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濃煙才是火災死亡最大殺手】
5樓以下公寓、平房盡早安裝火災警報器
100年~104年9月,台北市因火災致死人數共計39人,其中因吸入有害氣體致死者為20人,比例超過 50%,成為成為火災致死最大殺手。
「106年12月31日以前,均應完成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黃珊珊議員指出,近 3 年來台北市 380 件建築火災中,有182 件發生於住宅內,比率高達48%。其中住宅屋齡 20 年以上未設置警報設備發生火災比率高達 80.8%,5 樓以下未設置警報設備發生火災比率高達 75.3%。若再就火災死亡原因分析,因火災而死亡人數中,82%係因發現時間太晚、避難延遲或避難失敗。
「火災警報器」能有效在火勢擴大前偵測煙霧發出警報,對於預防生命及財產的損失,將發揮極大效果。
在原本消防法及建築法規中,對於5層樓以上建物均會要求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但在99年5月19日修正公布的消防法第六條、第三十五條以及第三十七條中,已要求5層樓以下之住宅處所管理權人,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維護之。
柯市長上任以後相當重視這問題,還動支第二預備金購買火災警報器補助身心障礙戶、獨居長者及低收入戶,但初估,台北市目前已經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還不到2成。按消防署統計,台北市經常有人居住場所中,平房數約18,771戶,2-5樓412,613戶,合計431,384戶,但初步估計台北市已完成安裝的可能不到8萬戶。
而根據「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原則上就是房間以及廚房都必須各設置一個。
黃珊珊議員要求北市消防局除了補助身心障礙戶、獨居長者及低收入戶外,也要擴大補助範圍,將搶救困難地區也一併納入。心障礙戶、獨居長者及低收入戶因為本身逃生不便加上經濟弱勢,編列預算補助有其必要性,但對於台北市火災搶救困難地區除了加強宣導,更應將其納入在補助範圍,讓這些地區減少或及早發現火災的災害,這將有利於防災避難。
此外,目前對於身心障礙戶、獨居長者及低收入戶的補助計畫是採鼓勵性質,也就是每戶補助一個,但若按照「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規定,每個房間及廚房都必須設置,因此消防局應在補助後,替受補助戶同時完成居家完整評估,才不會發生那種房間有裝,廚房沒裝的情況,這樣也才不會讓整體防災效果打折。
http://tcc8706.tcc.gov.tw/News_Content.aspx?n=FC77F3723EED0AE3&s=ABD6265899A0EE2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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