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行退避權已有明定條文📝
#為了讓防疫作戰能靈活運用 ♻️
#無須疊床架屋再訂他法❗️
國文代表 #民進黨團,首先對守護在第一線防疫的人員們表達感謝❗️
👉針對時代力量黨團所提「#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之第四條之一、第十六條之一。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8條規定,👉工作場所 #遇有立即危險之虞,雇主或負責人 #應即令停止作業,並 #使勞工退避至安全場所。
👉又勞工執行業務若發現有立即危險, #得自行停止作業退避至安全場所。
👉也就是說,時代力量所列的條款,現行 #職安法 中均已具備。
🔺在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25條, #已明訂相關危險之虞的樣態,包括:👇
化學品、河堤、強風、地震、崩塌、爆炸、缺氧等明確情境。並於該條例第九款中規定👉「其他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有發生危險之虞時之情形」,可以由中央主管機關因應現場狀況,再明訂相關規則,#讓危險狀況發生時應變中心能靈活指揮運用。
🔺結論,現行法令已有相關法源依據,#只要中央主管機關因應疫情發展,#對於防疫情事訂立靈活運用的規定,即可達到防疫應變效果。
因此,民進黨團認為無須疊床架屋另訂他法。
#勤洗手
#做好良好衛生習慣
#我們ㄧ起共度難關
#台灣加油💪
得自行停止作業退避至安全場所 在 郭國文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現行退避權已有明定條文📝
#為了讓防疫作戰能靈活運用 ♻️
#無須疊床架屋再訂他法❗️
國文代表 #民進黨團,首先對守護在第一線防疫的人員們表達感謝❗️
👉針對時代力量黨團所提「#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之第四條之一、第十六條之一。
🔺根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8條規定,👉工作場所 #遇有立即危險之虞,雇主或負責人 #應即令停止作業,並 #使勞工退避至安全場所。
👉又勞工執行業務若發現有立即危險, #得自行停止作業退避至安全場所。
👉也就是說,時代力量所列的條款,現行 #職安法 中均已具備。
🔺在 #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第25條, #已明訂相關危險之虞的樣態,包括:👇
化學品、河堤、強風、地震、崩塌、爆炸、缺氧等明確情境。並於該條例第九款中規定👉「其他 #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公告有發生危險之虞時之情形」,可以由中央主管機關因應現場狀況,再明訂相關規則,#讓危險狀況發生時應變中心能靈活指揮運用。
🔺結論,現行法令已有相關法源依據,#只要中央主管機關因應疫情發展,#對於防疫情事訂立靈活運用的規定,即可達到防疫應變效果。
因此,民進黨團認為無須疊床架屋另訂他法。
#勤洗手
#做好良好衛生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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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自行停止作業退避至安全場所 在 拒絕提供危險勞務了吧?職安法賦予勞工的退避權 - Facebook 的推薦與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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