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忌:記得2020年5月時,香港一些人引述中共的說法,指《國安法》只針對「極少數港獨、恐怖主義人士」,聲稱「無礙言論自由」,而所謂「北京消息人士」更指《國安法》下照樣可以「參與六四晚會」;然而事實勝於雄辯,以往被「港獨派」視為「眼中釘」的六四晚會主辦單位支聯會,同樣被特區政府「有罪假定」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以至取消其商業登記,不但凍結所有資產,更把其網站移除,而歷史圖片更被刪去,不禁令人想起經常被中國人質疑的「日本右翼教科書」云云,如今是誰要「竄改歷史」呢?
當悼念是顛覆,保留歷史圖片也是顛覆,存在了三十幾年,在「特區」廿幾年的組織,原來也是顛覆,這正說明了香港人的結社、集會以至言論自由,已經淪落到甚麼的田地;例如周一(20日)國安處拘捕學生組織「賢學思政」的三名成員,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該組織呼籲公眾不要使用「安心出行」軟件,向在囚人士提供物資等,只要意圖是「招攬追隨者以增加影響力,意圖繼續危害國家安全」就犯法,但如何決定其意圖呢?
擔心軟件不安全拒絕使用,就已經「危害國家安全」嗎?向在囚人士提供協助,又如何去界定是否屬於「招攬追隨者」?更荒謬的是,在高度設防的監獄中,究竟如何可以「危害國家安全」?是用念力去影響國家安全嗎?負責保安的懲教署在做甚麼?和這些在囚人士串謀嗎?
因此市民都已經非常清楚,就是任何言論與行為,都隨時可以被指控屬於「危害國家安全」──只要政府有人看你不順眼,就可能是「危害」;講真話,指出政府的錯誤與謊言,其界線就非常模糊,隨時會過界變成「煽動顛覆政權」。你意圖是甚麼,不是由你自己去決定,而是由別人指控你,有如帝皇時代的罪名──腹誹。一旦被控「腹誹」,你就需要「自證清白」,而在你能夠「自證清白」之前,你的存在,包括在高度設防的監獄之內,也「可能」會「危害國家安全」。
這種做法當然可以令香港市民「收聲」,不敢再質疑政府的說法;但不出聲,不代表會接受,就一如中秋節翌日(22日)的中共黨報香港《文匯報》頭版──「棄養哀歌 命運豪賭押上至親骨肉」、「迷信外國月更圓 狠心移民拋老幼」,連港共的報章,也要「認證」香港的移民潮,已經去到如此「狠心」的地步,去「拋棄老幼」?不是說香港制度已經更「完善」了嗎?不是說「國安法」如何令香港更安全,市民都支持嗎?為何「一少撮人」的行為,會上到黨報頭版,來「大鑼大鼓」去報道幾個「個案」呢?絕無此事,別有用心,《文匯報》是甚麼意圖呢?(節錄,全文按連結)
同時也有714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6萬的網紅巴打台,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香港今日社論2021年06月22日(100蚊獅子頭) https://youtu.be/9GIi17yUuPw 請各網友支持巴打台 巴打台購物網址 https://badatoy.com/shop/ 巴打台Facebook https://www.facebook.com/badatoyhk/ 巴...
市民拘捕權香港法例 在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齊上齊落的謊言】
繼《毒蘋果》停刊,教協自行解散了斷,另一個負責號召亂港行動的「發電機」----民間人權陣線也要倒下來。
在香港播毒十九年、曾連續十多年籌辦七一大型遊行集會的民間人權陣線(民陣),日前終於宣布解散決。餘下約160萬元的資產,會指示資產託管團體捐給合適的團體。相信很多人也等了這一天很久了,但想草草解散去逃離刑責,是卜否又那麼容易?
民陣在聲明指出,一直以合法、和平、理性及非暴力的原則籌辦大型遊行集會。更指責政府近年不斷以疫情為由拒批遊行申請,令各成員團體遭受打壓。還說召集人陳皓桓已因多宗案件身陷囹圄,秘書處已無法維持運作,而在沒有成員參與來屆秘書處的情況下,才無奈宣佈解散。
於聲明末段,自吹自擂一番後,又假惺惺的說:「雖然民陣今天不再存在,但我們相信,不同團體仍然會繼續堅守理念,毋忘初衷,撐住公民社會!香港人,加油!人在,希望在!」。
看到這句不禁笑了,那些政棍亂黨往往叫別人「堅守」,但自己卻「走佬」,講一套做一套的欺騙市民。當初大攪顏色革命,什麼「齊上齊落」,引誘大家出來「違法」達到他們的政治目的。到要承擔後果之時,卻一個個的遠走外地逃避刑責、一班班的想洗底甚至解散。最醒目的,可說是「老薑」陳方安生!在國安法落實前一天宣布退出所有政治活動去自保。還有些非常高調的政客、團體、議員、名人⋯即時割便割;走便走。可憐一班誤信所謂「手足」的年輕人,信錯什麼「違法達義」的歪理結果令自己身陷牢獄。這班落難人士今天見到當初說好齊上齊落的手足一個個地逃跑、甚至「篤灰」自保,究竟會否醒覺?
你看周庭出獄後即時封口消失,從沒有想過會「坐監」的她,相信若給她重新選擇多次,一定不會再走抗爭這條路吧。常投訴被「趕盡殺絕」的,似乎完全不明白犯法是要付出代價這道理。難度連環殺人犯說金盤洗手歸隱,執法者便不應該去拘捕他把他繩之於法?請問這是什麼歪理?
自2002年自我宣告「成立」以來,「民陣」幾乎集攏了所有香港反對派團體。其組織者慣常打着「和理非」、「爭取民主」旗號去興風作浪、肆意亂港,由始至終都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反中亂港大平台。說一直以合法、和平、理性及非暴力的原則籌辦大型遊行集會,但其實每次暴亂都是民陣的集會後衍生出來。他們用「合法和平」的幌子,來掩飾包庇罪犯的行為。若不是黑暴期間民陣每個星期攪集會遊行,會有那麼多非法暴力事件延續嗎?若當初6月14日特首宣告暫緩逃犯條例,但民陣卻執着堅持繼續6月16日的大遊行去爭取無理的五大訴求、執着字眼「暫緩」不是「撤回」去見好就收的話,風波不是已經平息嗎?若當年不是他們大力抹黑阻止「23條」,今天又那有比它更強的「國安法」空降?民陣對香港多年來的禍害,絕對不是三言兩語可以數盡。
民陣亦被指涉嫌違反《社團條例》,在民陣聲明發出不到兩小時後,警方亦發聲明回應,指今年4月要求民陣提交其成員、活動及資金等資料,但民陣未有依時提交,警方正積極跟進該組織違反《社團條例》的罪行。警方又指,民陣自2002年成立以來,不曾註冊為公司或社團,「是一個不合法地運作的組織」。警方並重申,會繼續追究任何組織或人士有否違反國安法及其他香港法例,不會因組織解散或成員辭職而受影響。而民陣一直用「結束一黨專政」的口號,甚至可能涉嫌觸犯《香港國安法》。
看著宣揚「黃毒」的「蘋果」、「教協」、「民陣」、「反對派政黨」等團體,紛紛變成驚弓之鳥。說自已給打壓,扮受傷去博同情為棄船自保找藉口。真是信你一成雙目失明!還叫大家「堅守」和「勿忘初衷」的真是難聽過粗口吧!
朱庭萱
蘋果假新聞及毒新聞監察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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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第一案重判9年;國安法庭現「四不像狀態」;「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極可能從此成禁語】
香港《國安法》正式落地生效一年後,香港今(7月30日)出現第一宗《國安法》的判決。判決對象是香港24歲青年唐英傑,在高等法院經歷審訊,早前被判「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成立,香港高等法院於今天下午3時宣判監禁9年的刑期。
法庭指出唐英傑的罪名有二,其中「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的量刑起點為6年半,「恐怖活動」罪量刑起點為8年,當中兩年半分期執行,終判處9年監禁,同時吊銷駕駛執照10年。唐英傑代表律師隨後表示,將會提出上訴。
此事件起源2020年的7月1日,當天香港《國安法》落地生效,儘管警方拒絕七一遊行申請,大量市民仍自發上街抗議;唐英傑騎著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下稱光時旗)的重型機車,涉及未按警方指示停車並衝向防線,造成3名警察受傷。唐英傑隨後被捕,成為香港第一名以《國安法》被起訴的被告。被捕後唐英傑一直被收押,直到今年6月23日正式於法庭接受審訊。
24歲的唐英傑是餐廳的服務生,他在此案中選擇不自辯,交由資深大律師郭兆銘、大律師劉偉聰代理,劉偉聰此前參選區議員、亦在民主派初選47人案中被控違反《國安法》,目前保釋在外。罪成之後,郭兆銘在求情階段表示,被告在七一當日做了非常非常愚蠢的事,但被告曾經嘗試煞車避免意外發生,並非嘗試去撞死一名警員;被告單身,與父親及妹妹同住在公屋,被捕後他在收押所中修讀英文及管理學,希望出獄後能找到工作維生,現已真誠地為其行為感到後悔。
但法庭不接納所有求情,指出認為此案沒有減刑因素,雖然被告有悔意,但沒有認罪,法庭知道唐英傑是家庭經濟支柱,過往良好品格,但品格和家庭背景不可以用作求情因素。
自27日判決成立後,香港包括律師、學者、媒體都在討論未來「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一口號從此是否將成為禁語,是否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展示均違反香港《國安法》,目前各方只能猜測,結論仍是未知數。
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對《明報》表示,日後如有市民公開呼叫「光時」口號或展示光時標語,「有相當可能構成煽動分裂國家」。
而香港法律學者、民間法律團體法夢成員阿腸(化名)表示,這次判刑相當具體和技術性,法庭沒有就《基本法》中所保障的人權進行辯論,也沒有針對「煽動」及「分裂國家」等控罪元素提出抽象的、一般原則性的總結,而是根據唐英傑揮動光時旗是在七一移交紀念日等具體情境,判決有罪。他預計在司法層面,這次判例不一定成為日後案件的直接參考,但由於法庭沒有就紅線畫出具體界線,反而未來可能讓市民進一步加強自我審查。
■ 有別其他法律的審判過程,國安法庭不設陪審團,唐英傑案為香港先例
這一次審訊,是香港高等法院對高刑期的案件,首次不設陪審團。
在15天的長期審訊中,控辯雙方的一大爭議點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八字口號是否指向香港獨立的政治倡議,最終由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決,在本案語境中,這個過去兩年於港人口中朗朗上口的口號,帶有分裂中國的意思。
在香港法庭過往的高刑期案件中,事實裁決和是否罪成由陪審團做出。針對高等法院初審刑期達7年以上的刑事案件,香港法院過往會組成7~9位市民組成的陪審團,負責裁定不同的控罪元素成立與否,罪成之後,再由法官進行量刑。
從制定過程到執行方式,《國安法》均有別於香港現時法律。它沒有經過本地諮詢、立法會通過,完全由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制訂。整部法案從消息傳出到正式生效僅僅花了41天,立法過程從未對外公開。
根據港府最新數字,自去年6月30日深夜生效以來,至今年6月底,香港已有117人被以《國安法》拘捕,當中64人被檢控,包括傳媒大亨黎智英、《蘋果日報》多名高層、主筆,不同光譜的民主派政治人物、學者如黃之鋒、朱凱迪、何桂藍、戴耀廷等。另外,包括《蘋果日報》在內的3家公司也因《國安法》遭檢控。
作為《國安法》第一名被告人,唐英傑被法庭宣布不得保釋,在開審之前已遭還押356天。唐英傑後,絕大部分被控《國安法》的嫌疑人均不得保釋。
阿腸指出,除不准保釋外,綜觀《國安法》第一案的審判過程,可見香港國安法庭出現了一種新型態,一種介於「普通法和大陸法之間的四不像狀態」,例如在討論「煽動」等控罪元素時仍沿用香港過往普通法的概念,但此次國安法庭不設陪審團,法官的角色在審訊中極大轉變,從原本中立的裁判員,變為經常親自下場、與控辯雙方討論、盤問雙方證人的角色。
對於《國安法》第一案,律政司一方此前稱旨在「保護陪審員的安全」,指示香港高等法院不設陪審團,改由3名指定法官審理。唐英傑一方曾就此提出司法覆核(指要向行政機關提出合憲性的審查),但申請未被接納。
香港法庭指出,《國安法》創立了「一種全新的刑事審訊模式」,律政司司長的指示屬於強制性質;法庭認為按照《國安法》特殊的法律地位及立法原意,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刑事程序中,即使被告擁有陪審團審訊的權利存在,亦應被廢除。
■ 「光時」定義歷經兩方辯論,但香港法庭一錘定音
香港反修例運動中後期,「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一口號經常在香港民眾聚集的時候被高呼。此次案件的審訊焦點之一,在於上述八字口號是否倡議香港獨立,從而指向「分裂國家」。
控方找來香港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作為專家證人。劉智鵬從中國歷史上的字詞使用切入,「光復香港」意指香港淪陷敵人手中,須奪回香港,包含不承認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的意思,並視中國為香港的敵人;「時代革命」則指利用不同方法改變政權和社會系統,借此改變時代,故包括拒絶中港政府的管治。
劉智鵬認為,光時口號有著「穩定的意思」(意為此口號代表著固定的意義)、「沒有其他條件或因素影響時,我認為一般人都會這樣理解」。
與之相對,辯方邀請了香港大學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與香港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教授李立峯作證。兩人從「光復」和「革命」二字的歷史淵源分析,同時採用社會科學的實證研究方法,共同撰寫專家報告。
李詠怡和李立峯的報告採用焦點小組與抽樣訪問等方式進行研究,訪問了超過400個市民的意見,分析超過2,500萬條網上帖文。數據顯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兩句與「香港獨立」的相關係數分別僅為+0.295到+0.353,代表兩個詞組之間的相關性是「中等(moderate)」。在7月13日至15日的庭審中,李立峯在約兩天半的作證時間中,以大篇幅向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介紹統計學的基礎原理,以及社會科學視角看社會的複雜性。
李詠怡指,民眾對「光時」字眼有不同理解,不一定指推翻政權,亦可指「恢復舊有秩序,及團結熱愛自由的不同年齡人士,為時代帶來改變。」儘管李詠怡強調口號在不同脈絡會有不同意義,而控方則連番追問李詠怡,「光復香港」的其中一種解讀是否為「香港特區落入敵人手中」,李詠怡最終回答:「如果答案只能是或者不是,那我說是吧。」
3位《國安法》指定法官在27日最終裁決,辯方專家的方式未能協助法庭理解「光時」口號意思。判詞中,法官指出兩位專家在報告表明接納「香港獨立」是其中一個與口號相關的概念;判決內容也強調,李詠怡作證時雖說並非必然,但也有承認「光復」一詞能指恢復失去的主權,而「革命」也能指推翻政權,強調他們不反對口號可帶港獨含義。
■ 法庭擴大了「煽動」與「恐怖活動」的定義
針對唐英傑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成立,法庭認為,案發當天是中央對香港恢復主權統治的紀念日,也是港版《國安法》實施首日,並有反《國安法》示威發生,被告插着「光時」旗騎駛重機,在繁忙街道上來回巡遊展示背上的旗幟並故意違反警方指示,顯示他想吸引公眾注意力。法庭認為,所謂煽動屬「廣泛面向大眾」,「形式不管文章、廣告、演說亦成」。
法庭最終裁決,在當天情境中,旗上光時口號有煽動的「自然及合理效果」,是能夠帶有把香港從中國分裂的意思,也能夠煽動他人干犯分裂的行為;唐英傑理解口號有港獨含義,並故意展示口號與他人溝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至於唐英傑另一項成立的罪名是「恐怖活動罪」,法官的判決指出,被告蓄意騎重機撞向警員,符合「針對人的嚴重暴力」的定義;而且被告公然挑戰「象徵香港法律與秩序」的警方,無疑會引起守法市民對自身安全的恐懼,並擔心香港的公共安全,尤其會令他們覺得一個安全和平的社會將淪為無法無天,「必然會對社會造成嚴重危害」。
法官再提到,涉案口號不論是如上述裁定有分裂國家的意思,或者採用辯方的解讀,都屬於一個「政治主張」,因此,被告的行為構成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因而罪名成立。
■ 商人、新聞學者:對判決感無所適從
曾在店內展示「民主女神像」、店鋪曾被警員以涉嫌違反《國安法》搜查的童裝連鎖店老闆周小龍知道判決後,向媒體表示認為判決仍有很多不清晰的地方。周小龍說他們只是把標語放在自己店內,沒有插在機車上衝向警察,希望法庭政府清晰解釋什麼「不可以做」。
浸會大學傳理學院新聞系前助理教授杜耀明則反映,判詞顯示,法庭採納「光時」口號只要其中一個含意涉及港獨,已足夠構成違法。他指出法官可以憑環境裁定被告人犯案時的動機,情況會令新聞界擔心,以致損害言論自由。
(判決全文連結:https://bit.ly/3C66Dbx )
(文/李智賢、溫艾鋒 發自香港 )
#延伸閱讀
【評論/打造三位一體的巨獸:香港國安法制的演化與擴張】https://bit.ly/3j2WbIV
【「愛國者治港」為民主上鎖:47位泛民派被控顛覆政權,中國人大改變香港選制】https://bit.ly/3BTrr5L
【香港反送中兩週年:運動窮途下的消音與抵抗】https://bit.ly/3krrgbI
#香港 #國安法 #光復香港時代革命 #唐英傑 #言論自由 #報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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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傳媒老闆黎智英因為多宗反修例案件身陷囹圄,他創辦的壹傳媒集團及《蘋果日報》亦風雨飄搖,倘若資金不繼,《蘋果日報》將於周六停止運作。《蘋果日報》走到這一步,是政治鬥爭的結果,即使當局強調《蘋果日報》捲入國安官非、凍結資產是依法辦事,惟現實效果確是斷絕《蘋果日報》資金周轉,令它無法再辦下去。傳媒機構各有取態,只要本着專業原則,新聞處理各有不同,亦屬尋常,不應以言入罪,然而當傳媒變成政治鬥爭工具,再非純粹的新聞機構,事態推向極至的結局,就是權力較量硬撼,成王敗寇。反修例風暴,黎智英表示「為美國而戰」,政治上的孤注一擲,最終亦令其傳媒王國走上不歸路。
蘋果頭條
蘋果財經停止更新
東方正論
善惡到頭終有報,壹傳媒大漢奸黎智英觸犯國安,官司纏身,囚在赤柱多久也是未知數,不過,他旗下《蘋果日報》死期就幾可肯定,報紙與動新聞最快在明日起停運,禍港26載慘淡收場。壹傳媒連年虧損窮途末路,人所共知,大股東黎智英因涉及違反《港區國安法》,身陷囹圄,所持71%股份及資產被凍結,再加上壹傳媒5名高層日前被捕,與《蘋果》相關的3間公司又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遭保安局凍結資產,涉款共1,800萬元,據稱壹傳媒手頭現金僅足夠維持原有營運數星期,資金鏈瀕斷裂,連出糧也有問題,台灣《蘋果》遣散費也未找清,現正尋求向法院申請撤銷保安局的資產凍結,以償付員工薪酬,不過缺乏理據支持下,相信資產解凍成數極微。
星島社論
營運二十六年的《蘋果日報》勢於本周內停刊!警方國安處上周四以涉嫌「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拘捕壹傳媒及《蘋果日報》五名高層,凍結三家相關公司帳戶共一千八百萬元,壹傳媒基於沒法調動資金支付員工薪金,昨去信保安局要求解凍部分資產,並將本周五定為「死線」,若未如願,《蘋果動新聞》勢將於當晚十一時五十九分停止運作,《蘋果日報》亦將於周六發售最後一天報紙後停刊。本報得悉,政府基於涉案資產正調查中,並在法庭提堂,有責任確保有關方面不會繼續犯法,不會批准解凍資產。
經濟社評
本地成功清零,港府昨宣布由後天起進一步放寬防疫措施,下周更縮短已打針市民回港檢疫期。連串措施都是以疫苗氣泡為基礎,為已接種疫苗人士提供更多出行生活便利,疊加商界提供多種打針抽獎優惠,希望能推高市民接種意慾,有助經濟社會早日復常。昨天是本港連續14天零確診,也是第16天沒源頭不明個案,是控疫重要里程碑。港府趁着這良好勢頭公布放寬措施,如食肆所有員工完全接種疫苗,顧客有三分二人打針,每枱可坐12人;宴會可容納180人;酒吧和卡拉OK人數亦獲放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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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美俄峰會,拜登與普京同意恢復互派大使、啟動雙邊戰略穩定對話,為處於歷史低點的美俄關係暫時「止血」,避免進一步惡化,卻談不上帶來重大轉機。中國崛起動搖美國世界一哥地位,拜登訪歐,除了拉攏盟友制華,更欲離間中俄,惟未見普京賣帳。中美爭雄時代,列強各有盤算,對普京而言,壯大後的中國,長遠會否成為地緣政治重大威脅,乃是未知之數,然而美國和北約這些年一直咄咄逼人、意欲握住俄國咽喉,卻是昭昭明甚。後冷戰時代歷史已清楚說明,美俄矛盾是結構性的,華府無視俄羅斯國家安全紅線,得寸進尺,中俄友好某程度是華府逼出來的。
蘋果頭條
港府繼去年8月10日以「港版國安法」拘捕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集團多名高層,並大舉搜查《蘋果日報》大樓後,相隔近1年的6月17日,再度以類同罪名拘捕集團5名高層,同時動員比上次更重的警力,企圖再次製造白色恐怖,在7.1前夕將《蘋果》噤聲。去年8.10警察大舉搜《蘋果》後,我們曾帶讀者直擊一份報紙的誕生——由編輯埋版、付印,出車,送到旺角報販手上——報館每日的正常運作程序。沒有人知道,印刷機明快鏗鏘的旋律,往後能否依時響起,但《蘋果》員工仍然無畏無懼,如常出版
東方正論
不要問喪鐘由誰敲響,喪鐘由自己親手敲響。一直以反中亂港、勾結外力奪權變天為職志的壹傳媒及旗下《蘋果日報》,昨日再受致命重擊。警方國安處清晨採取行動,以涉嫌違反國安法第29條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拘捕5名壹傳媒董事及高層,並進入壹傳媒大樓搜證,保安局更凍結《蘋果日報》等3間公司資產。人又無,錢又無,毒果「收檔」,寫在牆上!
星島社論
警方繼去年八月搜查壹傳媒大樓及拘捕黎智英三父子及壹傳媒高層共八人後,警方國家安全處發現《蘋果日報》前年至今刊載三十多篇呼籲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的文章,昨晨出動五百警力,以涉嫌「勾結外國勢力」拘捕五名高層人員,包括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集團營運總裁周達權、《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總編輯羅偉光及蘋果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並首度向法庭申請可檢取新聞材料的手令,進入《蘋果》大樓展開大搜查,又凍結其公司帳戶共一千八百萬元財產。消息稱,警方最快今午落案檢控部分被捕人士,明早提訊。
經濟社評
本港就業市場由谷底反彈,最新失業率連跌3個月,因疫情回落,港府近月放寬控疫措施,飽受重挫餐飲零售業稍作喘息,令就業情況繼續從低點回升。隨着總值360億元的消費券計劃下月開始登記,市民的消費信心、商企的招聘意慾應將維持較好勢頭,但惟有重新通關,經濟、就業始有望真正復常,背後仰賴更多人當即接種疫苗,令社會盡速築起免疫屏障。據統計處公布,3至5月失業率為6%,跌至1年來低位,亦勝過市場預測的6.2%,當中以餐飲服務業的0.8個百分點跌幅最為顯著,反映政府4月底開通疫苗氣泡,放寬食肆、酒吧等的營運限制,穩住了業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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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社評
變種病毒流入社區,衛生防護中心抽絲剝繭,發現多宗「源頭不明」個案,原來都跟之前確診的印度抵港男子相關,種種迹象顯示,有人隱瞞聚會派對。變種病毒傳播快、毒性高,追蹤密切接觸者,必須快而準,隱瞞行蹤,危害公眾,極不要得,當局必須追究嚴辦,檢控瞞報者,以儆效尤。印度裔男子確診至今已有數周,變種病毒可能已在社區出現多代傳播,已知11宗確診,不排除是冰山一角,必須盡快切斷社區傳播鏈。過去數天,當局採取相當嚴厲的檢測隔離措施,除了全港37萬外傭強檢,亦有上千居民要從住所撤離接受21天檢疫,惹來不少怨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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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第四波疫情或接近尾聲,本港今日(6日)新增僅2宗確診,均為輸入個案,另有少於5宗初步確診,其中一宗是首宗社區變種病毒的印裔男子(第11643號個案 )染疫菲藉女友之67歲女親友。早前印裔男曾與菲藉女友到柴灣興華(二)邨豐興樓家人居所舉行多人聚會,當日同場出席有三名親友,而今日初步確診女子居於患者聚會的單位。至晚上9時,政府刊憲表示,由於興華邨豐興樓今日發現一宗初步確診個案,初步顯示涉及變種病毒株,經評估後相關區域感染風險有機會較高,遂將柴灣興華邨豐興樓列為「受限區域」,將於「受限區域」內設立臨時採樣站,並要求受檢人士於明日(7日)凌晨2時前接受檢測,預計在明日上午約7時左右完成。
東方正論
都說奇災巨禍總在不知不覺間降臨。正當港府以為第4波疫情已屆尾聲,沾沾自喜「內防反彈、外防輸入」有功之際,卻因為走漏一個帶有變種病毒株的印度裔男子進入社區,加上有人刻意隱瞞行蹤,終致特區失守,變種病毒四散、第5波疫情隨時殺到。雪上加霜的是,居於柴灣公屋的印度裔男子的菲籍女友母親昨日初步確診,公屋人口密集、四通八達,到底還有多少漏網之魚正在播毒,思之令人不寒而慄。
星島社論
學生組織「光城者」成員,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捕!四名中學生前日清晨潛入將軍澳一所中學爆竊,疑企圖盜取化學品作非法用途,被保安發現報警,警方趕至擒獲四人,揭發部分人是該校學生,將四人逐一押返住所搜屋,從部分人的寓所檢獲港獨文宣及旗幟,揭發他們同是「光城者」成員,曾在網上發布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留言。警方國安處接手,再搜查多所住宅,拘捕另外三人,全部七人帶署,當中五人涉違反國安法中顛覆國家政權罪名,被扣留調查。
經濟社評
變種病毒殺入社區,疑因首例隱瞞去向引致極速擴散,港府現時無差別要求確診者同住整幢大廈人士到檢疫中心隔離21天,不考慮各人染疫風險有高低,惹來社會很多反彈聲音,市民惟恐突然要坐3個星期「疫監」,生活天翻地覆。當局表示即將改弦易轍,考慮容許已打完兩針疫苗人士縮短檢疫,這與近日捷報頻傳的疫苗科研理念一致。不過,本港仍須盡速引入居家隔離,替代強迫入住檢疫中心,盡量減少市民的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