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菇大哉問🍄
Q: 各位菇粉們~在中美洲台灣有3個友邦國家,他們的特產有「咖啡」☕️、「啤酒」🍺、「白蝦」🦐,請問大家知道是哪兒嗎?
A: 答案是「尼加拉瓜🇳🇮」、「瓜地馬拉🇬🇹」、「宏都拉斯🇭🇳」
3/8 三位駐台大使葛梅斯、李蜜娜、寶蒂絲妲與台復會-重威企業董事長廖永源會長一起參訪魔菇部落
首先由咖啡專家黃宏田校長以精湛的手藝招待貴賓家鄉的味道及台灣的咖啡及靈芝咖啡☕️
接著由蕈優的大家長方世文總經理與廠長Fang Shao-Yu向貴賓分享台灣蕈菇產業現況與蕈優的蕈菇智能化生產模組,希望有機會能與友邦後續進一步合作交流😄
食在地要當季,來到魔菇部落一定要端出我們的招牌神農料理,由魔菇行政主廚Grace Su和大廚黃振勝精心設計的神農大餐和Gina大力贊助超好吃的無毒生菜🥬用心招待國際貴賓🥗🥘
看大使們聽簡報認真的神情,吃飯時愉悅又驚喜的表情😊 看來我們的這次國民外交很成功唷!✌️
期待下次再相見~也希望我們繼續努力一起把台灣的菇蕈🍄有機會讓全球共享喔!💪💪💪
#菇 #瓜地馬拉 #尼加拉瓜 #宏都拉斯 #重威企業 #食在地要當季 #霧峰林家花園
尼加拉瓜現況 在 趙國涵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號外號外下午四點半國涵在56台
#新聞大白話談陳同佳案喔
#歡迎收看完55台1530追擊社會線
#轉到56台跟上國涵的腳步
2018年2月發生在台灣的港女箱屍案,
演變成2019年的香港陳同佳送台案,
10月23號上午,也就是今天,
嫌犯陳同佳在香港獲釋離監。
🔜該不該回台受審呢?
案件紛紛擾擾,
主權跟法治的激辯,
今天律師娘不談政治,只談法律。
#陳同佳案牽涉哪些法律
#除了政治口水如果你知道實質內容
#再繼續看下去
#法律層面你該知道的
#如果覺得太複雜我說給你聽
#上午09整點10整點下午1530TVBS55台
#歡迎收看港女箱屍案過招特別報導
☑️刑法地的效力
中華民國刑法效力所及範圍是 #屬地原則
只要台灣主權所及領域,
及其延伸範圍所發生的犯罪,
不論行為人被害人國籍,
不論犯罪種類,
不論侵害法益,
均應適用我國刑法。
☑️刑事案件誰來管
領土管轄:犯罪行為地或結果發生地
國籍管轄:犯罪人國籍、被害人國籍
保護管轄:外國人在本國犯案
普遍管轄:普遍性威脅犯罪(例如恐攻)
所有國家都可以管
結論:
港女箱屍案,台灣具有 #領土管轄權,
但嫌犯跟被害人是香港人,
因此香港有 #國籍管轄權,
這邊產生管轄權的競合,
一般國際法案件,
當嫌犯在犯罪地時,以領土管轄為優先,
台灣雖享有優先管轄權,
但現況是無法行使,得提出協助請求,
但香港並非沒有管轄權,
所以才會有人提出港人港審。
☑️怎麼叫做跨境執法?
刑法第 3 條
本法於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者,適用之。
在中華民國領域外的
中華民國船艦或航空器內犯罪者,
以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論。
什麼叫領域?
所謂的領土,
包括領陸、領海、領空、浮動領土以及延伸領土。
浮動領土:國籍船艦或航空器,
移動到哪都是我國領土。
延伸領土:我國在外國設置的領事館或大使館。
大使館的區域範圍之內,
也是屬於我國刑法效力所及。
結論:
所謂的跨境執法,
就是跑到別的國家/地區的領陸、領海、領空,
浮動領土跟延伸領土,
進行搜索、扣押、拘提跟逮捕。
🔜換言之,
只要非上述地方的模糊地帶,都不算是跨境執法。
舉例:2016香港水泥封屍案,
香港請求台灣幫忙抓嫌犯,
但因為台港沒有司法互助,
所以香港警方搭機來台,
跟台灣警方在空橋交接嫌犯。
不過水泥封屍案跟陳同佳案有背景上的不同:
1.上次是香港人要求台灣把香港嫌犯還給他們,
這次是台灣人要求香港把香港嫌犯交給我們,
干涉程度不同,
地方也好,國家也好,
沒有一個主權實體,
會把自己尚未定罪的公民,
交給另外一個地方來關押。
2.
當時4名香港疑犯潛逃台灣後,
港警3月31日就向刑事警察局要求協助,
刑事局向移民署確認過後,
發現4人在3月11日入境台灣,
但由於台港之間司法互助不完善,
移民署只能以證件到期,
逾期滯台為由將他們遞解出境。
但這一次陳同佳是香港公民,
他沒有簽證的問題,
沒辦法用同一招讓他被趕出香港,
加上他是已經服完刑期的出監人士,
法律上就是自由人,
國家沒辦法任意剝奪跟限制他的自由。
3.
由於司法互助是國家對國家,
過去台港的接觸聯繫,
一直都是私底下,
透過個案簽署備忘錄或者協議,
所以這次台灣如果態度強硬,
恐怕傷害台港警方長久以來建立的默契,
移交一定得透過協商的方式,
讓香港政府同意,
用比較沒有爭議又尊重雙方主權的方法,
巧妙的讓台灣警察帶回嫌犯。
☑️香港在做的是什麼
#根據香港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
(送中條例的修訂草案修的就是這個法)
發生在香港以外的境外犯罪,
依照此法,香港跟其他國家可以進行司法互助,
目前香港政府在經過立法會的同意後,
跟20個國家簽訂長期移交人犯的協議,
問題出在第三條第一項的適用範圍,
本條例不適用於 #香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任何其他部分的政府之間
台灣到底算不算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它部份的政府呢?
香港政府的官方立場認為,
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
不適用前述條例,無法將疑犯引渡到台灣,
也才有了送中條例的修訂草案,
這個草案把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他部分的政府】廢除,
未來香港政府的行政長官,
就不用再經過立法會的同意,
就可以依法把任何人移交去台灣,
也可以移交去大陸。
📍結論:陳同佳的案件,引發兩派意見。
🔖不少法界人士認為,
司法獨立,如果陳同佳自願來台受審,
卻因為政治考慮拒於門外,等於是行政干預司法,
將會造成台灣司法主權遭受侵害。
🔖執政黨認為港府 #用投案來包裝移交嫌犯
台灣如果收了人,
等於變相支持港府送中條例修訂草案,
今日香港,明日台灣,
未來有一天香港政府或是大陸政府,
可能會要求移交台灣人過去,此例不可開,
執政黨要求循 #司法互助途徑,
代表執政黨堅持台灣對香港是國家對國家,
國際議題,要走司法互助途徑,
而不是讓台灣香港變成境內犯罪。
因此面對帶有政治目的的法律案件,
執政黨這次態度強硬,
不過這樣的堅持,似乎並沒有對社會大眾說明,
恐怕也導致蔡政府觀感不佳,
更可能影響選情。
☑️過去這類案件怎解
#美國賓漢頓大學命案
跟港女箱屍案幾乎同時,
2018年3月,
美國紐約賓漢頓大學一名22歲女學生Haley Anderson,
被一個約會過的同校生Orlando Teircero殺害,
兇嫌在美國殺人之後,
在屍體尚未曝光之前逃回自己在尼加拉瓜的老家。
由於美國與尼加拉瓜沒有簽訂引渡條款,
而Tercero又同時擁有美國及尼加拉瓜雙重國籍,
因此尼加拉瓜政府有權不引渡犯人到美國受審,
而在尼加拉瓜所受的刑責也會比在美國輕。
📍結果:
美國用特殊個案形式,
嘗試向尼加拉瓜申請犯人引渡,
目前還沒有進展。
#日本人形娃娃宅配箱屍案
鄰近國家日本也有類似案件,
2014年大阪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宅配運屍案,
一名日籍護士被日裔巴西籍的女同學殺害,
遺體被裝進兩公尺長的紙箱,
用宅配從大阪寄送到東京,
兇嫌還盜用死者的護照,潛逃到上海。
最後東窗事發,
被日本警方通輯的兇嫌向上海警方自首,
被依「非法入境」的罪名遭拘留,
這起案件跟港女箱屍案情況類似,
只有在日本才有足夠證據起訴兇手殺人,
但大陸與日本並沒有引渡條款,
加上兇嫌本人為巴西藉,
原本外界以為嫌犯會被遣返回巴西,
而巴西這個國家,
從來不會引渡自己的公民到外地受審,
所以只要能回到巴西家鄉,
嫌犯就可以完全躲過法律制裁。
📍結果:
日本大阪政府通過外交途徑,
成功的把嫌犯引渡回日本受審,
從發現屍體到引渡回日本,
一共花費了2年8個月。
#英商林克穎潛逃案
2010年3月,印度裔英國籍的商人林克穎,
開車撞死黃姓送報生,
在台灣被判刑4年定讞,
卻在發監執行前變裝出境逃回英國。
這起案件台灣向英國提出引渡請求,
最後蘇格蘭高等法院以台灣監獄環境太差,
不符合歐洲人權公約標準,
改判不用引渡,全案確定,
雖然台灣在爭取人犯的部分看似輸了,
但至少爭取到英國針對個案跟台灣簽署引渡備忘錄,
也寫下台英司法合作先例。
結論:
當刑事案件的管轄權升溫到國際之間,
很多時候比的是國家大小跟外交手腕,
當這兩個地區彼此對於主權歸屬有所質疑,
恐怕很難在法律歸屬上取得共識。
陳同佳案,倘若港府率先拋出【給人】,
於法,台灣當然能收,問題在於【怎收】。
最實質的做法是,
採取能夠宣示我方主權的方式把嫌犯帶回來,
後續持續提出我方訴求,
與港簽署備忘錄或引渡協議,
確立日後類似案件的遊戲規則。
#法律問題找國涵
#律師娘做你最強後盾
尼加拉瓜現況 在 粘拔的幸福碎碎念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當國民黨發言人因為過去曾堅持,
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而被舉報為台獨,需要出面道歉。
當一個立委候選人,看到國旗上了台連忙藏起來,
當秋意在對岸上節目說,只要祖國統一,台獨份子都該被斬首。
我想~
這篇文正是說出了台灣共識,說出咱們的心聲,
因為在對岸的眼中,只要不認同共產黨統治,只要還喊一中各表,
只要不配合消滅中華民國(台灣),不加入消滅我們珍惜的一切,
就通通都是台獨分子,
你是,我是,大家都是。
從寫文以來,
陸續跟幾位軍中中高階現役軍官私下聊國軍現況,
更加了解美國為首,與世界自由民主陣營國家,
在私下對台灣的幫助,與檯面下的許多合作,正努力確保台灣的安全。
外訓的辛苦,業務的繁重,都由國軍弟兄擔起,
從他們的口中,我不只一次聽到他們,
對高階退將在中國獻媚時,深刻感到不齒與強烈的反感。
台灣有救,有這一大批熱愛土地的青年,台灣有未來。
由衷的感謝國軍青年們的堅定守護家園安全,
讓我們一起從各個行業發聲
支持建軍保衛家園,
為捍衛民主自由,為捍衛國家生存而勇敢發聲。
#除了舔降派沒人是局外人
#台灣加油!
《沒有人是局外人系列十三,要以自己為榮》
嗨,我是一個任官十多年,領中華民國政府補助,正在尼加拉瓜受訓的中華民國職業軍人。
為了嚴守行政中立、避免民眾誤會,我們從讀軍校的時候開始,就被告誡在選舉期間不要參加各種政黨或團體的集會遊行,平常更沒事就會被耳提面命,不要到政治人物臉書按讚留言、不要分享他們的貼文/新聞;對於這個規定,我一直都理解,所以不反對,特此聲明:以下言論僅為分享我個人想法,與他人無關。
要叫我臺灣人我很愉快,要叫我新北人我很自在,要叫我三重人我很驕傲,但是,但是千萬不要叫我大陸人,或什麼鬼中華臺北人,為什麼?很簡單,我出生在哪就是哪裡人,就算追溯到父母我也還是中華民國人,前幾天連受訓學校門口的小衛兵叫我chinita我都嚴正糾正他,不需要跟我談任何其它思想或意識型態,我書讀得不多怕看不懂,而且這事對我來說確實沒那麼複雜。(看到這裡想要戰國名問題的,請自便,但恕不回應,老實說我個人並不反對更名或並稱「臺灣」,畢竟連通行多年的護照封面都有寫,而且每次出國要不厭其煩跟很懶惰愛簡稱的老外們解釋Republic of China到底為什麼不可以是China的時候,真的非常、非常心累,也很無奈)
這位是我們中華民國的總統,臺北出生的蔡英文,她不只是我國第一位女總統,也是我有思考能力以來知道最有勇氣的總統,我不認為自己身為中華民國人民暨國軍的一份子,分享這篇貼文有什麼問題,我支持也認同她此篇貼文中守住主權尊嚴的理念,因為我曾無數次誓言捍衛中華民國主權、領土與人民,這不因她的黨籍或其它主張而有所折損,就像我善盡職業道德與專業的工作能力,不因我是一個在自己國家奉公守法按時納稅還不能用民法結婚的同性戀而有所折損。
https://www.facebook.com/46251501064/posts/10155719168961065/
這位是也在中華民國臺北出生的藝人歐陽娜娜,她的父母不只是中華民國人還是政治人,若以我個人對國籍的定義,她跟我一樣是中華民國人,但是她不覺得。我對她的個人認同無權置喙,尤其以她的職業,要放棄整個中華人民共和國那麼一大塊市場,無疑是跟自己的收入過不去,我理解但是不認同,因為她或她的父母只要乖乖繳清各種稅收費用,她依舊享有中華民國公民的各種權利,包括健保制度跟參政權等等,不贅述了。
https://www.facebook.com/132472016770332/posts/3064460053571499/
至於這位在中華民國高雄出生的邱毅,我只想說,他也許忘記自己的國籍,但大概還記得自己的國家是個尊重言論自由的民主法治國家,所以他才可能、可以這樣大放厥詞,享受中華民國國人才有的言論自由,而不用擔心自己或家人的人身安全,或者哪天會被消失還要靠NGO發起一人一信,連署關心、督促國際組織救援。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90321/1404333.htm
同場一定要加映的,還有那些我根本不屑去查他們是哪裡出生的中華民國人、前國軍現任叛國賊,我心裡偷偷覺得他們根本就是現今部份國人不尊重軍人導致各種光怪陸離現象的主要罪魁禍首,對他們空洞靈魂的鄙視永無止境,多說一句我都覺得髒了自己的臉書,只想提醒不是軍人但是看到這篇貼文的人,真的不要習慣看到幾粒老鼠屎就覺得自己之前看的聞的吃的也都是屎,別說沒邏輯不講道理了,還挺噁心的。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90322/38287665/
我很難得在臉書公開說這些,貌似牽扯到政治的,所謂「敏感議題」,但要談「國籍」,我個人覺得,身為一個勇敢的中華民國軍人,表態是責無旁貸的,在我心目中從來沒有臺獨議題,因為自我有記憶以來,中華民國本來就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而且已經這樣一百零八年了。雖然它的很大一塊被共產黨佔據成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所以我私心覺得領土不算非常完整、雖然它的很多制度都還不甚完美天天挨罵,但它還是我的國家,這片土地的美,在於它住著我的親人好友、愛我的人跟我愛的人、以及比我還珍惜它的人們。對我而言,一個人沒有認同,性別也好性傾向也好職業也好國籍也好,就像是沒有根一樣,心永遠是空的,夜深人靜只有無地自容的份而已,可悲至極。
最後啊,我想說,人哪,沒有自己的想法理念,或者看了刺眼又只會躲在留言當鍵盤魔人而不自己寫點東西發文刺激交流順便體驗網路霸凌,真的,太可惜了。
再次重申:本篇言論完全是我的個人想法,請勿腦補覺得我一人就代表全國軍,我只是不重要的小咖,沒有發言人那麼辛苦可憐包袱重又高EQ,看完這篇覺得不舒服的人,恕我無能為力,因為那是你的問題不是我的,快走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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