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高中國文課本到底要有多少比例的文言文和白話文。早上讀到這篇吳明益寫的長文,完全說中我的想法。
我ㄧ直認為不是比例的問題,而是目的的問題。除了能使用(語文),文學涵養的培養,仍是值得努力的目標。可是,不是文言文背多了,唐詩宋詞朗朗上口,就有涵養。涵養,無關道德不道德,愛國不愛國。辯證、賞析、體會、創作....都是每個人生命的一部份,而每個人的生命呈現,也塑造了藝術涵養的本體。
底下,請靜下來,慢慢品賞吳明益寫的好文:
【為什麼孩子要上語文課?】
收到一位參與課綱審查,卻素昧平生的學生來信,遞給我關於近期國文課綱審查的新聞,詢問我的看法。我回應他說,我已經在臉書多次表達過我的概念。
大約十年前開始,我到高中去演講,都會有一張投影片是:為什麼要有藝術教育?另一張投影片則是:語文學與文學的差異。
這兩個問題,我們的教育都沒有好好回答。至少在我的經驗裡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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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談第一個問題,簡略地談談第二個問題。廣義的「語文學」一般來說就是學習語言文字的運用,也就是我們在文學教育或課綱審查時常說的「聽、說、讀、寫」。它可以和「文學」(literature)深度相關,也可以不那麼相關。比方說寫一封信,若能達意、傳情、敘事、說理就行了(不必兼及四者),但它未必具有文學質素。某些信「才會」被視為文學,這意味著文學的評價有著比一般寫一封家書或情書更複雜的元素,以及審視的標準。
過去也會納入國文課教育的「應用文」,就是比較接近語文學的部門(只是它的教材編寫也不太符合時代情境)。我認為語文學若設定教學目標,它會更強調語言文字的認識、在不同情境(包括情感、論辨、思考表達等等)的正確使用,以及非刻意曲解的理解模式。
在這個範圍裡,是不一定要用文學作品來上課的。我們的國文課多半想兼及兩者,因此常只用文學作品來上語文學課程。結果出現的問題即是:我們的中學生不會讀、寫科普文章(作文課鮮少會叫你描述今天自然課的氣壓實驗以及你的思考歷程),當然也很少要學生用文字嘗試去表達法律、歷史、政治見解。
一個班級的學生只有少數的少數會(想)成為文學家,多數是對其領域有興趣的孩子,他們也需要在語文課裡學會未來可能專業領域的文字表達。對他們而言,尋找證據、參照資料、親身體驗或實驗來強化自己文章基礎的寫作方式更有實用性。而這類型作品並不容易在半個小時考場裡的考試來驗證,考場裡最有效打動評分老師的文章,多半是辭藻華美,具有較強抒情性的作品(即使那些情感不一定是真的),而這種慣性,則是從只選文學教材的國文課本累積起來的誤解。
只使用文學作品來上國文課的另一個漏失是,「口語表達」部門長期受到忽視。臺灣的口語表達訓練通常反映在演講與朗讀比賽的選才上,老師通常挑選擅長背稿、反應敏捷、外形良好、發音及語言情緒精準的孩子。這基本上沒有太大錯誤,但長年下來的陳舊教法形成了荒謬的制式標準。以朗讀來說,我曾在任教初期擔任過國語文競賽的評審,之後一律婉拒,原因是我受不了朗讀比賽裡的「假情感」、「假音調」。(這個議題且先按下不表。)
演講與朗讀活動雖然重要,卻欠缺與人溝通(傾聽)的元素,要補足這部分應該加入「理則學」與「辯論」。語文課不上理則學我實在無法理解怎麼教學生寫出有效的論文? 而辯論則會在傾聽後做出回應,正好可以補足演講與朗讀欠缺的訓練。
過去我在文化基本教材倒是學過一點狹義的語文學,如古典語文學(philology)或較專業的語言學(linguistics)。前者偏重從文獻的角度來研究語文,比方說中文系稱為小學的文字、聲韻、訓詁; 後者則研究語言形式,結構,內容等等。這部分我倒是希望保留在中學教育裡,依據不同的語言請校外教師開設短期的母語語文學概論。(比方說台語語文學入門、鄒族語語文學入門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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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有些人還是不能理解把語文學和文學混用造成教學目標混亂,以至於討論課綱選文也隨之不清晰的狀況。我舉大學的英文教育為例來說明。在臺灣的外文系可以粗分兩個系統的教學,一種強調語文學訓練(如翻譯、語文運用、狹義語文學),另一則是強調文學評論。
比方說師大英語系的英文系名是Department of English,明確地是以語文學為主力的科系。看專任師資名單,語法理論、語意學、外語教學……這類專長的教師要比研究莎士比亞、福克納等文學作者的專家要來得多。但台大外文系的英文系名則是Department of Foreign Languages and Literatures,強調自己是語文學和文學研究並重(實際上較偏向文學)。從國內的研討會出現的教授與論文比例也可以知道,哪一個學校著重的是文學研究,哪一個系所是強調語文學研究。你很少看到師大外文系的老師參與臺灣文學的討論,但臺大外文系卻是常客。
這兩者當然是不能完全割離的,語文學是文學研究的基礎,有時用文學作品來教授語文學也會有很好的刺激效果。只不過我們在觀察國外大學入學時要求的成績多半都是語文學式的內容就可以知道,他們沒有混淆兩者的教學目標。
除非是文學科系的招生,一般的學力測驗都側重語文學領域,這是為什麼?因為藝術、美學教育大部分很難量化評量,也沒什麼量化評量的必要。而大學一般科系要的是有基本語言文字能力的學生,並不是文采很好,未來可能成為文學家的學生。
當然,一般來說,藝術教育很成功的國家,國民平均的審美、藝術知識的水平是會相對來得高,但它並不是測驗的結果。部分可以評量的藝術指標,比方說是藝術史、文學史的認識,都未必完全代表一個人藝術鑑賞的能力。文學鑑賞更重要的特徵是:深化知識、批判力、想像力、觀察力,以及視野胸襟。它和語文學的評量很可能會有不同的判斷標準,原因是:語文學強調普遍運用,文學強調獨創;語文學強調正確,文學強調解放;語文學強調科學性,文學則可以接受偽科學;語文學是一種知識性的技術,文學可以是一種氣質、態度。要知道,許多時候,詩作與小說根本就挑戰了既定語言的文法、敘事模式,要能夠鑑賞與感受,本身就需要拋棄許多既定的語言文字規範與思維。
再從內容來看,現在國文課本選的文學作品,著重道德、倫理、族群與特定的文化意識的塑造......(最近的爭議,可以看出有些教師就是以道德意識批判作品,有些則是以民族情懷來檢驗)但如果我們直指一流的文學作品,往往有悖德、挑釁倫理、批判自我族群文化等等內容,在這種情況下這類作品就不易被選入教科書。這麼一來,文學視野的培養就顯得局限了。這也是為什麼許多作家作品選入課文後,作者看了測驗題目通常會覺得痛苦或不可思議——因為我們課本及考試系統都有刻意朝「道德正確解釋」的傾向,而許多作者是那種討厭與人同的孤僻者。
我的看法是,與語文學部門強調的秩序與規則不同,文學部門的教材應該朝向解放。文學部門的選擇,不應該以篇幅、類型為限,以「散文」為主體的選文早就落伍了,小說的篇幅也不該限於短篇、極短篇。我在中學時代,國文課本大概一周就讀完了,只有像《三國演義》、《聊齋》、《笠山農場》這類作品,才會吸引我讀一整個學期。篇幅並不代表閱讀的負荷量,吸引人的作品能讓你一天讀進數萬字,還覺得不夠過癮。
我的期待是,在文學教育這個部分裡,沒有部頒的「核心選文或選書」、沒有「文言或白話文」的固定比例,把這部分的權力下放給中學教師群體。好的學校或教師自然漸漸能在這領域的教學獲得成就感,也會得到學生的正面回饋。作品則在不同理念學校的選擇裡,重新競爭「典範」在不同時代的合理性。而各學校推薦不同的作品,預期也能帶動一定的銷售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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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來談談翻譯作品能否選入國文課本這個子議題。我認為完全可以,而且非常重要。首先,翻譯作品是以此地語文呈現的,好的譯本通常已經修改為所譯語言的文字邏輯。比方說在學習科普寫作時,為什麼不能讀E. O. Wilson?為什麼在談現代主義時不能讀Emily Dickinson的譯詩?當然在比例上,以我的立場,希望以臺灣作家為主體,至於中國及亞洲作家、世界作家的作品當然也可選入。
以此地作家為核心的重要意義是,讓下一代理解寫作也是一個值得投入、讓人尊重的行業。且這些作品的文章內容必定含有更多在我們年輕時就能感同身受的元素。而原住民作品是此地文化演化出特殊性的重要關鍵,更應予以重視。
語文學與文學是否併在一門課裡的不同比例,或分立兩門課,或必修選修都可以再討論,但「文學」這個部分不要再讓考試來領導教學了。這是臺灣語文教育讓學生毫無興趣的致命傷。
從其它國家的經驗來看,文學教育也可以讓人興味盎然,像是歐洲現在部分國家,在初等教育時不再單以課名分類為主軸,還增加了主題式的課堂。比方說某周的主題是「機器人」,那麼各科目的老師就可以從機械、生物學、文學、音樂、歷史…….的角度來談機器人。這樣的教學終究會回饋到語文學與文學教育裡。你可以想像,在學生接觸到科幻小說時,同時讀到科學報告、機器人沿革史、生物的定義,以及播放音樂的機器演變……就會更了解,科幻小說不只是作者的想像力展現,還是人類文化的重要寓言,這時真正深植下一代身體裡的文學品味才有實踐的可能。
請以語文課程為基礎,讓文學課程成為最具叛逆、反抗、想像的場域吧。這應該是一堂沒有禁忌的課,可以挑戰現在所有的政治(想想那些安那其的作品)、種族、性別、人類中心主義的認同。這應該是一門最體現人性的課,性慾望、弒父慾望、叛國叛族(以追求個體卑微的愛情)、身體裡活著的殘酷性都是孩子們有一天可能面對的。文學教師也將成為最特別的一群人,習於接受挑戰、論理、談情,陪著下一代渡過一個又一個百無聊賴青春午後,想像人生與人性。
年輕時我曾幻想過自己成為博學而有影響力的人,現在我的想法改變了,我只能選擇幾個方向做為自己努力的指標——中學的文學教育並不在我深入鑽研的範圍內。這只是回應那位同學,以及我十年來反覆在演講中提及文學教育時的一點想法。文學教育自有願意投身其間的前輩、同儕去努力。文學教育朝不朝我心底理想的目標走,都傷害不了我現在從事的「文學」此一行業的信念與理想性。
你或許會問我,為什麼沒有回答第一張投影片「為什麼要有藝術教育」的問題?我在想,如果到了闔眼之時,有些人認為我的存在曾對這世界產生過價值,那麼就算是以我自己的方式回答了這個問句。正因為那些我所受的教育,所追求的藝術知識、審美、體驗或是創作,才構成我這個人活著之時的行為與價值。
所以,我們每一個受到藝術影響的人,都是這個問句答案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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