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不遇的天才:董承濂.藝術的力量》
他是蔣勳特別推崇的藝術家。當時董承濂還是蔣老師在東海大學美術系的學生,蔣勳已經意識到一個傑出藝術家即將誕生。
采泥藝廊一展出董承濂作品,蔣老師即發訊息給我,「如果必要,我可以陪妳一起。」
結果我的身體一直沒有康復,今天終於好一些,直奔采泥畫廊。事先我並未通知畫廊,卻在門口巧遇董承濂。而他本來上週已經要回美國Oregon ,延期至今晚。
於是我得到了一個天才親自的導覽。
影片是董成濂此次除了內外宇宙(Inside& Outside Cosmos),最受矚目的作品。他取名「花.香」,我自己給了一個新名字,Blessing Rose.
其他展品包括因新冠病毒而創作的「聚散離合」,「陰睛圓缺」。人們因為大流行疾病,孤獨而居,但相聚的時候,我們真的在一起嗎?
陰睛圓缺,從一個黃色的亮光開始,光彩愈來愈凝聚,就在轉為繁華金橙橘色時,光消失了,出現鏡中的自己:然後那個鏡中折影的你又被新的金色亮光遮蔽了。陰、睛、圓、缺,在你以為最光彩奪目的時候,正是你消失的時刻。
最令人感動的兩件作品,包括「果樂」,如希望之光,讓我想起Leonard Cohen 的詩歌,光代表希望,黑暗代表永恆。我望著作品,竟然流下了眼淚。董承濂的作品中,他以特別的原創精工、設計、裝置、科技,使一個藝術品可以擁有巨大的如詩歌、甚至超越詩歌的能量。
他的「內外宇宙」,是此次展品中最強烈的震撼創作。明日再為各位介紹,而且我錄下了創作者本人親自的解說。
看完展覽,我告訴蔣勳老師我的感觸。他說:天真、善良、專注、溫柔-⋯⋯Nick (董承濂小名)有一切童話般的美好品質。
如果你想探觸也尋回自己失去的天真善良靈魂,如果你想冥思人、光、移動、鏡、反射、宇宙、我們的內在、外在與宇宙的對話:在擁擠的台北市某個角落,有一個可以帶你靠近一個無邊界天堂宇宙的地方。
https://www.facebook.com/studioDONG
蔣勳撰文介紹董承濂:
承濂對金屬工藝的興趣已經不局限在材料本身,他自幼學過小提琴,對聲音很敏感,他也一直著迷於宇宙天文星體的奧祕,著迷於物體引力與漂浮的物理現象,他近期的作品大量試探與現代科技結合,成為綜合磁力懸浮,聲音與光的多重裝置。
2014年在台北的展出,以磁懸浮動力運轉的五組金屬球體,像宇宙間星體的秩序,安靜地互動著,靠近或離開,吸引或排斥,彷彿不可見的〈黑洞〉〈白洞〉冥冥中因果的軌道,自有牽引,不生不滅。
美術中「術」的訓練承濂陸續專注而認真的練習,素描、書法、油畫、篆刻、金工,但在進入四十歲前後,他所學習的「術」都必須歸向一致的美學核心。
那有點像他近期作品對宇宙銀河系星體的探討,他彷彿尋找著浩瀚宇宙間不可知的秩序,那些星球與星球間的牽引運轉,是什麼樣的力量在維持?引力之間有一定因果嗎?
他在作品裡詢問著,探索著。「遂古之初,誰傳道之?」「上下未形,何由考之?」想起在承濂大二時上中國美術談到的屈原的〈天問〉的句子,詢問時間的最初,詢問空間不可知的上下秩序,兩千年前屈原對茫昧宇宙的發問,彷彿也是一個年輕生命到四十歲在作品裡一直繼續探問下去的宇宙本質。
人類的確知道如此有限,因為自大,就被無明蒙蔽,因為謙遜,或許才會看到更多真相。
前兩年承濂從舊金山北上,跟我在溫哥華會合,到惠斯勒的冰原高處看那年難得一見的獅子座流星雨。
夏季八月的夜空,裹著毛毯,在闃暗的曠野裡看大片星辰殞落,宇宙的美,使人驚嘆,使人錯愕,使人感傷,如此揮霍,卻仍然只是不增不減。那一天我們談到《金剛經》,正是他二十歲書寫過的句子「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他天真地說:「所以『如來』並不是佛殿上那一尊像——」
承濂2015年八月開始在亞洲大學現代美術館的作品有十件,大概總了他近幾年系列性思考的宇宙現象和生命現象,像〈引力〉(Gravity),像〈空間〉(Space)(圖五),像〈關於永遠〉(about Forever),可能是西方希臘亙古哲人的物理學探問,也可能是屈原的〈天問〉,當然也可能是印度恆河岸邊探索生命者的「無所從來,亦無所去」。
現代創作者,其實不只來往於各種材質,無所拘束,其實也自由來往於古今中外,沒有民族或國家的界線。
那次亞洲大學展出的〈引力〉(Gravity),是旋轉墨色方塊,磁懸浮於一平面上,平面隨方塊重力凹陷變化,使我想起探索外太空星球者的腳,踏上無重力的空間。
我們要如何界定自己肉身的重量?如何界定一根羽毛與一片落葉的重量?
或一聲嘆息的重量?
經過拋光處理的金屬球,以磁懸浮方式在虛空中運轉,上升或下沉,靠近或離開,華麗而又孤寂,像天空星辰,也像我們生命的際遇。
叫作〈時間〉(Time)的旋轉沙漏造型,用玻璃纖維構成,畫滿超現實素描,懸浮在木製基座中,因為沒有附著的上下點,更像時間無始無終的輪迴。
最近的作品,他開始把自己長期訓練的素描繪畫在立體的大型雕塑上,像〈關於永遠〉,三公尺直徑的旋轉動力雕塑,裝置著18扇葉片,葉片翻轉,畫中地平線也跟著翻轉,馬賽克鏡片閃現創作者的素描,彷彿人的創作,在永恆時間裡,或許也只是瞬間的存在。
然而,朝日或夕陽,潮汐或滄海桑田,何嘗不是「瞬間」?
我曾看到一組作品,題名是〈不思議片刻〉(Divine Moments)一張古舊的木製搖椅,在空間裡彷彿可以靜靜搖晃,是沉思的時間,是回憶的時間,是冥想自己和宇宙的時間,在搖椅上是三件磁力懸浮的物件,像變形的蛹,像還在探索自身形狀的生命,探索著,思維著,可以是這樣嗎?或是還有其他可能?「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來」,所有的「相」,都還在演變中,都在變化,不是最後定論,在那一時刻,時間在變化,空間在變化,自己的生命也在變化。沉思、冥想與回憶,或許都只是假設,因為謙卑,才可能領悟一點真實吧。
我問承濂這件作品的創作思考,他說是2014年回台灣展覽,偶然的機會跟家人去道場,隨信眾靜坐,剎那間感覺到自己身體內的變化,感覺到時間與空間跟自己的對話,感覺到身體裡許多空間的變化,感覺到光,感覺到聲音,一個神祕而又如此真實的世界。一張木製的老舊椅子,三個磁懸浮的現代物件,有了不可知的因果,有了與創作者對話的因果。
藝術創作是一種漫長的修行,修行有宿慧,也有機緣,承濂坐在自己裝置的許多磁片構成的空間中,冥想、靜坐,他或許也嚮往自己的身體可以無重力,可以懸浮,可以更自由出入於不同的時間與空間,可以跟宇宙對話,可能是「磁場」也可能是「領悟的道場」,在時間之流中,恆河的沙,無數、無量、無邊的虛空,這肉身會輪轉成不同的肉身,曾經在某一星體,也會再去往某一還未曾知悉的星體,「無所從來,亦無所去」。
http://m.udn.com/xhtml/HistoryArt?articleid=4406099
董承濂
展覽簡介
「壇城」是梵文「मण्डल」(Mandala)的意譯,音譯即為「曼陀羅」,形象上則以精細繁複的唐卡幾何圖騰為人所知。
壇城有「輪圓具足」、「聚集」之意,在密續意旨「擷取精華」;古印度時代用以指稱國家領土與奉神祭壇;於現今一般世間法中,則指佛壇、佛堂或唐卡,乃至上層供奉的佛像與菩薩像等。
壇城的外在意義,是指諸佛菩薩本尊安住的淨土宮殿;內在意義,則是眾生心的清淨相;是故壇城不僅象徵本尊,同時也是揭顯宇宙真理的圖繪。
壇城有如構成天堂的藍圖,不同的幾何造型象徵不同的佛菩薩,又或對應特定的天界,凝縮其中的顯像與意境,在意義與形象上兼具「無限之大宇宙」與「內在之小宇宙」不二的意涵,成為觀想修行的憑藉。
依據西藏密續傳統,佛壇上應備「八供」:「水、水、花、香、燈、塗、果、樂」。此「八供」,是世間的五種妙欲「色、聲、香、味、觸」的具象表徵,故也是所謂「美好圓滿,有如天境」的構成要素。本展《壇城》展出的四件作品,即將「八供」分為四組各兩供,相互結合衍生創作,引領觀者進入精神性的領域。另外,運用天文學、物理學等探索時空的科學理論,本展盼望以豐富的視聽語彙,創造猶如宇宙變幻的眼界,打造精神境界的饗宴,使人跳脫每日的周而復始,以「空」來進行療癒。作品不帶任何敘事/故事,以其實體作為媒介,傳遞氛圍,讓意識放空,協助觀者前往探究個人自身未知的領域。
引磁片小北 在 律師真心話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任何人知情15種虐童行為皆可報警處理
忙到現在,但因為最近虐童案頻傳
所以雖然夜深,還是要發文!!!
剛好這幾天也在發生地台南……
這邊你可能會想問,鄰居小朋友被家暴該怎麼?
👉只能賴於知情人士或鄰居幫忙報警處理
婦幼保護專線是113,緊急情況救援打110報警
📙聲請保護令
如果遇到家庭暴力,聲請保護令,目前分成以下三種
1通常保護令 2暫時保護令 3緊急保護令
詳細介紹在此:https://goo.gl/ZeYqJ2
📙另外,依照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49 條,
#任何人對於兒童及少年不得有下列行為:都可報警處理
一、遺棄。
二、身心虐待。
三、利用兒童及少年從事有害健康等危害性活動或欺騙之行為。
四、利用身心障礙或特殊形體兒童及少年供人參觀。
五、利用兒童及少年行乞。
六、剝奪或妨礙兒童及少年接受國民教育之機會。
七、強迫兒童及少年婚嫁。
八、拐騙、綁架、買賣、質押兒童及少年。
九、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猥褻行為或性交。
十、供應兒童及少年刀械、槍砲、彈藥或其他危險物品。
十一、利用兒童及少年拍攝或錄製暴力、血腥、色情、猥褻或其他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內容或其他物品。
十二、迫使或誘使兒童及少年處於對其生命、身體易發生立即危險或傷害之環境。
十三、帶領或誘使兒童及少年進入有礙其身心健康之場所。
十四、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自殺行為。
十五、其他對兒童及少年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大家如果發現有人有這些行為,都可報警請警察處理,依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通報人之身分資料,應予以保密,故鄰居不會知道通報人之身分。
#報警時間不限時段知悉即可通報。
當然並非父母都不能處罰小孩,但必須限於合理管教
也就是按家庭環境、性別、年齡、健康及性格、子女之過失輕重,及社會上之一般客觀通念定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簡字第90號行政訴訟判決)
因此父母就算認為子女有過錯施以懲戒,若超過客觀之必要程度,核屬濫用懲戒權,也會被處罰的。像是對有過動情形的國小學童,用木棍責打手臂及頭頂致左右手瘀傷,以人渣較負面之字語責罵,都會被認為是錯誤的做法喔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簡字第90號行政訴訟判決)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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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到現在,但因為最近虐童案頻傳
所以雖然夜深,還是要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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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賴於知情人士或鄰居幫忙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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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遺棄。
二、身心虐待。
三、利用兒童及少年從事有害健康等危害性活動或欺騙之行為。
四、利用身心障礙或特殊形體兒童及少年供人參觀。
五、利用兒童及少年行乞。
六、剝奪或妨礙兒童及少年接受國民教育之機會。
七、強迫兒童及少年婚嫁。
八、拐騙、綁架、買賣、質押兒童及少年。
九、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猥褻行為或性交。
十、供應兒童及少年刀械、槍砲、彈藥或其他危險物品。
十一、利用兒童及少年拍攝或錄製暴力、血腥、色情、猥褻或其他有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康之出版品、圖畫、錄影節目帶、影片、光碟、磁片、電子訊號、遊戲軟體、網際網路內容或其他物品。
十二、迫使或誘使兒童及少年處於對其生命、身體易發生立即危險或傷害之環境。
十三、帶領或誘使兒童及少年進入有礙其身心健康之場所。
十四、強迫、引誘、容留或媒介兒童及少年為自殺行為。
十五、其他對兒童及少年或利用兒童及少年犯罪或為不正當之行為。
大家如果發現有人有這些行為,都可報警請警察處理,依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通報人之身分資料,應予以保密,故鄰居不會知道通報人之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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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並非父母都不能處罰小孩,但必須限於合理管教
也就是按家庭環境、性別、年齡、健康及性格、子女之過失輕重,及社會上之一般客觀通念定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簡字第90號行政訴訟判決)
因此父母就算認為子女有過錯施以懲戒,若超過客觀之必要程度,核屬濫用懲戒權,也會被處罰的。像是對有過動情形的國小學童,用木棍責打手臂及頭頂致左右手瘀傷,以人渣較負面之字語責罵,都會被認為是錯誤的做法喔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度簡字第90號行政訴訟判決)
圖片來源:蘋果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