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美白化妝品是不能添加對苯二酚的
有些國外的品牌有添加對苯二酚
卻用水貨方式輸入國內以規避法規
消費者真的要很注意這問題...
在台灣對苯二酚是屬於藥品成分
如果需要販售是需要先申請藥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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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衛生部宣布,在北約克一間美容中心沒收兩種未經授權的皮膚美白霜,並表示這些產品對人體具有嚴重健康風險,最嚴重可能致癌。
衛生部表示,存有該兩種未經授權的皮膚美白霜ZO Medical的美容中心名為Toronto Dermatology Centre,位於北約克巴佛士街(Bathurst St.)4256號第400號單位。
該部門表示,使用該兩種產品後,可能會出現水泡、疤痕、皮膚變色,甚至有可能導致癌症。
自2019年6月30日至今,衛生部對「對苯二酚」濃度超過2%的產品,指定須獲得醫療保健從業員開具的處方,才能在加拿大出售。
衛生部沒收的兩種產品,均含有4%濃度的「對苯二酚」,產品包裝上分別印有ZO Medical Melamin-C Skin Bleaching & Correcting Creme with 20% vitamin C,及ZO Medical Melamix Skin Lightener & Blending Creme。
該部門建議如果已購買或使用以上產品的人士,應立即停止使用,如果發現有任何健康問題,應立即向醫療保健專業人員查詢;如果任何與保健產品有關的不良反應或投訴,均可向加拿大衛生部報告。
衛生部表示,使用濃度超過2%「對苯二酚」的處方藥,主要用於減輕因不同情況(例如曬傷、皮膚損傷、懷孕、藥物或年齡)引起的深色皮膚區域。
對「對苯二酚」過敏的人士,或正在服用使皮膚對光更敏感藥物的人士,均不應使用這種產品,另外,亦不建議孕婦或哺乳期婦女或兒童,使用含有「對苯二酚」的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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