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車友報告一下昨天教士到交通部開會,針對「LED頭燈改裝」的部份。
-(此項包括汽車與機車)-
交通部公路總局原本規劃LED頭燈檢驗總共分成三個時程,即日起至民國107年6月30日止,是你只要可以通過監理所(站)的光型檢驗,就能合法登記LED頭燈。
民國107年7月1日到民國108年6月30日,安裝的LED燈泡需要檢驗合格。
民國108年7月1日後,安裝的LED燈泡與燈具都需要檢驗合格。
-
這樣看似有法可管,但實際上卻藏著一個大漏洞。
在此先感謝 Philips Automotive Lighting Taiwan與 軒帆光電 LED 專業車燈兩家專業LED廠商的大力支援讓教士能在開會前就得到LED相關專業知識。
-
目前歐盟ECE並無針對「鹵素頭燈更換LED頭燈」的檢驗規則,而台灣的VSCC第74條是參考ECE R128、133這兩條,但這其實是分別針對汽車與機車的週邊燈系(尾燈、方向燈等)的更換規定,而且是「原有LED燈具更換」的規定,並非頭燈更換成LED的規定。
-
在欠缺國際法源參考依據下,貿然讓LED頭燈燈泡、燈具的「檢驗認證」通過就會發生一件非常頭痛的事, #那就是完全沒有任何機構可以對LED頭燈燈泡及LED燈具去做檢驗。
-
這個問題將會牽扯到107年7月1號針對LED頭燈燈泡需通過檢驗與108年7月1號針對LED頭燈燈具需通過檢驗會產生非常大的漏洞,因為廠商跟本沒辦法去檢驗取得合格標章。
-
-
為此,教士在會議中要求公路總局重新思考107及108年的後續2階段關於檢驗時程上路的狀況,要求公總在確認可以有完整檢驗規範時程出來前暫緩LED燈泡及燈具檢驗認證上路,以避免造成廠商與車友們的困擾。
-
#在明確能讓LED燈泡及燈具檢驗規範出來前就是先依第一階段讓車友通過光型檢驗即可合法改裝LED頭燈
-
以上,就是教士昨天開會的重點,因為這個會議不是只有機車的部份而還有包含大貨車與露營車等相關規範修改,2點開會開到4點才開始針對LED頭燈進行攻防。
-
但相信教士出這一手可以儘量避免錯誤的規範貿然上路的狀況,同時也讓車友有合法取得LED頭燈改裝的認證方式。
-
-
再次感謝技術支援的廠商,也希望後續針對排氣管與防燙蓋的規範開啟時能幫各位車友取得更大的勝利。
以上教士報告完畢,感謝各位
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