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昨天小編和一群朋友跨海連線熬整夜看完台灣開票之後,真的很多人難過得都說不出話來了。
這次台灣的選舉結果,在全世界媒體上所放送出的訊息:是執政黨對中國採取強硬的態度並不受人民支持,是親中勢力的強勢回歸,是台灣人民渴望和中國能夠保持更好的關係,是台灣人民不在乎在國際上被怎麼稱呼只求選手能夠出賽就好,以及,是台灣人並不真的信奉平等而認為有些人不值得被同等對待。
本來這屆美國國會結束之後,許多長期以來支持台灣議員都要離開這件事就已經夠讓人沮喪了,再加上這次選舉結果的打擊,不少夥伴都覺得接下來不知道在這裡如何繼續推台灣倡議活動。所有能夠在美國為台灣贏得支持的價值,我們這次全都失分。
然而,我們並不覺得此次選舉結果就是台灣人的全部了。台灣作為夾在兩強之間的小國,本來就承受著無比的壓力,或許一般日常中表現得並不明顯,但卻是真實地活在不安和焦慮之中。有鑑於此,雖然也想輕巧地說句「反正都是自己選的」,但真的說不出口;因為還是會為在這塊土地上打拼的人感到不捨,因為還是會為生活在這座島嶼上的人感到心疼。
我們擁有著如此強大的共同敵人,實在沒有互相傷害的本錢。而且,民主政治本來就需要大家共同參與、且後果由所有人共同承擔。
美國在由最高法院裁定「種族隔離本質上就是一種不平等」的布朗案(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1954)後,花了12年的時間(Lee v. Washington, 1968),才真正終結種族隔離政策,將公民權利落實在每一個美國人身上,無論種族膚色。在美國首次同性戀發動反抗政府的石牆暴動(Stonewall riots, 1969)後,更是花了35的時間,才讓最高法院在2004年首次通過同性婚姻合法(當時僅馬塞諸塞州一州,到了2015才變成全美50州)。
追求改變的路,很不簡單,也往往很漫長,現在絕對還不是放棄的時候。
想起三、四十年前台灣社會運動的前輩,那時島內的政治環境比現在更加惡劣,人民對於公眾事物的關心也不夠深刻,但這些都從未阻擋台灣人追求進步改變的決心,當時的許多人甚至到現在仍然在奮鬥著。如果他們都還沒有放棄,那我們這些年輕一輩的,只因為一次選舉結果不如自己所想的樣子就垂頭喪氣,真的要被笑話了。
台灣故事之所以讓人感動,並不是因為我們現在擁有的這些民主自由果實;而是我們一次又一次,打不倒地,用信念努力奮鬥的過程。
Obstacles do not block the path, they are the path.
我們一起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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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圖片截自陳冠齊的影片:《2013年,你過得好嗎?》
https://youtu.be/r64VN8TBCl8
冠齊長期關注台灣社會議題,
但在2017與導演齊柏林拍攝《看見台灣》續集時不幸墜機喪生
▍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 1954
美國歷史上具有指標性的一項判例,針對「黑人與白人學童不得進入同一所學校就讀」進行訴訟。當時的社會主流是「隔離但平等」(聽起來是不是和萌萌們的說詞有87像呢),但最終最高法院做出裁示,認為「種族隔離本質上就是一種不平等」。
▍Lee v. Washington, 1968
儘管已經有了布朗案的判例,但阿拉巴馬州仍根據種族隔離監禁囚犯。到了1966年,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領導人Charles Morgan向阿拉巴馬州提起訴訟,才在1968年由最高法院裁示監獄禁止種族隔離。
▍Stonewall riots, 1969
美國史上同性戀者首次反抗政府主導之迫害性別弱勢。在當時,同性戀者接吻、牽手,甚至在同性戀酒吧出現都能成為被警察逮捕的理由。終於,在紐約的的石牆酒吧的一次警方突襲檢查中,爆發了激烈的衝突,相關的示威活動整整持續了五天才得以平息。事件之後,全美國第一次的「同志驕傲遊行」(Gay Pride),於焉誕生。
同時也有2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75萬的網紅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記得打開CC字幕 #BlackLivesMatter ✔︎ 訂閱志祺七七頻道: http://bit.ly/shasha77_subscribe ✔︎ 追蹤志祺 の IG :https://www.instagram.com/shasha77.daily ✔︎ 志祺七七 の 粉專 :http:/...
布朗案 在 敏鎬的黑特事務所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歧視跟綠豆糕】
我其實沒辦法了解一件事。
那就是為何人能因單單「不同」,而去排斥別人?
「長相吧。」一個顏值比我低的朋友起身離開。
「可能他單身吧。」一個剛脫魯的朋友跟我劃清界線。
「他長得像綠豆糕吧。」一個綽號大食客的朋友說道。
大哥,人家長得像紅豆餅也不甘你家的事。
其實我們從小就被教導「歧視」是件很糟的事。
「敏鎬,真的假的?」
「翻開國中課本第一冊第一課。」
《雅量》大概是國中國文課本被引用最頻繁的一課。
根據統計,在國文課本中,最常出現的三樣食物分別是:
「《吃冰的滋味》、朱自清的橘子、《雅量》的綠豆糕。」
然後大家真的只記得綠豆糕。
「人人的欣賞觀點不盡相同,那是和個人的性格與生活環境有關。」
每個人與生俱來都不同,這是無可改變的事實。
但無可奈何,人類總會害怕和自己不同的事物,久而久之,「恐懼」轉變成憤怒,憤怒奪走理智,就有了歧視。
然後呢?然後便不再有人在乎這些不同的人該去哪裡?或該怎麼活著?
因為大眾期盼的未來,是不容許有任何一絲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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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大一有個憲法老師,上課曾提過一個很經典的案例,那就是美國著名的布朗案,判決很長,但摘要大概一句:
「有個叫布朗的黑人想跟白人一起上課被拒絕,然後教育局就被吉了。」
被吉的理由是違反平等權違憲。
「對啊,黑人也有學校,也有廁所,憑甚麼說我們歧視他們?」依法行政,謝謝。
「我們有資格拒絕跟不同膚色的人一起讀書!」家長在教育局外咆哮。
「隔離但平等。」這是當時美國奉行多年的規則。
我給了你蘋果,雖然不是同一籃蘋果,但我還是給了你蘋果,吃就對了。
我很難想像那黑人小女孩知道自己一輩子都要在輕視眼光下活著的眼神。
一種絕望,卑微,惶恐的眼神。
承擔著世上所有的惡意,卻不知道自己做錯了甚麼事。
也許打從一開始,被生下來就是一種錯誤吧。
後來那個老師在去年三月多參與聲請同性婚姻釋憲,在轉播下西裝筆挺地走入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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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幫一個剛升國一的小朋友上過一陣子的課輔。
因為是伴讀,所以基本上什麼都教。
而我記憶中最清楚的一段對話,恰恰便發生於同婚鬧得沸沸揚揚那陣子。
「這幾天老師教了什麼?」
「正負數、台灣史前文化,還有綠豆糕!」
喔,是雅量呀!我心想,這種比喻大概沒第二種課文會有。
趁他老媽一走出門時,我偷偷的問了他一個問題。
「欸欸,問你,你覺得男生跟男生可以結婚嗎?」
「哈哈哈,好怪喔。」我緊盯著門口。
「可是他們彼此都很愛雙方。」
小朋友不發一語陷入惘然,我知道我不能再問了。
「敏鎬,是因為你良心發現了嗎?」
「乾,因為我聽到他媽走上樓了。」
我其實無法說他甚麼,因為他還這麼小,而知道的真的太少了。
我也沒啥資格說他。
畢竟他知道的,只有大人給他那熟悉的世界而已。
而我只能祈禱他長大後不要成為他討厭的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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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總會去尋求自己喜歡的事物,每個人的看法或觀點不同,並沒有什麼關係,重要的是──人與人之間,應該有彼此容忍和尊重對方的看法與觀點的雅量。」
這句話其實很不簡單,做起來更是難上加難。
因為「包容」,始終都是每個時代要面對的問題。
而容忍更是一個人終身的修行。
「可以接納棋盤、稿紙、綠豆糕的不同,卻無法尊重別人與眾不同的差異。」
人會用理由來排斥、歧視他人,但再怎麼冠冕堂皇,都無法掩飾背後的恐懼,而這些恐懼,不但毀了自己,也造成另一個人的遺憾。
一切悲劇,只是因為無法容忍不同而已。
最後那份打工只做了幾個月。
「欸欸,你怎麼辭掉原本的伴讀哈哈哈。」一個朋友笑道。
「責任太大,我承受不住。」我喝了口啤酒。
「所以你那幾個月都教他甚麼?喝酒?」朋友問。
「嗯,尊重別人吧。」我抬起頭又喝了一口。
「很簡單嘛,薪水小偷!」他噗地笑出聲來。
「對啊,很簡單吧。」我也笑了。
你聽你的鳥鳴,他看他的日出,彼此愛著相愛的人。
最平凡的小事,在某些人心裡,就是最幸福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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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敏鎬,所以只要可以,每個人都能相愛嗎?」
「傻瓜,不管怎樣我都沒有人愛。」
比起關心對方伴侶,還是關心自己有沒有伴侶,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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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案 在 阿扁們俱樂部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星期專論》台灣距離法治國家有多遠?
作者:王美琇
最近兩件個案判決,恰巧形成強烈對比,一是三一八攻佔立院案,一是馬英九洩密案。兩案的判決,足以說明司法正在歷經什麼樣的價值檢驗。
馬案法官對馬英九引發的憲政危機完全視而不見;三一八案法官則看見「公民不服從」阻卻政府違法的憲政層次。兩種判決高下立判。兩相比較,更反映出台灣的司法依然存在「只見藍綠、不見價值」的嚴重亂象。
談到這裡,我們不禁要問:台灣距離法治國家有多遠?司法要帶給台灣什麼價值?司法要為民主深化立下什麼典範?司法人員如何看待自己的定位?或者甘願淪為政黨鬥爭工具和既得利益的維護者?
司法演進推動美國民主
美國的司法演進值得借鏡。美國之所以成為今天的美國,和他們的司法演進有牢不可破的關係。永不屈服的勇敢人民不斷挑戰司法邊界,催逼著司法判例持續更新,落實民主和人權價值的深化,讓美國成為一個民主成熟的自由國度。
換言之,司法判例就是推動美國民主進步的最大動力,而美國憲法中保障人民權利的修正案,更是不斷成為挑戰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智慧與良知的最終判決依據。
一九五四年的布朗案,最高法院廢除「隔離而平等」(separate but equal)法案,讓黑人和白人可以同校就讀;一九一八年阿伯倫(Abram)言論自由案由大法官何姆斯(Justice Holmes)立下影響後世的判決:「…法律不能處罰言語的表達,除非言語的後果必將引起清晰而立即的危險。」
從此以後,「立即而明顯的危險」就成為憲法原則並適用於法院裁判言論自由案的依據。最著名的案例就是一九八四年強生焚燒國旗案。被告強生在德州法院被判有罪,但他上訴到聯邦最高法院,一九八九年最高法院宣判德州的法律侵犯到強生的言論自由,違反憲法、判決無效。
一九六一年的麥普案(Mapp)也讓最高法院確立:警察不可非法拘捕人民和扣押證據(第四修正案);也禁止政府強迫刑事被告作對自己不利的供詞,除非被告同意招供(第五修正案)。保障人民的隱私權、財產權以及緘默權。法院也不得考慮非法取得的證據,否則判決一律無效。
司法判例落實人權保障
一九六六年麥蘭達案(Miranda)最高法院的判決也成為全國各級警察執法時的正當程序,即所謂的「麥蘭達警語」:「警察拘捕被告時必須告知可以保持緘默。若被告要保持緘默,警察必須停止訊問。若被告要求有律師,訊問必須停止;再訊問時律師必須在場。」
一九八七年的馬丁案(Martin)最高法院也確立:檢察官代表政府起訴被告時,檢察官必須負起完全舉證責任,而且證據必須明確到讓陪審團不再有任何的「合理懷疑」 ,也就是必須「超越合理懷疑」。舉證責任和超越合理懷疑的證據法則,成為正當程序的基本要素。
一九七四年尼克森水門案更是司法權與總統權的經典對決。最高法院最終認定:「總統享有『行政特權』,尤其是國家安全必須保護,但『行政特權』不是絕對的。面對犯罪的可能時,總統的機密權應該和司法權相互平衡。…」最高法院判尼克森敗訴,國會展開彈劾而下台。最高法院明白宣示:「沒有任何人,甚至總統,可以高過法律。」充分彰顯司法權威和憲政高度,以及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價值。
美國制憲之初憲法只有七條條文,幾年後國會又通過十條憲法修正案,列舉人民的生命、財產和自由權,以及保護人民在政府執法過程中不受侵害的基本權利。然而,保護人民的基本權利需要公正而獨立的司法系統。
憲法保障的人民權利受到侵犯時,人民可以上訴聯邦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九位大法官負責解釋憲法和最終判決。最高法院可以撤銷地方法院的判決。法律由判例構成,法規由判例演繹。最高法院是終極判決,判例並成為全國執法單位必須嚴守的執法依據。這就是美國憲政法治的基礎。
民主價值需要法治支撐
反觀台灣,我們這部違章建築的憲法及增修條文中,雖不缺保障人民權利的條文,但因戒嚴三十八年凍結這部憲法,司法從此淪為威權統治集團整肅異己和欺壓人民的工具。解嚴至今已歷經三次政黨輪替,但司法和警調人員的腦袋並沒有解嚴,依然揮不去黨國思維陰影,人權價值更形同具文。
所以,看到少數進步法官和檢察官努力嘗試挽回司法的敗壞聲譽時,我們不知道該感到欣慰或者悲哀。
一個成熟民主國家的司法,必須也應該成為三種價值的守護者:一是民主憲政的維護者,一是弱勢人民的守護者,一是公平正義的捍衛者。如果做不到,司法就會成為保守反動者集結孳生的溫床。
因此,司法人員必須好好捫心自問:司法的存在價值是什麼?司法要為民主法治奠定什麼基礎?台灣距離法治國家有多遠?
缺乏法治支撐的民主,勢必搖搖欲墜;法治信念的實踐,需要更多人的膽識與堅持。請讓智慧和良知導引,跨越藍綠政治;讓正義的亮光,照進司法的黑暗角落,重新點亮島嶼的希望。
布朗案 在 志祺七七 X 圖文不符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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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節重點:
00:15 傑米.羅伯森事件
01:53 【 2012 年馬丁案 】
02:52 #BlackLivesMatter
03:08 【 2014 年布朗案 】
04:36 【 種族偏見造成的問題? 】
06:05 總結
06:37 結尾
06:52 掰比
【 製作團隊 】
|企劃: 鯉鼬
|腳本: 鯉鼬
|剪輯後製:Pookie
|剪輯助理:憨吉
|演出:志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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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集參考資料 】
→ 黑人保安英勇壓制歹徒 警察趕到後將他擊斃:https://bit.ly/2DLgpF0
→ Suburban Chicago security guard was killed by police while 'doing his job,' lawyer says:https://cnn.it/2S3zfdy
→ 黑人保全英勇壓制持槍歹徒 警方趕來卻將他擊斃(動畫):https://bit.ly/2S3zt4o
→ 蕃仔、外勞與阿兜仔:種族主義的社會學:https://bit.ly/2Q97Id6
→ 美國協警槍殺黑人被判無罪引發反種族歧視抗議:https://nyti.ms/2RZvVjG
→ 特雷沃恩·馬丁命案:https://bit.ly/2Q8xYED
→ 一個移工之死:https://bit.ly/2Duy7vo
→ 來自黑人的怒火!我們從未平等過?https://bit.ly/2DM4B5q
→ Shooting of Trayvon Martin:https://bit.ly/1YgoQrZ
→ Black Lives Matter:https://bit.ly/2TiuPkt
→ 麥可·布朗命案:https://bit.ly/2Beobom
→ Shooting of Michael Brown:https://bit.ly/1CTJwPL
→ 美國黑人青年遭槍殺 法醫:2發子彈貫穿頭部:https://bit.ly/2BecVIy
→ 美國再傳黑人遭警槍殺:https://bit.ly/2Dvg7ks
→ 避開直覺的陷阱,成為更有智慧的人:https://bit.ly/2RYiHU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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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案 在 The News Lens 關鍵評論網 Youtube 的精選貼文
8月9日,18歲黑人青年麥可‧布朗在佛格森郊區遭警察威爾森槍殺,判決25日出爐,不起訴警察威爾。11月27日感恩節前,全美170個城市爆發示威與衝突,2天約400人被捕,密蘇里州宣布進入緊急狀態。此案遭外界質疑警方執法過當,重新挑起美國種族對立的戰火,積怨一次爆發。
這不是第一次白人警察擊斃手無寸鐵的非裔美國人,根據紐約時報,底下是近三年類似的案件。
2012 02 佛羅里達 17歲黑人少年遭擊斃
2012 03 加州 19歲黑人少年遭擊斃
2013 03 紐約 16歲黑人少年遭擊斃
2014 07 紐約 43歲黑人男子遭勒脖心臟病身亡
2014 08 密蘇里 18歲黑人少年遭擊斃
2014 11紐約 28歲黑人遭擊斃
2014 11俄亥俄 12歲非裔少年 遭擊斃
全國性的憤怒不僅僅是針對大陪審團對一個槍擊案的裁決,對許多抗議民眾而言,這名手無寸鐵的黑人青年之死,及不起訴射殺他的警察,是美國種族不公平的象徵。
除了抗議,非裔美國人發起「一毛都不花」、「關掉黑色星期五」等活動,透過「拒絕消費」表達對布朗案不起訴裁決的不滿,藉由持續製造壓力以改變各族裔間的對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