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大家分享7/25舉辦的「營建產業集體輔導活動」,當天現場企業先進投票出三大主題(財會、稅務、融資)下的三大問題,以下為專業會計師的精要解答,歡迎大家留言互相交流唷~~~
【財會No.1】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779485309001509/permalink/1791190624497644/
【財會No.2】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779485309001509/permalink/1791281707821869/
【財會No.3】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779485309001509/permalink/1791281894488517/
【融資No.1】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779485309001509/permalink/1792187964397910/
【融資No.2】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779485309001509/permalink/1792187671064606/
【融資No.3】
https://www.facebook.com/events/1779485309001509/permalink/1792187454397961/
大家若有疑問,歡迎在下方留言詢問唷~~~
會計師會親自現身答覆您喔!!
【財會主題】:
第1名:新版商會法實施後,在財務面之會計項目哪些差異較大?
【解答】:
在新版商會法實施後,有下列會計項目表達方式改變:
一、資產面
1. 本期所得稅資產:新增表達項目,凡預付所得稅或應收所得稅退稅款均屬之。
2. 遞延所得稅資產:一律為非流動,且不再使用備抵評價會計項目,依遞延所得稅資產之可實現性予以估列。
3. 不動產、廠房及設備:原固定資產表達項目,須注意的是,預付設備款因不符合有形資產定義,故應另外於非流動資產項下單獨表達,不可置於不動產、廠房及設備項下。
4. 投資性不動產:新增表達項目,凡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或兩者兼具,而所持有之不動產均屬之。
5. 遞延銷售費用無法資本化:轉換至企業會計準則後,企業為促銷產品所進行專案銷售之廣告支出,例如單一工地預售屋之廣告支出,並未取得或產生可認列之無形資產或其他資產,應於發生時認列為費用,此與過去資本化之會計處理作業不同。
二、負債面
1. 本期所得稅負債:即應付所得稅。
2. 遞延所得稅負債:一律為非流動,且資產重估所認列之土地增值稅準備,亦於遞延所得稅負債項下表達。
3. 負債準備:指不確定時點或金額之負債,區分流動及非流動。企業因過去事件而負有現時義務,且很有可能需要流出具經濟效益之資源以清償該義務,及該義務之金額能可靠估計時,應認列負債準備。
三、收益面
1. 建設公司建屋預售視同商品銷售:建屋預售若屬非客製化銷售,則視同商品銷售,應於商品所有權移轉時認列收入,無法採用完工百分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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