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韓國瑜市長 與其砸1435萬辦2019高雄愛河水舞 為何不好好投資下一代?】
韓國瑜市長常嚷著高雄負債三千億,痛批前朝亂花錢,問題是,韓市府真的有把錢花在刀口上嗎?
今年6月間,觀光局潘前局長抱怨,他提了9個計畫向交通部申請經費,其中列在前三項的愛河水舞噴泉和高雄浴場都沒申請到一毛錢,令他十分不滿!
潘恒旭的愛河水舞噴泉計畫經費是4500萬元,這個數字,跟韓國瑜市長說高雄雖財政困難,他仍硬擠出4700萬元,規模相當。
身為韓市長身旁第一大紅人,爭取預算對他而言不算太難。
於是,觀光局在9月上網招標「2019高雄愛河水舞」委託設計競賽、製作及展出服務案,預計採購金額共約1435萬元,如經評估執行成效良好,機關得洽廠商後續擴充辦理依原有展演內容繼續展演9個月或110年2月28日止,擴充費用另行議定計算。
我翻查108年和109年的預算書,觀光局項下都沒有新增「2019高雄愛河水舞」計畫與經費,預算來源不明。
不知道大家是否對今年在屏東舉辦的台灣燈會存有印象?當時交通部觀光局發包了「2019台灣燈會水幕水舞展演委託設計競賽、製作及展出」,預算金額1300萬元,比高雄愛河水舞的預算還低。
韓國瑜前天在臉書上說,蓋與其要蓋一個連在地鄉親都頗有微詞的屏東高鐵,他寧願把這些錢拿來投資我們的下一代!
話說的很漂亮,但韓市長啊,您麾下的大紅人要砸至少1435萬元辦活動,這筆錢為甚麼不能拿來投資我們的下一代?這不是亂撒幣,甚麼才叫亂撒幣?
前陣子,有位市議員在臉書嗆,今年的國慶,河岸的兩旁各自舉辦活動,經她「超級比一比」,高雄升旗典禮加舊鐵道活動共花400萬!草地音樂會吸引13萬人!屏東國慶煙火花7千萬,參與人數32萬人」,這位陳議員對於預算掌握度不佳,高雄的慶典,總共砸了520萬元,多出了3成。
陳議員對於花小錢卻能吸引更多人顯然頗自豪,按比例算,屏東國慶的預算比高雄多出13.46倍,高雄人潮卻多了2.46倍。那麼,潘前局長的「2019高雄愛河水舞」,預算跟「2019台灣燈會水幕水舞展演」相當。今年屏東燈會吸引1339萬人次,「2019高雄愛河水舞」至少也要吸引2678萬人次。陳議員,您說是不是?
高雄財政困窘,要吸引觀光客來刺激消費,這類的煙火式活動預算,真的要審慎進行效益評估,拿來用於實質建設、改善交通也好,甚或投資是下一代的教育費用更佳,不該任意亂撒。
#改革,更要以身作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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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佩蓉—高雄市第6選區(鼓山區、鹽埕區、前金區、 新興區、苓雅區)立委擬參選人】
學歷:前金國小、七賢國中、鳳山高中、成功大學歷史學系、清華大學歷史研究所畢。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3的網紅張秀華,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環保局於105年7月5日公告「105年度民間參與嘉義市市有公用不動產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計畫」招標公告, 採購金額為2億6千萬元,工程時間約一年, 招標公告內,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於履約期間內未有重大違反契約事件, 得於履約期限屆滿前3至6個...
採購金額 後續擴充 在 黃馨慧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龍友友一路暢行無阻!再次證明,有關係,就是沒關係!
游局長,有沒有覺得你的鼻子變長了?
看到民政局在會後對於昨天阿慧揭發「一案二筆預算」弊案的離譜回應,真是讓人哭笑不得。依照市府過往的「潛規則」,各局處不得自行發布新聞,昨晚卻罕見地由民政局自行發稿回應,嘖嘖嘖,果然,游總管,喔,不是,游局長的地位與眾不同,比起各局處首長,游局長的輩分和權限,仍「略勝」卓局長一籌!
民政局在回應稿說,105年二二八紀念活動僅舉辦追思會,去年適逢二二八和平紀念日70週年,為讓民眾更加了解人權的重要性,市府擴大編列約280萬元預算辦理一系列活動。
錯!民政局105年二二八和平追思及言論自由紀念委託專業服務採購案,預算金額只有98萬,106年預算暴漲為300萬元,得標金額299萬8千元,而105年和106年的得標廠商,正是龍團隊競選時期的執行長陳彥斌所設立的新文化協會。
接下來,民政局又辯稱「臺中市107年二二八和平追思及言論自由紀念委託專業服務採購案」整體標案總採購金額為241萬3000元,因今年初地方總預算尚未經議會審議通過,因此民政局當時先以106年預算額度,辦理二二八紀念活動招標舉辦追思會等活動,後續再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擴充,增加言論自由紀念活動-禁歌演唱會,已於4月28日舉行完畢。
唉呦,這樣的遁詞,該說是避重就輕,還是張飛打岳飛呢?本案在今年初委外招標的預算金額為130萬元,卻留下120萬後續擴充的伏筆。因今年度預算尚未通過,若是因延續性計畫而先行發包,額度應該是300萬元乘以80%=240萬元,但今年度並未打算擴大辦理,照往例預算應該回到105年所編列98萬的水平,但民政局仍是匡列了250萬元的額度,打算「瞞天過海」,先拆成130萬元發包,再弄個名堂讓廠商拿到120萬元後續擴充經費。
民政局辯稱,他們後續再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保留洽訂約廠商辦理擴充,增加言論自由紀念活動-禁歌演唱會,已於4月28日舉行完畢。阿慧循線追蹤,龍市府在4月27發布一則新聞「中市響應言論自由日 禁歌演唱會4/28登場」,內文則稱「台中市政府為紀念民主前輩鄭南榕,104年起將4月7日訂為言論自由日,為響應言論自由,民政局將於4月28日在台中市民廣場舉辦禁歌演唱會」。
228都過了一個半月,再以紀念言論自由日的名義舉辦演唱會,目的是紀念4月7日的言論自由日,與辦理228紀念活動內容顯然不符。
最有趣的則是民政局辯稱,他們在辦理標案時,市府均依規查詢電子採購網審查資格,經查,該廠商並未被網站列為拒絕往來廠商,具備合法性。所以失職的是政風處囉?依據政府採購法,廠商明顯涉及「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或以偽造、變造之文件參加投標、訂約或履約者」,所以社會局才與城市村落解約,廠商不服自然可以提行政救濟,但社會局和政風處為何不將該案移送法辦?換作是其他廠商因違法遭市府解約,會不會遭立刻停權、刊登公報、打入「冷宮」永不錄用?
難道是城市村落的背景很硬?還是負責人繁運隆是游局長等龍團隊高層的麻吉好友?游局長要不要踹共?你和周永鴻,究竟認不認識城市村落的負責人?
再次證明,有關係,就是沒關係,龍友友一路暢行無阻!
龍市長已知道很多弊端醜聞,即將於選前一一被踢爆,才想到要用辦言論自由活動,掩飾市府私下要求媒體記者修改新聞標題、或不要寫某某新聞等舉措,奉勸龍市長「母湯阿捏」喲!
採購金額 後續擴充 在 張秀華粉絲團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環保局於105年7月5日公告
「105年度民間參與嘉義市市有公用不動產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計畫」招標公告,
採購金額為2億6千萬元,工程時間約一年,
招標公告內,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於履約期間內未有重大違反契約事件,
得於履約期限屆滿前3至6個月內向機關提出延長履約期限,
並檢附各案場1片光電模組之發電效能測試報告。
測試報告應由合格模組驗證實驗室出具,
並以模組出廠之實測功率為基準值。
經機關同意後始得延長期限,延長期以119個月為限,
最終合約期限不得逾廠商與臺灣電力公司簽訂躉購契約期限。
期限能夠延長到將近十年,這樣合理嗎?
招標採取最有利標是有所條件的,但局長的回答卻讓人疑竇,
期望市府的公告不是因人而異,是禁得起考驗的。
採購金額 後續擴充 在 張秀華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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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金額為2億6千萬元,工程時間約一年,
招標公告內,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
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於履約期間內未有重大違反契約事件,
得於履約期限屆滿前3至6個月內向機關提出延長履約期限,
並檢附各案場1片光電模組之發電效能測試報告。
測試報告應由合格模組驗證實驗室出具,
並以模組出廠之實測功率為基準值。
經機關同意後始得延長期限,延長期以119個月為限,
最終合約期限不得逾廠商與臺灣電力公司簽訂躉購契約期限。
期限能夠延長到將近十年,這樣合理嗎?
招標採取最有利標是有所條件的,但局長的回答卻讓人疑竇,
期望市府的公告不是因人而異,是禁得起考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