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語言發展法》通過後,相關施行細則尚未出爐,我擔心母語推展的進度恐怕延宕。
事實上,自從民進黨執政以來,陸續通過了《#客家基本法》及《#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不難看出執政團隊對振興母語抱持著積極正面的態度,《國家語言發展法》中已明訂文化部作為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召開國家語言發展會議,我會持續監督文化部,讓相關施行細則能如期在今年七月出爐。
我也再三強調,在推廣母語教育時,事權不集中,多頭馬車的情況是我不樂見的!因此跨部會的溝通與整合相當重要,也唯有跨部會政策溝通是順暢的,母語政策才能真正落實。
另外,我也肯定文化部透過「#台灣青年文化園丁隊」進行跨國、跨文化交流,並以 #新南向 國家為主。然而,該補助計畫自105年開始至去(107)年,申請並核定的計畫中卻少有針對國際客家文化交流的計畫項目,我要求文化部能在設有客家學院的大專院校中強化相關宣傳,讓更多客家學子能透過這個計畫與國際客家網絡連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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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語言發展法》三讀通過!
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近年大力推動保障世界的多元語言,確保各族群累積的文化智慧資產不被消滅,並訂定「世界母語日」來推動。台灣歷經殖民時期、戒嚴時期,多元語言受到限制,各族群文化受到打壓,直到民主化後陸續開始推動復振。今天《國家語言發展法》終於三讀通過,將更能進一步保障與復興,讓台灣多族群文化成為國家健全多元發展的豐沛動力!
【國家語言發展法三讀通過 保障臺灣多元文化永續發展】
民間倡議數十年的《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在歷經多次委員會審查及朝野協商,終於在今天正式三讀通過!時代力量感謝各黨團共同完成立法,台灣自此應致力走向各文化蓬勃發展,差異而互敬,獨立而共榮的未來。
臺灣是多元族群、文化及語言的國家,但在過去經歷兩次單語同化的政策後,華語之外的國家語言面臨傳承危機甚至瀕臨消失,為了促進語言永續發展、豐富國家文化內涵,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在2016年進入立法院後即於5月27日提出《國家語言平等發展法草案》,希望能夠積極支持國家各族群固有自然語言並提升其地位。只要是 #台灣各族群使用之固有自然語言 及 #手語,都是國家語言。我們認為,獨尊一語的文化思維,會產生文化上的霸權欺凌,限制思維的活潑和精彩,早該揚棄。
#大家一起開口說母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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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在2017年5月7日出委員會後,突遭中國國民黨於5月15日院會中拉下協商,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共提出9次變更議程及增列議程,也曾在臨時會再度請求列入提案,要求院會盡快完成二三讀,莫再拖延。
此次立法,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積極爭取,增訂第14條「政府得獎勵、補助法人及民間團體推廣國家語言,促進政府與民間一起共創友善的國家語言學習及使用環境」。
另外,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版本幾項重點亦有納入:
➡ 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第4條)
➡ 國家語言包含本國固有族群使用的自然語言及台灣手語(第3條)
➡ 政府必須保障國民的國家語言學習、文化傳播、訴訟語言等基本權利,並積極培育各國家語言通譯人才(第11條)
➡ 政府須提供國家語言的教育及學習、國家語言能力認證、公共資源多語服務等資源(第15條)
➡ 對於面臨傳承危機的國家語言建立特別保障措施(第7條)
➡ 公務人員甄選得視業務需要附加國家語言能力證明(第16條)
通過版本的其他幾項重要內容,如:文化部應定期召開國家語言發展會議並定期提出調查報告、標準化書寫系統建立、特定區域通行之國家語言的指定與保障等,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十分認同及肯定。
未來,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也會持續監督主管機關及各部會,在推動國家語言發展的相關政策執行。我們期望,透過《國家語言發展法》的制定作為良好基礎,建立友善語言環境、促進國家語言傳承、普及和多元文化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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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屆國家語言發展法審查歷程
☑2016.04.22 管碧玲版本一讀付委
☑2016.05.27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國家語言平等發展法一讀付委
☑2016.06.17 黃國書版本一讀付委
☑2017.12.08 許智傑版本一讀付委
☑2017.12.22 張廖萬堅版本一讀付委
☑2018.03.09 文化部行政院版本一讀付委
☑2018.05.04 吳思瑤版本一讀付委(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
✅2018.04.12 & 05.07委員會審查完竣,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2018.05.15 中國國民黨黨團提出異議,交黨團進行協商
✅2018.05.25 黨團協商結論:均照審查會通過,因中國國民黨及親民黨未到場,另定期繼續進行協商。
✅自法案出委員會後,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共提出9次變更議程要求二三讀
✅2018.12. 24 黨團協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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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語言發展法三讀通過 保障臺灣多元文化永續發展】
民間倡議數十年的《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在歷經多次委員會審查及朝野協商,終於在今天正式三讀通過!時代力量感謝各黨團共同完成立法,台灣自此應致力走向各文化蓬勃發展,差異而互敬,獨立而共榮的未來。
臺灣是多元族群、文化及語言的國家,但在過去經歷兩次單語同化的政策後,華語之外的國家語言面臨傳承危機甚至瀕臨消失,為了促進語言永續發展、豐富國家文化內涵,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在2016年進入立法院後即於5月27日提出《國家語言平等發展法草案》,希望能夠積極支持國家各族群固有自然語言並提升其地位。只要是 #台灣各族群使用之固有自然語言 及 #手語,都是國家語言。我們認為,獨尊一語的文化思維,會產生文化上的霸權欺凌,限制思維的活潑和精彩,早該揚棄。
#大家一起開口說母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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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案在2017年5月7日出委員會後,突遭中國國民黨於5月15日院會中拉下協商,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共提出9次變更議程及增列議程,也曾在臨時會再度請求列入提案,要求院會盡快完成二三讀,莫再拖延。
此次立法,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積極爭取,增訂第14條「政府得獎勵、補助法人及民間團體推廣國家語言,促進政府與民間一起共創友善的國家語言學習及使用環境」。
另外,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版本幾項重點亦有納入:
➡ 國家語言一律平等,國民使用國家語言應不受歧視或限制(第4條)
➡ 國家語言包含本國固有族群使用的自然語言及台灣手語(第3條)
➡ 政府必須保障國民的國家語言學習、文化傳播、訴訟語言等基本權利,並積極培育各國家語言通譯人才(第11條)
➡ 政府須提供國家語言的教育及學習、國家語言能力認證、公共資源多語服務等資源(第15條)
➡ 對於面臨傳承危機的國家語言建立特別保障措施(第7條)
➡ 公務人員甄選得視業務需要附加國家語言能力證明(第16條)
通過版本的其他幾項重要內容,如:文化部應定期召開國家語言發展會議並定期提出調查報告、標準化書寫系統建立、特定區域通行之國家語言的指定與保障等,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十分認同及肯定。
未來,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也會持續監督主管機關及各部會,在推動國家語言發展的相關政策執行。我們期望,透過《國家語言發展法》的制定作為良好基礎,建立友善語言環境、促進國家語言傳承、普及和多元文化永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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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屆國家語言發展法審查歷程
☑2016.04.22 管碧玲版本一讀付委
☑2016.05.27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國家語言平等發展法一讀付委
☑2016.06.17 黃國書版本一讀付委
☑2017.12.08 許智傑版本一讀付委
☑2017.12.22 張廖萬堅版本一讀付委
☑2018.03.09 文化部行政院版本一讀付委
☑2018.05.04 吳思瑤版本一讀付委(經各黨團簽署不復議同意書)
✅2018.04.12 & 05.07委員會審查完竣,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2018.05.15 中國國民黨黨團提出異議,交黨團進行協商
✅2018.05.25 黨團協商結論:均照審查會通過,因中國國民黨及親民黨未到場,另定期繼續進行協商。
✅自法案出委員會後,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共提出9次變更議程要求二三讀
✅2018.12. 24 黨團協商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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