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從我選上就開始追蹤我的朋友們,應該就知道,在就任當天,我許下一個希望廢除議員建議款的宏願。
因為議員建議款具有高度「屬人」的特質。簡而言之,只要縣議員開心把錢給哪個協會、開心把錢用在增設什麼設備,在一年四百萬的額度內,都可以任縣議員使用。
而這一年的結束,我可以向大家報告:我沒有使用任何一毛建議款。因為我對於自己握有可以分配400萬應該怎麼花的權力,卻沒有人監督的制度,感到恐懼。
———
但在一次行程中,我發現一個非常棒的方式,可以將「議員建議款」,成為由民眾決定如何使用的經費。
那就是村(里)民大會(以下簡稱里民大會)。
這首先要歸功於里長 莊淙澍 翻轉政治 建設中興。
這一年,應該也只有他成功依據《新竹縣村里民大會暨基層建設座談會自治條例》發起里民大會。
里民大會每年可以由里長召開一次。市公所在這個自治條例下,被賦予協助的義務,包括將開會通知寄給各戶,並且市公所所有單位都必須列席參加。
而這個里民大會中,表決通過的提案,對市公所或縣政府有沒有效力呢?
有的。
前提是出席里民大會的人數,要達總戶數的一定比例。
以竹北各里的總戶數在1,000戶以上的話,就應該要有120戶的代表出席,並且以出席代表過半數的同意通過的話,市公所和縣政府必須列管追蹤,然後在下一次的里民大會報告進度。
莊里長那次辦的里民大會,很可惜沒有達到法定的出席率,所以那天的決議對市公所並沒有拘束力。
然而,會議中所討論:文小一的國小大門應該設在哪條路上、公十公園用地能否開放停車使用等等,我都覺得很有意義。因為這些事情都在在影響當地的里民,而且現場也引發很多里民熱烈的討論。
這就是公民參與!
所以,如果我的「議員建議款」能透過這樣的里民大會,決定要怎麼用,也會是這幾年興起的「參與事預算」的精神:由民眾可以更直接、更實質地決定公共預算支出。
———
過去一年以來,雖然我已宣稱不會使用任何建議款。但仍有不少向我申請建議款的計畫書,光是今年就高達180件。其中有里民聯歡暨防火防災宣導活動、元宵聯誼暨節能減碳宣導活動、里民踏青暨文化參訪聯歡活動等等等。(詳細可參:https://reurl.cc/72vOm9)
我不會否認這些活動,某種程度上真的發揮敦親睦鄰的作用,或陪伴老人家的作用,甚至可以說達到長照的效果。
但這活動經費的多寡,終究取決於跟哪個議員的交情好。
———
所以,如果我的「議員建議款」,透過法定的里民大會,大家討論、決定,要舉辦「XX慶祝活動」,很好,就用這個議員建議款去做吧!
又或者,這個里民大會,嫌公園太無聊了。
那就一起討論想要什麼樣的公園吧!是要特色的繩索、還是要共融遊具?在這個里民大會都可以充分討論,然後大家表決。就用這個議員建議款去做吧!
再或者,小學到底要不要全面裝冷氣?這也是里民大會中可以討論的!
說真的,四百萬的經費說多不多,真的要蓋一個公園的話,可能只購買遊具。但說少也不少,若能因此促進大家參與公共議題的誘因,我覺得很可以!
所以,從今年開始,我會開始這樣使用我的議員建議款。
400萬要怎麼用,就交給你們決定。只要依照自治條例,開里民大會,由大家一起討論、並通過的話,我們就一起用這筆「議員建議款」!
這是我2020年的願景,期待這樣高度屬人的議員建議款,可以在我手中,成為大家一起參與決定怎麼用,而不是只有我自己決定的公款。
這個起步會很難,但希望大家可以跟我一起,用公民參與的方式,努力花光我這手上的議員建議款!
#其實有個小撇步
#就是哪個里先開成大會就哪個里先用
#不然錢也是有限啊
#新年快樂啦
就是哪個里先開成大會就哪個里先用 在 連郁婷 新竹縣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2020
從我選上就開始追蹤我的朋友們,應該就知道,在就任當天,我許下一個希望廢除議員建議款的宏願。
因為議員建議款具有高度「屬人」的特質。簡而言之,只要縣議員開心把錢給哪個協會、開心把錢用在增設什麼設備,在一年四百萬的額度內,都可以任縣議員使用。
而這一年的結束,我可以向大家報告:我沒有使用任何一毛建議款。因為我對於自己握有可以分配400萬應該怎麼花的權力,卻沒有人監督的制度,感到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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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一次行程中,我發現一個非常棒的方式,可以將「議員建議款」,成為由民眾決定如何使用的經費。
那就是村(里)民大會(以下簡稱里民大會)。
這首先要歸功於里長 莊淙澍 翻轉政治 建設中興。
這一年,應該也只有他成功依據《新竹縣村里民大會暨基層建設座談會自治條例》發起里民大會。
里民大會每年可以由里長召開一次。市公所在這個自治條例下,被賦予協助的義務,包括將開會通知寄給各戶,並且市公所所有單位都必須列席參加。
而這個里民大會中,表決通過的提案,對市公所或縣政府有沒有效力呢?
有的。
前提是出席里民大會的人數,要達總戶數的一定比例。
以竹北各里的總戶數在1,000戶以上的話,就應該要有120戶的代表出席,並且以出席代表過半數的同意通過的話,市公所和縣政府必須列管追蹤,然後在下一次的里民大會報告進度。
莊里長那次辦的里民大會,很可惜沒有達到法定的出席率,所以那天的決議對市公所並沒有拘束力。
然而,會議中所討論:文小一的國小大門應該設在哪條路上、公十公園用地能否開放停車使用等等,我都覺得很有意義。因為這些事情都在在影響當地的里民,而且現場也引發很多里民熱烈的討論。
這就是公民參與!
所以,如果我的「議員建議款」能透過這樣的里民大會,決定要怎麼用,也會是這幾年興起的「參與事預算」的精神:由民眾可以更直接、更實質地決定公共預算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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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一年以來,雖然我已宣稱不會使用任何建議款。但仍有不少向我申請建議款的計畫書,光是今年就高達180件。其中有里民聯歡暨防火防災宣導活動、元宵聯誼暨節能減碳宣導活動、里民踏青暨文化參訪聯歡活動等等等。(詳細可參:https://reurl.cc/72vOm9)
我不會否認這些活動,某種程度上真的發揮敦親睦鄰的作用,或陪伴老人家的作用,甚至可以說達到長照的效果。
但這活動經費的多寡,終究取決於跟哪個議員的交情好。
———
所以,如果我的「議員建議款」,透過法定的里民大會,大家討論、決定,要舉辦「XX慶祝活動」,很好,就用這個議員建議款去做吧!
又或者,這個里民大會,嫌公園太無聊了。
那就一起討論想要什麼樣的公園吧!是要特色的繩索、還是要共融遊具?在這個里民大會都可以充分討論,然後大家表決。就用這個議員建議款去做吧!
再或者,小學到底要不要全面裝冷氣?這也是里民大會中可以討論的!
說真的,四百萬的經費說多不多,真的要蓋一個公園的話,可能只購買遊具。但說少也不少,若能因此促進大家參與公共議題的誘因,我覺得很可以!
所以,從今年開始,我會開始這樣使用我的議員建議款。
400萬要怎麼用,就交給你們決定。只要依照自治條例,開里民大會,由大家一起討論、並通過的話,我們就一起用這筆「議員建議款」!
這是我2020年的願景,期待這樣高度屬人的議員建議款,可以在我手中,成為大家一起參與決定怎麼用,而不是只有我自己決定的公款。
這個起步會很難,但希望大家可以跟我一起,用公民參與的方式,努力花光我這手上的議員建議款!
#其實有個小撇步
#就是哪個里先開成大會就哪個里先用
#不然錢也是有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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