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惡法通過後,看看「不得領加班費只得換補休」同意書出籠,您敢不簽嗎?
又回到從前勞基沒休法時方式,勞工權益和放休工時蔡政府說了算,赤裸裸的被糟蹋,還說別污名魔鬼化國會修法的正當性﹏﹏﹏民進黨多數霸凌也真的是吃夠夠勞工了,也難怪邱X瑩說外面勞工ㄟ心聲『你們都是錄音帶』。
台灣偉大勞工呀!選舉被騙一次是笨,被騙二次是傻,您再被騙第三次,就無藥可醫了﹏﹏
彈性工時同意書 在 A Nan MOSTA 阿男醫師の磨思塔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果然,
《勞基法》32-1: 「無加班費大加班」時代,已經來臨?!
這就是現實,勞工「同意」?「選擇權」?「勞資協商」?
*
《勞基法》果然是一把刀!
刀刀砍向弱勢的勞工!
到底,有幾條,幾把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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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政黨修《勞基法》32-1條,加班換補修的「功德」?
「彈性工時同意書」:
「本人同意依據勞基法有關延長工作時間規定,配合單位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並同意延長工作時間,以補假休息代替工資。補假休息與延長工作時間之計算,係以一比一方式計算...」
PO文網友也表示,雖然內心不想簽,但
「想到孩子還要繳學費」,似乎根本沒選擇,暗自叫苦「這補休真的休的到嗎」。
不少網友感慨:
「DPP德政 人民做功德」、
「加班不得領加班費,1:1補休。沒加班費又要做功德做到死」、
「老闆會自律!! 如果會自律還需要勞基法嗎??」、
「DPP真的很賤 鎖死罰則金額 又要勞工檢舉後馬上去死」、
「不簽連年終都不用領了」。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politics/realtime/20180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