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泡泡 今晚台灣文化界有一篇文章瘋傳狂轉,簡單說,就是真理大學台灣文學資料館(簡稱真理台文館)的創館館長張良澤與校方,因為館藏盤點問題無法取得共識,真理大學校方將館藏鎖起來,而張館長不得其門而入,爆料方(鍾肇政的兒子)說校方揚言在館內的東西就是學校的,而不肯歸還張館長私人的東西。(連結見留言)
🔥看起來,這就是個惡霸校方欺負畢生耕耘台灣文化的老教授,因此同情老教授的人基本上都是佔多數的。
🔥但作為曾經去台灣文化資料館查閱過西川滿資料的人,我的看法跟主流風向略有些不同,先說明一下,我跟雙方都沒有任何利害關係,只是單純作為使用資料者的角度來說一下。
👉️首先,張教授畢生對台灣文學研究的貢獻確實相當重要,他蒐集文獻、整理跟研究的工作也很重要,因此與許多重要作家有深交,而使得這些作家與遺族願意將書、手稿或其他東西交給他處理,這些私人交誼看起來也真理的台文館之所以成立的原因。
👉️因此,也造成了這起糾紛的第一個問題:
這些東西究竟是作家捐贈給學校的「公產」還是張教授的「私產」?
從爆料者跟新聞的說法,張教授認為屬於學校的當然應該屬於學校,但他私人的東西必須取回。
那問題就來了,如果這麼多年來,台文館的管理者與負責人都是張教授,這些公產與私產有沒有明確的列冊管理?如果有,我覺得就很簡單。以我之前查閱的西川滿藏書來說,上面是有貼學校圖書館的標籤跟條碼(見圖),在真理的圖書館系統也都查得到,那麼就應該是照著現有的狀況至少這批應該是先清出來的。
不過,就我2017年去查閱時,因為西川滿還有一些藏品不是那麼典型,比如卡片、信箋、藏書票等等小東西,這些東西就會有模糊地帶,那沒有貼標的東西究竟屬於誰?這個我覺得就是雙方應該要認真清點後列清楚的東西。
👉️👉️於是又有了第二個問題:作家是捐給真理?還是捐給張教授?
在相關新聞中,似乎有些東西是作家因為張教授的關係,口頭上同意捐給學校就捐了,並沒有明確立下合約,然後這些東西就歸入了張教授負責的真理台文館。但校方還有一個說法是,這些東西是張教授擔任台文系主任時以主任身分收的館藏,假如是這樣說,那麼當他以系主任身分處理時,就可能不是個人對個人,而是個人對學校了,這點可能校方要自己去找公文跟簽呈來證明才對。
關於真理台文館的館藏,官方的說法是:「一九九九年,臺文資料館在西川滿所轉讓的畢生收藏,以及張良澤教授私人藏書的基礎之上成立於淡水校區,並不斷吸引各方的捐贈、寄附,終於超出容限,而於二○○一年陸續遷移至麻豆校區至今。」
所以,至少西川滿藏書是沒問題,應該是轉讓給真理的,但「私人藏書的基礎上」這個真的就會有問題,究竟是在張教授受聘於真理期間這些藏書被「借展」給真理嗎?當張教授65歲退休後、到現在82歲這期間,這些東西的產權就很模糊,張教授顯然在真理是無給職,只是單純有研究室跟可以存放藏書的地方,那他跟學校之間在空間上是承租/借用的關係嗎?如果是承租借用關係,那他確實是必須要房東要求的期限內搬離並歸還原屬房東的東西,但我想學者大概不會這麼認定⋯畢竟對他來說那是一生的心血,大家都希望自己的東西可以留在一生奉獻的地方,但殘酷的事實是,沒有任何一個學校有足夠空間收納所有學者的藏書,因此這類的事情基本上在學界其實層出不窮,有些時候可以靠著學者從前的人脈跟情誼用各種方式變通,但這種事情是一朝天子一朝臣,一旦校方高層的關係斷了,就一切公事公辦,這也是爆料方說「校長說張教授不是教職員」的原因吧?
打個最簡單的比方好了,你家有一間房,房裡住著你老爸從前的好朋友,你老爸也不趕人,你想說好吧老爸的朋友就住吧!但你掛掉了,換你小孩接手,急需用錢要賣掉房子時,他們會不會顧及房子裡住的是爺爺的朋友?通常很難,他們看到的只是有一個跟我沒什麼關係的人,不給房租還一直佔著我家的房子不走。但對這位好朋友來說,住的不是房子,還包括了跟你一家三代人的感情,所以,這種事就看要從哪個方向去看了⋯⋯
另外,爆料者說校方揚言,張教授必須提出證明,哪些東西是他自己蒐購,如果作家寄存的遺稿,如果作家跟家屬無法提出證明,就歸屬於館方。
校方說這種話當然是很蠢沒錯、法律上也不大可能站得住腳,但這種事恐怕也不是只有教授或家屬需要舉證的問題,校方也應該要一起理清歸屬才對,要求單方面提出證據,我覺得算是丟包吧⋯⋯但客觀來說,其實就是行政問題,一開始沒有明確的列冊,導致公產、私藏與寄存混在一起,我覺得才是這次問題的關鍵,這當中其實牽涉的歸屬問題,真的需要法律介入來理清。
全部清點造冊,然後沒有在學校財產清單上的就屬於私人也許也是一種作法?當然,這也告訴所有收存文物的朋友,一旦把自己的藏品出借,拜託你千萬要白紙黑字簽契約。
👉️👉️👉️第三個我覺得應該平心靜氣來討論的問題,是這些東西是否還應該放在麻豆校區?不是地區的問題,而是校區本身的硬體建設等綜合考量。
坦白說,如果不論張教授的私人收藏問題,而單純以真理台文館明確的館藏公產來說,我不認為放在麻豆校區會是個好選擇。
我相信大部分關心這個議題的人都沒去過,我自己是2017年去的,先搭台鐵、轉客運再轉計程車,基本上是個非常不方便的地方,這些年可能因為經費與資源的缺乏,一切都是張教授與助理兩人打點,說實在的並不容易,絕大多數的藏書是沒辦法吹冷氣的(只能說還好台南很乾燥),環境也不合適,我是過敏體質,在查閱的過程中整個手臂抓到通紅,這些東西顯然也已經很久沒有人翻閱,在我看來,實在是替藏書的原有這西川滿感到深深惋惜。
因為西川滿是那麼珍愛書籍的人啊~他的書連書腰、書籤都還保留著,大部分都沒什麼摺痕,有些書已經是四五十年的舊書了,但看起來還是跟新的一樣,我相信在他生前,肯定時時擦拂吧?他的藏書中有大量日本在戰後對於台灣與亞洲的各種研究,有些書即使是中研院跟台大都沒有,換言之,這不只是台灣文學的研究寶藏,也是台灣研究的重要資產。
但這些書放在遙遠的麻豆,實在是珠玉蒙塵,當時我去時,學校裡的學生就已經很少了,麻豆校區後來也不再招生,校方的新聞稿中,目前校區好像也沒有學生,未來這塊校地會再處分掉。
那麼,真理台文館的這些藏書,又怎麼可能還繼續留在此處呢?這就是雙方之所以發生糾紛的最大問題,校方的說法是,他們申請了教育部的經費要改建淡水校區的資料館,要把這些東西搬過去,因此需要盤點跟清理,但張教授一直不肯配合,於是他們就派員過去清理了。
這點我沒有看到張教授方面的反對,但我想所謂不肯配合,除了捨不得,或許也是人手不足的問題,畢竟年紀這麼大了,要整理那麼多東西也不是一時半刻可以處理得完的,校方在這件事上沒能處理得圓滿,我覺得非常可惜。
但還有另一個讓我憂心的點,校方說「去年規劃將台灣文學資料館移至淡水校區,盼藉由淡水觀光人潮,活絡文史館藏」,我看到這說法真他媽的傻眼到爆......寫得出這種沒邏輯的話,我超級擔心他們要怎麼處理西川滿藏書,拜託能否交給懂行的人不要亂搞?尤其,西川滿的限定手作書這幾年水漲船高,我真的很擔心這些東西被當成校產「活絡」後賣掉。
也有人認為可以請政府或公部門介入,但ㄧ來不管是屬於張教授、作家或校方的財產,都是私有財產,一律要求政府收存的話,其實並不尊重人民私有財產的權利。二來書籍實在太多,我不確定誰有足夠的量能收容。
⭐️⭐️⭐️總結來說,客觀上,在麻豆校區即將被處分掉的時候,真理台文館勢必要搬遷,在搬遷跟盤點的過程中,校方處理得實在是粗糙而且愚蠢,但之所以會發生糾紛,也顯示真理台文館藏品中複雜的產權管理問題,捐贈後屬於校方的公產、館長私人的藏書與作家寄存的文物混雜在一起,由於多年來這個館都是張教授管理,行政管理上的問題與捐贈始末除了他又有誰說得清?
1/11,張教授會在台南的十八卯茶屋舉辦聲明會,到時候應該會有更進一步的說明,關心此事的朋友請務必注意聲明會的消息。
但就我個人來說,我希望在這些紛擾之後,大家能更關注真理台文館的藏品,如何讓它們得到妥善的安置,才是最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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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7例,皆境外移入;居家檢疫違規升級「一犯就送檢疫所」;第二階段紓困方案1500億】
今(1)日台灣新增7起COVID-19(又稱新冠肺炎、武漢肺炎)病例,均為境外移入,台灣累計病例329人。此外今日也進一步公布社交距離注意事項細節,明訂室內1.5公尺,若無法執行,業者應停業。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公布「社交距離注意事項」,在室內應保持1.5公尺、室外保持1公尺之距離,分兩階段實施。指揮中心表示,若無法維持室內社交距離1.5公尺,且沒辦法戴口罩,業主應停業。不過目前仍在第一階段柔性勸導階段,若疫情加重才會進入第二階段強制執行,除了醫療、執行公務、維生等必要活動,其餘活動都要禁止。
由於居家檢疫違規事件屢屢發生,一改過去二犯才集中檢疫的做法,今日指揮中心宣布,只要違規被抓一次,就送集中檢疫所,且取消隔離補償並罰款,還會加徵住宿、飲食費。今日也正式公布將「嗅、味覺異常」加入採檢認定的臨床條件中,與發燒、急性呼吸道感染列為同一認定條件。
■機場檢出5例,多從美國返台
今日新增7例,年齡20多歲至70多歲,入境日介於3月19日至30日,發病前活動國家為美國(6人)及英國(1人),其中有5人在機場就篩檢,2人在居家檢疫期間檢出。共為3男4女,居住在北部的有4人、南部3人,發病日介於2月29日至3月27日。
指揮中心表示,新增個案中,案325及329在2月6日至3月30日與另1名友人至美國自助旅遊,案325於3月23日出現嗅覺喪失情形,案329則則是在3月24日出現味覺及嗅覺喪失、有痰等症狀,2人返國入境時主動聲明有症狀,由機場檢疫人員採檢通報,今日確診,為國外旅遊群聚感染;2名確診個案的另1名同行友人無疑似症狀,居家隔離中。
其餘5名境外移入病例為獨立個案,出國目的包括就學、工作及探親,發現管道為居家檢疫(2人)及機場(3人)。
■社交距離兩階段實施,室內無1.5公尺且不能戴口罩,業主應停業
指揮中心先前曾建議室內人與人要距離1.5公尺,室外1公尺,若達不到者須戴口罩。今天指揮中心另公布更詳細的社交距離注意事項,分為兩階段,第一階段是柔性勸導,針對無法有效維持1.5公尺社交距離、且無法戴口罩的室內場所,業主應停止營運。
指揮中心指揮官、衛福部長陳時中指出,例如餐廳沒辦法戴口罩,業主就要想辦法增加隔板,餐飲一人一份等等。指揮中心發言人、疾管署副署長莊人祥則補充,餐飲業者可以規劃每個人吃飯方向是同一方向,不要有對面交談,隔板也是另一種方式。
第二階段則進到強制處分,除醫療、執行公務、維生等必要性活動,其餘非必要性活動,特別是娛樂活動,全數禁止。
指揮中心表示,會分別針對餐廳、校園或辦公室、大眾運輸、賣場或其他營業場所、排隊人龍、特殊機構(如長照機構、監獄等)及其他特定場所等情境,提供維持社交距離的規範。莊人祥說,已經擬好草案,正在簽呈,簽呈完成就會公布。
不過指揮中心並未明確指出何時要強制處分、進入第二階段,現場媒體多次詢問,陳時中皆沒有正面回答,最後才透露,有規劃第一、二階段,但沒有具體時程,會根據專家研判情況,隨時作出調整。他強調,不是不願意預先公告,但擔心大家會反過來,用想定的實況想像可能性,「讓民心更不穩」。
■蔡英文:第二階段紓困1500億,捐千萬口罩當「國際一份子」
台灣除抗疫成績國際有目共睹外,也已從口罩進口國成為全球第二大生產國、日產1300萬片。今日上午蔡英文總統召開記者會表示,台灣將會在口罩、藥物、技術三項目對國際提供協助,包括捐贈1000萬片口罩給疫情嚴重的國家,請國內廠商提高奎寧藥物的產量,幫助其他國家治療輕症患者,以及分享台灣大數據分析系統,讓其他國家能準確追蹤確診民眾的接觸史,醫院也會提供防疫的經驗和技術。望藉此向國際傳遞「Taiwan is helping」的訊息。
她在致詞最後以英語對國際宣示,過去幾個月來,看到各國勇於奉獻的醫護人員不斷犧牲,台灣作為國際一份子有責任提供協助,讓各國前線的醫護人員可以拯救更多的生命。
針對國內產業振興,行政院也將提出第二階段紓困,兩階段紓困將達1兆5百億元規模。蔡英文今表示,因為疫情提升到全球,紓困必須從第一階段提升到第二階段。第一階段除了立法院通過600億元特別條例預算外,還包括400億元計有預算、1000億元不同基金和3500億元規模的貸款協助。她強調,第二階段紓困預算約會有1500億元規模,會請立法院修改上一次特別預算法案來追加,而兩階段的的紓困規模一共會達到1兆5百億元規模。
■觀光局推「安心防疫旅館」,入住每房每日補助1000元
由於居家檢疫與隔離人數增加快速,為了降低社區感染風險,交通部觀光局提出「安心防疫旅館」專案,每房每日補助業者1000元,同時公佈「『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防疫旅館設置及管理」,4月1日上路,6月30日截止。
交通部觀光局組長湯文琦表示,目前各縣市防疫旅館已超過5000房,之前和各旅宿業者開會時,另有2000多房有意願加入,目前補助金額和房間數沒有上限,希望可以破萬房。
根據該指引,防疫旅館應以獨棟建築、動線分流且「1人1室」為原則,若入住者需照顧者陪同,照顧者以一人為限,在房間內應配戴口罩。
旅館大門、櫃台、電梯及各樓層出入口等地點需設置消毒液設備,公共區域每天至少清潔一次;房間需可開窗通風,具獨立衛浴與空調設備,房內清潔由入住者自行打理,視聽娛樂設備遙控器或觸控面板應包膜保護,個人清潔用品或餐具則盡量使用一次性消耗品,以減少傳播風險。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副指揮官、內政部次長陳宗彥表示,居家檢疫人數在3月28日達到最高峰,有5萬5千多人,昨天4萬9千多,今天剩4萬6千多人。他補充,若離島民眾返台,會請他們在本島檢疫,協助安排交通和住所。
■未來擬公布高風險職業,重症患者病情資料仍不公開
由於近期有許多個案被公開資料,指揮中心今也重新講解確診個案資料的發布原則,姓名、病歷及病史,原則上不公開,除非是為了避免疫情擴散。
而大眾關心空服員、醫護人員、政府官員確診是否要公開職業、工作地點,指揮中心表示,原則上不公開,除非是有防治需要,工作內容可連結至個人或影響利害關係人。
不過何謂「影響到利害關係人」,莊人祥表示,指揮中心確實朝公開高風險職業確診案例的方向,但是到底哪些職業要公開,還需要思考,有人擔心若公布職業,會讓患者不願意透露自身更多訊息。
不過也有臨床醫師建議,希望指揮中心提供重症患者的部分資訊,例如年齡、性別、疾病表現、病人從第幾天變成重症、有沒有相關的共病等等,讓醫師預估眼前的病人會不會是重症高危險群,擬定治療方針。
對此,指揮中心沒有正面回覆,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召集人、台大副校長張上淳表示,從目前臨床個案情況來看,還找不到重症的判斷指標,「我們也希望可以整理出來,但目前醫院提供的資料不夠完整。」
他表示,指揮中心有請醫院提供患者的診斷狀況,但每個醫院都很忙碌,尤其進入到後面病程時,常常沒辦法提供完整資料,要預測重症患者需要更多資料,若不夠完整怕反而會誤導。
■避免缺藥,醫院藥物庫存量超過3個月,食藥署不提供藥物
由於各國疫情嚴重,台灣已傳出缺藥情形,根據食藥署藥品資訊供應平台,缺藥通報包括肺炎鏈球菌自費疫苗、治痛錠、癲癇、利尿劑。
陳時中表示,食藥署平台的缺藥定義相對嚴格,是以藥物「商品名」來定義,「這樣看確實個別商品有缺」,但如果照健保定義「三同」,「同劑量、同成份、同劑型」來定義藥物,現在是不缺。
但他坦承有分配問題,因此現在醫療院所若藥物超過3個月用量,食藥署就先不供應;其他有缺的醫療院所,食藥署會持續供應,供給量以不超過去年同期庫存量加4%為準。希望幾個月內讓藥分配平順。他也建議,醫療院所開處方箋時,不要寫「不得換藥」,若寫了希望要附上理由。(文/林慧貞、林雨佑;攝影/吳逸驊、許𦱀倩、蔡耀徵、林彥廷)
#延伸閱讀
【空服員、看護、外送員等高風險群,疫情職災認定「看得到卻吃不到」?】https://bit.ly/3dL2nBR
資訊圖表【從武漢到世界──COVID-19疫情即時脈動】http://bit.ly/2HMR2T6
懶人包2.0【10個「為什麼」,看懂COVID-19病毒特性與防疫策略】https://bit.ly/2WDiE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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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辦發言人徐巧芯說「北檢文意測驗0分」,真的是這樣嗎?
我們一起來檢視巧芯貼的那張投影片外,在這之前幾張投影片的內容。
北檢針對三中案記者會簡報第24頁的簽呈中「風險分析」第一項:「因此究竟能夠在執行回算機制後實際取得多少金額,存在相當的變數與風險」。
馬英九同意將中投公司所持有的華夏公司股權賣給余建新,而在事前明知此交易可能會讓中投有所損失,還是同意了此筆交易,而事後也的確造成中投損失4.8億。
刑法342條背信罪:「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
巧芯認為外界說「馬英九回饋余建新4.8億」是不會解讀文意,馬英九到底有沒有回饋,這個問題我們交給司法審判釐清,但我們不能忽略一個事實:馬英九在此案扮演的角色絕對不輕。所有關鍵的股權移轉公文,都有他的親筆簽名與裁示。
不知道巧芯是否看完整份投影片,造成對馬英九在其中的角色有所誤解,很「貼心」地為馬英九加上不存在的自我解讀:「除非回到正確的軌道上,其餘免談」。
我也擔任過幕僚多年,我不認為在第一時間出來混淆視聽、幫老闆帶風向會有利於整個社會,「實事求是,講求真相」才是我們參與政治事務應該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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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高雄大學各單位自行購置或接受外界捐贈之圖書財產帳處理原則 · 請採購系統修正操作說明(新增財物分類等選項9806 · 國立高雄大學新進同仁財物管理注意事項. ... <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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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可寫國立政治大學,或各單位名稱)承蒙○○○(可填寫個人或公. 司名稱)實物捐贈○○○○○○(請寫明物品型號、數量),金額○○○元整,擬.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