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101《經營者養成筆記》重點整理及讀後感part3◎文/陳泰源
閱讀進度→第二章-獲利能力-經營者是生意人
《第一節》
由衷希望顧客高興,所有工作必須徹底遵循「一切以顧客為中心」的原則。不能只是停留在字面上的理解,而是要深入去感受這些話的涵義,必須在所有經營環節徹底且認真執行。因此,從一開始商品的企畫階段,就該抱著贏得「顧客滿意的笑容」這個願望進行,並且為了贏得顧客滿意的笑容而不懈努力。當被問到「公司到底是誰的?」這一問題時,正確地回答應該是「公司在本質上是為顧客而存在的。」因為公司是依靠顧客所支付的錢而維持的,如果面對顧客,表現出「為了我們公司股東的幸福,請您購買我們的商品吧!」或者「為了我們公司員工的幸福,請您跟我們買商品吧!」這樣就太可笑了。因此,必須一心一意地為顧客著想,只有堅持一切以顧客為中心,最終也才能讓股東和員工幸福。做生意就如同每天接受顧客投票一樣,顧客不會把票投給不為他們著想的企業。
三個要點……↓
第一:必須讓顧客感到驚喜。以超出顧客想像的形式,將顧客需要的東西提供給顧客。如果讓人產生一種「不過如此、別店也有」的感覺,那就不可能給顧客留下任何印象。
第二:要養成這樣的思考習慣→顧客的需求非常重要,我們必須以高於顧客所期待的水準來滿足顧客的需求!「顧客到底在想什麼?顧客現在的心情是怎樣的?」為此,我們必須認真傾聽顧客的心聲,如果不傾聽顧客的心聲,就無法滿足顧客的要求。雖然依照顧客的心聲提供商品和服務,但顧客卻不會如我們所希望地一樣支持我們,為何?因為顧客所追求的是他們尚未見過的商品或尚未體驗過的服務,這才是顧客的真正心聲。顧客能夠告訴我們的僅僅是問題和需求,作為專業人士,我們必須根據顧客所反映的問題和需求,充分發揮想像力和創造力,以超出顧客期待的水準將顧客的需求化作實現。只有這樣才能創造出顧客真正需要的附加價值。這不僅是商品有形的服務,也同樣適用於接待顧客等無形服務,只有當我們能夠讓顧客享受到超出他們所期待的貼心周到服務時,我們的服務才能夠留存於顧客記憶中並令顧客感動。
第三,要隨時謹記:作為商品和服務的提供者,我們必須生產出自己真正認為優質的商品並創造自己真正認為優良的店舖。「如果我是顧客,這樣的衣服真想擁有很多件嗎?我希望每天都來這裡逛逛嗎?我希望我的朋友家人都愛用嗎?自己鎖在這家店,真的能使自己在家人和孩子面前為之驕傲、感到自豪嗎?」顧客可以洞察一切,其中一個共同點是「熱賣商品都是店家充滿信心銷售的商品」。
【心得】
房仲工作跟一般店鋪不同,無法製造產品,只能仲介商品,因此,針對「服務品質」就該特別加強!單就服務這一塊,可以做的有很多,例如:
1幫房東把房子租出去後,仍持續提供房東與房客針對屋況瑕疵修繕的溝通。
2帶看間數較多時,事先自備罐裝水,發覺客戶口渴了,拿出水來,顧客會覺得貼心。
3事先預約看屋時,主動詢問是否有停車位需求?若自己有開車的話,能載客戶看房子,當然更好囉!
4屋主委託房子,你願意幫屋主打掃整理房子。
5客戶生日,逢年過節,有挪出預算送禮物。
6你能在最短時間內,整理出實價登錄,讓客戶可以即時馬上知道行情。
7委託你賣房,跟你買房,能讓客戶有安全感。……等等。
總之,服務要超越同業,才能讓客戶有「這樣的服務我還沒體驗過呢!」的感受,所以要不斷提升自己的服務品質;另外,最近因為有師父教,得到的心法是:要學會在聊天與互動過程,不知不覺中,植入客戶對你的好感。
《第二節》
日復一日,完成好必做工作,腳踏實地做好每一項工作,所謂經營就是每天認真完成理所當然的工作,並對所完成的工作進行檢查,進而思考接下來應採取的方法並修改計畫,可以說經營正是這一過程的周而復始。真正獲利能力關鍵在於能否腳踏實地做好理所當然的工作。使用激烈手段舉辦活動,即便能夠招攬顧客也難以維持長久。對經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珍惜每一天、每一位顧客。並且每天致力於減少浪費,堅持不懈地對經營的每一個環節進行改善。未來存在於每天充實的工作中,而認真解決眼前的每個問題也正是我們通往理想之路。
並非能力問題,而是習慣問題,你是否每天都能認真對待自己理所當然的工作?徹底進行清掃、商品陳列整齊美觀、實施精準的庫存管理。店員能夠以精神飽滿的狀態、開朗樂觀的態度接待顧客?妥善處理客訴,每天都像偏執狂一樣地關注營業結果,自己發現問題,並逐一解決。能否做到這一點並非能力問題,而是習慣問題,所以任何人都可以做好,重要的是要有意識地錘鍊自己,直到變成一種習慣。此外,如果上級不能帶頭做好理所當然的工作,部下就不可能將自己的工作做好。
【心得】
認識我的人都知道我是一位嚴格自律的人,今日畢、今周畢、今月畢,我都徹底執行,例如:每天我都規定自己至少要跟?組屋主、?組買家互動,每天都要閱讀不動產新聞,每個禮拜要開發進一間,也要分享經營所屬區域大直的地方新聞,每個月也都會整理大直最新的實價登錄轉傳給客戶。縱使我做房仲7年多了,縱使這是日復一日的工作,習慣沒變,但我作業方式始終不斷微調,覺得怎麼做可以更好?
包含我自己的租賃合約版本,我每一次出租房子,遇到房東與房客之間的糾紛,發現其實是可以事先在租約內容先寫好的,我就會做補強,一直不斷修改、進化,於是,現在跟我租房子的客戶,租屋糾紛都能大幅降低。
另外,美商era總裁也說過,領導就是管理自己、影響別人,我現在有一個帶新人的群組,我也會每天傳給新人們,告訴他們我今天做了哪些事情?讓他們知道,身為學長的我並沒有偷懶,而且比他們做更多!!!而他們也因為我以身作則,漸漸地積極了起來。
《第三節-迅速實行》
速度變得越來越重要,同樣是爭取五千萬用戶,收音機用了38年,電視機用了13年,網路用了4年,蘋果公司推出的iPod用了3年,而臉書卻僅用了2年。速度對於經營也越來越重要了,如果我們能比其他任何公司都快的速度,提供全世界公認的真正優質商品的話,我們就能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開創並引領巨大的市場。當機立斷、立刻實行,速度包含「迅速搶佔先機」和「快速完成工作」。經營者必須比任何人都更迅速地把握住這些變化。如果應對遲緩,就會給公司帶來致命性的打擊,為此,我們必須時刻帶著危機感來密切關注事務的發展變化。
關注度不夠也將導致失敗,關注度不夠就會使我們不能及時意識到變化的發生,而當我們意識到的時候,卻往往已經來不及應對。如果我們先別人一步注意到變化的發生,就應搶先採取行動,不怕失誤,當機立斷、立刻實行。錯過了時機,那麼我們辛苦才想出來的創意就如同廢紙。警惕「報告文化」,報告比行動多,每次會議報告資料都堆積如山,相關人員為了製作資料一定花費不少時間,而執行力下降。理想的時間分配比例應該是行動占9分,計畫占1分。馬上做、必須做、直到做好,光想不動,下決心行動,卻不能堅持到最後,半途而廢,簡直是在浪費時間。如果我們店鋪出現問題,顧客也給我們指出來了,可是如果顧客下周再來時發現這個問題依然存在,顧客會感到震驚與失望。我們將因此失去顧客,而失望的顧客回去後還會跟許多人講起我們店的事。因此,失去一個顧客也就意味著我們失去幾十、幾百、幾千個顧客,如果沒有迅速解決問題的行動力,就會引發這樣的問題。能夠充分利用時間的人才能取得成功,只有善於利用寶貴時間的人才能成為成功的人。同樣一件事情,別的公司要花三天才能做的事,有的公司花一天就完成了,贏得時間的公司就是贏家。
【心得】
說到趨勢,我自己的部分,當我年初發現大直商業區、娛樂區的爭議時,我就意識到,大直未來3年內,勢必只有住宅區才有成交量,因此縱使再怎麼努力成為大直第一名,實質上的業績恐怕也不好看,因此,我後來除了換公司到大安區之外,我也一直致力於「固守大直」與「拓展市區」,加倍經營。
公司的部分,台灣的房仲產業生態,傳統店頭將越來越難生存,除了支付房東租金、秘書底薪、廣告、水電等營運開銷,有獲利的店頭已經不多了,絕大多數都是虧損狀態,再從Uber、Airbnb的興起也可以看出未來網路平台化的趨勢,來店客、臨時馬上要看屋的客人也越來越少,購屋民眾早已習慣事先在家做好功課再預約看屋,加上台灣面臨少子化、高齡化趨勢,未來房市成交量低迷將為常態,在地精耕固然重要,但也一定要擴大經營範圍才能生存,而且要改走樓面式以降低營運成本。
這也是為何總裁率先看到趨勢,搶佔先機,複製新加坡era模式套入台灣,一年招募超過130位以上成員,而新的一年即將開始,美商era不動產反而開始擴張營運,也把隔壁的百坪辦公室承租了下來!!!
《第四節-現場、實物、現實》
經營不能紙上談兵,過去有句話叫做「在賣場一定能找到答案」,意思就是各項工作如果不置身於現場、實物、現實等實際情況中,不依據親身的感受進行經營,就會脫離根本,辜負顧客的期待、失去同事信任。工作絕不僅僅是下達指示,作者提到某年曾希望做出一個CP值極高的產品出來,當然困難度很高,最終生產出來的產品也很粗糙,當作者就此事詢問負責人,得到的答覆是:「我曾在電話中多次向中國的工廠下達指示。」於是,作者對負責人進行了嚴厲地批評:「光打電話下達指示怎麼行!中國工廠是我們的合作夥伴,只有你親自到現場,實際面對產品,和他們一起努力,才能解決問題。」
越是複雜的問題,越要本著現場、實物、現實的原則去面對,否則問題不可能真正得到解決。親臨現場工作的好處,只要你到了店鋪,顧客自然會把問題告訴你。例如:「這種商品沒有這個尺碼嗎?為何沒有這樣的商品呢?」顧客會告訴我們很多重要資訊,如果我們能夠認真傾聽,不視為過眼雲煙的話,我們一定會有很多發現,例如:做得不夠好的地方、欠缺的地方、甚至潛在的商機等等。這些都是我們求之不得的。
【心得】
說到買賣房子,秉持著「現場、實物、現實」的精神也是同樣重要。對買家而言,若沒有親自看屋就直接購買,衍生許多消費糾紛,像預售屋就是如此,只能參考樣品屋,剩下的憑想像,或者是帶租約賣同時又不能打擾租客進屋看的房子。
對房仲而言也是,我曾為客戶介紹外區的房子,當下配對各方面條件都符合需求,唯獨沒有事先去現場看屋,就跟客戶介紹,去現場看時,才發現原來景觀看得到福地,如果我能事先去看?或者至少我能事先詢問接案人「此物件有沒有大家都知道、顯而易見的缺點?」若我事先得知,事先告訴買家,說不定就省下了彼此白白浪費掉的看屋時間。
《第五節-集中解決問題》
捨棄的勇氣,集中解決問題所需的自信,一旦認定的事,就要集中所有經營資源去做。最理想的經營是僅憑藉著某一種商品就能獲得極高的銷售業績。作者舉例,NIKE公司的CEO曾向蘋果賈伯斯取經,賈伯斯說:「NIKE公司有幾件商品是任何人都想擁有的,但是也有很多並不出色的商品,應該捨棄這些平庸的商品,將經營的重點集中在最好的商品上。」很多人選擇分散,雖然明白集中的重要性,但同時又擔心將經營資源集中在同一種商品上之後,該商品卻出現滯銷的情況。出於這種考慮他們最終往往選擇分散。之所以做這種選擇是因為他們對要集中經營的商品缺乏自信。因為缺乏自信,所以選擇分散。但是,顧客是不容小覷的,他們擁有很強的洞察能力,能夠分辨出哪種商品是商家缺乏自信的商品,而且絕不購買。最終,分散經營資源生產多種商品,結果只會給公司造成損失,因為效率降低,還會抬高成本,賺不到錢甚至會使企業大傷元氣。因此,我們應該集中力量生產令我們有自信的、最高標準的產品,同時捨棄那些不盡如人意的商品。
問問自己假如不去做將會怎樣?試著自問自答。對於那些即使不做,從整體來看也並非什麼大問題的事,還是不要浪費時間去做的好。但是,那些如果不做就會給公司造成致命打擊的事,如果不做就絕對會輸給競爭對手的事,如果不做就有可能使公司失去飛躍發展機會的事,就必須要去做。不要分散精力去做太多的事,只要集中力量做好這些至關重要的事就可以了。重要的大事必須集中所有資源竭盡全力去做,否則就無法取得真正的成就。如果以對小事所投入的資源和精力去做大事,結果必將一事無成。人的能力和時間都是有限的,尤其是時間,如果想取得巨大成績,就不能瞎忙。工作並不是優先做容易做的和自己擅長做的事,而是要優先去做那些不做就會造成嚴重後果、做好了就會帶來顯著效果的事。
要與值得信任的工廠建立合作夥伴關係,一些不懂得經營的人總認為,既然要在全世界開設店鋪,就應該將生產工廠分散於更廣泛的區域,才可以降低風險,其實是錯誤的,如果選錯合作廠商,無法信任的分工合作,光是管理就會精疲力盡,甚至可能因產品品質出問題而給顧客造成極大不便。因此,我們應該集中資源,與和我們使命感相同,值得信任的合作夥伴交往。也需要向對方表明我們的誠意,已誠相對,絕對是提高經營效率的有效辦法。資金也須謹慎評估後再使用,必須綜合考慮費用和效果之間的關係,這是鐵則。也就是說,必須好好考慮我們所花費的時間和費用是否能夠帶來相應的利潤。一旦資金充足,往往就忘了要設法節約使用,所以資金充足有時反倒是件對公司不利的事。經營者要養成在任何時候都能以缺乏資金為前提,謹慎使用資金的習慣。只有產出大於投入,公司才能賺錢,因此必須用心思考怎樣才能以盡可能少的資金投入創造出盡可能大的效益。因此,集中使用資金也是十分重要的。節約的目的是要把錢花在刀口上,因此不能平均分配,對於那些不花錢也無大礙的事情就一分錢都不要花。反之,對於那些花了錢就能帶來巨大效益,就能為公司帶來飛躍發展的事情,則應該加倍投入。節約之處該徹底節約,該投入的則要集中資金投入,這種收放自如的方式才是經營者的用錢之道。無論是戰略還是合作夥伴、資金等方面,原則都是集中,不能分散。這其中蘊含著獲利的真諦。
【心得】
關於集中火力資源,從房仲業務上,我從兩個面向去談。
過去,我對於那種不管如何問,再怎麼介紹物件,總是已讀不回的客戶,我都給予一樣的精神與時間去經營,因為我想證明「奧客我也能征服的!我一定可以感動客戶的!」但結果總是事倍功半,可我總是天真的以為,縱使他不買,也一定能將我服務的好口碑傳遞出去,但讀了這本書之後,我發現,我應該要將客戶分成A、B、C等級,一旦被我列為C級客戶,我將不再付出我寶貴的時間。
對於物件也是,產品本身是否該列為主攻,應該將產品本身的優缺點羅列出來,看是否優點大於缺點,同時搭配屋主的價格心態,如果發現物件的優點多於缺點,屋主的價格認知也很成熟,就應該想辦法說服專任委託,然後強力猛攻!
集中,蘊含著獲利的真諦!讀者泰源謹記!
另外談到「經營者要養成在任何時候都能以缺乏資金為前提,謹慎使用資金的習慣」,我從事房仲,原本是在一個負債、還債的壓力下進行,後來因為高估自己的賺錢能力,又買了高額的儲蓄險,導致過去這7年來,我從是房仲展開任何一切可能需要用的開銷,我都盡量壓到最低,例如,人家製作三角板、傳單塞信箱、大樓形象廣告、廣告面紙等,我都不花,因為我是在一個「缺乏資金」的意識下進行房仲工作,所以我致力於網路行銷,並且集中火力,也確實有看到成果,算是印證書中所講的觀念。
《第六節-與矛盾鬥爭》
專業人士的工作價值,經營就是與矛盾鬥爭,作者以自家服裝品牌為例,一貫走簡約風,但又希望讓人穿了產生憧憬,因此又要盡可能在服裝中注入新意和熱情。簡約,又要有新意、熱情,意義上而言,兩者完全是相反矛盾的,但如果解決了這個矛盾,理念也就能夠實現。例如蘋果公司的產品,也是解決矛盾的代表性產品。例如:把品質做好,同時又要壓低價格,明顯是相互矛盾的,一般人都認為做不到,覺得做不到就放棄,那就只是個門外漢。而我們是專業人士,所以我們該是專業的,如果我們和一般人沒什麼兩樣的話,那我們薪水的價值、存在的價值又在哪裡?一流的專業管理人員,絕不會一上來就說「做不到」,他們會說「好的,我們試試看」,然後想盡一切辦法解決客戶提出的問題,直至圓滿達成。專業人士的工作方式就應該是這樣,與矛盾鬥爭、設法找出解決問題的辦法,這就是專業人士的附加價值,顧客的笑容也將因此而浮現─沒有顧客笑容的地方賺不到錢。
解決矛盾就增加機會,不解決矛盾,就沒有下一步的成長。矛盾與挑戰是如影隨形的,因為進行挑戰時所面臨的矛盾都是自己第一次經歷的,往往讓人不知道該如何應對。此時,你是「太難了,這樣的話根本幹不下去」,然後放棄,還是努力去思考解決問題的方法呢?這將成為決定將來能否成功的一個很大的分水嶺。只有不放棄挑戰,頑強拚搏,努力尋找解決的辦法並堅持到最後的公司,才能創造市場,解決矛盾後,將有更多更大的機會等著你。發現真正的問題,從根本上解決,絕不能採用治標不治本的辦法來解決問題。例如,店員們很辛苦,有些經營者就想透過給店員加薪的方式提高他們的幹勁,這就是治標不治本,不難想像,一旦加薪後,他們還會要求再加薪。加薪的前提是先提高營業額,這就是經營的基本道理,做為經營者,遇事就想透過錢來解決,思考時,可進行這樣的自問自答:是不是缺乏高度一致的目標和理想?是不是因為員工教育做得不夠好?是不是因為我太獨斷,只把員工當操作員?是不是員工已經很努力,卻沒有得到應有的獎賞和表揚?透過這樣的自問自答的方式,來挖掘問題的本質並採取行動。解決問題不能見招拆招,而是要去發現問題的根源所在,再去解決。
【心得】
房仲工作的矛盾,不外乎就是兩個面向:
一是買賣雙方對於價格上的認知差距,屋主想賣高,買家想買便宜,這就是矛盾,因此,如果能解決這個矛盾,讓屋主“感覺”賣高,同時又讓買家“感覺”買到便宜,這時,房仲的價值才能被體現出來。
二是服務費,買賣雙方都希望成交一個滿意的價格,可是又希望能付出較少的仲介費,如何讓客戶「非常開心+付足滿%服務費」,這兩個點是充滿矛盾的事情,如果在議價的過程中,房仲可以把服務做好、做滿,就有可能解決了這個矛盾,這才能體現出房仲的價值之所在,技巧可以有很多,但觀念至少要有,要保有這樣的意識去服務客戶就對了。
《第七節-做好準備,執著於成果而非計畫》
準備工作的重要性,為了能使經營順利進行,事先做好準備工作是不可少的。做為經營者,想實現高效營利,就必須提高準備的能力。經營者準備不足,也會給顧客造成不便,比如,顧客沒有找到自己想買的顏色和尺寸。如果顧客是因為看到廣告宣傳單而專程過來,或者是為了停車兒等了好久才進店裡的,當她看到自己想買的東西沒有賣,那是怎樣的心情?於是就會失去顧客對我們的信任。深入思考,直至成功的畫面浮現於腦海,做計劃最重要的是要使成功的畫面浮現於腦海,「這樣做的話會出現這種結果、進行到這個階段也許會出現這樣的問題,這個時候在這方面做好控制問題的關鍵。」不斷摸索,直至成功的畫面清晰地呈現於腦際,透過這個畫面你可以知道「這樣做一定能夠成功」。進行深入的思考,直至成功的畫面浮現於腦海,是一個很重要的過程,這才是真正的做計劃,而不是紙上談兵。
不要執著於錯誤的東西,在進行某項工作時,計畫雖然很重要,但是不能過分執著於計畫。花了很大力氣做成的計畫,往往容易陶醉其中,固執地希望按照計畫進行,請大家千萬不要犯這種錯誤,只有最終的成果才是我們必須執著追求的,除此無他。如果情況發生變化,想要獲得最終成果就必須放棄原有計畫,不管那是一份你寫了多少頁的計畫,都要毫不猶豫地放棄。所謂的計畫就是隨著實際情況、競爭對手的情況以及公司情況的變化而不斷修正的。我們應該更加重視商人「識時務」的智慧,而不是官僚的智慧。
【心得】
民國2014年,我發現房地產趨勢開始往下走,賣方市場轉為買方市場,我便從開發型業務(賣方)轉型為純銷售(買家),我逆勢操作,確實讓我在2016年的成績獲得該店業績的冠軍。於此同時,自從轉型做買家之後,漸漸地,我被客戶拉往外區,內湖或市區,成交占比中,一半是原本精耕的大直,一半來自外區,也因此同年獲得了「成交件數/頻率第一名。」
但,自從離開了原本的公司後,到了市區,卻發現公司沒有任何一位同事經營大直,只有我一個人單打獨鬥,我若有買家要服務,還得要靠在地房仲店頭配案,案子都掌握在同業手中,遇到不會議價的接案人真的很頭痛,而且,若當天臨時要約看屋的客人,也都比較無法即時服務,無形中也錯過了許多機會。因此,我下定決心,嚴格執行「每周一開發」,大直的物件,不論優劣,我要一一委入,並且同時要發展組織,剛好有新人不排斥做大直,我便拉來訓練與合作,我負責買家、網路行銷,新人同事負責在實體上與管理員打交道、開發拜訪屋主,若遇到臨時要看屋的客戶,也可即時協助帶看,新人開發到物件,因為有我在,不用擔心沒有買家,形成互補。
我想,這就是「著重於結果,計畫則隨時調整修正」的一個範例吧?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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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是問題做是答案輸在猶豫贏在行動意思 在 馬英九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馬英九總統3月29日晚間針對近日學生運動召開中外記者會,接受現場媒體提問問答全文】
問1:此次學生抗爭活動的起點,外界皆以為是從立委張慶忠關鍵30秒開始,您如何看待此次學生對於程序正義的要求?警方在3月24日行政院驅離過程結束後,公布警察有155人受傷,民眾有55人受傷,但此一數據遭網友質疑,總統如何看待此事?
總統:所謂張慶忠30秒通過服貿協議的問題,確實有需檢討之處,但我們也必須瞭解,當初之所以發生此一問題,是因民進黨的委員擔任主席主持會議時不讓國民黨的委員發言,等到輪到國民黨的張慶忠委員主持會議時,他連上臺主持會議都沒辦法,才會出現此一情況。因此我覺得,未來如果服貿協議要在立法院逐條討論、逐條表決的話,有一項非常重要的前提,就是兩黨彼此都不要杯葛,大家都非常平和、理性地審查,這樣才有可能達到成果。至於,3月23日有部分民眾與學生攻佔行政院,警察予以驅離而造成部分人受傷的情況,各位都知道,我們整晚都在關心,在行政院院區內民眾與警察有3、4千人,最多時近5千人,這麼多的人在推擠、拉扯,要想沒有人受傷恐怕是不容易。不論流的是一滴血,或是一塊瘀青的肌肉都是我們的國民,因此我們都不希望看到這樣的現象再度發生,也希望未來警察在執法時,能比現在或過去更為謹慎,儘量避免任何傷害發生。
問2:總統回應學生的四項訴求,相較昨天行政院江院長的談話,總統認為公民憲政會議可以評估,有關兩岸協議監督機制先立法,再審服貿協議的部分,您認為可以同步進行嗎?另針對有關外界認為以公投方式處理服貿協議,有何看法?
總統:有關服貿協議審查方式,現在已在立法院展開審查程序,至於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則尚未開始。實際上,兩岸服貿協議進入立法院前已進行相當多的討論,進入立法院後向委員會報告過三次,在立法院也辦理二十次的公聽會,這些程序似乎沒有必要再走一次,而應該往前看。而有關兩岸協議監督機制相關法規的立法,可同時來做,這樣可以減少走回頭路,也會使程序更有效率。其次,有關公民憲政會、國是會議或經濟諮詢國是會議等,到底我們應如何面對臺灣經濟的未來,我們會請行政院相關部會評估,因為到底怎麼做?希望達到何種目的?能否解決目前的問題?這都是我所關心的,我已和江院長商量,希望行政院儘快提出評估結論,至於是否能採行公投的方式,各位都知道,此一法案已進入立法院審查程序,我們覺得應該在國會內尋求解決。最主要是在國會內才能做到逐條討論、逐條表決,公投是沒有辦法的,因此先從代議政治的國會來做,應該是正辦。
問3:政府是否同意學生及公民團體所提針對兩岸協議立專法?服貿協議中牽涉國家全的問題,目前政府的說法都因涉及政府的國際信用不能重啟談判,是否有可能向中國大陸表明該協議有部分條文臺灣民眾無法接受,而重啟談判?
總統:服貿協議有關國安的部分,第11條有例外條款,亦即倘涉及國安問題,可利用此一例外條款處理,第8條亦有緊急處理機制,倘發現實施後造成雙方貿易很大的衝擊,亦可利用此一條款。同樣在19條、23條亦有一年檢討及三年修正的條款;換句話說,不是上了車就不能下車。我看了許多外界所提有關國安的疑慮,例如營造業,如果公路交通的隧道、橋梁都由陸商來承包的話,將來發生問題怎麼辦?實際上到目前為止,陸資不能超過12%,他們也不能透過政府採購法來承包公共工程,因此此一問題根本不會發生。第二類的電信業,也不是我們經常所說的internet,所以實際上這些問題都已考慮過。前次記者會有人問及立法院是否要求國安局提出國安檢討報告?是有的,此一報告已送到立法院,我已和國安局說,在相關的部分,摘要應該沒有問題,萬一有問題,實施後也來得及補救,因有現成的條款可適用。
另外,為何在國會審查時不宜再改動?因為這是國際慣例,因為一改動,都與其他條文有關,其他條文也需跟著動,這時就可能需要重新來過,從國際慣例角度來看,可能對我國的國際信用有影響。至於訂專法的問題,主要是看有何內容,目前立法院已提出八個版本,加上學生及陸委會共有十個版本,有三個不同的型態,一是訂專法,一是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第5條是有關監督機制的母條文,三是有人認為不必立法,訂定作業要點即可,因為這是程序性的。屆時再看立法院如何審議。
問4:您評估此次服貿爭議對兩岸關係有何影響?往後兩岸貿易或其它議題的商討是否將有所不同?「馬習會」是否將受到此次爭議影響?
總統:服貿協議是《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一部分,而ECFA有四個部分,包括貨品、服務、投資保障與爭端解決,因此服貿是在此一大架構之下,如果未通過的話,當然會影響ECFA,因為我們後續仍須與大陸洽談貨品貿易協議,目前雖已完成85%,若不通過一定會受影響。另外,您提到的「馬習會」與服貿協議毫無關係,因為服貿協議是約莫在一年半前開始協商,當時習近平先生還沒上任。
問5:兩岸監督機制如何增加透明度,以避免爭議?
總統:剛剛我們講到有四個階段,一開始概念剛形成階段,我們會與外界及國會溝通;第二個是業務溝通階段,即開始與對方談;第三個是簽約前階段;第四個是簽約後階段,這些都具有程序性,每一個階段都須到國會做報告。
服貿協議到立法院做了三次報告,包括去年四月及五月,許多現在反對服貿的民進黨委員皆有參與,其中一次密會,另外兩次則是公開會議,因此,不能說服貿協議都沒有跟國會報告過,實際上跟業者也溝通了110次之多。
問6:3月23號發生了流血衝突,很多人認為行政院江院長與警政署王署長應該下台,您有何看法?另外,學生明天上凱道後,大概七點會回到立法院,如果一直沒有共識,有沒有考量用什麼硬性或軟性的方式讓他們回家?有沒有設下時間點?
總統:3月23號發生的群眾攻佔行政院事件,警察依法予以驅離,造成部分民眾與警察受傷,這個事件,警察執法應該是符合我國現行法律要求。我認為,江院長與王署長都沒必要為這件事情下台,因為他們都是依法執行職務,尤其行政院是憲法規定的全國最高行政機關,反而攻佔行政院的群眾及部分學生在攻佔時,即宣稱「要讓行政院明天不能上班」,有這麼強的企圖,而江院長是行政院長,他擔心的是行政中樞受到干擾,有這樣的憂慮,我認為他所採取的行動是符合「比例原則」,且合法的,因此他不須下台。
有關明天凱道集會遊行,我看到學生特別說明「希望大家和平理性」,且其中一名(學運)領袖說,將於晚間7時帶群眾回去(立法院),因此你(記者)剛憂慮的問題,學生們都提供答案了!
問7:有人質疑總統兩岸政策是「親中賣臺」,您認為您兩岸政策進程是否太快或太慢?有否需要檢討?此外,服貿協議的爭議會影響兩岸和平協議、兩岸設處及「馬習會」等政策嗎?
總統:兩岸在我上任時,沒有任何一個正式航班,現在一個禮拜有828班,平均每天118班,所謂班機的意思是來一趟去一趟,亦即兩架次,即使如此,還是班班客滿。至於,所謂「親中賣臺」的質疑,不是我當了總統才有此說法,以前就有人喜歡這樣給我貼標籤,很明顯地,我上任後不僅降低兩岸緊張,促進兩岸和平與繁榮,也對臺灣真的有利。因此,我常說,我的政策,尤其是兩岸政策,都是「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不但沒有「賣臺」,而且是「助臺」,讓我們的國際關係參與更多。我上任時,給我國免簽證或落地簽證的國家及地區只有54個,陳前總統上任時即是54個,他的任內沒有增加一個,在我任內卻增加到135個,「這不是一個賣臺總統會做的事情」。各位可以看的出來,我做的事情都是「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
至於兩岸關係的發展,到底是太快?太慢?還是剛剛好。對此,陸委會每兩個月會進行一次民調,最近一次民調顯示,認為剛剛好的還是佔最大多數,約有45%;認為太快的約30幾%,不到40%;認為太慢的約20幾%,不到30%,大概是四比三比二,多年來多是此一比例。至於我到校園演講時,學生的反應則多認為太慢,希望有更多交流。不過以全民而言,是認為速度剛剛好。
有關服貿協議的困難會不會影響到兩岸關係其他部門,我覺得應該不至於。因為服貿協議剛開始的時候,我們雖然做了很多溝通,但還是不夠,因為對象都是業者,跟一般人比較沒有接觸,這方面我們會予以檢討。現在經濟部也大量與學校及其他單位接觸,因為服貿協議經過這一番周折後,越來越多人對此感興趣,「這也是一個很好的機會」,「危機就是轉機」。經濟部以前發資料給大家,大家都不太注意,現在有越來越多人邀請經濟部官員前往說明,這是件好事,因為一個公共政策應該多做說明。可是有時候大家忙,沒時間進行瞭解,所以往往得到的資訊不夠多。剛剛我提及,就在立法院的場外,很多學生在聽老師解說服貿,他們也自己看書,不是只有看懶人包而已。我對這些學生很肯定,他們願意透過這個機會瞭解更多,瞭解更多就知道服貿不是「洪水猛獸」,對臺灣是有利的。
問8:您致詞時提及民國79年的野百合運動,當時的李登輝總統接見學生代表,也召開國是會議,最後解散萬年國會,李前總統昨天也建議總統先召開憲政會議或國是會議,再來討論服貿,請問總統的看法?
總統:野百合學運與現在的學運相隔20餘年,當時國民大會與立法院都還沒有全面改選,國家的民主制度並沒有上軌道。野百合學運之後,大法官做成261號解釋,認為3個所謂的國會—國民大會、立法院及監察院都必須改選。因此從第2年開始,首先是國民大會改選,然後立法院。以前辦的是增額選舉,在那之後就是全面改選。李登輝總統當時承諾學生辦國是會議,籌備人之一就是我,所以我非常瞭解在那個國家制度沒有上軌道的時代,你必須要透過朝野在制度外進行協商,達成決議,以改變制度。現在情況則不一樣了,民主制度燦然大備,立法院是我們的國會,他有完全的權力來主導各種各樣的議案,這次是因為立法院被佔據了,沒有辦法發揮功能。所以我們希望能夠趕快解決問題,讓國會回復其功能。否則一碰到問題,就要開體制外的會議,真正的體制反而無法運作。因此拿現在跟野百合時代相比,在時間與世代上已有極大落差。
問9:學生抗爭期間,許多外資觀望不前,政事也因此停頓,企業界很擔心會否造成經濟停頓,請問總統若抗爭結束,未來政府有無具體措施提振經濟?4月10日博鰲論壇可能有「蕭李會」,總統剛剛有提到兩岸航班問題,航空業更關心此次會否談及陸客中轉議題,這對航空界將是一大利多。
總統:學生抗爭到底對經濟有什麼影響,可能還需要多做一些瞭解,從3月23日以後,股市看來似乎沒有很明顯的影響。至於應該採取什麼經濟復甦措施,政府一直在做,這兩天政府即公布景氣對策信號,燈號也由「黃藍燈」變成「綠燈」,25分。包括經濟動能推升方案等亦在積極推動中,而「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條例也已送至立法院,但是立法院若一直處於癱瘓的狀態,對此會有影響,因此我們當然希望國會能盡快恢復正常。
有關陸客中轉,上次我方跟大陸談的時候,好像有一點機會,我不曉得何時會做出最後決定,但這是我們努力好幾年的政策,我們也希望大陸能盡快讓我們獲得此一條件。「這個不是讓利」,因為我們的人到大陸去轉機已經非常普遍,臺灣到廣州或其他地方飛歐洲,非常普遍。這對我們實際上來講不太公平,為什麼他的二線城市不能到臺灣來轉機,而是我們跑到大陸去轉機。這部分我們過去幾年都據理力爭,希望能夠盡快取得此一權利,這對臺灣打造航空城,或作為一個東亞的中心也好,都是非常重要。能早一點獲得當然是最好。
問10:反服貿抗議事件持續到現在已經12天,現在傳說福建省的參訪團原訂3月31日的參訪也取消來臺。往後來看,4月有江蘇團、5月有河南團,都已經在觀望。您是否擔心兩岸的交流會出現新問題?
總統:到目前為止,觀光界的反應是,還沒有太大的影響,例如遊覽車、觀光旅館都還是蠻「旺」的,但如果(抗爭)時間長的話,我就不敢斷言。當然,這個情況我們密切注意中,因為臺灣的觀光賣點主要是美景、美食與美德,臺灣人民很友善、好客,且拾金不昧,尤其拾金不昧是非常常見的事情,我們不希望因為抗爭事件而改變觀光客對臺灣的印象,但到目前為止,我的感覺是還沒有很大的影響,但時間拖久了就很難論斷。
問11:請問總統您今天記者會一延再延的原因?外界懷疑此為一項戰略,您是否得到北京的訊息呢?另,國民黨立委受到黨紀的約束下,服貿協議的條文內容應如何修正呢?此外,總統您願意給予行政院多少時程去評估是否召開「公民憲政會議」呢?
總統:今天的記者會時間更改,是因為我有好幾個行程進行調整,所以才會延後,並沒有任何的陰謀在內,也沒有受到來自北京的壓力。
關於國民黨的黨紀問題,外界誤會是,隨時由我決定處罰誰。事實上,立法院的黨團有一個黨團運作規則,黨紀就是對於黨團通過的政策,黨團成員都要支持,如果投票時沒有支持或是缺席,就會有罰款,至於黨紀的處分是由他們做決定,而且經過黨團大會通過,可指定誰該處罰就處罰。外界有誤會,包括在立法院的學生也有誤會,基本上,黨團是自主運作的,尤其是每一個懲處案都需經過黨團大會同意。
另,針對學生提出召開「公民憲政會議」的意見,我並不清楚這是何種會議,欲討論何種議題,與服貿有何關連?所以我請行政院去瞭解,多方徵詢。此外,「國是會議」也是相同的情況,所要討論的內容是什麼,我也不清楚,上次召開「國是會議」是民國79年,因為當時國家體制不完整,才需要召開這樣的會議,而我們現在是否仍需要,應好好評估。否則的話,就會產生一些問題。為什麼呢?現有的體制要不要用呢?還有人主張召開經濟的「國是會議」,也有這種看法,立意良好,大家看到問題沒有辦法解決,所以想要找更多人參與討論,對於這些意見,我們都願意虛心接受與評估。
問12:林飛帆說學生佔領國會是為了替政府爭取自由貿易談判的籌碼,在這段過程中,您有否與北京溝通退回服貿協議呢?未來是否利用此一事件作為兩岸談判的籌碼呢?如果明天學生集結凱道後欲衝進總統府,您是否可以保證不會有流血事件發生呢?
總統:我想學生衝進總統府這個問題,完全是假設性的問題,我沒有辦法答覆。
學生說他們的抗爭會增加談判籌碼,我不太瞭解。服貿協議已經談定了,也已經簽署了。目前並不是在談判當中,怎麼會有籌碼的問題呢?如果將來有改變的話,很可能會使服貿協議胎死腹中,這對臺灣而言,是很不利的。我在別的場合曾提到,服貿協議中,臺灣對大陸開放64項,大陸對臺灣開放80項,基本上對臺灣而言比較有利,因為大陸所開放的項目,除了在WTO開放的數量外,尚增加很多條件比WTO還好的項目,我們稱之為「WTO plus」,而臺灣過去雖然同時與大陸加入WTO,但是我們開放的項目並不多,所以這次對大陸開放的項目,部分與WTO相同,部分是「WTO minus」,所以對臺灣有利。
去年6月21日臺灣與大陸簽署服貿協議後,香港馬上向大陸抱怨,為什麼給臺灣而不給香港?因此,8月香港與大陸修正所簽署的CEPA(經濟合作協議),把大陸給予臺灣的一些經濟優惠,大部分也給予香港,由此可見,如果不是對臺灣有利的話,香港是不會來爭取、來抱怨的。
臺灣的電子商務到大陸福建去,我們持股可超過55%,大陸對很多外商都沒有這樣開放,且在簽署服貿協議的過程,政府也是根據以往簽署這類協議的實務經驗去進行,不可能像後來開公聽會時逐條討論,一定是只談一個大原則,否則的話,一旦曝光,對方就不會與我們談判。我想這點很清楚。
您剛提及我們是否與北京談「退回協議」?我的答案是沒有。
問13:日前某作家曾公開呼籲總統夫人給您建言,夫人給予您何種意見呢?夫人對服貿的態度為何呢?您認為323警方的行動是否合法?
總統:我內人非常支持服貿協議,也給予我很多意見,希望我多與社會大眾溝通,我內人一直覺得政府可以做得更多一點。
323晚上,我們都非常擔心會發生失控的狀態,幸好後來在晚上10、11點左右,情況逐漸控制住,像這類事情發生是非常不幸的。一旦發生了,警方也不能不處理,畢竟行政院是全國最高的行政中樞,像是日本的總理官邸、韓國的青瓦台與美國的白宮,都不可能容許有人侵入,因此我覺得警方採取必要的驅離行動,是法律所允許的。但是如果這個案子有哪些事情做得不夠周延,檢察官也正在蒐證當中,我相信一定會做妥適的處理。
問14:您曾提及服貿協議務必在今年6月前通過,現在該協議在國內產生重大爭議,您仍堅持在6月前通過嗎?時間表有任何改變嗎?
總統:服貿協議在去年6月21日就簽署了,6月27日行政院通過後,即送到立法院,而立法院開始辦理公聽會,到了10月份又決定再辦16場公聽會,同時決定在今年3月10日前辦理完畢,並於3月12日開始列入審查議程。
通常一個法案不見得在一個會期內完成,但服貿協議已經過去年9月至12月這個會期,現在是第二個會期,而當初通過時,立法院正好在開臨時會,因此我們當然希望能早點通過,對臺灣比較有利。
我剛才說過,其他國家看了很眼紅,希望中共給他們同樣待遇,如果我們能早一點得到,也許就能提早進入這個市場,對臺灣是好事。
當然你可能會說很多人不瞭解。對!我們必須多做溝通,等說清楚後,大家就會逐漸瞭解。有些人不是很瞭解這個議題,產生一些莫名的恐懼,擔心會受影響,譬如某教授說,會有幾百萬大陸人士入侵臺灣,但我們完全沒有開放大陸勞工來臺,怎麼會有這種情況。大陸人士來臺設據點,現已成立495個企業,帶來的幹部共264人,而雇用的臺灣人則為9,624人。也就是說,這264人中,每人即可在臺灣創造36個就業機會,不但沒有搶掉我們的就業機會,反而增加了,這些都必須多做說明,例如剛才的例子,我已講了大半年,並前往大甲鎮瀾宮等廟口說了很多次,但很多人當時可能不關心這個議題。
事實上,來臺投資當然會帶來就業機會,怎麼會搶我們的就業機會。
問15:一名抗議學生說:「多數民意都贊成退回服貿,重新審查。」為何您這麼堅持與固執,並綁架您的立委。您如何回應學生的訴求?
總統:有學生說為何不退回服貿,不給他們回應,其實,我有回應,假如他們有機會與我對話,我想要請教他們為何要退回服貿。
事實上,所謂的「退回」,在立法院程序上,正確說法應是「撤回」,透過行政院撤回。然而,行政院去年6月底之前即將服貿協議送到立法院,立法院不但接受了,還納入審查,並從3月12日開始就進行逐條討論、逐條審查,請問有何理由把它撤回,尤其是對臺灣這麼重要的協議。
我剛才提到,服貿協議不但對臺灣未來參加TPP及RCEP很重要,更重要的是,它是ECFA的一部分,而ECFA又是WTO之下的雙邊貿易合作協定,(如果撤回),馬上就影響國際間認為臺灣好像不可靠,簽了約後還自己撤回。我們要參加國際活動,就要按照國際的遊戲規則運作,如果認為不喜歡就把它撤回,屆時我們將越來越孤立。
我們國家在國際上處境是很艱難的,若有機會的話,應該盡量爭取機會,而不是採取一些損害這些機會的作法,那樣子會讓國家鎖國。
我說過,我願意在沒有任何條件及前提下,與學生在總統府內溝通,且可全程公開,我們可以逐項討論為何他們這麼不喜歡服貿協議,有哪些問題造成他們產生這些印象,我會跟他們解釋清楚。
實際上,若能解釋清楚的話,這是一件好事,因此我還是會向同學們提出邀請,只要他們願意,將立刻邀請他們到總統府,且全程公開,不會玩任何花樣。
我4年前與反對黨蔡主席做過辯論,去年9月15日也曾安排與反對黨蘇主席辯論,結果他臨時爽約,我們很願意與大家開誠布公討論,並將正確訊息傳布出去,但我們沒有這樣的機會,因此是否可麻煩向與你(記者)提問的同學轉達,如果他們願意,我非常願意與他們溝通,並請他們告訴我為何他們這麼反對服貿。
問16:抗議學生最常說「9趴總統,為何要聽你的」,如果您的民調較高,是否有助通過服貿協議?
總統:我認為服貿協議對臺灣是否有利,跟我的民調沒有關係。如果對臺灣有利,我們就應該去做;如果對臺灣不利,我民調再高,也不應該做,這才是真正重要的。
我今天做的事情都是為了臺灣的前途,如果有機會通過服貿協議,臺灣與大陸的服務業貿易量將增加37%。臺灣服務業占我國整體產值70%,但其出口非常少,遠低於韓國、香港及新加坡,因此若有機會去大陸發展,將可帶動我們的服務業。
臺灣以前有一個很小的洗衣公司「象王」,在臺灣沒有人知道,可是到大陸10年,現在已開了800多家店面,是大陸十大連鎖加盟店之一,我也是第一次聽到這公司。
臺灣人競爭力非常強,例如:蔡燕萍「自然美」公司,我以前只在忠孝東路看到它的店面,好像是個人工作室,現在於大陸至少開了1,400家分店,而85度C在臺灣開了300多家店面,在大陸也開了400家分店。
臺灣人的活力無窮,政府要幫他們創業,讓他們走出去,走向全世界賺錢,而不應該限制他們。
大陸服務業占大陸整體產值約46%,陸方推動「十二五計畫」,將發展服務業當作重點,現在正是臺灣(服務業)前往大陸的很好機會。
兩岸都開放了餐飲業,臺灣開放大陸一共19家餐廳,只有十家過來,現在剩下八家,生意普通。臺灣去大陸兩千家,共五十個品牌,我們不利用很多好機會,硬是把服貿說成洪水猛獸,我覺得沒有必要。所以如果我們平心靜氣地為臺灣思考,真的應該讓服貿順利通過,至於有沒有國安問題,產業會不會受到打擊,我們都有計畫,來幫忙受打擊的產業。各位想想,ECFA在四年前不也是一樣?那時候我被罵得多慘,可是四年下來,ECFA對臺灣的貢獻很大,最近這幾年的歐債危機,要不是ECFA能讓我們其中所涵蓋的貨品享有優惠,我們產業還會繼續成長嗎?我們跟大陸的農產品貿易過去一向是逆差,去年我們出現了幾十年來的第一次順差,從三億美元逆差變成一千萬美元順差。為什麼?臺灣的水果、石斑魚還有花卉到大陸都賣得不錯。如果我們有這樣的機會讓臺灣人民到大陸賺錢,我身為總統,仍然要限制他嗎?
問17:這次的群眾運動選擇了衝撞體制,他們認為既有的體制已經失靈,所以總統除了喊話以外,有沒有方式可以重建人民對制度的信心?另外總統有沒有注意到無論您說得再多,還是有許多人說服貿政策是所謂的「親中賣臺」這樣的疑慮總統打算如何化解?
總統:我想衝撞體制,也許有人有這樣的想法,但是一定要在體制失靈、失能的時候才有其正當性。就像在3月23號(發生的事情),行政院似乎還沒有到失能或失靈的程度。人家說服貿是「親中賣臺」,我還是問一個問題,它哪裡親中?賣了什麼臺?能不能告訴我?可以請您多說幾句嗎?知不知道?或者有人有告訴你嗎?這是一個口號嗎?賣臺?賣了什麼臺?
問18:所以總統您有上網看網友的回應嗎?有很多網友都這樣說。
總統:我經常上網看網友回應,我也看了很多懶人包,懶人包人人會寫,效果各自不同。有人說現在大學生薪水只有22K,服貿通過會變成11K,問題是我們根本沒有開放大陸勞工來臺,怎麼會一直有人認為(大陸)勞工要來臺?我現在要請教大家,我們要怎麼去說服我們人民:這不會發生。他們不相信,事實上很多人都不知道,我們在民國98年即開放大陸到臺灣投資,已經開放五年,五年來很多產業都來了,卻沒有發生太大影響,甚至剛開始時,中藥行開放,大家想說:「完了完了,北京的同仁堂要來了,一來的話我們的中藥行都要死光了」,問題是我們根本沒有開放中藥零售店,我們開放的是中藥批發店,開放到現在也快要五年了,有多少家來呢?一共登記了四家,兩家資金到位,一家還在營業,而我們自己的中藥批發商是460家,根本就沒有受到影響,來臺開店的商家也不能零售。
其實在臺灣已經有四百多家大陸企業,也沒有那麼大的影響,尤其是服務業,臺灣是一個服務業很發達,而且市場相當飽和的地方,舉例來說,美容美髮業,景美男子剪髮一百塊錢,大陸的美容店會來臺灣搶這一百塊錢的生意嗎?根本不可能的事情吧。而我們的無論是小林、曼都或者是蔡燕萍「自然美」,到大陸都很發。我們的技術、品牌以及代表的時尚,對大陸來講,我們只會贏不會輸,你可以想像來一家大陸的美容院,他的號召做的是廣州的髮型,這會有吸引力嗎?
問19:第一,大陸為什麼要與臺灣簽訂服貿協議,如果臺灣得到更多好處,那為什麼大陸要與臺灣簽這個協議?第二,如果服貿不通過會影響臺灣的國際信用,請總統用證據、數據來說服大家,為什麼簽訂服貿協議會對臺灣加入國際組織是好事?而且為什麼會影響到臺灣的國際信用?
總統:第一,您剛剛說到若服貿協議是對臺灣比較有利,大陸為什麼要與我們簽訂,4年前在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的時候,我們當時也擔心大陸會要求臺灣開放我們受不了的項目,包括17種例如成衣、內衣與小型家電等,但在談判的時候講求的是give and take,所以最後我們爭取到這17項。在往後幾年當中,它們原來是無法賣到大陸去的產品,現在是可以銷售到大陸的,包括成衣、小家電與汽車零件,而在談判的過程並非只看一兩種貨品,它是看全面的,像是服貿就如同我之前所提的,它對於到大陸的外商通常要求是合資、參股不得超過50%,但這次如電子商務,它開放的福建,讓我們參股55%,臺灣的電子商業業者對此相當興奮,因為他們有機會到大陸去開創自己的品牌,所以這種條件並非是有所謂的陰謀詭計,基本上是互惠的,因為大陸的服務業相對較弱,我們去的話可以幫助大陸發展,而這種是無法去統計的,就如同當初我們去大陸投資與設廠的大多為製造業,在我們看來是把工作機會帶到大陸創造那邊的工作機會,但是我們也賺了許多錢,臺灣因此獲得大陸臺商採購大量貨品,使我們對大陸每年都保持高額順差,我們一年與大陸順差高達700多億元,所以這問題是兩面的,我們賺了他的順差,但大陸賺到我們工作,可是之後算起總帳來,大陸占的便宜並不很多,經濟的活動不是一個算一個,所以有人說我們的廠商在大陸8、9萬家替大陸繳許多稅,對!是繳許多稅,但我們考慮將來與大陸洽簽避免雙重課稅協定,使稅賦更為公平。從另一方面來看,我們跟大陸是長期的貿易順差,而且額度都很大,我們全球貿易順差有2、3百億元,可是我們與大陸有6、7百億元的順差,若沒有和大陸貿易的順差,我們的貿易總額會出現逆差,所以這也是很自然的,因為我們與大陸的距離近,而且雙方風俗語言也相同,自然而然會有如此的成長,所以從貿易來看是非常正常。不過,我提醒您一點,我們現在對大陸出口再加上香港是38%,占我們出口比例很高,可是西元2000年第一次政黨輪替時只有24%,等到民進黨執政8年後,24%成長至40%,足足增加16個百分點,我們上任之後,有人認為我們與大陸關係不錯,所以比例一定會增加,但是沒有,反而減少,減少至38%,為什麼這樣呢?因為我們與別的國家貿易量增加了,我們與東協與歐盟增加並分散,這使我們更有利,所以我們的做法不是把所有雞蛋都放在同一個籃子上,相反地,我們做得更平均,比過去政府做得還要更平均,這是第一個。
第二,您提到的國際信用,所謂的國際信用指的是國際規範與慣例,簽了自由貿易協定(FTA)或經濟合作協定之後,通常不會去更動它的條文,為什麼?因為簽訂過程涉及幾千項的國際產品,若動了其中一項就會牽一髮而動全身,這是國際慣例,並非喜歡不喜歡的問題,要參加國際活動就要照國際規則來玩,倒不是說是大陸的關係,我剛剛提到,ECFA是世界貿易組織之下的雙邊貿易協議,服貿又為ECFA的一部分,所以基本上從國際來看,與其他國際規範沒有什麼不同;最後您提到,大陸是否會阻撓我們參加TPP,大陸本身還不是TPP的成員,但是TPP的12個成員,有6個國家與大陸簽訂FTA,2個國家正在協議當中,而TPP的12個國家當中,7個國家的最大貿易國都是大陸,與臺灣的情況相同,所以TPP是有影響力的,所以今天我們簽了服貿,我相信其他國家會相信臺灣對於自由貿易是有決心的。
問20:您有無更具體的數據或資料可以證明?
總統:若您要我把資料量化,我們現在能說的,TPP的12國家占我們的貿易量34%左右、價值200億美元,所以一旦加入對臺灣與這些國家必定是一件好事,都會大量增加貿易,我們與紐西蘭簽訂《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之後,我們原本與他們之間一年1億1千萬的紐幣貿易額,結果去年增加73%,臺灣對紐西蘭出口增加120%,我自己看到數字都嚇一跳,這是紐西蘭貿易局給我們的數字,所以自由貿易區與自由貿易協定是能夠增加貿易的;但若您要問我說是否有其他證據或數據能夠證明,如同我剛剛提到,TPP成員中有7個國家的最大貿易國是大陸,所以大陸對於TPP是有影響力,但大陸重心現在是放在《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我們也希望參加RCEP,因為RCEP的國家占我們貿易額57%,所以RCEP與TPP都不能輕忽,因此我們現在若做出與國際規範相違背的事情的話,我不認為其他國家對我們會有好印象。我們須表現出我們不但開放市場,我們還鬆綁法規,而且我們照國際的經貿規範來推動對外貿易,這樣國外當然比較願意與我們打交道,更何況很多國家都願意與我們做生意,可是一碰到要簽約就猶豫,為什麼?就因為外交關係,所以在此事後,我們更須表現出對國際規範的尊重,我相信這樣可以讓臺灣順利參與國際經濟整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