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電支條例三讀通過!
立法院今天三讀「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修正案,將電支電票證法案整合管理,也明訂能跨業者轉帳,或用電支購買外幣、基金等金融商品,移工也能用電子支付工具匯錢。
此次修法通過後,電支業者的業務範圍擴大,從儲值、轉帳到匯款等,類銀行模式逐漸成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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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條例修正的重點包括,整合電支、電票業務,悠遊卡、一卡通等業者改為電子支付業;放寬電支業者間可相互轉帳,增加使用便利性。
另外,也大幅增加電支業者可經營的業務,除了現行的儲值、代理收付外,未來可進行國內小額匯兌、外幣買賣、發行禮券、紅利積點整合折抵等業務,提高電支業者功能。
電支機構也開放可以跟境外機構合作,若涉及核心業務,像是代收代付、儲值、轉帳、買賣外幣等,第一次合作應經金管會核准,之後若增加同一國家或地區的境外機構合作,只需要向金管會備查。
換言之,假設國內某電支機構跟中國支付寶合作某業務,要先經金管會核准,之後再跟微信合作同樣業務時,只需要向金管會備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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