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雜誌】
國產疫苗能快速上市嗎?
獨家文件揭露,食藥署去年做一個大膽決定
高端解盲之後,
#台灣最快可望7月開打這個全球第一款未經三期臨床試驗,而是以「免疫橋接」通過緊急使用授權許可(EUA)的新冠疫苗。《天下》取得關鍵文件,獨家專訪訂出EUA條件的負責人,一位擁有哈佛學位的醫師,揭露引起重大爭議的決策內幕。
醫護正在施打莫德納,急需疫苗的台灣,不久後國產疫苗即可能支應。急需疫苗的台灣,不久後國產疫苗即可能支應。
2021-06-10
6月10日,
國產疫苗進度最快的高端疫苗,在紛擾中,端出二期臨床試驗期間分析解盲結果「達標」的好消息。
近4000名受試者在3個月內接種兩劑後,所有安全性與免疫相關數據均達標,將立即送件食藥署,由食藥署根據免疫橋接研究(Immuno-Bridging Study)結果進行緊急使用授權(EUA)審查。高端總經理陳燦堅更表示,今年已經準備好1000萬劑的產能。
「大家一起打疫苗,把疫情控制住,」高端主管在記者會中興奮地高喊。
高端開記者會宣布解盲達標,記者會中也提到,最高齡的受試者為89歲,「就是我媽,」剛卸任的前陽明大學校長郭旭崧說。
基於支持國產疫苗的理念,他本人及母親,都是高端疫苗二期的自願受試者。解盲之後,高端會告知,他母親注射的是疫苗,還是屬於隨機抽樣,佔總數七分之一的對照組,注射的是無害的生理食鹽水。
如果是疫苗,高端會通知他,母親血液裡的中和抗體濃度。
「一個89歲的老媽媽,能不能產生(中和)抗體?」醫師出身,擁有耶魯大學衛生政策博士的郭旭崧表示,這點很有科學意義。
「她有抗體,我就很開心,」他說,這代表母親對新冠病毒已有相當程度的免疫力,不然,在新冠病毒肆虐的台北,他依舊得要求身為高危險群的母親不能外出,並設下重重保護措施。
他這段話,其實充分說明了當前國產疫苗的爭議。
「中和抗體」當依據,全球首創
#中和抗體是什麼?
病毒一旦進入人體,就會透過表面的抗原進入人體細胞,複製自己的遺傳訊息,因而製造出成千上百的病毒攻陷人體。而中和抗體可以堵住抗原、讓病毒無法入侵細胞。
理論上,可依受試者體內中和抗體的「效價」,也就是血清裡中和抗體的濃度,來合理預測疫苗的療效。但過去,仍須執行大規模的三期臨床試驗,來驗證疫苗的療效,也就是讓上萬名受試者施打疫苗,檢視實際面對病毒的保護力。
然而,高端二期期中分析解盲達標,最快可望在7月得到政府的緊急使用授權,在台灣施打,直接跳過傳統的三期臨床。
#我們應該是世界第一個(這樣做的),」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CDE)新藥科技組組長詹明曉對《天下》坦承。
事情的起源,是2020年10月下旬,衛福部食藥署對高端、聯亞與國光三家國產疫苗廠商,發出EUA的查核表,並明確告知三家廠商……
#三期臨床試驗不是必要的東西。」
根據《天下》獨家取得,食藥署2020年10月19日訂正版「COVID 19 Vaccine EUA應檢附之技術性文件」,包括臨床、毒性與生產三部份規範。
文件中最關鍵的「風險效益評估報告」部份,備註寫著,「初步療效得以免疫原性做科學上合理的連結與推估。」
這段簡短、有點含糊的文字,代表食藥署做了一個大膽決定,要以科學方法,確認沒有經過三期臨床試驗的疫苗,仍有相當的保護力,並可核發EUA。
美國還在觀望,台灣已實戰
協助食藥署做出該EUA決策的CDE,成立於1998年,是食藥署背後的專業幕僚單位,提供審查法規建議。
這份台灣EUA說明指引
#出自集結了20幾名專科醫師的CDE新藥科技組。
身為小兒科專科醫師、擁有哈佛公衛碩士的詹明曉解釋,療效評估未寫明具體做法,是為了「保留一個科學上未來推估的空間。」
參考的是,2020年6月,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發布的「預防新冠肺炎疫苗之開發與許可的產業指引(Development and Licensure of Vaccines to Prevent COVID-19-Guidance for Industry)」的一段:
「一旦科學對新冠病毒的免疫機制有進一步了解,能合理預測疫苗接種後人體的免疫反應及保護力,就有可能以替代指標來加快批准過程。」
只不過,美國這段指引還停留在「未來式」,台灣的食藥署已經拿來實戰。
擴大「二期人數」的統計意義
事實上,去年至今,過去常被批評為保守的台灣藥政單位,在本次疫苗的EUA規範上,卻是大步躍進,幾乎樣樣「超英趕美」。
例如,去年10月6日,美國FDA因應嚴峻疫情修改傳統的藥證審核流程,針對新冠疫苗首度發布EUA指引。最大的改動在於,允許藥廠申請EUA當下,持續進行第三期臨床試驗,而且不要求三期臨床受試者像傳統須數萬人規模,但必須至少3000名。
台灣食藥署緊接著在10月14日首度召開專家會議,訂出台灣的新冠疫苗EUA指引,直接比照美國EUA,將受試者人數從原先的數百人,大幅提高至3000名,只不過是放在臨床二期(編按:再加上15%的對照組,總共受試者為3500~4000人)。
詹明曉表示,設計出「大規模的二期」,目的是要確保疫苗的安全性,「達到國際EUA(核准)一個新疫苗的標準。」
他表示,臨床3000人的統計意義,是有95%的機會,觀察到千分之一的不良事件。以疫苗而言,發生機率小於千分之一的事,很難在臨床試驗觀察到,要靠上市後的監測。例如,AZ疫苗的血栓副作用,便在上市後才發現。
醫藥品查驗中心(CDE)是提供食藥署審查法規建議的單位,新藥科技組組長詹明曉(前排左2)表示,即使國產疫苗跳過三期臨床,審核的嚴謹度仍超過美國標準。(詹明曉提供)
等不到國際數據,改用熟悉方法
確定了安全性,這時候就是最大重點——疫苗療效的評估。
台灣CDE原本期待,到2021年,歐美第一波接種的疫苗,可能產出一個「魔術數字」,也就
#保護力關聯指標(CoP,Correlates of Protection)。
一旦輝瑞、AZ公布其疫苗的保護力關聯指標,台灣疫苗廠便可依此比對出自家產品的性能,不須三期臨床試驗。
但CDE後來發現,要等大廠公布,甚至WHO訂出新冠疫苗保護力關聯性的全球標準,還有好長一段路。
「完整的具體指標要用非常複雜的方法學去驗證,」詹明曉指出,WHO光是解釋CoP的指引,就有6、70頁。
眼見CoP的產出遙遙無期,台灣不能被動等待,所以食藥署才當機立斷……
#在3月就決定,換以「免疫橋接研究」作為審核通過EUA的標準。
對詹明曉而言,這是很【熟悉】的方法。
例如,CDE
#每年審查藥廠應對季節性流感不同病毒株開發的「新疫苗」,便是透過免疫橋接,加速核可流程。
只不過,要做「免疫橋接研究」,就必須自己找已上市的疫苗,做對照實驗,而且條件相當嚴謹,必須使用同一個實驗室、同一種測量方法。
免疫橋接的研究對象,便是今年1月爆發院內群聚感染的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以下簡稱部桃)。
3月,台灣採購首批AZ疫苗開始施打,部桃醫護是台灣第一批接種AZ疫苗的人員。
當時,CDE立刻建議政府,應該在部桃醫護施打兩劑28天後抽取血清,測量其中的中和抗體濃度,與國產疫苗擴大二期的結果比對,用實驗室數據取代三期臨床數據。
疫情壓境,審核會放低標準?
詹明曉直陳,台灣EUA擴大二期是疫情發展、國外採購疫苗狀況無法掌握等綜合條件下,考量法規必須與病毒傳播速度賽跑,所做出的決定。
「作戰就是不能沒有(自己的)武器,」詹明曉指出,從海外疫情爆發之始,政府就決心要發展國產疫苗。
但也理解,若要依照傳統做法,
#針對有感染風險者做大規模三期臨床試驗,去年一整年幾乎沒有本土疫情的台灣,若持續到今年也仍無大規模疫情,就不可能執行;若到海外招募受試者,不僅費時,也要耗資數十億起跳。
#時效性和選擇性都不站在我們這邊,詹明曉說,CDE每週與疫苗廠商開會,了解就台灣新藥產業的有限量能,必須做出取捨。
然而,當前台灣疫情空前嚴峻的考驗下,CDE會因此放低標準,讓國產疫苗快速通關嗎?
「沒有,我們很嚴謹,」他笑著說。
「我們用的方法,其實就是你做出來的結果,幾乎要跟AZ差不多好,或是更好,才過得了我們的統計檢定。」
也就是說,儘管美國FDA的EUA準則明訂的是,疫苗整體保護力只要有50%就可通過。但根據5月份英格蘭公共衛生署公告,施打兩劑AZ疫苗,保護力可達85%至90%,用AZ作為國產疫苗的標竿,某個程度來說,比美國標準嚴格。
「沒有辦法,我們(當時)也只能拿到AZ,」詹明曉說。
一篇論文給了「科學界共識」
但並不是所有學者都認同詹明曉與食藥署的做法。
今年3月,台大醫院臨床試驗中心主任陳建煒在個人臉書發表「台灣疫苗進度落後沒面子?國產疫苗不要急著上路」一文,便引起廣大迴響。
他認為,中和抗體作為療效替代指標,學界尚無共識,不必急著在此時放寬技術標準,讓國產疫苗匆匆上路。
然而,5月17日,一篇刊登在《Nature Medicine》期刊的論文,
#讓國產疫苗的支持者士氣大振。
該論文把包括輝瑞、莫德納等所有已拿到EUA的疫苗接種者與新冠康復者體內中和抗體濃度比較,發現有保護力的正相關。
這形同為食藥署的EUA指引,提供進一步的科學基礎。
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委員、長庚醫院兒童感染科教授級主治醫師黃玉成指出,他本來也對中和抗體能否作為新冠疫苗保護力的替代指標,存有疑慮,但5月這篇《Nature Medicine》論文,說服了他,「現在比較像是科學界的共識了。」
#WHO也著急了?
5月26日,由全球疫苗免疫聯盟(GAVI)、流行病預防創新聯盟(CEPI)與WHO組成的COVAX舉辦工作坊,熱烈討論了5個多小時,只在一個重點:如果決定疫苗保護力的人體試驗不可行或不符合倫理,要如何用免疫學上的指標替代,來緊急通過疫苗許可?
即使最後仍未訂出具體國際標準,但來自各國的科學家都指出,在人體所有抗體與非抗體的免疫機制中,血清的中和抗體濃度與疫苗保護力的關聯性最強,也最好測定。
工作坊主持人
#在全球疫苗界地位尊崇,高齡89歲的德國麻疹疫苗發明人普洛特金(Stanley Plotkin)接受《天下》電郵訪問。當記者問普洛特金,儘管新冠疫苗中和抗體的國際標準還未出爐,台灣若以此通過疫苗審查,合適嗎?
他回覆《天下》,「現在既然已經知道有關聯,我個人認為
#根據保護力關聯性通過疫苗就是可行的。」
這代表,中和抗體極有潛力當作疫苗保護力替代指標,可以加速臨床流程。這個發現為什麼關鍵?因為全球疫苗還是不夠。
5月底,WHO秘書長譚德塞就指出,全球疫苗市場已經嚴重不均到近乎可恥,「少數有能力開發和購買全球大部份疫苗的先進國家,掌控了其他國家的命運。」
不僅不夠多,更不夠應付實際需求——不是每個國家都能負擔AZ、莫德納以及輝瑞疫苗背後的冷鏈運輸成本。
例如,高端所用次單位蛋白疫苗技術,
#成品可保存在攝氏2度以上,便很適合缺乏冷凍設備的發展中國家。
高端疫苗如果如期7月開打,將是全球第一款以緊急核准方法通過的疫苗。圖為高端生醫園區。(王建棟攝)
台灣是第一個,但不是唯一
如果有了替代指標,就能加速第二波甚至第三波疫苗的開發與製造。WHO期待全球通過的疫苗愈快、愈多、愈好,最好能常溫保存甚至有噴鼻等更利接種的新劑型問世。
如果高端、聯亞拿到EUA,台灣會是全球第一個以免疫橋接通過緊急授權的國家。但台灣並不是唯一一個。
除了台灣,法國Valneva藥廠在英國執行的4000人三期臨床試驗,就應主管機關要求,展開與AZ疫苗比對免疫原性的研究;韓國、泰國藥政單位也都已在考慮把免疫橋接取代三期,作為EUA要件。
疫苗與病毒賽跑,若利大於弊又有基本的科學數據支持,法規並非不可變通。
【美國經驗】提醒
#疫苗要能自己量產
中研院生醫所兼任研究員何美鄉表示,只要疫苗帶來的可能副作用,不要比傳染病帶來的危險還高,有迫切的需求,
#她支持讓國產疫苗快速上市。
事實上,她在今年3月聯亞疫苗徵求65歲以上志願者時,還帶了一群親朋好友去施打。
今年2、3月,高端、聯亞傳出年長受試者不足時,不少公衛大老都呼朋引伴去打,包括前副總統陳建仁、台大獸醫學院名譽教授賴秀穗,郭旭崧則帶著高齡的母親。
賴秀穗告訴《天下》,他自願的原因,首先是因為國產疫苗做的都是穩定安全的次單位蛋白技術,而且「為了讓國產疫苗趕快上市。」
郭旭崧更表示,支持國產疫苗「已經成為我的信仰,」他2002年擔任疾管局長時,曾在訪美時正巧遇到小布希總統下令,萬一禽流感變成人傳人的大流行,禁止美國疫苗出口。
當時白宮首席公衛幕僚、世界知名公衛學者韓德生(Donald A. Henderson)告訴他,
#台灣一定要有量產疫苗的能力
#否則危急時刻,
#美國也救不了台灣。
這個警告,已在今天靈驗。
印度、泰國等國,因國內疫情嚴重,限制新冠疫苗代工廠出口,已經造成國際疫苗市場大亂,也是台灣雖然簽約2000萬劑的進口疫苗,至今拿不到100萬劑的主因之一。
「疫苗是戰略物資,我們一定要有自己的,」郭旭崧說。(責任編輯:王儷華)
Copyright © 2021天下雜誌
採購人員倫理準則 在 民意論壇:聯合報。世界日報。udn tv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別讓利「駭」了我的國
陳常正/大學教師(台北市)
功利主義社會,大家競相爭利,「利」有正能量,激勵向上;但不當、不法得利,不僅違法亂紀,也損害民眾權益更傷害國家利益。首先,利,如何「駭」了我的國呢?由於政府行政,牽涉民眾利益無所不在,因此政府制定「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利衝法),規範人員政策或施政準則。
去年見諸報章的唐榮鐵工廠張仲傑案,立委指「張從技術員九級跳升總經理,年薪破四百萬元,缺乏鋼鐵業專業知識」;而張總經理的親人完全沒有利益迴避觀念,承包唐榮員工制服、員旅和公司物資採購等案,張可說把唐榮當自家,肥水不外流。經濟部調查報告以密件處理,認定沒有內規可罰,需待內規修正後才能處罰,輿論譁然。
唐榮是國營企業,當然應受到相關法律規範,或是說相關高層的自我節制與先期危機處理,至今付之闕如。
二○○八年總統大選謝長廷陣營質疑,國民黨總統候選人馬英九擔任台北市長時期,大姊馬以南擔任中國化學製藥副總經理,該公司和台北市政府有生意往來,要求馬英九回應;馬團隊回應若有弊端的話,一切由法律機關調查和解決;二○一七年最高法院審理結果,認定法務部依據利衝法處罰中化公司兩千萬元合法合理。馬前總統清廉自持,雖然馬大姊並非負責銷售業務,卻是利衝法規範之公務人員之關係人,只能依法受罰。
孟子梁惠王篇,孟子對梁惠王說:「王何必曰利,亦有仁義而已矣!」最簡單的仁義,不是照顧親人之義,而是政治人物和行政人員心中的一把「道德尺」。蘇嘉全與張仲傑有親戚關係,如果張仲傑學經歷豐富、又有鋼鐵業經營專長,張的人事任命不會被在野黨攻擊。惟政治高層持續缺乏此種「律己、律親人、律親信」高道德,前此已有「政治親信得標案」,張案相信不是第一起,更不會是最後一案!
李國鼎資政晚年推動第六倫,在君臣、父子、夫婦、兄弟、朋友的五倫關係之外,還要加上「群己」關係,也就是個人或一個家庭跟社會和群眾的關係。政府官員必須首重「民眾之利」而非「個人或親人之利」,計利當計天下利,大陸官員說要「接地氣」,台灣官員發言卻只讓民眾更生氣。
負能量的以私害公、謀權圖利,是讓台灣競爭力倒退的元凶;只要領導人有高度倫理道德標準、各級人員依法行政、勿隨意任用私人和親人,政府官員與民眾之間處於「平等」地位的新群己關係,社會才能更進步,台灣才能更「厲害」!
採購人員倫理準則 在 smit採購協會粉絲團 Facebook 的最佳貼文
未來的供應鏈-為未來十年做好準備 採購與供應管理理事長 白宗城
今年8月19日,由全美大型企業執行長組成的商業圓桌會議(Business Roundtable, BR)發表了一封題為“公司宗旨聲明(Statement on the Purpose of a Corporation)”的公開信。
181 Top CEOs Have Realized Companies Need a Purpose Beyond Profit. 2019
https://hbr.org/2019/08/181-top-ceos-have-realized-companies-need-a-purpose-beyond-profit
打開商業圓桌會議成員名單,包括蘋果、亞馬遜、可口可樂、沃爾瑪等知名企業執行長,他們一同承諾,「企業不再以賺錢至上,不再只為股東服務,也要為員工、消費者、供應商與社區環境等利害關係人,創造價值。」這個震撼聯署除了確定大型企業未來經營的方向外,同時也隱藏著您不可不知的未來趨勢-企業高獲利高成長的光景已不復存在。2008金融風暴後,各國企業對產業擴張與成長皆採相對保守的態勢,且基於各種原因,全世界各地的生育率都出現下滑現象,加上戰後嬰兒潮的老年化趨勢,累積著這些綜合因素導致企業於獲利的追求上不再有著以往的榮景。而更重要的是全球永續意識的逐漸抬頭,當中的共享經濟興起,也讓經濟成長來自於人類的過度消費嘎然而止,猶如當年突然停播的慾望城市影集。
平心而論,這般趨勢轉變對全球的發展短空長多,企業不能再只是專注短期利益(成長)而忽略掉長期的價值(永續),翻開2008年ISM對永續的定義,「永續發展是在經濟、環境和社會挑戰下,一種既能滿足當前需要又不妨礙子孫後代需求的能力。」
ISM - Institute for Supply Management
https://instituteforsupplymanagement.org/
Sustainability is defined by ISM as the ability to meet current needs without hindering the ability to meet the needs of future generations in terms of economic, environmental and social challenges. – 2008 ISM
筆者從當年對論述的認同到如今的深深同理感受,感佩ISM對永續的深入洞察,若永續議題連結到了「平穩」而非起伏不定,那供應管理的策略與作法也勢必翻轉。試想在高度獲利成長的環境下,企業對供應管理的要求不外乎快、準、狠,而市場的汰弱換強也成為常態,對供應商的績效要求也只在於效率與效能的爭取大於關係的維繫與長遠合作;但,若強大需求不再,平穩成為了準則時,則供應管理的重點將放在協同上的緊密度與生死同舟的價值上。如此就供應管理的職責上,如何尋找建立長久夥伴關係將成為主流,而對供應商凡事短期績效導向的做法也將轉變為相互扶持的默契,因在穩定非高成長的時代裡,減少任何的疏失才能有效的控管總成本,這與高度成長下速度可以替代成本控管的模式不同。當然,隨著需求強調的平穩,對應的品質、成本、交期與服務的思考點也將不同,這是每位供應管理人員需要思考過的面向。依著許多因素的累積,衝擊著供應管理的策略都需要修正與調整,永續不再只是形而上的口號或是企業形象的包裝,而是真真切切的與企業營運生產、獲利以及生存習習相關,不可不慎。筆者於周遭得知目前電子產業中,已有企業營運策略以需求平穩取代了需求成長的規劃,生產設備也大量的運用新科技輔助降低銜接上落差,取代了過去因需求起伏而人力、物料、運輸也隨之起伏的過往窘境。整體觀之反而更能專注在產品品質的掌控與創新的研發,或許不再看到過往的大成長,但時間拉長總體收益卻也不輸給過往,相信這樣的思維有可能成為未來產業的趨勢。
呼應著商業圓桌會議的主旨聲明,去年,台灣也開始將社會責任入法,甫修訂的《公司法》已在第一條條文加上:「得採行增進公共利益之行為,以善盡其社會責任。」並於去年07月06日三讀通過公司法修正案,當中第一條修正後如下:第一條 本法所稱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依照本法組織、登記、成立之社團法人。公司經營業務,應遵守法令及商業倫理規範,得採行增進公共利益之行為,以善盡其社會責任。我國修法鼓勵企業增進公共利益的精神,與美國商業圓桌會議的大老們聲明不謀而合。比起台灣已入法,但美國相關立法仍止於草擬中,顯然我們進不了一點。然而,反觀美國企業已經開始採取行動,但台灣企業卻還在努力的追求不斷擴充與獲利成長,這的確值得我們深思。
責任是一切承擔的開始而“人生其他的事,有一天我們都得放下”,提到永續發展就不只是用邏輯的理性角度思考,還必須得用心感受。“連結”是我能思考到的最佳註解,連結著現在與未來,所以如果可以多關心一點後代子孫與生存的地球,相信未來肯定不一樣。
採購人員倫理準則 在 採購人員倫理規範 的相關結果
為建立清廉之採購環境,避免採購人. 員循私舞弊,訂定採購人員倫理準則,以為道德規. 範之準繩。 先進國家均極重視採購人員之品德與操守,例如美. 國對於採購人員外在之 ... ... <看更多>
採購人員倫理準則 在 採購倫理準則 的相關結果
平合理,採購人員不違反本法基於公共利益、. 採購效益或專業判斷之考量,為適當之採購決. 定,得洽請主管機關(工程會)協助或提供專業. 意見。 Page 3. 採購倫理準則. ○ ... ... <看更多>
採購人員倫理準則 在 採購人員倫理準則 - 全國法規資料庫 的相關結果
採購人員 不接受與職務有關廠商之下列招待,反有礙業務執行者,得予接受,不受第七條之限制。 一、於無適當食宿場所之地辦理採購業務,由廠商於其場所提供與一般工作人員 ... ... <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