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嗎?【「賞味期限」、「保存期限」跟「有效期限」的差別】
#本日冷知識1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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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Mr Holid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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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大家應該家裡都屯了很多食物吧(誤
為了關心讀者們的食品健康,大家知道賞味期限(Best Before)、「保存期限」跟「有效期限」(Expiry Date)的差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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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在寫這篇冷知識前我是不知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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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
1️⃣「賞味期限」:通常會訂一個日期,這天過後只是沒有那麼好吃,但是還是可以食用的
2️⃣「保存期限」:給定一個期限而非日期,例如說生產完之後六個月或是兩年都可以食用
3️⃣「有效期限」:這個日期內食用的話,是可以確定他的有效性跟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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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些日期都是假設正常的存放而訂出來的期限。如果已經開封過了,或是存放在比較熱的地方,這些日期的參考價值可能就下降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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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期間鼓勵大家在家裡用餐,但是也要注意食品安全喔!
有興趣的讀者也可以回去複習 #本日冷知識1306 【礦泉水為什麼有保存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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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下次見!
[Mr Holiday]
#DailyCold #MrHoliday #賞味期限 #保存期限 #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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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署的「市售包裝食品有效日期評估指引」定義:
✔️保存期限:「在特定儲存條件下,市售包裝食品可保持產品價值的期間,其為時間範圍」
✔️有效日期:「在特定儲存條件下,市售包裝食品可保持產品價值的最終期限,應為時間點,例如『有效日期:Ο年Ο月Ο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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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1. 食品過期還能吃嗎? 讓我們先搞清楚「保存期限」、「有效期限」和「賞味期限」的差別 thenewslens.com/article/37858
2. BEST BEFORE DATE VS. EXPIRY DATE https://blog.liebherr.com/appliances/my/best-before-date-vs-expiry-date/#:~:text=Expiration%20dates%20tell%20consumers%20the,no%20longer%20safe%20to%20eat.
圖片來源:
Photo by Jiachen Lin on Unsplash
市售包裝食品有效日期評估指引tfda 在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網路瘋傳一段影片,內容提及許多包裝食品只要保存方式正確,即使過了有效日期依然可以吃。對此,營養師強調,包裝食品最好在有效期限前食用完畢,尤其開封後,微生物就會快速生長、繁殖,更要盡快吃完。
【包裝食品有效日期 食藥署有規定】
馬偕紀念醫院營養醫學中心營養課課長蔡一賢指出,根據【食藥署市售包裝食品有效日期評估指引】,食品製造業者應自行評估及訂定食品的有效日期,確保食品在有效日期內,無變質、腐敗,或是其他違反食品衛生管理法規的情事發生。
【腸胃功能不佳者 小心腸胃不適】
任何食物、食品都有有效期限,尤其腸胃功能不佳者食用過期食品,更可能造成腸胃不適。
【包裝食品開封 最好及早食用完畢】
蔡一賢課長舉例,牛奶是蛋白質豐富的食品,從冷藏拿到室溫下,保存溫度改變容易造成微生物生長、繁殖,若是放在室溫下過久,更會加速變質的風險,即使有效日期還沒到,牛奶也早已變質。她建議,包裝食品開封後,最好及早食用完畢。(資料來源: 健康醫療網: https://goo.gl/nnKUBm )
【食品過期到底還能不能吃?】(資料來源: 食力 https://goo.gl/V1QGHc )
「有效期限是食品安全管理規範裡的天條」,食品業者一旦被查獲使用過期原料或是販售過期食品,都會依照食品安全管理法的規定施予罰則。而依據食品有效期限的訂定方式,過期食品會有安全風險的疑慮,既然於法不能使用,消費者也不應該食用。
「在食品標示上常見的「保存期限」、「有效期限」、「賞味期限」等,究竟有什麼不同?」
在食藥署的「市售包裝食品有效日期評估指引」中,「保存期限」的定義是:「在特定儲存條件下,市售包裝食品可保持產品價值的期間,其為時間範圍」是從製造日期算起,產品可以保持品質的期間。通常短則6個月,長則2至3 年,在市售的罐頭、餅乾、米麵等外觀標示上,幾乎都會印製保存期限。
「有效日期」官方定義是:「在特定儲存條件下,市售包裝食品可保持產品價值的最終期限,應為時間點,例如『有效日期:Ο年Ο月Ο日』。」而有效期限的訂定是要確保食品食用時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在有效日期內,一定是安全可食用的,同時食品的外觀、味道、質地和風味,以及符合其營養標示。
「賞味期限」是指在此日期之前,食品可保持最佳品質,但並不表示在此日期之後,食品就不安全或變質了。
各國法規對於包裝食品日期標示的要求不同,用語也些差異,像是「use by」和「expiry date」比較接近有效日期,而「best before」則接近賞味期限的定義,不過,食藥署對於進口食品的包裝標示,希望食品業者能請製造商提供足以佐證相等於我國「有效日期」定義的相關資料,因此會出現包裝上中文標示與原包裝上標示的「best before」和「賞味期限」日期不同的「有效日期」。如果無法提供可以等於我國「有效日期」定義的相關資料,則會將「best before」和「賞味期限」視為「有效日期」。
【食藥署建議的直接的有效日期評估方法必須包含下列六個步驟】
(資料來源: 食力https://goo.gl/dLNh7a )
步驟一:分析食品劣變的因子
步驟二:選擇評估產品品質或安全性的方法
步驟三:擬定有效日期的評估計畫
步驟四:執行有效日期評估計畫
步驟五:依據最先發生變化至不可接受程度的指標,決定有效日期
步驟六:監控有效日期,依據除運與展售端對保存期限之影響,修正有效日期。
【Reference】
1. 資料/圖片來源: 食力foodnext、 健康醫療網
2. 國家衛生研究院-論壇出版品「加強食品風險評估及預防政策」: https://goo.gl/qBsDix
3. 國衛院論壇出版品書架,電子書(PDF)線上閱覽: http://forum.nhri.org.tw/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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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包裝食品有效日期評估指引tfda 在 悠活農村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喔!長知識了~
回答過期食品到底能不能吃之前,先搞清楚「保存期限」、「有效期限」、「賞味期限」,有什麼不同?
摘:
在食藥署的「市售包裝食品有效日期評估指引」中,「保存期限」的定義是:「在特定儲存條件下,市售包裝食品可保持產品價值的期間,其為時間範圍」是從製造日期算起,產品可以保持品質的期間。通常短則6個月,長則2至3 年,在市售的罐頭、餅乾、米麵等外觀標示上,幾乎都會印製保存期限。
「有效日期」官方定義是:「在特定儲存條件下,市售包裝食品可保持產品價值的最終期限,應為時間點,例如『有效日期:Ο年Ο月Ο日』。」而有效期限的訂定是要確保食品食用時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在有效日期內,一定是安全可食用的,同時食品的外觀、味道、質地和風味,以及符合其營養標示。
「賞味期限」是指在此日期之前,食品可保持最佳品質,但並不表示在此日期之後,食品就不安全或變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