回來香港工作,兩家人又再見面。
重聚的飯局安排在一家舊式上海餐館裏,從前兩小無猜的陳家輝和方小玲,如今變成了熟悉的陌生人。
陳家輝多次忍不住偷望方小玲,每次一旦被發現,眼睛便會急速逃離,然後很快又再向她瞟過去。方小玲的眼神有點不悅,讓陳家輝有點氣餒,但其實伊人之所以不自覺地板起面孔,是因為對方連跟自己說句話的勇氣也沒有。
兩位摩登的少男少女與上海粗炒和紅燒獅子頭顯得格格不入,卻靜靜地享受著雙方父母在聊天的過程中,談及到十年間彼此的一些成長片段。兩人都不用說什麼,已經好像坐上了一列回到過去的成長火車一樣,欣賞著對方欣賞過的風景。
「你睇,」陳家輝的爸爸說,「我仲 keep 住呢張相呀。」
照片裏是兩個小孩,一個在大哭,一個在大笑。
「喂,老豆呀!」陳家輝面紅耳熱地嚷著,「畀吓面得唔得啫?收埋佢啦。」
「呢張係我專登曬多張畀佢哋嘅,人哋鍾意收埋就收埋,鍾意派街坊就派街坊。」
飯局在一片笑聲中完結,陳家輝到最後還是一句話都沒有對她說,幸好世界上有樣東西叫面書。
找到對方的面書,陳家輝發了一張甜筒的照片過去,再附上一句:「可唔可以畀個機會我報仇?」
方小玲的回答,是不經意的挑逗:「你會咁狠心?」
信心大增,陳家輝回答:「畀我請你食餐飯,我可以既往不咎。」
想不到兩隻闊別十載的花蝴蝶,再度相逢便已轉世為情人。
年少浪漫的愛情,就像深夜裏的一團火,燃燒起來的時候總是特別耀眼,而有時候就是耀眼得連兩位當局者也忘記了,在愛情的縫隙裏,總有一些盲點是大家還沒注意到,而一旦浮現起來便可以是世界末日似的。
是什麼盲點並不重要,反正彼此都是衝動地走在一起,而更衝動地離開了對方。想念歸想念,在「面子」兩個字面前,愛情還真是微不足道。放不低自己,便不會再有轉彎的餘地。
然後是很多年後的一天。
雖然已經是十多年前的 puppy love,但她在螢光幕上看到他的樣子,還是有一點點不知所措,不過專業的她仍然是一臉鎮定的表情。
「陳生,有啲咩唔舒服?」方小玲醫生是陳家輝的視像診症醫生。
「知道你兩年前結咗婚,個心好唔舒服。」陳家輝很想這樣回答,但最後他還是正經地說:「肚屙,有少少發燒。」
「幾時開始屙?」
「兩三日前左右。」
經過一輪診斷,方醫生說:「應該係腸胃炎,我開啲消炎藥同抗生素畀你。下次有唔舒服,唔好拖成兩三日先睇醫生喇。」
「我都唔想拖咁耐,保柏話其他醫生都得閒,但你最快要等到今日。」
方醫生又有點不知所措,九唔搭八說:「你...... 你有發燒,要唔要開埋退燒藥?」
「唔使,我有個秘方,一用就乜燒都冇,唔使退燒藥。」
聽他這樣一說,她不禁好奇起來:「乜嘢秘方?」
「你等等。」
他馬上走開了,然後又很快回來,手上拿著一件東西似的。
是一個甜筒。
他把倒轉了的甜筒狠狠地插在自己頭上,還好像磨墨般在頭上打了兩個圈。
藥物能夠除病,醫生可以醫人,但心靈上的傷口,永遠只能自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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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Colour Con的16歲少女〕
五月初,我旁聽了六天的審訊。「赴湯杜火」夫婦,在728暴動案被拘後,舉行了婚禮,兩人曾應記者要求擺出「心型合照」姿勢pose,活潑得很。
選擇旁聽此案,因為這宗案件影響深遠,是首宗被告否認控罪的暴動案,而且案情內容特別,沒有直接證據証明三人有在現場有暴力行為,三人是在示威現場附近後巷被捕。若此案入罪,將對以後的暴動案被告帶來重大影響。
然而,每個早上,當我抵達灣仔區域法院時,除了留意到甜蜜的湯氏夫婦之外,同案的少女小蕊(化名)卻令我印象更深。
反修例運動被捕人數千計,湯氏夫婦落落大方接受傳媒訪問,坊間還會記得這對恩愛的中年夫婦。但同案被捕時只有16歲的女學生,由於未成年,名字及樣子皆被保護,傳媒沒有曝光,更容易被忽略。
記者之間都會暱稱小蕊為「16歲少女」,但法庭資訊卻寫明她17歲,皆因被捕時她是16歲,去年夏天被捕後時空定格了,候審上庭的日子拖拉了一年,她渡過了生日,現在已17歲,但大家會仍然愛稱呼她做「永遠的16歲少女」。
在法庭這個場域,一切都是老成持重的。律師永遠黑白套裝,出入法庭的證人也總會西裝骨骨,記者也不敢穿得太休閒。少女的氣息,即使如何裝扮,也令人看得出她與嚴肅的法庭格格不入。
審訊這麼多天,她都穿了素色長袖上衣,有時是白恤衫、淺藍色恤衫,恤衫有點衣不稱身,有點縐紋,配搭深色半截裙子,裙子下的小腿,白晳而沒有肌肉。
令人深刻是一對黑色皮鞋,款式樸拙,圓頭粗鞋根,是好學生才穿的鞋子,配搭的是中學生才會穿的短白袜,整個裝扮,無論如何「成熟」,總不脫校園氣息。
小蕊的長髮有點厚,臉上還帶着嬰兒肥,戴着精緻的手鍊。早上九點半開庭之前,她在庭外的櫈子上跟穿converse的同齡朋友閒談,睡眼惺忪的,像個要遲到上課的孩子。
朋友遞上了透明膠袋包裝的「咖啡味小麵包」,這是她的早餐了,她勉強咬了幾口,保安催促她進庭,她連麵包也想帶進法庭裡,旁人勸告:「入面唔食得嘢架!」她才又尷尬地傻笑,放下麵包。
不知道法庭規矩,那是肯定的。只不過是個高中學生,面對暴動罪的審訊,要比上課痛苦不知多少。審訊了多天,幾十小時的折磨,大狀們在爭拗的細節,由宏觀到警察佈防,微觀到錄影片段裡看不看到飛出來的雜物,但畫面久久都還未涉及她和夫婦們被捕的那條小巷。庭上氣氛侷束,很多旁聽的人都忍不住昏昏欲睡。
有一次,代表她的大狀向法官請求:「我的當事人(小蕊)今天吃了藥,不舒服,她覺得呼吸困難,又不想缺席,希望法官恩准她在犯人欄裡暫時除下口罩。」審訊實在太沉悶,重覆又重覆看片段,小蕊有時合上眼,在被告欄後閉目養神。
休庭的時候,小蕊會連跑帶跳走到旁聽席找母親,把頭依偎在母親的大腿上,母親會輕撫女兒的頭髮。還有很多天要挺下去。她拿着一瓶開水,在十分鐘之後又要回到那個被告欄裡。
審訊後期,小蕊選擇自辯。一個17歲少女面對的,是曾經在旺角暴動案中把梁天琦等人成功入罪的大狀。
小蕊在庭上表示,自己在728當日是陪伴一個從台灣回港的好友,到現場看一看,戴上的頭盔和臂上的保鮮紙都是現場的人提供。她願意戴頭罩及纏保鮮紙,是因為同行的好友拒絕了,覺得自己再這樣拒絕別人的裝備「好衰」,而且覺得對方被人拒絕是「好慘」。
如此孩子氣的解釋,法官在判詞形容,可能令人覺得不可置信,未免顯得太過為人設想,過於好心,「不十分坦白」。但法官指出,這些裝備是「保護性」而非「攻擊性」,以她的年紀,或許會相信這些裝備能保護自己。而「入世未深」的小蕊,法官亦相信她未能明白自己在現場如何鼓勵其他示威者。
即使如此,法官在判詞也形容:「(她)只是一名16歲的女學生但她在證人台的表現鎮定,面對住經驗豐富,身經百戰的資深大狀的技巧和嚴厲的盤問下亦神態自若,不見有所動搖,令人印象深刻。」
控方力陳此案的證據之一,就是三人身穿的裝束和裝備。法官在判詞裡亦提到,以裝束而言,小蕊那天的裝扮不似一心來示威:「(小蕊和友人)只是一身時下普通少女夏天的逛街裝扮,二人甚至有塗脂抹粉,(小蕊的友人)更身穿短褲,(小蕊)更稱當天出門戴了有顏色的隱形眼鏡。他們的裝扮看來完全不似一心前來參與示威集結的模樣。」
愛戴Colour Con的女孩,在庭上表示之前只參加過一次遊行,728當天只是去看一看。中了催淚彈之後,流淚不止,視力模糊,在後巷偶遇到湯氏夫婦,替她洗眼。忽然遇上警察,三人的命運,從此由陌生人變成共患難的暴動案被告。
案件審結,少女無罪釋放,兩個夏天,讓她由一個普通的女學生,極速催熟成為一個經歷了暴動案的被告。拖着母親的手離開法庭,這個畫面,平凡而難得。很多人未必有她的幸運,能夠遇到一場公平的審訊。
(圖為2019年728街頭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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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這個場域,一切都是老成持重的。律師永遠黑白套裝,出入法庭的證人也總會西裝骨骨,記者也不敢穿得太休閒。少女的氣息,即使如何裝扮,也令人看得出她與嚴肅的法庭格格不入。
審訊這麼多天,她都穿了素色長袖上衣,有時是白恤衫、淺藍色恤衫,恤衫有點衣不稱身,有點縐紋,配搭深色半截裙子,裙子下的小腿,白晳而沒有肌肉。
令人深刻是一對黑色皮鞋,款式樸拙,圓頭粗鞋根,是好學生才穿的鞋子,配搭的是中學生才會穿的短白袜,整個裝扮,無論如何「成熟」,總不脫校園氣息。
小蕊的長髮有點厚,臉上還帶着嬰兒肥,戴着精緻的手鍊。早上九點半開庭之前,她在庭外的櫈子上跟穿converse的同齡朋友閒談,睡眼惺忪的,像個要遲到上課的孩子。
朋友遞上了透明膠袋包裝的「咖啡味小麵包」,這是她的早餐了,她勉強咬了幾口,保安催促她進庭,她連麵包也想帶進法庭裡,旁人勸告:「入面唔食得嘢架!」她才又尷尬地傻笑,放下麵包。
不知道法庭規矩,那是肯定的。只不過是個高中學生,面對暴動罪的審訊,要比上課痛苦不知多少。審訊了多天,幾十小時的折磨,大狀們在爭拗的細節,由宏觀到警察佈防,微觀到錄影片段裡看不看到飛出來的雜物,但畫面久久都還未涉及她和夫婦們被捕的那條小巷。庭上氣氛侷束,很多旁聽的人都忍不住昏昏欲睡。
有一次,代表她的大狀向法官請求:「我的當事人(小蕊)今天吃了藥,不舒服,她覺得呼吸困難,又不想缺席,希望法官恩准她在犯人欄裡暫時除下口罩。」審訊實在太沉悶,重覆又重覆看片段,小蕊有時合上眼,在被告欄後閉目養神。
休庭的時候,小蕊會連跑帶跳走到旁聽席找母親,把頭依偎在母親的大腿上,母親會輕撫女兒的頭髮。還有很多天要挺下去。她拿着一瓶開水,在十分鐘之後又要回到那個被告欄裡。
審訊後期,小蕊選擇自辯。一個17歲少女面對的,是曾經在旺角暴動案中把梁天琦等人成功入罪的大狀。
小蕊在庭上表示,自己在728當日是陪伴一個從台灣回港的好友,到現場看一看,戴上的頭盔和臂上的保鮮紙都是現場的人提供。她願意戴頭罩及纏保鮮紙,是因為同行的好友拒絕了,覺得自己再這樣拒絕別人的裝備「好衰」,而且覺得對方被人拒絕是「好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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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力陳此案的證據之一,就是三人身穿的裝束和裝備。法官在判詞裡亦提到,以裝束而言,小蕊那天的裝扮不似一心來示威:「(小蕊和友人)只是一身時下普通少女夏天的逛街裝扮,二人甚至有塗脂抹粉,(小蕊的友人)更身穿短褲,(小蕊)更稱當天出門戴了有顏色的隱形眼鏡。他們的裝扮看來完全不似一心前來參與示威集結的模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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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2019年728街頭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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