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嗨大家,不知道各位有沒有打工或實習的經驗呢?這些經歷除了可以拓展視野或在求學時賺些零用錢之外,有時候如果工作表現良好的話,還有機會轉換成「正職」身份而有更好的待遇、福利或職涯發展機會😆不過有些時候,在抉擇是否要轉換成正職時需要考量許多條件,而不會是這麼直觀地「轉了一定更好」,因此我們大致彙整了一些兼職轉正職時所應注意的地方,或許能讓有遇到類似煩惱的讀者作為參考的方向唷~
🥚法令上沒有區分正職或兼職
首先,勞動法令並未將勞工區分為「正職」或「兼職」,而只有針對計薪方式與正常工作時間的約定有所區分,也就是常聽到的「時薪制」(或日薪、論件計酬等)及「月薪制」,而如果工作時間達到法定正常週工時40小時的話,則會屬於「全時工作者」,相對地,如果工時較法定工作時間有相當程度縮短的勞工,則會被稱為「部分工時工作者」。(所以其實會有四種類型的工作者,往後滑看第二張圖片)
簡單來說,我們常聽到的兼職人員、工讀生或打工仔等等,事實上大多屬於「部分工時時薪制」勞工,大部分的權利跟一般勞工其實都是一樣的,除了特休或請假時數可能會因為工作時間比較少而可以按比例縮減而已。
🥚工作時間增加,排班彈性減少
部分工時人員最大的好處是有較為彈性的排班制度,但相對的,通常工讀生不會特別跟公司約定每週(每月、或特定期間)的最少工作時數,而這也將使工讀生的工時難以獲得保障。因此,當工讀生(部分工時)轉換為正職員工(全時工作)時,工作時間將會變成單週40小時(不含加班時數),薪資通常也會改為按月計酬,但這也代表排班的彈性將大大減少,而需配合雇主所排定的工作日、休息日與例假。
關於這點各有優劣之處,只是在工讀生在轉換正職時一定要對此有所認知,避免日後因無法適應或與資方配合,反而可能徒增彼此的困擾😅
🥚年資會改變嗎?
由於目前大部分的勞工都是屬於「勞退新制」,因此員工的年資最常受到影響的應為「特別休假」以及萬一被遣散時的「資遣費」計算等等。那麼,如果真的由兼職轉換為正職,年資是否會重新計算呢?依照勞動部所發佈的「僱用部分時間工作勞工應行注意事項」第6點第1款,部分工時勞工的工作年資應自受僱日起算,而無論是部分工時勞工轉換為全時勞工,或全時勞工轉換為部分工時勞工,工作年資的計算方式也是一樣的。不過要特別注意的是,在轉換的該年度,可能會因為全年的工作時間仍然未達到全時工作者的全年工作時數,而需要按比例計算特休天數(時數),詳情可參考以上的圖片或到我們的部落格中搜尋「工讀生也有特休跟資遣費?」一文。
順帶一提,兼職轉換成正職後勞健保理論上不應中斷,而是應由「部分工時」的級距調整為適當的投保級距,如果有此情形的員工可特別注意一下。
🥚薪資計算方式改變
大家應該都知道基本工資有區分為時薪與月薪兩種不同的計算方式吧?對於約定為「月薪制」的勞工來說,除非有特別約定計算方式,否則雇主所給付的月薪其實相當於240小時之工資(也就是每月30日,每日8小時),簡單來說,月薪制勞工就算是遇到例假或休息日而不用出勤,但當天的薪資仍然已經包含在月薪內了。
但對於時薪制來說,由於基本工資所定的時薪(目前為160元/小時)已將本來就應由雇主負擔的例假與休息日工資,折入到該時薪中,因此對於約定時薪制的工作者來說,只要簡單地依照出勤時數計算薪資即可,如果遇到例假或休息日時,雇主也只須給勞工休息,不必外加計給例假及休息日工資。
簡單來說,工讀生或兼職人員如果轉換為全時工作者時,有關薪資的結構與計算方式通常也會隨之改變,為了避免日後產生誤會或爭議,最好在轉換前要事先溝通清楚。
以上是我們簡單的分享~雖然應該沒辦法涵蓋到所有應注意的事項,但還是希望這篇貼文能提供給有類似需求的勞資雙方作為參考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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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生被資遣有資遣費嗎 在 Workforce勞動力量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很多人在學生時期都有打工的經驗吧?米編覺得打工時可以學到的社會經驗與交到的朋友,跟出社會後的正式工作還是有很大的不同的😂😂😂以前打工時就算沒有排班,還是會回去找找同事聊天(到底多愛講話XDD)不像畢業工作後,一休假只想遠離辦公室並且落實「上班好同事,下班不認識」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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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過去的經驗在記憶中是多麼美好,但學生時期畢竟社會經驗不足,而且對於許多勞動法令也不太認識,只覺得按時給我薪水就好😅導致很多時候都會遇到了不合理或不合法的待遇而不自知!今天我們就想來跟各位聊聊,關於工讀生在職場上常見的一些問題,希望打工仔們也能在正常的勞動環境下工作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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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樣子!有什麼想說的都可以在底下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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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讀生被資遣有資遣費嗎 在 勞動黨 羅美文- 為了勞工一直在這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產假應給薪休假八週,時薪制工人拿得到嗎?
基本工資把月薪和時薪分開來規定,是從2007年開始的;在這之前,只規定月薪,然後把月薪除以30得到日薪、除以240得到時薪。但是,當時的勞委會沒有整個解決時薪制(或日薪制)工人「有薪休假」的問題。
以週時40小時、另有12天假日的勞基法來說,平均每月工時大約是166.17小時。以基本工資算,每小時140或150元的時薪制工人如果做滿166小時,收入會比月薪制的22,000或23,100高。
勞方通常不能自己選擇要用時薪還是月薪。
就算採時薪制,以全職勞工來說,還是常碰到一些問題,設想——時薪制工人對老闆說:
「我要生小孩了,明天起請產假八週,請給我150元*40小時*8週的薪水,當然我不會來上班。」
「明天選舉日,我要返鄉投票,不排班,但是請給我150元*8小時的錢。」
「今天中秋節,我來上班,你要給我150元*8小時*2倍的薪水和加班費。」
「我做滿半年了,有三天特休,明天起三天休假,請給我150元*8小時*3天的特休工資。」
其實,這些都是勞基法規定該有的權益;勞基法不分全職或部份工時、正職或工讀生、月薪或時薪。但是,這些權益在職場上,卻常被忽略。很多是小公司、小工廠、小商家,老闆和員工都不懂法,只知道「大家都是這樣」。以下是實際案例的簡單版:
甲公司即將結束營業,要解僱員工;把時薪工時每週排班40小時變成只排6小時,每小時還是有給基本工資。員工每週領不到1,000元,生活過不下去,辭職另找工作;自己辭職,沒有資遣費。
(勞基法對於「計件工」是否「雇主提供充分工作」有特別規定,但能否擴張到時薪制,還有爭議。)
對雇主來說,最好「我忙的時候你來;我不忙的時候你就走」;可是對員工來說,不管公司忙不忙,家裡的開銷是一樣的。農曆過年放四天,不上班,我二月要付的房貸不會變少;公司淡季,排班少一半,我小孩需要的尿布不會跟著減半。
本來月薪制基本工資,碰到部份工時的時候,就可以照比例算,不必一樣要算時薪。以前時薪常常是專門針對「打工」、「兼差」而工時少的人,現在卻愈來愈多正職也採時薪制。
或者應該讓更多時薪轉成月薪;或者應該嚴格執法,落實時薪制該有的保障——這需要政府做好勞動檢查,也需要勞工的覺醒與團結。
(註:依勞基法50條,年資半年以上者,產假工資照給;未滿半年則減半。)
附圖一是去年秋天某時薪制便當外送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