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施暴的女童未滿12歲,根據《少年事件處理法》,不受刑法審判,警方目前開立少年偏差行為通知單,並通報教育局社會局列管輔導。(#少女Pi)
少年事件處理法未滿12歲 在 耿葳 The Wei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中央修法‧地方漏接!12歲以下觸法兒童恐淪三不管地帶🎯
少年事件處理法新法上路‧12歲以下曝險兒少以輔導先行,北市機制不全還獨漏6歲以下兒童?!!
少年事件處理法2019年修法後,為落實兒童人權公約,將12歲以下觸法兒童從司法審判程序脫離改以地方政府教育、社政輔導先行。
該法從2019年立法院三讀後,給縣市政府一年時間進行行政資源到位準備,於今年6月19日新法機制正式啟動,原本因觸法宜送到少年法院的12歲以下兒童,也在當日改移交給各縣政府相關單位接手。
經耿葳深入了解,台北市本次共有17名觸法兒童經法院轉給教育及社政單位接手輔導,結果,整個台北市不只輔導機制尚未健全,面對12歲以下觸法兒童,北市府除了啟動原有的校安通報機制外,輔導流程甚至是引用教育部國教署「學校進行7歲以上未滿12歲偏差行為學生輔導流程」辦理!根據耿葳向台北市警察局調閱資料顯示,今年觸法兒童年齡最低為6歲,若以北市現引用的所有規範,6歲以下觸法兒童將無法可管!
同時這整個輔導先行的過程還有幾個重大的漏洞及問題:
⭐中央規範牛步‧地方無從遵循⭐
2019年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法三讀通過,訂於2020年6月19日新法上路,在這一年當中不只地方政府行政資源尚未完整到位,甚至連行政院應該在今年6月19日前要訂好的「兒童及少年偏差行為之預防及輔導辦法」到現在都還只是草案!因為辦法沒有正式頒佈,地方政府就無所適從,甚至連台北市少年輔導委員會的輔導對象都還停留在12歲以上學童,對於從少事法脫離出來的12歲以下觸法兒童根本完全無法承接。
⭐地方少輔會尚未轉型‧跨局處整合不易⭐
根據行政院預定頒布的「兒童及少年偏差行為之預防及輔導辦法」,除了明確規範對12歲以下觸法兒童以輔導先行外,還明定由少年輔導委員會負責整合資源提供輔導與協助,新法上路至今3個多月,行政院的辦法還沒頒布,台北的少年輔導委員會也還沒轉型,本次原本在全國法院兒童繫屬部分,共計有183件、220人,到今年6月19日通通移交給地方政府教育及社政單位,光台北市就有17個觸法兒童從法院轉出來要地方政府承接,結果,整個市府從教育局、社會局到警察局,幾乎通通狀況外,對上沒有準則依循,對下組織尚未調整,讓人擔心現有這17個觸法兒童及未來的曝險兒少將在整個國家不健全的體制下淪為三不管地帶的犧牲品。
👉提升台灣兒童人權、保障兒童身心健全發展是全國人民的共識,進步的修法時有必要,但完整的配套才能讓進步的法律真正落實,這一次少年事件處理法的修法背後,中央規範牛步與地方行政組織轉型怠慢,不僅無法落實修法背後的立意良善,更可能在不健全的制度下犧牲掉兒童應有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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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事件處理法未滿12歲 在 我的紫袍夢-3年9月的檢察官日誌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摘:
去年(108)6 月 19 日修訂少年事件處理法,刪除該法第86條之1規定,並自今年(109)年6 月 19 日起,少年法庭不再受理未滿12歲兒童的觸法案件,改回到教育及學生輔導機制處理。
這個修正是因應兒少司法人權保障意識的提升,考量到 12 歲以下兒童的年齡、心智成熟度與身心發展尚未健全,其觸法行為大都出自於好奇、不懂事,或與家庭功能失調有關,因此將兒童回歸教育與社政體系,也防止他們因進入司法體系而被標籤化,影響後續發展。
多特維奇(Jutta Dotterweich) 2015 年為兒少工作者提出的 5 項原則為架構來建議:
一、關注青少年的優勢,而非問題;
二、提升青少年的社會參與;
三、讓青少年參與體制改革;
四、為所有青少年提供支持,而非訂定排他方案;
五、與社區夥伴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