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高樹鄉精神病患傷人事件,為何制度上難以在前端預防?】
9月26日屏東縣高樹鄉發生衛生局列管的精神病患傷人事件,一名患有思覺失調症的男子因不滿便利超商女店員提醒需戴上口罩,跳入櫃檯壓制攻擊女店員,致其雙眼重傷,送醫搶救恐有失明之虞。事發過程經媒體曝光,引起社會譁然,屏東縣長潘孟安也於第一時間表示要深切檢討、補強社會安全網,與中央衛福部討論,希望強化法令,「讓精神病患不再成為社區的隱形炸彈」。
隨著這些年來精神病人的攻擊事件反覆發生,「補破網」的呼聲不斷,主責精神病患刑事案件的兩個主管機關,也因為新聞效應公開表態回應:司法院於昨(29日)晚間於官方臉書粉專強調去(2020)年底通過《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重大刑事案件被告在法院判決確定前,若有精神障礙且具有危害與急迫性時,不需要等到判決有罪,法院可以即時運用「緊急監護」的制度,命被告進行監護治療;衛福部心口司司長諶立中接受《中央社》訪問時也提到,4年內將社區關懷訪視員增至1000人以上,明(2022)年則一定可以設置4到6家「司法精神病房」,以風險程度分級分流處理,安置高暴力風險、高復發風險的精神病患。
在公部門許諾更安全的未來到來之前,到底是什麼緣故,使得制度上難以在前端預防高風險精神病患傷人事件?
◼︎發生刑事案件之前,《精神衛生法》扮演最前端的預防角色
從2016年小燈泡案兇手王景玉、今年9月無期徒刑定讞的台中牙醫師命案兇手賴亞生,到甫發生傷害事件的屏東縣高樹鄉楊姓男子,他們共通的身分都是地方衛生局列管的「嚴重精神病人」,由公衛護士與社區關懷訪視員定期追蹤,據統計全台灣約有14萬名這樣的個案。
即便14萬名個案中有暴力犯罪比例微小,不能斷然將不定時炸彈與嚴重精神病人劃上等號,然而因其隨機性、大眾難以理解犯案動機等因素,使得整體社會將其風險放大檢視,更因部分個案過往曾有失序行為、反覆入出院的紀錄,而讓民眾擔心並質疑為何無法從更前端預防,讓有風險的精神病人強制住院治療。
然而,在《報導者》過去幾年針對精神醫療處遇的訪查,要釐清病患處遇與社會安全之間難以達成的平衡,得回到制度面的設計,甚至更需要在刑罰之外,強化社區醫療體系的治療。
現行針對精神病患的強制治療處遇,包括司法偵查中的「緊急監護」、判決定讞後的「監護處分」、規劃中的司法精神病房等,都是在發生觸法行為後,刑事案件進入正式司法程序,才會啟動。在實際的犯罪事件之前,在最前端能介入的是《精神衛生法》第41條,當發生嚴重精神病人疑似滋擾或危害公共安全,並有自傷或傷人之虞時,就可強制將其送醫或強制住院。
但實務上第一個常遇到的問題,是各縣市並無統一作業流程,「第一步通常都是call警消,有的縣市跨單位協調資源比較充足,遇到精神病人出現傷害或暴力事件,醫療人員會隨同出車評估,但有的地方人力不足,到現場的只有警消,不一定能判斷該送警局還是醫院,」屏安醫院精神科醫師、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學術教育暨出版委員彭啟倫在此事件後接受《報導者》採訪時表示。
◼︎強制住院形同剝奪人身自由,法定程序問題持續爭議
若是進入強制就醫的流程,得在5日內由兩位精神科專科醫師鑑定,並經過由社工、心理師、職能治療師、家屬與律師代表組成的審查委員會評估,才能啟動強制住院,強制住院最長不能超過60日,若有必要延長,必須再重啟審查程序。
「強制住院審查委員會代表國家剝奪一個人的人身自由,近年一直有一些爭議,醫界普遍認為,應該由法官透過正當法律程序來裁定(法官保留)。」彭啟倫說。
去年10月,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曾舉辦《精神衛生法》修法公聽會,其中討論的重點就包括現行強制住院要經過一連串行政程序,部分民眾與家屬認為門檻過高,但醫療與司法界代表則基於法定程序與病患人權,表示現行機制是對患者的程序保障,不需調整。
根據衛福部數據,近年全國每年強制住院案件,在2012年約1200件後逐年下降,近5年大多維持700件上下,經審查委員會通過的許可率則在9成以上;對照之下,另一種機構處遇外的「強制社區治療」則乏人問津,此一2013年開始,基於預防大於治療的措施,透過門診、居家治療與社區精神復健,將嚴重病人的自由限制減到最低,支持協助病人在社區中繼續接受治療、逐步適應社會生活,全國每年申請與通過件數都在50到70件上下,究其原因,常跟醫療院所須耗費過多人力成本、病人不易配合常須協調警察、健保給付缺乏誘因有關。
◼︎猶待正視的醫療與社區治療環境落差
隨著屏東高樹鄉楊姓男子過往經歷曝光,會發現他歷年來都有短暫住院治療紀錄,但過不久又出院,為此潘孟安強調,要請醫院評估「長期收治」。此一個案凸顯出精神醫療專業評估精神狀態改善,出院後當家庭資源與社區現實無法順利承接,兩者間可能出現的空窗與落差。
「在作息正常、常規化的醫院環境,我們比較知道怎麼應對這些個案,他們受到的刺激相對小,當暴力或自殺風險下降,就達到可以出院的標準,但醫療的角度很難評估社區中會遭受的刺激,這跟出院後家庭支持度、醫療與社區公衛的銜接有關,若其中出現三不管地帶,很容易出事情。」彭啟倫說。
在承擔民眾對於整體社會安全的想像,以及維護個案健康與人身自由之間,精神醫療在相關社會事件中,屢屢陷入兩難的局面,或許在政府部門許諾要以更嚴格法規彌補社會安全網前,應先正視前端包括強制就醫/住院的制度流程,社區治療模式不彰的長年問題,才能在既有的經驗與基礎上,朝向更積極的改善方向。(文/張子午)
#延伸閱讀
【直視刑罰與治療的極限──如何務實修正精神障礙犯罪監護處分?】https://bit.ly/3F4r61L
【與受苦者相遇──社區精神病人關懷訪視員的現場反思】https://bit.ly/3mfXh5T
【一場艱難的對話:一名精神障礙者如何走向殺人之路】https://bit.ly/3D2etSO
#精神疾病 #思覺失調症 #屏東 #超商 #社區治療 #司法 #報導者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06的網紅陳靜敏,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在政府提高薪資待遇與加強專業形象宣導的情況之下,居家照服員的平均月薪在去年12月底達到3.8萬元,去年投入居家照服的人力約有6500人,#比往年高出4倍,且在年資未滿一年的新進照服員中,有20%具有大學以上的學歷,可見政府推廣照服員的策略相當成功有效👏👏 然而,長照人力的缺口不只照服員和社工,...
居家職能治療所設置標準 在 3Q 陳柏惟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紓困預算審查
在紓困4.0上路後,我們陸續觀察到許多問題,身為民意代表,我的戰場在立法院,這兩天進行紓困預算審查,我也陸續提出各項預算提案,不僅希望能補足現有不足、也期望能吸收各國紓困經驗,讓我們的紓困能更快、更準、更好。
#紓困單一平台簡化民眾程序
針對1988紓困專區資訊紊亂、民眾無法單一窗口查詢申請等。我以提案要求借鑑新加坡例子建置 #紓困一站式平台,#集中引導式資訊查詢,提供民眾紓困最佳方案的單一平台。
#教育部紓困政策部分
現行教育部紓困4.0,僅對短期補習班及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員工,進行營運、員工補貼,但「#公立小學課後照顧老師」及「#各教育階段鐘點制特教助理人員」,卻面臨停課沒有薪資的情況,將一路停課到暑假。全台近九成的課後照顧班皆屬公立自辦,都未在此紓困範圍。因此我要求應檢討公立自辦課後班老師,未能納入教育部紓困補助的問題。
針對大專校院學生之心理諮商,提報與審查時程長達數月之久,無法及時提供諮商服務。對此我以提案要求教育部訂定相關準則,要求教育部邀集學者、大專院校及縣市政府,研議 #遠距諮商等準則、軟硬體之配套方案,使有定期諮商需求之個案亦能獲心理支持,並要求 #放寬遠距諮商年齡之限制。
#經濟部紓困政策部分
近期苗栗數家電子廠發生群聚感染事件,導致疫情擴大,經濟部曾呼籲企業在家上班,但仍缺少鼓勵企業分流的誘因。我要求經濟部應研議 #以獎助鼓勵企業主動分流上班、加強企業與員工協商出勤彈性、#研議戰略性產業之篩檢措施等。希望能落實企業防疫,保持台灣及國際產業鏈不斷鏈。
#衛福部紓困政策部分
根據國際醫學期刊 NEJM(New England Journal of Medicine)建議,mRNA 疫苗應優先提供孕婦施打,且據學者統整實證及國外婦產科醫學會指引,懷孕後染疫增加母嬰風險。為保護前線之懷孕醫療人員,我以提案建議在疫苗施打順序上,將 #mRNA疫苗優先提供懷孕醫護施打。
目前衛福部規劃中,擔任疫苗接種站的基層診所,預計自6月份的500家,提升至8月份的 1,000 家。衛福部現有《疫苗接種站設置指引》中,已規劃「疫苗接種站人力經費補助原則」,為做基層診所的後盾。為此,我也提案要求衛福部 #應研擬補貼基層相關成本開銷,如水電、人事管銷費用等,希望真正 #協助疫苗接種無後顧之憂。
醫護人員在疫情期間所暴露的風險特別高,不管是染疫,或者是面對醫療暴力等,北市聯醫各院區日前醫護人員確診染疫,卻對外聲稱是院外感染,企圖卸責、撇清雇主之責任。對此,我以提案要求 #明文化醫護人員職災之認定與救濟,並處理職災後工作安置、留用請假等問題。
日前在疫情壓力下,陸續發生幾起醫療暴力事件,我認為需加強醫護人員對退避權的認知、受害醫護的心理治療,完備心理治療機制。
現行擔任居家托育人員每年至少接受 18 小時之在職訓練,因疫情影響訓練課程暫緩,以致時數無法完成。我也請行政單位研議,讓 #托育人員在職訓練課程採遠距教學,訓練可持續進行。
去年 4 月接獲醫護反應,醫護人員自主健康管理沒上班後可能被扣薪,也領不到衛福部補助,最近疫情嚴峻,接到零星個案仍存在自假扣薪情事。為此我要求 #針對物理及職能治療所的「救急」紓困、 #檢視受僱治療師自假降載和無薪假情形,保障其權益。
心理諮商以面談為原則,但三級警戒期間,全台通訊心理諮商業務的配套措施,需開會訂定準則,跨越空間限制持續關懷。應 #檢討釐清心理師諮商業務之計畫與執行,例如各縣市年齡限制、能否新收案等,讓 #個案遠距諮商不打烊。
我也注意到近日國軍士官高雄自駕返家事件,顯示 #國軍防疫通報應強化。我認為國防部與各縣市、其他部會應建立 更暢通的聯繫管道,#完善國防部防疫措施。
#文化部紓困政策部分
本次警戒未禁止企業持續營運,並頒佈《企業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持續營運指引》,該指引僅為原則性規範,#針對不同產業別特性之防疫指引仍應有進一步釐清及訂定之必要。以影視產業為例,就急需偕同專家學者、縣市政府,具體討論影視拍攝之防疫指引,訂立影視業者拍攝須知。
#勞動部紓困政策部分
目前紓困方案中,自營業者、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其門檻限制採計2019年所得不得超過 40.8 萬,這樣的紓困標準,引發社會各界廣泛討論,我也 #要求勞動部檢討勞工紓困標準認定。
加強補足、持續補漏,一起監督一起努力,風雨之中堅定前行,讓台灣更好!
居家職能治療所設置標準 在 時代力量台中黨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時代力量 2020 競選政見:
銀髮正義,關心高齡化社會,安心照顧
依據國發會推估,台灣將在2026年邁入「超高齡社會(高齡人口比例超過20%)」,老化速度甚至超過日本。2065年時,台灣高齡人口比例將超過4成,每1.2位生產者需負擔1位老年人口,所以無論是政策或社會制度,應及早因應超高齡社會所造成的影響,而這不單只是長照的問題,包括醫療、醫藥、無障礙等面向,都該提出因應對策。
📌精進高齡照護制度及整合資源
現階段台灣高齡照護制度主要依賴長照2.0,然而長照2.0目前存在困境,包含:
❌「財源不穩定」、「照顧年齡層較狹隘」
例如49歲以下之年輕型失智症患者若未達標準則被排除適用,或僅需陪伴安全看視之各年齡層障礙者亦被排除在外
❌「主管機關多頭馬車權責分散」
按照現行做法,長照服務要找衛生局,但需要租借輔具或反映居家照顧員服務品質等則必須找社會局,權責區分混亂不明,中央部會委由長照司負責,地方卻無相對機構可加以整合。
因此,我們認為應該針對以下面向進行討論:
➖持續討論長照相關法規
長照需要多面向法規,才能使體系建構完整,包含《長期照顧服務法》、《長期照顧保險法》、《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社會福利基本法》等,但至今僅通過《長期照顧服務法》及《長期照顧服務機構法人條例》,相關法規仍需持續討論。
➖整合不同職類專業人士共同納入長照體系
透過《治療師法》修法、《公共衛生師法》立法、社工師及照服員的待遇改善、以及修改《志願服務法》充實活化志工人力等,充實人才庫,才能讓長照資源更有效被運用。
➖完善高齡者就業促進及托老制度
因應中高齡就業需求,除了監督《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之實際運作,也鼓勵企業托老,讓中高齡勞工無後顧之憂,並且檢討修改《性別工作平等法》中,關於家庭照顧假之規定,研擬長期照顧假之可行性,給予勞工更大的彈性運用時間,平衡工作與家庭的需求。
📌強化銀髮消費者保護及反詐騙機制
根據今年台灣失智症協會統計資料指出,失智症患者發生財物損失時,有將近一半尚未被確診失智症,更有高達8成的患者並無輔助或監護宣告。其中,對患者進行財務剝削的人高達3成以上來自家屬,其次才是詐騙集團、朋友或同事、及商家等人員。剝削管道包括透過金融服務為最高,其次是利用買賣、借貸或理財等方式。
因此,要強化銀髮消費者保護,時代力量提出以下建議:
➖參酌台灣失智症協會倡議,積極推動家庭照顧協議及監護人監督制度
➖金融機構必須將高齡者或有詐騙警訊信號者,納為「客戶背景過濾」之重點區塊,並善盡風險評鑑之「客戶盡職調查」,以保障銀髮消費者財務安全
📌加強遠距健康照護
因應台灣某些偏鄉醫療可近性較低,或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出門不便,又尚未有便利之軌道建設可供使用,時代力量建議:
➖5G新技術,減少城鄉醫療差距及資訊差距
5G並非只是傳輸速度較快而已,它的特點在於:延遲性低,並可同時串接數千個低功耗物聯網設備,可以同時監控數個生命徵象,進而大幅減少所需耗費之監測人力
➖檢討「通訊診察治療辦法」等規定是否應調整適用範圍
📌增進銀髮健康樂活
呼應2015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修訂通過,「參與體育運動是所有人應享有的基本權利」,我們主張從各年齡層培養運動習慣,且盡力讓所有國民都能享有運動之權利。建議研擬「體育運動基本法」,除了強化現有各地高齡樂活據點之功能外,從法規制度面鼓勵各年齡層發展適合的運動項目。
除了督促教育部體育署「運動城市推展專案」在各地設立運動熱區外,衛福部也應配合銀髮族特性規劃合適之安全活動場所,並同時提升CPR及AED之認知及操作。
📌打造高齡友善及無障礙的醫療環境
根據醫改會於2019年5月22日公布的無障礙診所友善環境體檢報告,發現同時具備「無障礙通道、無障礙廁所與無障礙溝通」三項指標的診所,僅占全國健保西醫診所的5%,台北、基隆、屏東等地都是掛零。
健保APP查詢無障礙診所的資訊也錯誤百出,導致行動不便就醫者有77%不知道可以用APP查詢友善診所。因此,我們認為衛福部應鼓勵設置無障礙基層醫療示範點,並要求內政部營建署及各地方政府積極訂定推動無障礙之行動計畫與推動時間表。
不只便民,也讓分級醫療不致淪為口號。
📌醫療勞動問題需被正視且關注
醫事人員過勞,是造成「病人不安全」的一大原因。過去,在政府與人民團體的倡議及努力之下,醫事人員的勞動環境開始逐步改善,例如私立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護病比納入醫療法等。但是,目前的制度與規範並不夠,過勞的情況仍然在發生,護病比仍然失衡。希望未來立法的過程中,讓醫療勞動問題可以得到配套及解決:
➖增設醫院勞工董事,並排除主管階層
《醫療法》43條在送出行政院之後,躺在立法院等待屆期結束、下一屆從頭來過。在財團醫院面前,《醫療法》修法變成遙遙無期、沒有人敢處理的法案。時代力量主張讓醫院勞工參與醫院治理,成為保障醫療勞動的燈塔。
➖主治醫師的勞動保障配套
在私立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之後,主治醫師變成了另一個過勞的缺口。在尚未納入勞基法之前,時代力量主張主治醫師的工作時數以及契約內容,需要有適當的法規保障。
➖基層醫事人員勞動規定應符合國際趨勢
在醫院評鑑及醫療法之中規範之護病比、藥師合理調劑量等,應該要符合國際趨勢,並以基層實際工作者為計算基礎,以避免醫院用「均分」的方式進行概算。
📌社區共同照護,需要專業人員聯手
如何有效利用社區中的醫療、長照資源,讓需要照顧的人得到應有的照顧,需要有願景的政策跟相對應的配套:
➖賦予治療師更大的責任
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語言治療師…等治療師,在長照與社區共同照護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礙於現在的法規限制,讓專業的治療師們在「健康促進、傷病預防、延緩失能照護或特殊教育」上沒有辦法完全發揮所長。時代力量主張,透過法規的修訂,讓治療師們可以與不同專業連結,共同照顧民眾的健康。
➖善用社區藥局資源
社區藥局也是基層醫療的一部分,透過社區藥局與不同專業的連結,可以建構出台灣更綿密的健康照顧網絡。
➖連結居家醫療、護理與長照、社工資源
居家醫療與長照要能夠互相配合,才能支撐被照顧者的所有需求。居家醫療人員,包含醫師、中醫師、牙醫師、護理師、藥師及其他醫事人員,在制度上應該能夠與長照、社工資源做更好的連結,讓民眾在醫療及生活上的照顧能夠更同步。
➖持續關注社工與照服員的勞動問題
第一線的社工及照顧服務員,是社區共同照顧網絡不可或缺的執行者。在職場上的勞動問題,同時也會影響照顧品質,間接影響了被照顧者的權益。透過勞動法規的落實,並且與社工、照顧服務員的實務結合,才能讓第一線工作者獲得適當的保障,安心地替社會照顧家中需要照顧的人。
📌保障病人用藥權益,增加醫療專業給付
隨著高齡社會的來臨,台灣在醫療費用的支出也越來越高。健保資源絕對不是只看近五年,而是要往後看20年、30年、50年的事情。健保應跟上國際潮流,讓現在正在付費的所有人,在面對50年後的挑戰,也可以提供同樣高品質的照顧。
➖消除不合理藥價
藥品在流通買賣過程之中,除了一般的市場機制之外,還有很多其他因素會被納入考量,例如健保參考其他國家的核價、團體協商因素、醫療院所品項選擇權及採購合約等,是一個非常複雜的議題。
但這導致部分的藥物健保價過低,揚言退出台灣市場,而一些藥物健保價高於週邊國家,造成健保資源無法有效利用。時代力量認為,健保用藥應該盡可能的回歸市場機制,保障人民有安全、有效的藥物可使用。
➖落實自我用藥
在健保法中明訂,非處方藥品不在健保給付的範圍之中,監察院也糾正了衛生福利部。但這20多年來,因為行政怠惰與配套措施無法落實,導致健保資源的浪費。時代力量主張,應該要持續增加民眾自我用藥的認識,提升自我照護的技巧。健保資源也可以真正用在刀口上,保障民眾用要跟就醫的權益。
➖新藥核價機制獨立透明
台灣新藥進入市場的速度,已經被鄰近的中國、日本、韓國超越,除了病人沒有辦法使用到最需要的藥品,也可能造成偽藥從鄰近國家流入。應該要加強新藥核價機制的獨立性及透明度,讓台灣的制度成為國內外廠商所信賴的公平制度。
➖建立調整保費的客觀機制
過去保費的調整常常因為選舉、政治因素而被左右,甚至還有立法委員用政治力使健保破產的倒數沙漏更加速進行。時代力量主張,調整保費應該有更客觀的處理機制,透過凝聚全民共識,跳脫選舉因素,讓健保真正可以獨立永續的經營。
居家職能治療所設置標準 在 陳靜敏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在政府提高薪資待遇與加強專業形象宣導的情況之下,居家照服員的平均月薪在去年12月底達到3.8萬元,去年投入居家照服的人力約有6500人,#比往年高出4倍,且在年資未滿一年的新進照服員中,有20%具有大學以上的學歷,可見政府推廣照服員的策略相當成功有效👏👏
然而,長照人力的缺口不只照服員和社工,還有廣大的護理人員、物理治療師與職能治療師‼在政府直接加薪的鼓勵之下,#有些照服員的薪水居然高於進入門檻較高的護理師,讓許多受到長時間訓練、擁有專業執照的護理師感到相當受挫與打擊,甚至說出「乾脆轉任照服員」的喪氣話......
💥💥面對有問題的長照人力薪資架構,薛瑞元次長竟然回說,護理人員轉任照服員也是一種人力流動的方式⁉這樣很好⁉ 我聽到的當下超傻眼🙄🙄 這簡直是專業的浪費!專業護理所學和生活照顧根本完全不一樣!政府在補助進入門檻低的照服員後,是不是也應該關愛一下我們辛苦又低薪的護理人員?也給我們的專業人力一點誘因?而不是一派輕鬆地回說「這樣很好」🙄🙄🙄
昨天我才出席南港郵局節餘空間設置綜合式長照機構的簽署合作意向書儀式記者會,#再一次提出要讓護理人員開辦與經營社區式護理機構,針對門診以上、在宅未滿的社區長照個案,提供免費的諮詢服務,並藉由聚集長輩成為日常串門子的地方,發揮預防保健的功能,實現在地老化。
根據行政院回覆我的總質詢書面答覆,#行政院也很贊同讓護理回歸社區,活化不在職的護理人力,還請衛福部盡快修改《護理機構設置標準》,將「社區」也加入分類,並請醫事司與照護司再討論醫療輔助行為的詳細定義,到底哪些行為需要醫囑、哪些不需要?在長照需求逐漸增加的情況之下,若是護理人員能在社區式護理機構執行換藥、抽痰等長照個案時常需要的護理措施,相信絕對可以幫醫院減輕非常多的負擔。
此外,物理治療師與職能治療師在長照的人力缺口也急需補足,在現階段,#大部分長照工作單位的勞動條件都比醫院差,許多治療師都是選擇在醫院就職,就算有些治療師有心想在晚上兼職做居家復健,也常常因為薪資低和時間成本過高而感到力不從心。
📌為此我今天向衛福部提出物理治療師第九條修正動議,希望能將「物理治療師執業以一處為限,並應在所在地主管機關核准登記之醫療機構、物理治療所或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可得聘請物理治療師之機構為之」中的醫療機構更改成醫事機構,讓物理治療師也能登記在居家護理所,並請衛福部研議改善長照工作單位的勞動條件,以確實補足長照人力。
💥提案💥
✔請長照司於一個月內提出在現有的長照據點或創新服務模式中,導入社區式護理機構服務的相關規劃。
✔請照護司於一個月內提出增設社區式護理機構與護理業務中「輔助醫療行為」的修法規畫。
✔請長照司偕同健保署於兩個月內研議社區式護理機構的相關給付機制。
#質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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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能治療師
#物理治療師
#社區式護理機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