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心,庇護工場納入第五類了
有關身心障礙領域關心的庇護工場被遺忘在疫苗公費接種對象第五類之外一事,我在6月16及28日分別去函勞動部和疫情指揮中心提醒這件事。
傳染病防治諮詢預防接種組,於6月20日召開11年第三次臨時會議時,在提案四,有關疫苗接種優先順序的討論,決議第二點:「有關部分較弱勢之對象(如身心障礙就業者、失智症/自閉症特定據點住民或工作人員等),請各機構/對象之主管機關,審慎評估該等人員接觸與感染風險後,如符合優先接種對象,可納入第五類對象「其他機構」中」。
指揮官於7月10日簽准核可,勞發署已於昨天發函請各縣市政府造冊。
我要在此特別提醒,勞發署的公文主旨明確指出:「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職業訓練機構、就業服務機構及庇護工場相關工作人員及身心障礙者列為COVID-19公費疫苗順序五()接種對象。」請各縣市不要只列冊身心障礙員工,公文要看清楚。
#相關人員相關人員很重要
#庇護工場列為第五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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