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弊案連連,8日我在立法院總質詢,對國家的廉政制度提出關切和要求,請蘇院長盯緊行政團隊的螺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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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金局游迺文組長負責操作四兆的勞動基金長達9年,自2015年起遭人4次檢舉,包括多次接受券商招待與收受退佣、指定特定券商作為基金操作、與券商多次飲宴等,真的是一人所為?背後是什麼樣的靠山跟力量?一個人有可能遮天嗎?毫無內控機制,操作問題叢生,缺乏適當的輪調作法,內控、查核機制嚴重出了問題。內神通外鬼,已多少年了,四大基金如此運作,放任內線交易,不賠才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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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請教院長,除了游迺文弊案,今年政府機關的貪瀆至少16件,台電核燃料運輸弊案、台鐵官員收回扣案、財政部關稅總局海關集體貪瀆弊案、調查局遺失毒品案等,都讓人民失去對政府的信賴。法務部也草擬了揭弊者保護法草案,但是在法案通過之前,院長有什麼加強防弊的權宜?包含私部門如銀行業理專等,也都需要有吹哨人防弊機制。院長也認同問題的嚴重性,承諾在揭弊者保護法通過前的公、私部門規範作法盤整並跟我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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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前蘇院長第一次擔任行政院長時,帶著警消團隊重建光榮感,走出治安黑暗期,幫基層警察的俸點從450提升至500,這次蘇貞昌三度擔任行政院長,我期許不要讓行政團隊螺絲鬆了,衍生弊端,更希望他能幫警消解決諸多問題,#調整27年未改的警勤加給,#讓警消退撫制度與一般公務員脫鉤吧!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3萬的網紅蘇貞昌,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官員收賄、公司行賄、工廠污染、黑心食品、偷工減料,這都是民眾深惡痛絕的問題。今天院會通過「#揭弊者保護法」,不是空口白話 #鼓勵檢舉 ,而是提出具體措施保護揭弊者。 雇主對員工、高層對基層,明文 #禁止惡意報復 。官員 #不得洩漏身份 ,否則一律懲處,不得縱容。從公務員到企業員工,都能檢舉,也都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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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弊者保護法通過了嗎 在 簡舒培 台北真速配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今天,我代表台北市民、以市議員身分,針對市政質詢市長。我的職責與我是否為新潮流成員無關,請市長不要轉移焦點。且,市長曾在2016年說過大巨蛋「量體這麼大」、「在公安上有問題」,這也是我昨天質詢的重點。令人遺憾的是,市長居然把整段質詢焦點定位在竊聽。
很多人在質疑錄音檔是不是林洲民給的,為保護提供者,我無法告訴各位是誰,但我可以說的是,提供給我錄音檔的人是該場會議的與會人員。當日會議與會成員除了8位局處長,還有10多名文官、公務人員在場。文官、公務員看到長官無恥喬蛋,當然會要錄音自保。
#立法院應儘速通過 揭弊者保護法 http://t.cn/AiKezjyd
市刑大每年都有配合市府執行偵測竊聽作業,市府辦公室或市長室都沒有偵測出遭竊聽的情形。所以,請市長不要用竊聽轉移市府高官集體喬蛋的焦點。
另外,何謂竊聽?
刑法第 315-1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經詢律師與市刑大表示:刑法§315-1規定觀之,首要要件必須係「無故」,也就是說,以錄音(影)的動機目的來說,必須是無正當理由情況下方得成立。而與會者的錄音動機乃係維護自身權益,並不構成所謂無故,不成立刑法315-1條妨害秘密罪。且錄音者又屬當事人,並不屬於刑事訴訟法違法搜索限制之對象(檢察官、司法警察官、司法警察),故該證據之使用應無違法之虞。
所以,柯市長,請不要提供給網軍、柯粉錯誤的訊息,轉移焦點進行政治攻防。
2015年4月15日,顏聖冠議員公佈大巨蛋議約主席李述德錄音,指出馬市府護航大巨蛋,幫忙遠雄免除大巨蛋權利金,讓市庫受損。而我昨天公佈的錄音,只是把柯市府的李述德們揪出來,為什麼市長這麼生氣?再說,在刑事偵查上,顏聖冠議員持有的錄音,是讓李述德被起訴十年證據,檢察官也認證該錄音檔是有效證據。為什麼當時柯市長,沒有說這錄音是竊聽呢?
再問請教柯市長,李文宗還有局處長2018年11月29日在會議上的發言,是市長對大巨蛋的態度嗎?遺憾的,今天質詢上,柯市長對此問題依舊不回應。
林洲民擔任局長時,
2018年9月20日都審會第506次會議決議:都市設計審議防災避難模擬人數之計算,以環評核定引進人數(建築物內)59833人為基礎,加上園區可能停留人數,前開數據由遠雄公司自行檢討並提至委員會審議(59833+X)。
2018年11月1日都審會510次會議決議:遠雄團隊表達將以70000(室內)+13733(戶外)共83733人,進行都市設計審議防災避難電腦模擬人數;請遠雄加強前開人數計算之相關論述,宜應評估所涉及之環評審查程序。「依環評法規定,都審必須俟環評審查通過後始得核定。」
11月29日市府的不公開神秘會議,李文宗要求修正9月20日第506次都審會會議決議。林洲民表示,遠雄如果對9月20日都審會決議有意見,應該要發文都審會進行修正。
林洲民被請辭後,
大巨蛋 2019年1月3日、2019年3月28日、2019年5月30日三次的都審會會議上,遠雄在大巨蛋防災避難模擬人數都提出59833+X、70000+X,請問遠雄有提出有書面提修正嗎?沒有。有通過環差嗎?沒有。那為什麼林洲民被請辭後的都審會議,會完全無視9月20日第506次都審會決議??
柯文哲多次聲稱大巨蛋案公開透明,但不公開的會議是幕後黑手,企圖影響都審結果,暗盤不斷。如今幕後黑手們被公開,但柯市長竟不追究喬蛋一事,反而氣急敗壞想知道誰提供錄音檔。由此證明柯文哲的公開透明受到嚴格挑戰,柯市長想要建立可長可久的文官制度,但是辦公室李文宗主任竟然要求體制內竄改都審紀錄,令人對白色力量相當失望。
柯市長歷次遇到重大危機,都選擇不正面面對問題,而是轉移焦點,在政治攻防也許一時是成功,但是問題的本質是不會消失的。
最後,我再向柯市長強調並以人格保證,我質詢時播放的錄音檔來源絕對不是竊聽,我歡迎柯市長指示任何單位對我進行調查,也尤其歡迎2018年11月29日會議的與會成員對我提出告訴,如果查證後是竊聽,我會立即辭去議員一職。如果查證不屬實,我也要求柯市長退出政壇。很遺憾,柯市長依然不敢承諾。
另外,我要告訴柯文哲及柯粉(網軍),不要想利用養柯粉的手法,打擊、影響和干擾議員質詢。但我不怕,歡迎來。
揭弊者保護法通過了嗎 在 徐永明 Facebook 的精選貼文
【第五會期優先法案】時代力量黨團記者會
本會期優先法案
時代力量今(6)日舉行黨團會後記者會,公布本會期優先法案。主持高潞以用委員說明,待審法案共15項,將於本會期提出的法案共16項。五位立委分別說明時代力量在財政委員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司法法制委員會、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個別的優先法案。
徐永明委員表示,財政委員會在黃國昌委員的努力下方向非常清楚。希望本會期能夠排獵雷艦的總結報告、調閱小組的專案報告,持續追蹤。在兆豐案和慶富案中,能夠發現求償和責任歸屬的釐清,不論是證券交易法和銀行法,都會努力。希望建立強力監督的財政委員會,未來在弊案追查不會因為司法程序告一段落就停止究責。
本會期持續留在外交國防委員會的林昶佐委員說,隨著新部長的上任,希望可以看到維持過去改革及開拓新政策的可能性,不管在軍中文化改革與人權保障,都希望新任國防部長能夠持續進行,也希望外交部長用捍衛主體性的方式拓展台灣的國際空間及主權。林昶佐委員說,外交國防委員會將持續推動轉型正義的幾項法案,包含《政治檔案條例》草案在今年審查,落實真相公開,以免檔案公開遭到拖延。過去幾個會期不斷研擬的不合時宜的法令,例如《褒揚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的褒揚內容與對象,將持續推出與努力。
高潞以用委員說明原住民族相關的五個草案。首先,《原住民族傳統生物多樣性知識保護條例》原住民族傳統生物多樣性知識是原住民族多元長期互動產生的知識系統,這個知識系統是和環境保育與環境認識息息相關,然而因為原住民族與外界接觸而被作為商業利用。以德國為例,原住民族長期使用的草藥因為有治療肺癌的功用而被製藥廠作為專利,反而剝奪長期使用的原住民族的知識,前幾年製藥廠才撤銷專利權。而原住民族基本法在2005年立法通過,其中第13條揭示對於生物多樣性知識應予保護,但十幾年來沒有提出保護條例且立法通過。
《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與《原住民族自治法》是執政黨在前幾個會期提出的相關法案,作為在野黨時代力量必須先拋出,督促執政黨推出法案、立法通過。《環境基本法修正案》與《永續發展基本法》的部分,在蔡英文總統向原住民族道歉後,具指標性的部落已落實智慧和生態法則,但法令沒有積極落實,比如執政黨的優先法案環境資源部組織法草案將林務局納入環資部,森林環境資源將會時空凍結,在環保概念下原住民不能在山林生活,但這並不是永續發展的概念。高潞以用委員強調,應在上位的精神和法案去訂定,而非落入個案中的狹隘議論。
黃國昌委員說,司法改革是過去很長時間非常多台灣人民公民團體關注的焦點,2010年國會選舉時,時代力量已提出具體政見。雖在去年已召開司改國是會議,但目前推動司改的腳步是「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時代力量不能接受。黃國昌質疑,蔡英文總統520就職演說中迴響最大的段落就是司法改革,但整整四個會期,「新的國會到底通過了什麼樣的司法改革法案?」時代力量因為人數不夠不可能擔任召委,但在司委會時代力量要大聲疾呼,「讓這會期的司委會成為司法改革會期吧!」如果現在不做,難不成要等到2019急忙推動司改法案嗎?黃國昌委員說明司委會在此會期的司改五大法案。首先是《公益揭發保護法草案》,法務部不能再拖延了,官商勾結這麼多弊案,法務部連一個完整的版本都沒有提出。第二是《刑事陪審法》,黑箱密室推出四不像的國民參審條例,與執政黨和社會號召的陪審法距離十萬八千里。第三時代力量也將持續推動友善勞工的訴訟環境,上會期提出的《勞動訴訟程序法》將持續推動。第四是加速、強化淘汰不是任法官的《法官法》。第五是社會大眾批評的假釋制度的改革,權貴在坐牢期間能夠到外役監,甚至在行政作業程序上出現胡景彬這種判刑確定卻偷偷透過假釋出獄的狀況。
黃國昌委員補充,時代力量將在這會期推動《海洋污染防治法》。去年德翔台北油汙事件,造成北海岸嚴重汙染,對此公部門投入海洋復育的金額高達5億元,由於立法簡陋無法即時讓油汙行為人負起應盡責任,導致德翔台北消極不處理,行政部門竟然必須透過訴訟方式才能令德翔台北進行賠償。
最後,高潞以用委員代洪慈庸委員說明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優先法案。時代力量將持續針對基層教育人員與學生權益,以及文化發展、教保、高教轉型以及縮短城鄉差距進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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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力量本會期優先法案:
待審法案 (15項):
空氣污染防制法
最低工資法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四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護病比入法)
醫療法增訂第十二條之一及第一百零二條之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護病比入法)
公益揭發保護法草案
軍中可疑事件調查及賠償條例草案
軍事可疑事件調查委員會組織法草案
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常備軍士官退場機制)
婚姻平權法案
私立學校法
難民法
國家語言平等發展法
集會遊行法
形事陪審法
勞動訴訟程序法
這會期將提出的法案(16項):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組織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國史館併入檔案局,檔案局改隸屬文化部)
褒揚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政治檔案條例草案
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組織法
國家人權委員會條例
法官法(司法改革)
刑法(假釋改革)
原住民族傳統生物多樣性知識保護條例
原住民族土地及海域法
原住民族自治法
永續發展基本法
環境基本法修正案(增訂原住民族地區條款)
銀行法
公司法
證券交易法
海洋污染防治法
揭弊者保護法通過了嗎 在 蘇貞昌 Youtube 的最佳貼文
官員收賄、公司行賄、工廠污染、黑心食品、偷工減料,這都是民眾深惡痛絕的問題。今天院會通過「#揭弊者保護法」,不是空口白話 #鼓勵檢舉 ,而是提出具體措施保護揭弊者。
雇主對員工、高層對基層,明文 #禁止惡意報復 。官員 #不得洩漏身份 ,否則一律懲處,不得縱容。從公務員到企業員工,都能檢舉,也都受到保護。
做對的事,不應該受到欺負。
做對的事,應該是理所當然。
這才是這個國家應有的正義。
#繼續衝 #繼續拚
#國家繼續向前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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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有空嗎?
都看完影片了不如再加一下我的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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