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發生當下的五大重點整理,一次搞懂 #車禍 必經流程
車禍發生當下,慌慌張張不知所措是常見的狀況,但事故現場是非常危險的,也將影響後方來車。所以,第一時間所為的 #蒐證、#保全證據 更是重要!以下五大重點整理:
✅Q1:車禍發生當下,我的車卡在主要道路中間超危險的,我該做什麼?可以移動車輛嗎?不移動,會不會被開罰單?
不管怎樣,先在事故地點適當距離處,豎立車輛故障標誌,避免後方來車未注意而追撞,並通知警方到場,若現場有目擊者時,一定要問其聯絡方式,請他協助製作筆錄,可以協同釐清肇事責任。
📍至於可否移動車輛?這裏有點複雜,必須區分兩種情況和大家說明。
(一)有人受傷的情況:
原則上,不得任意移動肇事車輛及現場痕跡證據。如果你亂破壞肇事現場,則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但如果雙方當事人均同意,並且將肇事車輛描繪後,四周拍照,就可以移動。
(二)無人受傷的情況:
車輛尚能行駛,必須將肇事車輛拍照描繪後,立刻移置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如果不移動則會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
✅Q2:車禍發生當下,要報警嗎?私下和解會有什麼問題嗎?
有人受傷的情況盡量先不要談和解,要先通知警察前來,並送醫觀察。畢竟不確定所受的傷勢是否嚴重,後遺症也還沒出現。因為和解之後才發生的醫療費用,就只能自認倒霉了。
私下和解也要留下證明文件,否則未留下處理證據,可能會有肇事逃逸問題。
請注意,如果要請領保險,一定要報警。由於強制險的給付,必須檢具警方證明文件。任意險則是責任保險,要經警方釐清肇事責任,保險公司才會理賠。如果想請領保險,一定要通知警方到場,這不得多加注意。
✅Q3:報警後,警察來了之後會做什麼?
警方將會協助描繪及拍攝未移動前之車況,確認人別資料,記錄行車位置、方向,觀察天氣狀況、紀錄地面是否乾燥濕滑,並請雙方口述過程以製作筆錄,因為講話很快,警察手寫或打字,可能有些說詞難免會漏記,一定要確認清楚自己陳述的「車速」是否與筆錄記載有出入,這將影響是否違規的問題。
✅Q4:如果當事人當下受傷嚴重、緊急送醫,無法製作筆錄,得否暫緩?
因為筆錄內容攸關肇事責任認定,如果當下受傷疼痛、意識不清、驚嚇過度,可以向員警表示暫時不要製作筆錄,先送醫救治,待清醒後仔細回想事發經過,警方將會協同至醫院製作筆錄。
✅Q5警方前來繪製的現場圖、現場照片、初判表、道路交通事故聯單、警詢筆錄,要多久才能拿到?
1.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當日。
2.現場圖、現場照片:7日後申請,申請後3日取得。
3.初判表:7日後申請,事故30日後取得。
4.警詢筆錄?不得申請,所以提醒大家一定要記下自己在警局供詞喔!
#黃靖芸律師
#Line預約諮詢: https://line.me/R/ti/p/%40pfl1396f
#IG追蹤:https://www.instagram.com/lifelawsalontw/
#刑事律師 #離婚案件律師 #家事律師 #車禍律師
#民事律師
強制險理賠多久 在 平民保險王劉鳳和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中央通訊社-----專訪(舊聞)
腳踏實地 劉鳳和投資保險雙贏
中央通訊社
2010年12月23日 下午8:09
腳踏實地 劉鳳和投資保險雙贏
理財達人系列報導(4)(中央社記者童一寧台北10日電)
曾掉入投資陷阱、失去全部積蓄,職業軍人退役的劉鳳和在保險業找到助人利己的踏實人生。不投機、保險至少買千萬元保障,是他追求最大獲利與人生保障的不二法門。48歲的劉鳳和,畢業於政治作戰學校影劇系,服役10年退役後轉戰保險業。剛開始跑不到業績,他拿著其他人不想做的業務、前輩留下的客戶資料,以「罔做」心態、1家1家公司跑。當時發生1件意外事故,讓他明白保險的重要。有家客戶僱用的外勞,才剛到台灣4天,手就被攪進水泥攪拌器裡,整隻手都變形,喪失工作能力。劉鳳和到醫院一看也嚇壞了,但接下來經手理賠過程,更令他驚訝「原來保險真的會理賠啊!」他說,那名外勞只參加公司的員工團體保險,保費很低,卻得到為數不少的理賠金,以這名外勞母國的生活水準來看,應該可以有一段時間不必擔心生計。
從此之後,劉鳳和認為保險「是個好東西」,也認真研究如何買保險才能真正省錢又有效,讓客戶得到最好服務,自己賺錢也賺得心安理得。
如今,劉鳳和每年經手的新舊客戶,單算個人保戶,保守估計達2000多人;團體客戶多達10萬人左右。他也是企管顧問公司老闆,手中還握有多筆不動產物業所有權。擁有成功的實戰經驗,劉鳳和認為,最好讓保險歸保險、儲蓄歸儲蓄、投資歸投資,三者不要混為一談,才能各自發揮最大效益,「只要按計算機就知道,拿儲蓄險的保費去買一般的純保險,大約可以多買個好幾倍的保障。」
劉鳳和通常建議,一般35歲以下年輕人,只需要買單純的新台幣1000萬元意外險;過了40歲,可增加500萬元人壽保險,再視身體狀況加買癌症險;如果有開車,一定要加買強制險及第3人責任險。
劉鳳和說,意外險的保費較便宜,一般民眾1年只要花少少的錢,就能買到大大的保障。他曾看過許多客戶因為覺得保費太貴,保障買得不夠多,出事後只得到數十萬元理賠,「像是有些人重傷癱瘓,全家生計都停擺,拿個幾十萬能撐多久?」他主張,不論買什麼保險,都要買到千萬元保障,如此「發生理賠時,受益人就算把1000萬元放到銀行生利息,每個月的固定進帳也算好用。」會給客戶這樣務實的建議,可能也與自己的人生經驗有關。
劉鳳和年輕時也曾財迷心竅,掉進買空賣空的投資陷阱,儲蓄被倒光不說,還惹出麻煩。他從此了解「賺錢可以,但一切得腳踏實地。」因此,他不做投機生意,即使是買股票,也從不短線操作。像是發生SARS(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期間、金融風暴時股票市場大跌,他看準低點,大舉買進;等到行情回升後,再全數出手,絕不緊抱追高;而投資股票賺來的錢,也幾乎都用來買房子。從事保險業務10多年,他秉持「賣保險是幫助人,做好事;不要貪心、不要搶賺不該賺的錢,自然會得到上天幫助」的理念,經營踏實的人生。991210(中央社記者童一寧台北攝 99年12月10日)
強制險理賠多久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最近針對超跑事件寫了文章,
贊同的人很多,
但也是有人跑來抗議,
不外乎
沒同理心,法律人嘴臉,不然就是保險公司代言人...
我覺得討論事情,總是要保持冷靜理性,
濫情沒關係,怕的是理盲,好壞話不會聽,
人家好心提醒你可以保超額保險消彌風險,
你覺得人家要賺你的錢~
我說如果你很在意超跑,你要消彌這個風險,
多出一千塊買超額保險有什麼不對?
保險公司提供保護傘就不用收錢嗎?
出社會多久了?
不知道世界上任何商品都有對價的嗎?
再來,我文章裡有說哪家保險公司很好嗎?
沒有吧?
我只是從處理車禍事件的經驗,
告訴大家,
上路前要準備好,不要想說車禍不會發生在你身上~
一般車禍發生,出人命或造成重大損失的,
我第一時間都會問肇事者:
你有沒有保險?有哪些保險?
肇事者沒有保險的,只有基本強制險的,
要談和解,其實都是力有未逮!
就算找律師,沒有子彈(錢),律師也沒辦法談,
難道律師出馬跟被害人說:「這條錢你不要計較了」,
或說:「人死了我們很抱歉,
不過我們沒錢,給你20萬解決這件事情好嗎?」,
被害人就會買單嗎?
如果你是被害人家屬,家人死了,或車輛受損,
你會這麼算了嗎?這種話你聽得下去嗎?
而有保險的肇事者,談判就會比較順利,
至少有保險公司可以出險,
即使金額拉高到400萬500萬,還是可以支付,
至少肇事者要自行負擔的錢會少很多!
回到超跑事件,
肇事者說沒錢,
如果不是故意,民法第218條就有規定:
「損害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
如其賠償致賠償義務人之生計有重大影響時,
法院得減輕其賠償金額。」
也就是只要你不是故意或重大過失,家境貧寒,
法院就可以根據這條幫你打折。
另外強制執行法也規定,
如果你很窮沒有財產,要扣你薪水,一個月只能扣1/3(註)
要留下2/3給人家當生活費,
如果孝子沒錢一個月只賺3萬塊 ,
那麼四個超跑車主的保險公司理賠後,去告孝子,
即使勝訴,一個月也只能扣到1萬元!
一堆保險公司一個月只能扣1萬元喔!
你說是誰想哭阿?是保險公司吧?
另外如果孝子是低收入戶,
還可以申請法扶派免費律師協助他喔!
請問一下,
這麼多現有法律的保障,哪裡讓孝子吃虧了?
需要修什麼法?
現有法律就有打折規定了,還要修什麼法?
結語:
現有法律已經對孝子有保障了,
修法是沒必要的!
另外這件事情是提醒大家超額保險的重要性,
如果你很怕發生類似狀況,
就花一千塊買超額保險,
你說你很窮?
養車一年差不多10萬都在花了,
有缺那1000元嗎?
另外我認為第三責任險也是必要的,
永遠不要覺得車禍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
永遠不要覺得自己不會撞到別人,
讓別人受傷或車輛受損,
投保相關保險,
除了消彌自己的風險外,
也是對其他用路人負責的表現!
難道等到發生事情出車禍了,
雙手一攤說我沒錢,
這樣就很有誠意?
註:強制執行法今年有修法,
新法明定,債務人生活所必須,以最近一年衛生福利部或直轄市政府公告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計算數額,並斟酌債務人其他財產;債務人共同生活親屬生活必須,準用最低生活費1.2倍計算基準,並按扶養義務人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