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嚇死全台灣的黑心油事件】
歡迎大家來到林鳳營火車站。
來到這,大家可能最直接想到的,就是因為黑心油而被抵制的味全旗下的林鳳營牛乳。
然而,不知不覺,距離黑心油事件已經 6 年多了,我們就來回頭看看「頂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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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怎麼判?
頂新製油公司從越南大幸福公司進口「非食用」的豬油和牛油後,加工製成食用油出售給下游廠商,被控違反食安法、詐欺等罪。
一審判頂新前董事長魏應充無罪,二審改判魏應充15年徒刑,最高法院判魏應充 26 罪定讞,共計 5 年 9 月徒刑定讞。
其餘 45 罪撤銷原判決發回台中高等法院重新審理,換句話說,案子到現在還沒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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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食安法的修法,亡羊補牢
立法院也因為黑心油事件,修法提高食安法的刑責、罰金與罰鍰上限,並審酌食品業者的資力及犯罪所得之利益,加重處罰。
此外,新法也對規定上市、上櫃及經衛福部公告類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要求強制設置實驗室,以利進行自主監測檢驗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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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心油的追究,有什麼困難?
在黑心油的追究過程中,究竟有什麼困難?
甚至可以一審無罪,但上訴之後卻變成有罪的大逆轉呢?
關鍵點之一,就在於食安法第 15 條「攙偽或假冒」要怎麼認定。
一審法官認為,所謂的「摻偽假冒」必須建立在混進去的東西「成分造成人體危害」的基礎上,才有成立的空間。如果沒有的話,頂多用行政處罰就可以了,不應該也沒必要用到刑法處罰。
而檢察官也沒辦法舉證頂新的油對人體有沒有危害,所以法院判決被告無罪。
當然,檢察官後來也上訴了,高等法院又是怎麼判決呢?
#明天再跟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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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白話文運動 #法律列車 #台南 #林鳳營
應設置實驗室之食品業者類別及規模 在 法律白話文運動 Plain Law Movement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我吃的油,是餿水做的?】
5 年前的昨天,發現「工研合將」產品的油,是豬吃的餿水做的。該產品標示是歐美先進技術製造,但其實是在屏東髒兮兮的餿水煉油廠製成,現在在看文章的你,可能曾經都吃下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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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讓人不心安
在這件事發生的幾年前,台灣爆發食安風暴,許多不良食品廠被發現生產「黑心食品」,添加如三聚氰胺、黑心食用油、塑化劑等對人體有害物質,導致國人人心惶惶。
2010 年衛生署下成立食品藥物管理局,2013 年 7 月,為提升食品、藥品的管理層級,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改組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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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心油的追究,有什麼困難?
雖如強冠公司的負責人也因為黑心油而被以「加重詐欺」及違反食安法相關規定,而被判處刑事責任。然而,也不少消費者針對已購買且實用黑心食用油,紛紛想尋求司法救濟途徑要求廠商賠償,消費者基金會因而透過集體訴訟方式,向相關黑心油業者求償。
不過就黑心食品請求賠償相當困難,因消費者應證明自己的損害為何?例如因為食用黑心油所導致身體出了什麼問題,身體出問題和吃了黑心油有什麼因果關係等。這也是部分消費者向黑心油業者提起訴訟,因而敗訴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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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法的修法,亡羊補牢
而立法院也因為黑心油事件,而加速食安法的修法,如提高違法添加、攙偽、假冒致人於死者的罰金與罰鍰上限,自然人最重可罰二億元、法人最重罰二十億元。也將沒入不法利得跟罰金作區分,可以審酌食品業者的資力及犯罪所得之利益,加重處罰。
另外為避免消費者提起訴訟時舉證責任的困難,新法也移轉訴訟的舉證責任,食品業者必須自己證明「食品損害」不是自己造成的,才能免除法律責任。
例外,新法也對規定上市、上櫃及經衛福部公告類別及規模的食品業者,要求強制設置實驗室,以利進行自主監測檢驗食品。
希望之後再也不要發生類似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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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 #法律 #食物 #Fo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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