勇敢說不、果斷拒絕,從來不是件容易的事,對吧?
身邊有一個「熱心出了名」的朋友,稱她為小羽好了。小羽從小不是功課最為頂尖、最為出眾的孩子,但她臉上總掛著最燦爛的笑靨,
在學校裡,從小學一年級到國中三年級,她的房間裡堆滿了無數獎狀,獎狀上頭給她的肯定評語,往往不是「成績優異」或「才智聰穎」,
而是「熱心助人」「友善助人」「團隊合作能力佳」。
舉凡攙扶身體不舒服的同學去保健室,或是每天放學前跑一趟教職員辦公室、替全班同學搬回沉重的作業簿,又或者課後替老師擦黑板,她都不曾拒絕、擔下來做。
出社會入職場後,部門裡每天所有同事的早中餐、茶水間的咖啡茶包、大家嚷嚷著不夠用的文具用品,她都會替大家備妥。
我認識她十多年,還真不曾聽過她說出「我無法去」「我沒時間處理」「我得要忙自己的事」這類句子。
有次,從沒在我面前掉過眼淚的小羽,異常在半夜兩點打給我,電話一接起,我就被她喘不過氣的啜泣聲嚇壞,趕緊問她發生了什麼事。
原來,小羽和另外兩名同事一起執行的專案開天窗了,因為確切給公司造成不小的財務損失,上層不僅表明公司不會幫忙承擔被索討的金錢賠償,甚至還有後續的合約法律糾紛要面對。
小羽哭得激動,在她似含滷蛋地敘述中,我耳尖地聽見一句,「我要賠得錢最多,小主管說可能保不住我了。」
我便問她,「那另外兩位同事呢?」
小羽接著說,「懲戒會議最後的結果是,他們犯的錯誤較少,受到的處罰也比我輕。」
我接續問出了更清晰的細節,但和我預想的差不多,大略來說就是專案執行、製作期間,兩名同事各自都曾提出「家中突然發生緊急事件」和「婚期在即要處理」的理由,而沒有詳實盡心地參與專案,可以說是、都推給了小羽一人處理。
兩名同事的參與、發想、製作成分都沒有小羽多,整個專案的內容,大多都是小羽一人獨自熬夜多個夜晚完成的。
所以最後懲戒結果的論定是,既然小羽參與專案最為熟悉、了解,內容也大多是小羽自己製作,那麼既然現在出問題了,自然也被認為是小羽的責任最重。
而上層顯然也已經沒有心思去思考,小羽其實是最盡心的人,只急著先抓出個人來承擔。
至此,我站在朋友的立場,我不僅也開始思考,小羽向來「從不拒絕」的個性,為何竟會讓她摔了這麼重的一跤?
.
你也像小羽一樣,有典型的「拒絕困難症」嗎?
當我們接受到外來的提議、要求時,其實我們自己都是知道的,只要直覺評估發現「不是自己能力範圍內、短時間能辦到的」,那個猶豫的感覺、想說「不」的欲望,第一時間就會浮現在我們心頭上。
但「不」這個字要再從口中說出、讓對方聽見,卻一瞬間難如登天,對吧?
.
深入來說,說「不」這件事讓我們覺得好難,有以下原因…
* 懷有過大的內疚,誤以為自己一旦拒絕,就成了「冷漠的壞人」
* 被情感關係束縛,預想自己若是拒絕了,彼此關係就會被破壞
* 重視對方需求多於自己的感受
* 無法承受對方質疑的口吻、認定自己負荷不了爭執和衝突的發生
* 不想承認自己也有做不到的事情
我們或許以為,不拒絕、退一步去接受要求,就能讓自己和他人的關係處得更好。
然而,美國心理學權威教授Manuel J. Smith對此曾提出寫實的精闢解析…
他的主張認為,人一旦相互打交道,必然會有矛盾和衝突發生。如果一方總是難以堅決地站穩步伐、老是淪為被迫要依照他人要求行事的人,另一方只會不斷施壓、給予威脅,變成長久的循環操控情形。
長期被要求的一方、所不知道的是,較為強勢的施壓者,會一再技巧性地去表達:若是你不從,他/她就會不喜歡你、排斥你,或是指責你造成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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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般看來,原先我們以為「乖乖接受就能不被討厭、享有一段快樂關係」顯然是錯誤的,只會讓自己更陷於不自在、不順心的被迫立場罷了。
也因此,Manuel J. Smith於著作《When I Say No, I Feel Guilty》提及的「找回主導權10大自主法則」,便很值得我們用來時時提醒自己了!
1.你有權堅持自己的行為、想法和情感,並對產生的一切後果負責
2.堅持你要做的,不必解釋
3.就算你幫不了別人,也不必內疚
4.你有權改變想法
5.犯錯並不可怕,但你要承擔後果
6.你有權說「我不知道」
7.在人際交往中,你不必刻意討好別人
8.你有權做出「不合理」的決定
9.你有權說「我不明白」
10.你有權說「我不在乎」
綜觀以上、關鍵在於,我們無須把
" 拒絕後可能發生的狀況 " 想得過於棘手、難應付;
而即便對方真的因為我們說了「不」就生氣,那我們也無須全然去承受對方的脾氣和情緒。
.
再說至最初小羽的事件,其實那天聽她哭訴後,我也思考了自己的問題。
粿在先前就已察覺她個性上不擅拒絕的問題,而身為好友的我,卻沒有在第一時間,直白地去點出她的性格缺點、糾出她凡事吞忍的錯誤,
會否我當時也認為,「指出錯誤」就像「果斷說不」一樣,都是聽來不讓人感到開心的話語,所以擔憂、說出真心話就會破壞我們之間的關係,進而才讓她多承受了這些?
反而造成了更為嚴重的結果?
(完)
今天特別分享這個例子,邀大家一起省思「拒絕困難症」這項議題,倘若你也有類似的困擾,要記得,比起以他人的需求為第一優先,自己的感受也要好好重視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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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方代表不應出席阿拉斯加峰會
上周在美國阿拉斯加,開了拜登上台後的第一次中美高層會議。今次峰會被形容為針鋒相對,高潮來得很早,就在傳媒面前講的開場白。
美國國務卿布林肯(Antony Blinken)先發言,客氣說話不多,已開始批評中國的所謂人權狀况問題。中共中央外事工作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楊潔篪回答亦不假以顏色,直接指出美國不守外交禮節,本以為農曆新年前,美國總統拜登主動打電語給國家主席習近平,向中國人民拜年,是個友善的好開始,所以才答應這次峰會。但竟然在開會前數天,再次以新疆為藉口,宣布對24名中國官員的所謂制裁,明顯是故意侮辱中國。發言中被認為最精彩的一句可能是「你們沒有資格在中國的面前說,你們從實力的地位出發同中國談話,這個老毛病要改一改。」
峰會前制裁中方官員 故意侮辱中國
中國人民反應非常熱烈,覺得中國人終於站起來了,不再像120年前簽署《辛丑條約》時,可被西方隨意侮辱!中國對美國全球霸凌的指摘,對美國本身人權問題的提點都是事實,對新疆和香港人權問題無理指控的解釋,更充滿理據。但西方傳媒完全不感興趣,只會扭曲為討好本國人民的宣傳!為何傳媒有權妄下如此荒謬定論!
會議本身是閉門的,內容沒有公開,亦沒有會後共同宣言或記招。中方只禮貌地說會議坦誠和有建設性,美方說法也差不多,但不忘故意多踩一腳,說當美方提到新疆和香港人權問題時,形容中方反應為意料之內的「defensive」(意指心虛充滿戒心)!
會議的唯一重要結論是美中願意在氣候變化問題上合作,當然是好事。但我已多次指出,解決氣候問題需要維持數十年的長期穩定政策,今天拜登支持,但他連走樓梯都不穩,能否完成任期都是個疑問,莫說下屆總統的政策如何,根本無法預測,特朗普捲土重來都有可能。雙方似乎亦同意繼續對話,亦算好事。
近月中國通、現任亞洲協會會長、前澳洲總理陸克文(Kevin Rudd),不斷警告美中角力,如毫無遊戲規則,隨時擦槍走火,導致世界大戰,所以建議必須把這場龍爭虎鬥放在一個「有管控的戰略競爭」(Managed Strategic Competition)的框架之下。他想理想化地(仍稍偏幫美國)企圖把鬥爭分為3種:
(1)可合作解決的問題。理論上可以和應該合作的地方很多,除氣候變化外,另一迫切危機是處理揮之不去的疫情,已出現多種傳染力更強的變異病毒,全球大部分地區確診再次上升,發達國家自私無比,囤積遠超人口需要的疫苗,大部分貧窮落後國家,只得到中國援助,但仍然遠不足夠,是一場人道災難,嚴重性遠超甚至超過個別種族滅絕!早前美國、日本、印度和澳洲組成的所謂「四方安全對話」(QUAD),舉行領袖視像峰會,同意為亞洲提供10億劑疫苗,是好事,但不害羞地承認此舉出發點只為抗衡中國!
陸克文亦指出,其實值得亦需要中美合作的另一議題是對貧困國家的「債務寬恕」(debt relief)。疫情下,全球經濟衰退,不少國家確無力償還國際貸款,極需要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和世界銀行(World Bank)等組織的援助。IMF和World Bank同為二戰後美歐帶領成立,至今仍維持充滿種族歧視的規矩,World Bank總裁永遠是美國人,IMF總裁必須是歐洲人。
既然中國已成為超級強國,怎可繼續接受此無理規限,所以自立門戶,成立了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AIIB)和金磚國家開發銀行(BRICS Development Bank)等組織。按照大部分對國際援助有經驗的銀行家所說,中國主導的亞投行和金磚銀行,行政上比IMF、World Bank、國際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和亞洲開發銀行(Asian Development Bank)等傳統組織更有效率,更專業和更清廉。
世銀IMF滿是官僚與歧視
我念的是Public and Private Management,相信「noblesse oblige」(貴族義務)這句法文格言,所以20年前當我離開投行時,曾考慮轉而投身於這些國際發展銀行,但當我向一些有經驗的朋友請教時,他們異口同聲勸我千萬不可,因為這些機構不止極度官僚,毫無效率,一切政治掛帥,完全按照西方老闆的利益為依歸,貪腐情况更非常嚴重!多謝朋友的提點,後來就放棄了這天真念頭。
1997年亞洲金融風暴,IMF對受到外資急撤嚴重衝擊的亞洲各國的建議是,你們過度揮霍,咎由自取,所以必須勒緊褲頭,極力削減開支。即使導致無數人破產,政府倒台,不少地方如印尼,甚至出現恐怖血腥暴亂,也冷血不理!到了2008年的金融海嘯,主角換為美國和歐洲,IMF和其他國際組織的腔調就完全不一樣,異口同聲贊同和鼓吹極度寬鬆的貨幣和財政政策。去年疫情中,哪一個西方國家的財赤低於GDP的10%?勒緊褲頭?大概這只是肚滿腸肥的西方人,跟營養不良腰圍只有20吋的貧困有色人種,開的玩笑吧!
西方人喜愛無理指控中國的一帶一路發展計劃為經濟侵略,甚至形容為「債務陷阱」(debt trap)外交。之前我已提過希臘前財政部長瓦魯法基斯(Yanis Varoufakis)在一次演說中敘述的一個故事,希臘出售比雷埃夫斯港(Piraeus Port)給中遠,本來條件在他上任前都已談好,但他認為不公平,所以向中方提出修改條款的要求,中方竟大方接受,把部分股權捐給了希臘的退休基金。他問觀眾,如果換轉買方為美國或歐洲機構,會答應嗎?在「寬恕」國際貸款這議題上,我願意打賭,中國必比美國更願意接受,更樂意伸出援手。
國家發展科技 勿扼殺民企發展空間
(2)中美也有很多競爭範疇,包括科技、貿易、投資、貨幣、經濟、外交和軍備等等。重要科技尤其半導體,兩方都有不足之處。中國仍然落後於美國,但美國在製造半導體的技術上,亦已遠遠落後於台灣和韓國,這亦是近年東北亞局勢變得如此緊張的最主要原因。不少美國朋友,包括前國防和外交高官,以及主要投行科技分析師,都記得我是最先提出此重要觀點的。
數年前在中美貿易科技戰尚未正式開始前,我也寫過文章,提到曾在深圳,跟一些華為工程師和管理層交換對中國發展半導體計劃的一些觀察和意見。當時大家都同意全球最重要企業就是台積電,而中國面對的技術瓶頸很多,最主要的包括生產器材和EDA設計軟件等等。更麻煩的是欲速則不達,如清華紫光般大量砸錢投資,也不一定成功,反而招來西方的不安,反而更落力打壓,結果反陷入嚴重財困。
中國仍必須努力自力更生,發展自己的科技,但要提醒一點,國家可以扮演重要角色,尤其在支持大學裏的基本科研,但小心過度扼殺民企的發展空間,應用科技發展上,他們更具創意,效率更高。不止中國,美國的最重要技術發展動力,亦來自企業家,近年最成功例子當然是Tesla創辦人馬斯克(Elon Musk),不止Tesla帶來全球電動車革命,SpaceX發射火箭的技術,亦遠比美國太空總署(NASA)和甚至比中國更先進,Starlink(星鏈)的潛力亦不容忽視。FAAMNG等科技企業,固然有一定壟斷性,但美國幸有這批後浪,才可繼續保住全球經濟、金融、科技和控制傳媒的霸權,的確需要小心考慮如何監管,但美國絕不會不顧後果地把他們打死。中國也必須小心處理龍頭科技公司的監管問題,大不一定就是有罪!
美國續在軍事上耗國力未必是壞事
美國對華政策,採取過時的冷戰思維,重新進行軍備競賽。中國在這方面較冷靜,但仍不斷發展更先進軍備,提升戰鬥力。美國恐嚇世人,中國野心勃勃,國防開支急速增加,但其實中國國防支出非常克制,去年約1800億美元,不到GDP的1.5%,比美國經常投訴支出過低的北約(NATO)盟友如德國的1.57%還要低!美國自己的國防支出接近瘋狂,每年超過7500億美元,近乎無王管,多年漠視國會的核數要求。美國的國防支出是後面10個國家的總和,比十九世紀英國遵行的「兩強標準」(Two-Power Standard)更誇張;美國擁有7000枚核彈,為中國20倍;美國的海外基地800個,中國只有3個。美國塗炭生靈,在阿富汗和中東各地打了20年的forever wars,連繼續打下去的原因都不知道了!
中國千萬不要墮入此冷戰陷阱,讓美國繼續在軍事上消耗國力,也未必是壞事。重要的是中國繼續發展和平的外交政策,只需保護國家安全,拒絕稱霸,更不會無理攻圢其他國家,最終必能贏得道德高地。
(3)陸克文建議美中雙方講清楚自己的核心利益,劃下不可碰犯的紅線,然後要求互相尊重。這建議最不切實際和最危險。中國似乎有點太天真,真的說出紅線,包括中國領土完整,美國不可干預內政和不可質疑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確有廣大人民的支持。美國聰明得多,布林肯把這第三類範疇形容為adversarial(對抗)關係,在所謂新疆、西藏和香港人權,以及台灣問題上,必定會繼續發言和增加壓力,這些不就是中國定性為不可碰犯的紅線!
中方也有提到BLM問題,批評美國人權狀况,但布林肯狡猾地自辯美國從沒有自稱完美,且引用《美國憲法》的前言,永遠在追求「more perfect union」(更完美聯邦)。多漂亮的高調,但只是完美BS,完全解決不了美國面對的實際危機,無日無之的恐怖槍殺案,和日益嚴重的歧視和襲擊亞裔人士問題等等。美國聰明地不願說出美國的真正紅線──過時反民主體制,令到美國在過去30年,不管民主黨或共和黨掌政,已淪為一個充滿不公、仇恨、怨氣,貧富懸殊加劇,人均壽命下跌,由一小撮權貴操控的「金權政治」(plutocracy)社會!
近年未邀中國領導人訪美 於禮不合
有人問我,怎樣評價中國在阿拉斯加峰會的表現。我也同意表現不錯,有點火藥味,但說出了一些重點,亦達到某些效果。但我的建議是不應答應去阿拉斯加參加峰會,應堅決要求美國來中國開會。
首先從外交禮儀上,上次是去年6月跟時任國務卿蓬佩奧(Mike Pompeo)的峰會,已在夏威夷舉行,禮尚往來,即使拜登是新上任總統,今次峰會實應在中國舉行;加上在整個特朗普4年任期內,從未邀請中國領導人去美國作國事訪問,但特朗普上任不久,習主席和夫人給足面子,去了佛羅里達州海湖莊園(Mar-a-Lago)作友善家訪。後來亦邀請了特朗普到中國作正式國事訪問,規格上非常隆重。
之後美國發動貿易戰,中國領導人回訪美國一事就被擱置了,後來特朗普女婿庫什納(Jared Kushner)想當和事佬──他老婆伊萬卡(Ivanka Trump)跟鄧文迪為閨密,企圖安排習主席再度訪問佛州。在一次2018年華盛頓峰會上,偶然碰到他,私下交談中,我直言此舉於禮不合,必須邀請習主席到華盛頓作正式國事訪問。但隨着關係惡化和疫情爆發,此事也不了了之。
中國應制裁美國涉中東政策官員
中國不應出席阿拉斯加峰會的更重要原因是主客發言次序的問題。如今次峰會在中國舉行,作為主人家,必然是先發言的一方,亦即是有寶貴的主動權。我建議提出的第一點應是為中東伊斯蘭教徒發聲,質詢為何美國20年來不停濫殺和打壓阿富汗、伊拉克、敘利亞和北非等無辜人民,死傷人數過百萬,因此而失去家園的難民數百萬!中國甚至應宣布對掌管中東政策的美國外交和軍方官員,作出一些制裁。
即使西方傳媒偏頗,總要報道主人家的第一句開場白,亦不可以形容為defensive吧!
(中環資產持有台積電、Tesla、Apple、Amazon、Microsoft、Netflix及Google的財務權益)
中環資產投資行政總裁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例子 在 當張仲景遇上史丹佛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我的人生哲學
最近出版社趕忙著編輯和設計即將出版的新書,希望我找幾位不同領域的重量級人士寫推薦序文及書評,這讓我反思涉入過的領域。說真的,我跨越了許多的領域,雖然在各個領域中不是涉入最深的,卻很少遇到「領域廣度」比我更廣的。在不同的領域裡,我也有許多可以深談的大師級前輩及朋友,而他們常常對我提出一個相同的問題來討論,那就是在我跨越過許多領域後,認為有什麼「理念」、「思維」或「法則」在各個不同領域中都是適用的?這也是我多年來一直思索的問題,到底有什麼簡單的道理,可以橫跨自然現象、生物運作、人類行為、商業競爭、宗教哲學等等?這個尋求答案的過程,逐漸形成了我的人生哲學。
我曾經在幾個偏向靈性及宗教的演講上討論過這個題目,文字解釋比較不容易,我們先跳到「結論」,我的人生哲學:
「人生從來沒有真正擁有什麼,一切都是上天借給我們來體驗這個世界的, 而我們轉借給別人的越多,上天借給我們的也越多 …… 這就如同自然定律中,能量藉由阻力最低的路徑傳遞, 我們傳遞出去的好事越多,發生在我們身上的好事越多。」
對於能量傳遞有些了解的讀者,可能已經猜到上段話背後的意義。自然科學定律告訴我們,能量藉由阻力最低的路徑傳遞,即使小小的局部可以改變,總體而言,這個定律主宰了整個自然科學。另一方面,整個人類認知的宇宙裡,所有的東西都是某種形式的能量,大自然是能量,人們的身體和喜怒哀樂是能量,就連金錢的運作及積蓄也是能量,只不過能量的表現不一定是物理學認知的直接形式。而既然是各種直接與間接的能量形式,是不是也都遵守「最低阻力路徑」的定律?
我們很難直接測量各種事物對不同「能量」的「阻力」,但是,如果我們觀察「能量」的「輸入」與「輸出」,可以得到許多的推論。舉幾個粗淺的例子,一個人常常幫助別人,往往也就得到更多人的幫助,代表他對「幫助」的阻力很小;一個人常常對人發脾氣,別人也就常常對他生氣,代表他對「生氣」的阻力很小;一個企業提供越多的價值給客戶,也就得到越多價值的回報,代表企業對「價值」的阻力很小。雖然這些例子非常粗淺、抽象,我們仔細想想,會發現這個簡單的「最低阻力路徑」理念,其實還真的適用在各種不同的領域,我們不在這裡一一討論,哪天有足夠的時間及精力,再來寫本書深入探討。另一方面,幾乎所有宗教都教導人們要寬恕別人,這不僅僅是要你做個好人,而是讓你降低對「寬恕」的阻力,因而得到更多人對你的寬恕。古今中外各種文化下,也都有「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句話,這也不僅僅要你別害人,而是提醒你「What goes around comes around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你對好壞事的阻力,也是你自己的行為造成的。
換句話說,我們都是各種能量的傳遞物,沒有哪種形式的能量會永遠停留在我們的身上。我們想要有怎麼樣的人生,就得降低對那樣人生的阻力,最好的方法就是提供價值給社會,幫助其他人得到那樣的人生。如果我們從這樣的角度來看待人生,做人做事的道理會變得清晰容易許多,工作也會變得更有意義及快樂。換句話說,就算這樣「最低阻力路徑」理念是「胡思亂想」,也不失為一個不錯的「人生哲學」!
(http://andylee.pro/wp/?p=8902)
#當張仲景遇上史丹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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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語裡面有記載著這麼一段話
衛靈公第十五
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
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引言:
相信「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段話,大家都有聽過,也十分熟悉,只是子貢這樣問老師
,而孔子卻這樣回答,相信多數人不明瞭為什麼會這樣?可能會有人說,孔子不是提倡「
仁」,以仁為本,那麼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應該也要是仁,那為什麼不是「仁」或是其
他的,而是「恕」?!當然這個答案,小弟我自己本身不是中文系的,對這方面資訊也沒
有太多涉獵或研究,所以我也不是很清楚,不過就小弟我個人推測,這可能是孔子針對子
貢因材施教的說法,不過為什麼會這樣,不是本篇要討論的核心,只是個引言。小弟我想
探討的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段話的本質,因為他被孔子用來回答,可以終身行之
者,這樣問題的答案。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就字面上的意思來看,就是自己不想要的,也不要強加在他人身
上。舉例來說:「我不想要被人用言語謾罵、人身攻擊,那我就不要用言語謾罵別人、做
人身攻擊。」,又或者是,「我不喜歡有人在我背後,談論我的一些閒言閒語,那我也不
要在人家背後不知道的時候,談論人家的閒言閒語。」諸如以上的例子,在生活中十分常
見。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做法,相信大多數人都能接受,因為它具有以身作則的涵義,
就是說我自己不想要他人如何對待我,那我就先從自己本身開始做起,我不要讓自己如何
對待別人。只是當我們這麼做時,他人就一定會相對的,不會這樣對待我嗎?從現實層面
來看,答案是不一定的,相信以大家自身的經驗就能清楚明瞭,你自己平常不會私底下談
論別人閒言閒語,結果你卻發現別人私底下在談論你。
所以,這並不是立即的,但是這麼做就有一種信服的作用,信服自己,也信服他人,至少
自己的內心是相當安定平靜的。即使他人不需要知道,你在他們背後不知道的情況下,沒
有談論他們的閒言閒語,或他們也不需要去這麼相信,但是你的內心卻是相當平安且堅強
的,因為你自己已經肯定自己了,真實自我肯定的能量是很強的,遠遠勝過他人外在對你
正向的評價或肯定。除非你不懂得自己肯定自己,你重視他人對你的評價肯定勝過你自己
對自己的肯定,那你就會活在別人的世界、活在別人對你的評價與想法。
以上,是單就奉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句話,簡單片面地去做一些意義上的解釋和
延伸。如果我們自己真能這麼做,終生奉行,也就是我們所作所為,是對得起自己,沒有
違背倫理道德、敗壞社會風氣,那麼即使人家不知道又如何?因為你自己已經信服自己、
肯定自己了,如果能繼續堅持,那麼要信服他人,也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罷了!
也許會有人提問說,自己不想要不能接受的東西,可能不一定別人不要啊?或許別人可以
接受。那我又為何勿施於人?針對這個問題,我們自己當然無法知道,別人到底是要還是
不要?別人能不能接受?那在這樣的情況下,難道你想要賭賭看?別人能接受那倒還好,
萬一不能接受,那不就傷到別人了嗎?如果別人能接受,那最好也不要,為什麼呢?舉個
例子,一個建商公司,偷工減料蓋了一棟房子,結果有人就買了那棟房子。對那個建築師
而言,偷工減料的房子是他不想要的,對於一個自己不能接受認同的東西,你自己又將它
施之於人,相信大家對這位建築師都會嗤之以鼻吧!除非他自己不會排斥自己買了一棟別
人偷工減料蓋給他的房子,那就算了,但即使如此,相信大家也不會喜歡他。
就像假如有人一直在謾罵別人,如果依照「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句話來看,我可以推
測那個人他應該是可以接受別人對他謾罵,但即使如此,相信我們都不會喜歡他(但他沒
有違反這句話喔~~)。那社會上有沒有很多那種一直在謾罵別人,卻不准別人這樣對待他
們的?相信大家生活中多少會看見,那這樣連「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都做不到的人,可
以想像大家心裡是更加不喜歡他們的。
又例如有一個銷售員,想要賣給你一台電腦。你問他說你自己的話,你覺得如何?如果他
自己是認同的,或是覺得沒什麼想法,不會喜歡也不會討厭,那就算了,但如果他回答:
「其實這台電腦,運作速度慢,記憶體又少,而且很容易當機,我自己需要電腦的時候也
不會想買」,那你覺得這個銷售員的人怎麼樣,我想是完全不會想再跟他往來吧?!當然現
實生活中,不會有sales那麼笨這樣說,但是卻很可能是某些sales心裡面的OS,他為了要
賣出產品,就做了違反「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樣的事情。
接下來要說的,是另一種情形。可能會有人提出一個疑問,那就是當我們心情不好、情緒
低落的時候,有些時候我們會找朋友聊聊天、抒發一下自己的情緒、倒倒心中的垃圾,最
後心情變好了,豁然開朗,很感謝這位朋友。那既然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自己不
好的情緒垃圾,自己不想要,那我們又把它倒給別人,豈不是違反了嗎?我們是不是就不
能這樣做?但看事實上,這件事情並沒有不好。
在這種情況下,「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條法則,是一種形式的用法。用「我不希望別
人如何對待我,我就先不要如何對待他人」去理解。所以,假如你朋友心情不好、情緒低
落時,他要丟垃圾給你,那你願意接受傾聽嗎?如果你是願意的,那就沒有違反這條法則
,但是如果你心情不好狂丟垃圾給人家,而別人心情不好要丟給你時,你卻不願意接受傾
聽時,那你就是違反這條法則了。換個更容易明瞭的說法,如果你不想要別人有事求助於
你,你不喜歡這樣的感覺,那自己就不要這樣對待別人。如果依這條法則,我們也可以對
別人如此理解,某甲常常在需要的時候,向他人借錢,那相對的,如果他人有需要時,某
甲不會不願意借錢相助。
這裡要澄清的一點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條法則,是屬於意願的法則,願不願意
跟能不能、有沒有,不完全相符合。有時候,不是自己不願意,但朋友有需要,我真的沒
有多餘的時間或金錢能幫他,最後就沒辦法幫了。所以其實我們無法從太表面的現象去判
定一個人,這是一條自己要求自己的法則。
用一條表達式:A不想要B,A就不將B施於C。
等式:A將B施於C,A沒有不想要B(注意!不等於A想要B)
A = 某甲,B = 別人跟我借錢
所以如果發生了以下的情況,但是並沒有違反「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法則,是怎麼一
回事呢?
某甲因需要,向某乙借錢,但是某乙需要用錢,要向某甲借時,某甲卻不借某乙。如果這
並沒有違反法則的話,我們可以合理推論,某甲不排斥「某某人需要時向某甲借錢,然而
在某甲需要時,向某某借錢,某某卻不借」。意思就是說,他不能反對「我跟你借錢,可
以;你跟我借錢,不行」,因為某甲已經這麼做了。
表達式的內容,就要如此修改:A = 某甲,B = 我可以跟別人借錢,別人不能跟我借錢。
所以我們不能從表象去判定他人有無違反此法則,因為每個人的學習環境、背景、觀念認
知不同,對B的內容定義會有其差異。所以人彼此之間是需要溝通成長的。而這也就是為
什麼,我們人需要以這條法則做為行事依據的原因之一,很明顯的,不遵守此法則的人,
大家都不喜歡;而且,就算你是遵守這條法則,大家也不一定會喜歡你。因為這條法則是
一個起點,是一個立足點,自己問心無愧、內心安定自在的立足點,學習用同理心、感同
身受的起點,他同時可以是一條,檢視自己、自我反省的方法。反省自己,有沒有「己所
不欲,施之於人」,如果人事上不圓滿,或許是自己的觀念對B的定義不恰當?或是自己
在能力、技巧上,需要再加強?我們可以學習用這條法則,檢視大大小小的事理。
小弟在這裡跟大家分享一個經驗,這是「己所不欲,施之於人」的例子。像是在軍中,很
多人剛進去,因為是新進弟兄嘛~~所以多多少少都是會被學長坳、被班長坳、被欺負等等
,很多不合情理的事情會發生,大家心裡都很不舒服很不爽,但是卻又無法做什麼、改變
什麼。但是當自己資深後,大家可以問問自己,否有坳新進弟兄、否有欺負新進弟兄?自
己是否有「己所不欲,施之於人」?亦或是認為沒有,覺得自己是有遵守「己所不欲,勿
施於人」,只是對B的定義是「別人不能欺負我坳我,我可以欺負別人坳人」?不反對別
人這樣對待自己這樣。
有沒有很熟悉?這種現象普遍發生在社會這個階層角落,大家覺得社會很現實,因為很多
人的B,就類似上述的定義,別人是無法說什麼,但是大家都不喜歡。尤其是當每個人用
這種方式對待彼此,那真得是個活地獄,而不明瞭的人覺得理所當然,這就是社會現實,
人心是險惡的,我們應當這麼做,不然無法生存。
B的定義,可以很廣泛,可以是一塊具體的質料,可以是一個很抽象複雜的形式,。當然A
或C也是,填入不同的東西,會有不同的結果。相同的、類似的表面現象,其背後的A、B
、C,有可能是截然不同!
而我們對自己,則是要誠實!去想想自己意願上有無「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還是「己
所不欲,施之於人」?如果是前者,那就可以透過學習、體驗等等諸多方法,把B的定義
修改至適當的定義;如果是後者,可能是我執太重或某些原因,導致某人太會為自己著想
卻不為他人著想,可以透過諸多方法,努力去掉放下我執。
接下來要討論一個特殊例子,就是當A是自己,而C也是自己的時候,會是個什麼樣的情況
?
簡言之,就是一種自我反省、迴光返照!或是一種自我沉淪!
看自身對B的定義如何,還有自己對這條法則的執性度,落實的如何?
接下來要談談大家很關心的教育,現在提倡人權,主張不應該用體罰對待學生。如果從「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角度來看,是否恰當呢?也就是說,我們可以想一想,當我們身
為學生時,我們當然是不希望被打、被罵、被體罰,理所當然,有人被打被罵是很開心的
嗎?但是我們現在不得不承認,我們會不會很感恩當時打我們罵我們教得很嚴厲很兇的老
師?我們已經「長大懂事」了,知道說老師會這樣子,是為了學生好,是為了糾正學生不
良的偏差行為或觀念?我們這樣想一想,如果沒有老師這樣的指導,學生很有可能會不斷
的偏差下去,這是可以預見的。除非你自認為是你不需要任何人指導,你可以靠自學,你
的言行舉止十分恰當得宜,可以在這個社會環境,好好的生活。如果誠實的傾聽自己心中
的聲音,相信我們是無法否認他人對我們的諄諄教誨與指導管教。
那就這麼問自己吧!你是否願意別人看到自己有過錯,可以指導糾正你時,卻不這麼做,
而繼續放任你一直錯下去?
相信是不願意吧?那就不要這樣子對待他人
小孩子也會長大,他們同樣不希望,自己小時候還可以受教的時候,家長老師有能力指導
管教他們時,卻不這麼做,而讓自己一直錯下去!等到長大懂事後,自己想改很難改。
你是否願意自己的小孩,因為學校老師明哲保身的心態,而不指導管教自己的小孩,讓小
孩還可以受教時不教,等到長大管不動了再來怨天怨地?
我們要清楚,小孩跟大人,兩者之間,本來就不是平等的對待關係
當然這裡並不是反對體罰或是支持體罰,而是我們要清楚,我們要給孩子什麼?能給孩子
什麼?無非是希望他們懂得做人處世的道理,他們可以在社會上有自我謀生的能力,甚至
是回饋社會。那用什麼方式,相對來講就不是那麼重要了對吧?因材施教,這是孔子的智
慧。當教育部限定了指導管教方式,也同時抹滅了某些孩子的可能性。除非如果所有的孩
子不體罰,而老師也普遍能夠因應地採用別總方式,使得孩子好好的學習成長,那倒是沒
關係。當然這是一種制度與活潑的衝突,家長老師們要用智慧去解答。
只是,我想教育專家或許也懂我上述的理論,正向樂觀來看,理論要落實,也的確是需要不
短的時間與種種因素的配合,或許現在的亂象是過渡期?還是教育部的執政方向真的錯了
?還需要靠大眾的智慧來判斷。
以上文章,是小弟對孔子說的這一段話,自己小小的淺見,不一定寫得很專業,感覺文章
整體的架構不是很清晰、有點混亂,可能也有我疏忽掉的地方,若有任何疑問或批評指教
,歡迎提出予以討論修正。若要轉載請註明出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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