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接連受暴,處理制度漏洞百出;週全的處理機制,才能遏止暴力再犯!」
今年 1 月,我接到了多位台北某公立幼兒園家長的陳情,園內的老師疑似有不當對待的情形,因此我便建議家長們向台北市政府教育局正式通報,並聯繫台北市議員 林亮君 、呱吉 邱威傑 辦公室,協助緊盯北市教育局是否落實幼兒園疑似不當對待案件的調查程序。
然而,我們卻看到許多調查程序上的問題,而且,這樣漏洞百出的處理制度其實已存在許久,今天上午,我便與 人本教育基金會、林亮君議員、邱威傑議員、陳情家長等,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必須儘速周全相關機制,才能遏止未來更多這樣的憾事發生!
🔴 調查小組獨立性不足,園方竟然能夠球員兼裁判?
雖然教育局在接獲通報後的確啟動了調查程序,並組成調查小組,但是,在調查過程中,卻並非由調查小組全權進行調查,甚至還讓該幼兒園參與調查事務,不免令人有球員兼裁判的質疑!
例如,將訪談地點設在事發園所,或是園方以具名方式要求家長回覆訪談意願調查表,使得目睹事件發生兒童的家長,因為畏懼遭到事後報復,不敢出面參與訪談,而在訪談進行的當下,甚至有老師、校方擔任工作人員,就坐在旁聽席聽家長們陳述。
其實,我去年在質詢時已要求教育部,應訂定幼兒園不當對待案件的處理流程與程序,教育部也確實在今年公告相關的注意事項,不過,該規範雖有明定調查過程的流程,例如:應組成調查小組、小組成員應為具有相關專業知能之專家學者,但從此次案件調查過程中的種種疏漏,恐怕仍有不足。
針對調查小組的問題,我會持續爭取,要求未來在處理幼兒園不當對待案件的調查時,應比照《性別平等教育法》,由理應作為第三方公正單位的調查小組全權進行調查程序!
🔴 調查小組遴選機制不明,調查委員具備足夠的專業知能嗎?
此次的調查小組遴選了 5 位外部委員,但我們並不清楚這些調查委員的遴選機制為何?我們想問,教育局是否有明列專家名單進行遴選?若有名單,這些名單內的專家是否都有足夠專業知能足以讓當事兒童、其他目睹事件發生的兒童,能夠安心陳述呢?
其實,台灣目前在兒童表意權的實踐上仍有待加強,尤其在涉及兒童權益的調查程序上,更為明顯!我們希望教育部能夠更重視兒童表意權,在涉及兒童權益的程序時,也應該要讓孩子有充分表示意見的權利,並且應該有相對應的機制,協助兒童好好表達自己的意見。
因此,我們呼籲教育部,有義務確保全數調查委員都具備與幼兒心理知能,或其他可協助幼兒表達意見的專業知能,並且,也應該比照《教育部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調查專業人員培訓及調查專業人才庫建置要點》,來建置調查的專業人才庫!
🔴 調查報告不提供給家長,讓家長申覆無門?
在此案調查完畢後,社會局認定 A 家長所在班級的 2 位老師,確有管教方式不妥、有不當情緒,但僅以行政指導輔導即可;B 家長所在班級的老師,則因證據不足,認定無不當對待情形。
然而,對於這樣的結果,家長就只拿到一張說明案件結果的公文。老師有哪些行為,經過調查後屬實?老師有那些管教方式不妥?不當情緒又是發生什麼事?這些家長通通都不知道,想和教育局索取調查報告,卻被以「有個資疑慮」,而拒絕提供,對於調查結果和局的認定,也沒有申復管道可以救濟。
在今年 5 月公告的《處理教保服務機構疑似不當對待幼兒案件注意事項》中,雖然規範「須將調查結果通知相關幼兒的家長」,但是,只提供調查結果,難以讓家長得知認定不當對待案件成立與否的原因、調查委員審酌證據採納的理由等,恐怕將導致調查報告難以讓受害家長信服。
因此,我們要求教育部針對教保不當管教案件,應持續修正相關幼照法、教保人員服務條例及相關注意事項,並比照《性平法》調查程序,調查會議必須以正式書面通知,並且明定調查結果必須以書面附調查報告予申訴人,並提供申覆管道。
🔴 調查過程進行中,園方製造家長對立?
園方在家長反映後,不僅沒有依法進行通報、組成調查小組,反而還召集幼兒園志工團的志工家長,表示「最近和某些家長誤會,需要正向相挺一下學校」,造成相信園方的家長群起攻擊陳情家長。這個情形其實並不少見,我們在多起幼兒園不當對待案件的處理過程中,都常常會看到園方使用類似的分化手法,給予陳情家長莫大的壓力。
若比對《性別平等教育法》,該法規範校方應有保密義務,且規定校方於組成性平委員會調查的期間,只能視情況就相關事項、處理方式及原則予以說明,等事件處理完成後,也要經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後,才能就事件有無、樣態及處理方式予以公布,如此一來,才能遏止園方於調查程序進行中給予陳情家長壓力。
對此,我們也要求教育部應修正相關法律及相關辦法,比照《性別平等教育法》,完善機構於調查小組在調查程序中的保密義務!
在去年3月底時,我們已提出《幼照法》修正,不過,後續我們也會針對前面提及的程序面問題,繼續提出《幼照法》、《兒少權法》的修正!
此外,教育部目前也正在擬具相關條文修正草案,對此,我們仍要再次呼籲,希望教育部能按照規畫期程,盡快將法案送至立法院;也要強烈呼籲衛環委員會與教文委員會,儘速排審相關法案,才能讓我們透過修法,將以上種種問題,從根本改善!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610的網紅林穎孟 迎夢台北大安文山,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 一日之計毀於晨?宗教入侵台北市校園!】 最近很多家長跟我陳情,有宗教團體利用晨光時間或擔任志工的機會,進入校園傳教,但根據教育基本法第六條的規定,公立學校不得為特定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 根據資料顯示,目前台北市有 43.5% 的國小在晨光時間有宗教團體入班上課的問題,而教育局也並未針...
性平 申 復 流程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工務處人事處綜發處業務報告檢討|工程之外重要的事情們!】
11月9日(一)是工務處與人事處、綜合發展處的業務報告,我和工務處除了討論道路品質和挖掘勘驗等工程議題,更該從友善和生態的觀點出發,加強無障礙空間、樹木保護以及公用路燈光害等檢視機制。
和人事處討論到公務員課程增加性平與樹木保護流程與知識。綜合發展處主要集中在資訊安全的建議上。除了工程之外,公部門還是要從更多更進步的觀點來做更全面規劃,才能讓基隆成為一個硬體進步而軟體也進步的友善城市。
#工務處
🖥影音: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1109DR_0.mp4
✍#麥金路提升道路品質計畫總檢討
麥金路是安樂區居民主要的通勤道路,從2018年申請到相關經費開始設計,進行管線共管、路平與人行道平整的工程,市府也宣示達成2年內禁挖的示範道路水準,已經在今年10月底完工。相信大家有感受到整體路平的改善,但基於整體工程還是需要改善的狀況,我也一併提出請工務處除了工程的執行外,也可以更注意到排水系統改善、行道樹保護、無障礙友善的建立等。
🌳行道樹不當修剪一再發生
前情提要:https://npptw.org/BQlI8S
行道樹不只是肩負城市小型生態的功能,更是提供樹蔭和綠資源的重點,若樹木被不當對待如植穴過小、不專業的過度修剪,不當修剪、拉扯樹皮所造成的傷口會讓細菌容易進入樹木、植穴過小造成樹木根系發展不全,會造成樹木體質弱化而有在風災時有公安疑慮。
麥金路的行道樹修剪工程在今年6月底被民眾陳情約有10棵樹木過度與修剪的狀況,後續發現有未依照相關法規向審查單位做「修剪申請」的狀況,我們當下也展開協調會,要求工務單位和包商應該完善修剪申請等作業程序,但後續8月底又發現施工單位對10棵行道樹進行大幅度修剪而未送申請的狀況。
除了依照一般常規性的作法──與包商簽訂保活一年的契約,根本無法保護行道樹被好好對待,我再一次要求工務單位必須完善修剪流程,另外,也應該將修剪與移植引入園藝專業,未來若林務局的契約規範與流程確立後,也必須要求廠商遵守契約並完善樹木保護的責任,為樹木打造友善的生活環境、市民也才能享受到舒適的綠蔭。
👩🦼不夠友善的無障礙空間
前情提要:https://npptw.org/BQlI8S
此次麥金路的改善工程屬於前瞻基礎建設的提升道路品質計畫,推動目的是「透過公共建設與友善環境規劃,重新定位社區空間服務機能以健全基礎公共空間與 無障礙設計」因此,建置無障礙友善通行空間是這項計畫的重要目標,麥金路的幾處人行道改善也希望能讓輪椅族可以好好使用人行道,不過在麥金路薑母鴨附近因為原本建築高程關係,而設計成兩層的人行道,若要輪椅族要上下兩層,就只能使用由薑母鴨這一側的斜坡,另外是下層的寬度過窄,而很容易影響輪椅族搭乘無障礙車輛的方便性。無障礙通行環境本身是讓輪椅族享受友善便利的通行與乘車環境,未來會也有越來越多的無障礙車輛,希望工務單位把以此重要的目標,盡力改善目前設計上不友善的狀況。
💦側溝排水改善
我也發現麥金路新做的人行道採用側溝設計,但是在短時間較大雨量下,人行道側溝排水不及,造成路面多處積水,影響機車行車安全,尤其在富景天下的公車候車亭旁的人行道容易積水,等車民眾被經過車輛濺起的積水潑到。就我們所知麥金路這次的改善並不含排水系統,我也建議工務單位要釐清積水的問題──是因為引流還是路側側溝設計的關係(甚至是整體排水系統最大能承受之雨量)──並來協助改善的指標,讓雨天人車通行更安全。
🚧道路挖掘權屬統一
目前管線單位要挖掘公有道路,是需要到基隆市道路挖掘系統登錄,目前工務處也在進行系統改善。然而,在道路維管責任與釐清上,還是有三項管理法規未統整的情形,三項法規用不同的標準──兩個是材質、一個是寬度──來區分工務處與區公所維管道路,我也希望工務處來協助統整法規並統一分工基準,以免每次遇到道路維護管理都需要花很多時間釐清權屬單位。
我也特別以「挖掘後沒勘驗而沒及時補上標線,造成民眾權利損失的案子」來提醒工務處,遇到如下水道範圍較大、期程較長的工程,要改善勘驗程序,以確實依照程序、落實勘驗,即時檢測到路面回復的狀況,才能確保道路品質。
💡降低能源浪費與光害
公用路燈若未經審慎評估而設置,很容易導致光害──夜間生態被破壞、動物生理機制與造成人體健康問題等。在路燈的設置上,我們很容易陷入二元對立的問題:很暗和全亮、危險與安全。
但《市區道路及附屬工程設計規範》中其實有規範到路燈在不同區域(人少或車流少)會規範不同的趙明輝度。目前暖暖與中山區已經裝設超過八成的智慧路燈,但現在卻全數關閉調光功能,我建議工務處應盡快建立裝設路燈的機制,並提供不同的工具,例如可以使用低色溫路燈,而人行道照明可以使用矮燈柱減少散射,產業道路可以多使用反射的指向條,讓路燈的裝設不是只在裝與不裝的二元對立中,而可以建立機制搭配善用工具來減少光害與能源浪費,更有效進行路燈的裝設的評估與管理。
⚡️能源轉型:節電政策的下一步
這次業務報告,針對每一個局處我都會詢問 #能源轉型 的業務,工務處更不用說,因為工務處是節電、節能相關業務的主責單位,也是本市能源轉型是否能夠好好推動跟成功的關鍵。上週我在社會處業務報告時己經跟社會處吳處長討論過關於「能源弱勢」(普遍定義:一個家戶的「能源支出」占比超過全戶所得10%)的問題。
💡與社會處討論「能源弱勢」:https://tinyurl.com/y5wqvoao
我認為要改善能源弱勢的現象,必需由工務處主導、社會處協力,讓我們從「協助弱勢家庭取得(價格低廉但可能非常耗電且危險)的電器」,轉換為「弱勢家庭需要怎麼樣的(有效、節能、安全的)能源服務」,來降低弱勢家庭的能源支出的佔比,並提升用電安全,避免持續使用效能不佳、耗電又危險的電器,反而花更多錢付電費。
社會處長已經答應會進行研議,我希望工務處能夠以專業和經驗,以及節電、用電安全的知識來規劃。例如,可以結合社區節電種子、低碳社區的業務,在拜訪弱勢家庭時同時進行「用電健檢」,來改善家戶用電狀況或傳授安全用電、節電知識,或與社會處討論如何來強化家電汰換補助的計畫內容。
➡️工務處長回覆:麥金路的行道樹的確是有這個疏失,未來會研議保活的期限並調整契約,而排水的狀況會來調整引流板與加設洩水孔。道路挖掘的問題首先會以新系統並搭配大型挖掘工程的程序檢討來改善。光害則希望有產發處相關的盤點經驗或示範點來做嘗試。而在能源轉型的部分,目前工務處有對用電大戶做能源診斷,處長認為協助能源弱勢進行能源診斷服務是可以思考的,學校也可一併納入,後續會跟社會處合作並討論如何挹注資源。
#人事處
🖥影音(人事處、綜發處):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1109DR_1.mp4
❤️公務人員培訓:性別平等相關課程
針對公務人員培訓提升性別平等、多元性別主題,我一直持續在議會提案並跟市府建議,非常感謝人事處,今年舉辦了共有兩百多位公務同仁參與的三場性別平等主題課程,我認為這對性別平等業務的推動非常有幫助。也感謝人事處將延續今年的規劃,在明年進行CEDAW的專班、認識多元性別及性別平權專班,以及性別平等電影賞析課程。
因此我提出,希望明年的課程中可以持續深化相關議題,並融入實務操作,以及第一線狀況理解及演練。同時,也希望人事處可以持續和深耕相關議題的團體進行合作,提供公務同仁們實用的課程。
🌱公務人員培訓納入樹木保護流程與知識
我從第3次定期會開始就用許多不當修剪的案例和各個單位討論如何強化基隆市行道樹、公有樹木的保護機制。尤其市府的許多單位的工程都可能涉及樹木修剪,包括進行人行道改善工程的工務處、維管產業道路的產發處、民政處和各區公所的零星工程,甚至觀銷處的步道工程都可能和樹木修剪相關。
除了建立相關機制,最重要的還是相關單位能夠重視行道樹修剪這件事。希望可以透過課程訓練加強各級承辦人對樹木的認識、並了解府內的資源與機制,進而達到保護樹木的目標。如都發處從去年開始舉辦樹木修剪工作坊,希望可以協助都發處擴大辦理,或是搭配民間團體會舉辦免費的樹木課程,我也建議可以由人事處整合這些課程資訊,並用公務人員時數來鼓勵工程相關的承辦人參加這些課程。
➡️人事處回覆:會持續與性別平等的專業團體來合作,相關課程明年的規劃會來研議融入實務操作的部分。樹木修剪的課程都有實數。
#綜發處
🖥影音(人事處、綜發處):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1109DR_1.mp4
💻資安服務的全面測試
去年5月時,因為市府同仁誤點了勒索信件而造成市府內網和公文的損害,針對這個部分的宣導和演練是否有事前與事後的檢討,來加強市府同仁資訊安全的觀念。另外,基隆市府一直在進行行政院補助地方政府加強資安維護的服務建置,這個部分是否有相關的測試及早找出弱點?在汰換電腦方面,是僅有硬體還是會搭配軟體系統升級,以降低系統的弱點?
✉️公文交換系統修復工程進度報告
上一次定期會業務報告時,我和綜發處討論過因去年市府網站被勒索病毒入侵,造成公文系統損壞,使同仁難以查詢、連結過去公文檔案的問題,造成部分基層同仁辦公上的困難。當時,綜發處回覆我,部分公文還是必須以人工的方式協助查找,相關的資訊工程正在進行但有難度,無法回覆確切可以修復完成的期程。時間已經經過半年,我請綜發處說明,目前公文系統修復工程的進度以及未來的維運機制。另外,也希望開始建立各議員研究室的電子公文單位,加快公文交換效率。
✏️「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施行後: 各機關表單、資訊系統、網頁調整
中央發布「配合釋字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施行後,各機關表單、資訊系統、網頁調整參考指引」要求地方政府針對相關表單、填報系統和網頁進行合乎新法規定及友善的調整,感謝綜發處回覆在今年10月5日提報性平委員會通過結案。但在我們辦公室仔細檢視目前市府及各單位網站上提供的各填報表單,還是發現了需要改善的地方,以育兒津貼申請表來說,中央的指引建議應將「父、母」改成「申請人1/申請人2」,但我們目前不管是區公所還是教育處提供下載的表單中,在括號中還是以「父、母」來指引填寫。
另外,除了有關「司法院釋字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相關的友善調整外,我們也發現了很多需要與時俱進調整的部分,例如,我們在安樂區公所網站上下載到2020年9月上傳公告的社會救助調查表中,竟然還有「平地山胞」、「山地山胞」的勾選項目。(區公所已於11/9更新)原住民正名運動從1980年代開始,經過了那麼多運動前輩的努力和整體社會的進步,直到1994年憲法修正,我認為在2020年的今天出現這樣的內容是我們不能接受的。另外,現在已經不太使用「殘障」而多是使用「身心障礙」,仍然散見在各表單。我覺得有必要全面的來檢視各單位下載文件及表單內容,希望綜發處作為市府專業的資訊管理單位,在協助各單位網站更新時,也可以來統籌要求各局處進行檢討、更新,並撤下已經沒有在使用的表單。
➡️綜發處回覆:資訊科長回覆說針對資安防護都有進行弱點掃描,另外市府內部的電腦裝設若跟不上軟體系統的話會根本跑不動,因此會以硬體更新為主。公文修復的狀況正在進行。在表單調整的部分因為資訊科還是屬於技術人員,主要要支援技術,內容還是要以各單位為主來檢視。
性平 申 復 流程 在 陳薇仲 基隆市議員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民政處業務報告|鄰里道路挖掘、樹木保護、性別平等友善資訊】
【警察局業務報告|性平事件處理程序】
上週五(10/30)是民政處、警察局與政風處的業務,我和兩個單位討論了非常多的鄰里工程的維護管理、勘驗、鄰里樹木保護,以及第一線服務的友善流程與資訊。以下就我和兩個局處的重點討論和大家報告!
➡➡ #民政處業務報告
🖥影音: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1030DR_0.mp4
🚧 #鄰里道路維管與挖掘程序改善
雖然目前基隆市許多主要幹道如麥金路都刻正進行示範道路全面改善,但大家生活最常使用的——巷弄道路很多還是有坑坑疤疤、凹凸不平的問題。
我們辦公室接過大大小小關於道路、巷道挖掘施工的陳情,每一次處理前要花很多時間精力來確認管理權責單位,常常遇到市府工務處和區公所管理權責不清的狀況,這是由於有三項法規為統整的情形,因此區公所是以材質來分(混凝土道路屬於區公所維管、柏油屬於工務處),但民政處卻以四公尺作為基準(四公尺以上為工務處,以下則為區公所),我也要求民政處來協助區公所和工務處統整法規並統一分工基準。
接著,若維管道路的單位沒有依照程序、落實勘驗,道路挖掘後,很容易未即時檢測到路面回復,就會影響巷道品質,產生大家看到的產生高低差或是標線沒補上的狀況(我們也接到挖掘後沒勘驗而沒及時補上標線,造成民眾權利損失的案子)。上一次決算會期審計室也提出指正,我也和民政處長討論區公所進行道路挖掘後修復的完工勘驗的狀況──至今還有部分區公所以 #書面審核 來勘驗路面回復狀況(安樂區公所也在其中)🤦♀️,未會同相關事業單位進行實地勘驗,這樣子非常難確保路面回復的品質和用路安全。
因此我也在現場請處長告訴我們,甚麼時候七個區公所都能以實地勘驗來執行勘驗、以保障用路人和市民的安全?另外,三個公所也提出建議,他們認為目前對管線單位施工方法無訂定施工規範,導致挖管後路面易破損及不美觀,建議主管機關召開會議統一施工規定。這個部分我也請民政處以協助進行跨局處的評估及討論。
🌈 #第一線服務機關提供多元性別友善資訊 #不只是社會處的責任
先前,我不斷提案與討論,希望第一線服務機關可以規劃經費投入多元性別友善資訊放置,然而,民政處在這次的業務報告回覆中說「這是社會處業務。」
然而,民政處有非常多的業務,都和性別平等及多元性別友善相關,像是未婚聯誼、結婚登記、成年禮、宗教禮儀、喪禮儀節等等,且服務對象也可能為同志、多元性別族群、同志家庭及其第二代。為了讓服務機關都能以非常好的品質來協助民眾,避免發生因為不了解這些族群而產生的歧視和不友善的對待。
過去我提案不只一次,希望民政處參考台北市民政局的作法,跟民間團體合作,編纂認識多元性別及性別平等的傳單摺頁,公告上網並且擺放於第一線服務機關提供給民眾參考。以今年台北市民政局製作的「認識同志家庭」摺頁為例,上面的資訊非常實用,包含了淺顯易懂的簡介,還有第一線服務同志家庭的共同原則、應該避免的作法和第一線人員可能遇到的各種狀況解析及建議。
但是針對我多次提案,民政處的回應是什麼呢?民政處說有把內政部製作的「子女從姓」動畫短片上網公告。我當然覺得這件事很重要。但戶政單位、區政單位都有可能服務到多元性別的朋友或多元組成的家庭,應該要更認真評估我和連署議員們的提案、認真的參考其他縣市的作法、回應市民的需求,相信除了把中央製作的影片放上網外,民政處可以做到更多、更好,我希望民政處可以正視性別平等工作,並且認真對待議會通過的提案,不要讓社會處單打獨鬥,一起為打造平等友善城市來努力。
🌳 #零星工程修剪樹木的把關機制
雖然現在公民的環境意識提升,但還是發現許多基隆市的大型工程發生對樹木暴力修剪的問題,在第3次定期會的總質詢,我也舉出許多工程不當修剪樹木的案例,除了指標性的大型工程,更有許多鄰里的零星工程有錯誤修剪樹木或移植的案例。
根據《基隆市政府行道樹及喬木修剪作業規範》,如果要修剪道路和公園的樹木,應該填寫修剪申請書向都發處申請;如果是修剪學校、社區的樹木,則是向產發處申請。
無論是行道樹、公園樹木或是道路邊坡的樹木,都需要被好好的對待。城市樹木的保護不只是對城市生態的重視,也是公共安全重要的一環,為什麼?當一棵樹木遭到不當修剪,例如傷口過大、修剪幅度超過1/3甚至斷頭,就可能導致樹勢衰弱、細菌入侵進而染病。或是沒有考量樹枝密度、樹冠比例、每根枝條的枝葉重量分配,就可能在天災時傾倒,甚至平常就無預警地斷裂。
民政處的業務報告有提到零星里鄰修繕工程中有包括修剪樹木,根據我們向民政處索取的資料,光是今年1~8月,民政處就執行了26件和樹木相關的工程,一共修剪了400棵樹木。上面提到,依據《基隆市政府行道樹及喬木修剪作業規範》修剪前要送申請書,這是公務人員應該遵守的行政規則,但是我們比對產發處和都發處收到樹木申請書的狀況,發現民政處處理的這400棵樹木,幾乎沒有提送樹木修剪申請書!🤦♀️🤦♀️🤦♀️在沒有提送樹木修剪申請的情況下,民政處如何確保樹木修剪的品質,以保障民眾的安全?
另外,我們也對照上半年議員對地方建設的公開資料,發現上半年的17件樹木修剪,至少有5件工程的廠商,登記營業項目不包括園藝服務。然而,在沒有送申請給產發處、都發處以協助審查的情況下,民政處要如何確保修剪樹木的品質?除了落實樹木修剪申請之外,針對零星工程修剪樹木,是否可以要求廠商資格,例如必須是園藝技術士、園藝技師或是通過有其他縣市的修剪認證,才能執行樹木修剪?
如果零星里鄰修繕工程是為了改善里鄰生活環境,就更應該好好把關修剪樹木的品質,以確保市民的公共安全,並讓民眾享有樹木淨化空氣、為都市降溫等好處。
#因議會時間不夠民政處沒有現場答詢
最後因為時間掌控的關係,議長指示民政處不用現場答詢、改以書面回覆。由於民政處的業務和第一線機關的服務品質以及生活中大大小小的鄰里工程品質相關,我感到非常可惜,我也會再將問題提供給民政處,並將回覆更新在這篇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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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業務報告
🖥警察局與政風處影音https://vod.kmc.gov.tw/k_video/video/1091030DR_0.mp4
📞 #性騷擾事件處理程序 #沒有重不重要
基隆市警察局針對性平事件,會統一由總局的婦幼隊來做接案窗口。但在我接到民眾陳情,發現性騷擾事件處理過程中,因為同仁的敏感度不夠,說出「這不重要吧」的話,而無法讓受害者信任甚至造成傷害。
在警察局「守護婦幼安全」項目中的「強化婦幼工作專業職能與偵處品質」,報告裡面寫到:「本局定期舉辦婦幼保護專業人員教育訓練,並利用各種集會時機教育宣導,強化員警專業處理能力。」
首先,我非常肯定警察局的這項工作,也希望和警察局討論這項工作的訓練內容、時數、接受訓練人數及成效。因為我相信接受報案、處理性別相關案件的同仁都很認真、辛苦,但我真的希望服務品質可以更提升。
因為我們有接到民眾陳情,在性騷擾事件報案製作筆錄時,遇到同仁表示,不符合《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中的行為,也就是,不是「乘人不及抗拒的親吻、擁抱、觸摸臀部、胸部」,可能是違反受害人意願的觸摸手、腰等處的行為「並不重要」,受害人這個部分的陳述也就沒有放入紀錄當中(符合25條的部分是有紀錄進去的),讓受害人覺得有不友善、甚至有點二度傷害的感受,也因此降低對警局的信任和評價。甚至也可能因為曾經在報案時被認為某些行為和遭遇「不重要」,未來不敢申訴或報案,而造成權益受損。
依照「處理性騷擾事件作業程序」,不管是《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的性騷擾事件,還是其他的性騷擾事件,都有一定的處理程序,即便不是25條狀況的事件,也要詢問受害人是否要申訴並製作紀錄,並沒有「不重要」這樣的判定。
警察局長回覆了性平三法的精神,並說會再加強同仁的敏感度,嚴謹程序。
我也會再持續監督,由於最近在其他幾個縣市的公部門在受理性騷擾案件時,也有發生類似的問題,因此這次會期我也提出提案,希望會處理到性騷擾、性平事件等報案、申訴的相關單位,如警察局,都能強化同仁的敏感度,以加強整個程序的嚴謹。
性平 申 復 流程 在 林穎孟 迎夢台北大安文山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 一日之計毀於晨?宗教入侵台北市校園!】
最近很多家長跟我陳情,有宗教團體利用晨光時間或擔任志工的機會,進入校園傳教,但根據教育基本法第六條的規定,公立學校不得為特定宗教信仰從事宣傳或活動。
根據資料顯示,目前台北市有 43.5% 的國小在晨光時間有宗教團體入班上課的問題,而教育局也並未針對校外人士入班授課或擔任志工有明文規範,使校園淪為宗教大舉入侵的場所。
然而當家長向1999市民陳情專線檢舉學校有宗教入侵時,教育局的回覆都是沒有發現相關情形。
經過我追查,發現台北市有許多學校存在這個情形,簡單舉兩個例子:
1⃣️ 實踐國小在今年邀請台灣FOCUS愛家協會進入校園演講,並在校內發送徵求志工的傳單,台灣FOCUS愛家協會是源於美國基督教組織「Focus on The Family」的團體,很明顯是宗教團體。同時今年新生入學時,學校也邀請山達基相關團體快樂之道至校園演講並發文宣給學生。
2⃣️ 光復國小老師今年在課堂上發送有「耶穌愛你」、「我的心默默無聲,專等候神」等字句的獎勵卡。
正因為許多學校是從老師到志工,從基層到高層都有傳教或允許宗教團體的行為,當校方違法在先的情況下,如果教育局所謂的調查,只是向校方及老師口頭詢問,那當然問不出真相!
因此我具體要求教育局必須在一個月內完成這些工作:
1⃣️ 各校實施性平講座及晨光時間活動須公開上網,保護家長的知情權。
2⃣️ 教育局必須訂出《校外人士入校擔任志工、協助教學或實施講座的資格審查流程》,不管是晨光時間或性平課程,只要校外人士入班就必須申請,如果申請人是宗教相關團體或過去曾有違規情形,就必須駁回申請。這樣才能保護小朋友遠離不當內容的受教權,也讓家長安心。
3⃣️ 全面清查目前校外人士入班的情況,請局長列出應該被排除的申請人與宗教團體名單,並發函給台北市所有學校。
4⃣ ️教育局必須向各校發函,八時三十分以前活動,若非正課則不得強制要求參加,讓學生和家長可以自主選擇,也要約束教師不能用實質影響力去壓迫未參加的學生,老師應該有責任充分告知所有學生和家長,這個時間請假是他們的權利,不能讓學生和家長覺得他們不合群。
5⃣️ 檢討晨光時間申請執行正式課程的問題。
希望教育局能妥善處理這個問題,讓家長及小朋友安心上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