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米法律教室:E化的行政訴訟
#疫情 爆發後,除緊急必要的情形,各法院原則上都暫緩開庭,許多司法業務都暫時停了下來,減少傳染風險。但法院的功能跟角色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因為疫情停擺,將會損害大家受到憲法保障的訴訟權。
前天5/31,立法院三讀通過 #行政訴訟法修正案,配合數位化時代的進展,在訴訟文書傳送、案件審理跟裁判收送各個面向,都考慮到無紙化、數位化、遠距化的各個面向,可以說E化了整個行政訴訟。
今天的春米法律教室,要來跟大家說這部法律做了什麼調整,對將來會跟病毒共存的我們,會有什麼樣的影響。
🎯 #打開手機就可以收判決
過去,當事人要提起行政訴訟時,原則上要以紙本寄送法院,此外還要準備多一份繕本給對造的行政機關。當法院作出裁定或判決,也是要以紙本的方式透過郵務送達,送達合法後開始計算上訴或抗告的時間。
這次的修法,我們增訂當事人得以科技設備將書狀傳送於行政法院,提供紙本以外的數位化選擇。如果經過訴訟關係人同意,也可以透過科技設備傳送訴訟文書給關係人,這裡的傳送跟送達或通知,有同一效力。
換句話說,當事人跟法院、對造行政機關、訴訟關係人的文書交換,都可以在資訊平台上進行。法院的裁判跟通知,在訴訟關係人同意的前提下,也可以透過網路方式傳送,不用再另外寄送紙本裁判。不只更快速及便利,也可以省下郵務跟紙張的開銷。
當然,透過網路傳送會涉及法律效力的問題,這部分我們授權給司法院制定子法來因應,增加便利之餘,也要兼顧司法的安定與效力。
🎯 #全程視訊審理沒問題
原本行政訴訟法規定可以透過遠距視訊設備參與審理的,包括:當事人、代理人,這次修法擴及到所有關係人,包括:當事人、代表人、管理人、代 理人、輔佐人、證人、鑑定人等等。
在擴大範圍之後,只要行政法院認為適當,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都可以全程使用視訊的方式進行。在疫情緊張的時刻,讓法院可以繼續運作;在平常時間,也可以讓許多不方便長途跋涉到法院的朋友,有更便利參加訴訟的選擇。
今天的春米法律教室先講到這裡,法律已經通過,希望司法院也可以加緊腳步把相關子法訂立出來,鼓勵法官利用這些便民的新措施,讓 #人民告官 的行政訴訟,可以更加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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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 啦→ 其中一段: 爰依刑法第61條第2款規定,諭知免除其刑,併啟被告平日自己 ... 就可以任意進入宮廟內無償取用,因而致罹刑章,況且被告上開犯行.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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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關聯檢核表不是都已經寄到戶政科承辦人電子信箱了嗎,你戶政科沒收到再跟戶所要就好,為什麼還要戶所同仁在line上回報。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