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不暴走孩子正成長#
#家是孩子的避風港不是暴風圈#
#大人情緒管理好當孩子正向好榜樣#
今天我們去參加了一場記者會(其實我覺得像是新書發表會啦)
因為堂嫂在那兒上班,邀請我們去參加
李山姆就以爸爸的身份受訪
談談孩子教養的過程啊 之類的心路分享
他從小是在一個不算完整的家庭裡長大
經歷了父母親大吵、分居、離婚
甚至經過了好長一段時間感覺自己像孤兒的日子
在我剛認識他的時候 是個很反社會人格的人
也是個很陰暗的人!
會跟我說 幹嘛做這個?也許明天就會被車撞死
活得非常消極
跟現在你們看到的他判若兩人!
在家庭裡,夫妻的相處態度絕對非常重要
山姆跟主持人說,因為我太太的正面影響了我
(媽啊,在台下我都要哭了)
我是在一個非常有愛的家庭裡長大,至少我看到的父母關係也都非常的和諧。
不想重蹈覆轍不完整的家庭
他現在很努力的經營親子關係、夫妻關係!
在教育孩子的過程,我們常常檢討也互相討論該怎麼對待孩子
除了父母,沒有人比你更瞭解自己的小孩。
有了孩子之後,我們有個約定
不在他們面前吵架!
是說我們好像也沒什麼大吵架的經驗?
要認真想還真的想不出來耶!
但是我相信
幸福和諧的家庭氣氛,會讓孩子有安全感!
對家也會有絕對的信賴感!
這本書是以父母的苦衷、孩子的心聲來分析事情
也有談到給分離父母的貼心提醒
不會讓你覺得出育兒書的作家 小孩都是天使一樣!
是由現代婦女基金會把他們處理過的案例集結為一本書,
他們接觸過很多遭受家庭暴力的被害人,還有涉及監護權、探視權、剝奪親權等家事案件之未成年子女!
不是由專家來跟你說,照著我這樣養小孩就可以教出天使
這本書是透過別人的案例來自省!
我們是不是也曾經犯過這樣的錯?
推薦給爸爸媽媽們看!
【爸媽不暴走,孩子正成長】
博客來書店購買處:http://goo.gl/1knvxq
我自己也買了幾本要送給親朋好友(太多人需要了 哈哈)
還另外買了三本想要送給湘友們
這絕對是好書想跟你們分享
留言給我,8/10會抽出三位朋友,會寄這本書給你喲
可以跟小湘聊聊妳們的經驗嗎?
也許以前父母的態度讓你們領悟了,或者影響了你們什麼?
也或者現在對孩子的態度,改變了什麼?
關於原生家庭,或者現在家庭都可以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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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與前夫離婚後經法院判決監護權在我單獨監護,前夫有探視權
當初談好的周末探視方式為隔週末,判決文書其中大概是這樣寫:
"每月第二、四週之週五18時由男方至女方住處接子女外出會面交往,
並於週日21時前將子女送回女方住所"
但小朋友週六要上課到下午
輪到他的周末他會說上課接送不便週五晚上不來接小朋友,到周六晚上才要來接朋友外出
甚至有時週六也不來接,
我想說周末整天待在家沒事做帶小朋友出去走走
他如果剛好來電說他要接小朋友但是我們在外面來不及回去
他會說我故意不讓他探視小朋友他有權利去告我
搞得現在輪到他的周末他又不準時接小朋友的話,
我要一直待在家等看他老爺心情好不好要不要來接小朋友,但明明那週不是我要顧的..
不是我不喜歡帶小朋友
是這樣本來周末規劃的私人行程都要因此耽誤掉
帶小朋友去要戰戰兢兢怕沒接到他電話,不帶小朋友一直悶在家也不對
或是有時候輪到他的周末他想帶小朋友出去玩三天兩夜的那種
他會直接打電話到學校給老師幫小朋友請假之後才跟我說他要帶小朋友出去玩
如果我說不準請假他會去跟小朋友說是我不讓他們出去玩的 (情緒勒索?)
問題:
有嘗試跟他說過也有請對方家長及共同友人向他說過該他的周末請準時帶走跟帶回
他的說法是說:
"法院文書上沒有說他一定要帶小孩外出、過夜
要不要帶小朋友去他那住或是過夜是他的探視權利,他可以不做"
有想過如果他週五晚上不來接的話那整個周末我就不給他了
但在網路上大概查過,監護權一方不能剝奪擁有探視權一方的探視權利
但是他這樣弄已經影響到我的正常生活,就只能這樣了嗎?
那好像有監護權的一方比較弱勢...
還有想問說
他只有探視權這樣他有權利打去學校幫小朋友請假帶他們外出嗎?
還是我可以跟老師說他不是"家長",所以以後沒有立場可以幫小孩做任何決定?
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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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想詢問一下
因為小朋友補習班大約都是20點才下課
他有一陣子在鬧說法院文書上寫輪到他的周末他周五18點後就有權利來"住處"接小朋友
他18點來我住處接不到小朋友是我在刁難他 所以周日也要晚兩小時才帶回來
我請他可以等小朋友下課自行去補習班接
他說法院文書上是寫 "住處" 不是補習班,所以我要去接回來再交給他
這樣因為小朋友補習的關係晚讓他探視的時間會算我的問題嗎?
爬文都只看到監護權方不給探視權方看小孩
沒有遇到探視權方要帶不帶的 有點不知道該怎麼辦
※ 編輯: foreverwhat (203.70.166.77 臺灣), 01/06/2021 15:43:11
※ 編輯: foreverwhat (203.70.166.77 臺灣), 01/14/2021 10:3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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