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太太]
最近親人要談判離婚,照理說與我們沒有直接關係,但卻因為毛毛的戶籍寄在別人家,適逢新生報到,變成約見面談判離婚的一個籌碼。讓我也涉入其中。
曾在戶政事務所聽到旁邊的人辦理離婚,我好奇地偷偷觀察,雖然兩方臉色不好看,但能坐下來簽文件。現在我查了資料才知道,能這樣好好地去戶政事務所辦離婚的不多。畢竟離婚是雙方不合,光聘金跟金飾要不要歸還都是一個點,更枉論有小孩及財產的問題。
網路上說的個性不和所以離婚,若由法院判定,更是困難,要蒐集很多證據來證明,無法跟此人共同生活,否則沒有外遇家暴一些狀況,單純個性不合,沒有那麼容易判定。
周遭的朋友,有一些人離婚了,也有一些戰友,是因為生出天使而離婚,獨自背負著教養的壓力。看他們講的雲淡風清,但沒有真正走過這一遭真的無法了解,離婚要經歷過的細節。結婚不易,離婚更難啊!
圖文不符,因為這種主題,我也不知道要放哪一種照片。以前網友幫我拍走入海邊的背影,大概十年前吧。
戶政事務所辦離婚 在 林智群律師(klaw)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新聞:東森集團創辦人王令麟遭結婚40年的前偶像歌手蔡咪咪訴請離婚,王令麟已在9月委派律師出席台北地院家事庭的調解,表達同意離婚,但不直接簽字,而希望由法院判決,法官已定下周一11月9日再開第二次調解。針對為何王令麟既然同意離婚卻又不簽字?律師指出是因為王令麟希望盡量單純處理,避免「談東談西」。
嗯一般而言,
如果一方要求離婚,對方也不反對,
雙方也沒有要爭小孩或財產,
通常會有兩個方式處理,
1.直接到律師事務所簽字離婚,
再到戶政事務所辦離婚登記即可,
2.雙方經由法院調解成立離婚。
但這個案子為什麼沒走上面兩個程序?
(其實法院有安排調解,但王令麟的律師說給法院判)
我想是因為蔡咪咪人在美國,
不管是因為被台灣司法通緝沒辦法回來,
或因為檢疫很麻煩不想回來,
對他們而言,
既然沒辦法碰面,那用判決離婚,是最簡單的,
所以才會走判決離婚這個方式。
既然沒有愛,那就把程序走完⋯⋯
戶政事務所辦離婚 在 律師談吉他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大家好~
這是最近事務所的同事們拍攝的影片—法律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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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演技和台語都很精彩呢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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