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不回台灣,是我真的不敢回台灣
今天台灣疫情的新聞
1名「本土感染」案例的女學生
因為曾經在國外確診,曾經打過疫苗,又過去兩天的足跡範圍較廣
新聞下面一堆留言都是把她當作「從國外帶病毒回來」「入境普篩無效」之類的
更有甚者把她當作因為打過疫苗就有恃無恐到處散布病毒
寧可相信她身上帶著的是一個潛伏期超過1個月的病毒
而完全忽略的這是一個本土案例
意思是,有一個本土的傳染源把病毒傳給她
這才是最重要且需要釐清的問題好嗎
今天的這個案例又透露出不少台灣的防疫問題
第一,沒有人是那麼無聊會主動去被感染
任何一個確診者都是所謂的受害者,是被上一個帶原者傳病毒給她的受害者
可是這一年多來的防疫記者會的報告方式,以及所謂對於接觸者或足跡匡列的做法
都只是在讓民眾把這些確診者當作一個發洩口
確診者身上的病毒不會自己冒出來啊,一定是有人傳給他的啊
這個上一位感染者如果沒有被發現
那在這個已經名列確診的確診者A被確診之前,可能早就傳給更多的人了
扣掉潛伏期,真正該公布是在更早之前的足跡才對
因為這其中可能有一個把病毒傳給確診者A的X
但是現在不管中央或地方公布的都是確診A者從採檢到報告出爐這段時間的足跡
當然,如果你跟他足跡重疊,確實有可能被確診者A傳染
但是X同樣具有傳染力,一樣會傳染給別人
而且可能早就有其他的BCDE早就被傳染了而還沒被政府確診而已
但是從過去的「超前佈署」到現在滾動式修正
作法依舊是如此
或許實際上政府確實有做到往前去推足跡跟接觸的人來找出感染源X
但是新聞給出的資訊就是只能讓大家去確認有沒有跟A接觸過
覺得沒有跟A接觸過就是安全了
卻沒辦法讓人注意自己是不是可能接觸過X的人
第二,對疫苗的效果認知不足
因為疫苗長期短缺,能打到疫苗只有少數人
很多人覺得反正也還輪不到自己,所以寧可不想去了解
疫苗從來都不是讓你不會被感染,而是讓你更快的痊癒
疫苗是增加體內的抗體,讓病毒進入身體以後能夠更快的被消滅
但是病毒進入身體,引發身體的免疫反應,這就叫「被感染」了
被感染就有機會散播病毒
尤其打過疫苗後因為減少重症的機率
減輕後的症狀反而更容易讓人忽略自己是帶原者
這些都是應該要讓人們知道的常識
可是現在所有有關疫苗的消息,都只有什麼副作用啊,效果有幾%啊,什麼時候可以打到疫苗啊之類的
打疫苗被塑造成少數有錢有權勢的人的特權
造成一些人打了疫苗以後仍然被感染確診
就開始有人酸什麼疫苗無效啊
甚至把確診者黑成因為打了疫苗就認為自己有免死金牌故意散布病毒
政府的作法同樣都是確診就匡列
打過疫苗的人也不會因為打過疫苗就刻意去舔有病毒的口水吧
怎麼會因為有打過疫苗就變成故意在散佈病毒呢
這種刻意區分種類造成族群撕裂的手段,怎麼有點即視感
第三
這次的這個本土案例的學生
照新聞的說法,9/9自行採檢就已經確定是陽性了
怎麼到今天才確診?
跟之前那個拿陽性檢驗報告搭飛機飛廈門的一樣
之前就已經發生過這樣的事了
怎麼超前佈署到了九月了還是發生一樣的事
這我真的不懂
我現在不敢回台灣
是因為我即使打過疫苗
在搭機過程我做好了完善的保護措施
回到台灣隔離兩周出關甚至過了一兩個月以後
如果我還是被未知的感染源傳染了
一定還是會有人罵我什麼從中國帶病毒去台灣啊(我1月初還在廈門隔離就有人這樣罵過我了)
沒有人會思考究竟是誰在台灣把病毒傳給我的
沒有人會去擔心這個傳染源是否會造成更大的流行
在台灣,一旦被公布確診了,就是死罪,社會性死罪
同時也有1部Youtube影片,追蹤數超過19萬的網紅3Q陳柏惟,也在其Youtube影片中提到,假消息如孢子散播 消毒殺菌很重要 國安局今年七月在職掌中增列「協調整合、部署執行對境外敵對勢力爭議訊息應處有關事項」,並由國安局「國家安全作業中心」負責處理。 之前我曾拜讀IORG針對「中國對台資訊操弄及滲透」的報告,將假新聞的攻擊方式加以分析、數據化並統合,包括我自己在內也受到很多假新聞和假訊息...
散佈還是散布 在 梁律師的執業日記 Facebook 的最讚貼文
看新聞分享法律小知識💡💡💡
今天網路上關於知名網紅戀上已婚人夫的消息鬧得沸沸揚揚⚡️
不過實際情況為何,當然還是當事人最了解,旁人透過非當事人轉述的消息、報導可能都已經失去其真實性🥲同時也千萬別以為打著「媒體報導自由」或「個人言論自由」就能免除一切責任。
依 #刑法 第310條第1項規定,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若是以文字或圖畫為之者,則為加重誹謗;因此若是在網路上留言散佈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即屬之。)
另外也別認為只要自己說的是真實,而非指虛烏有即不會成立犯罪,根據 #刑法 第310條第3項規定,縱使對於所述內容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但所述內容若僅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仍屬誹謗罪制裁範圍。 並且依 #釋字509號 ,為兼顧對個人名譽、隱私及公共利益之保護,法律尚非不得對言論自由依其傳播方式為合理之限制。
簡而言之,在發表言論的同時,也需要注意發表言論的分際,別讓自己誤觸法網了😅
#新聞時事補充
#妨害名譽
#免費法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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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TT造謠罰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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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號稱鄉民集散地,認真逛的話會在裡面找到很有用的資訊(比如說買東西我就會去PTT查評價、追星也在PTT上追得很開心😅
但裡面當然也多的是亂講話、主觀意見,甚至是 謠‧言,畢竟PTT也算是匿名平臺的一種,大家發表意見難免比較放肆(不過還是提醒大家,其實都還是查得到是誰喔
尤其是在是是非非很多的八卦版,裡面真的各種光怪陸離令人大開眼界😆
而今年的熱門話題 #新冠肺炎 及 #疫苗,八卦版的嗜血網友們當然也不會錯過😎
先前就有網友對新冠肺炎疫苗議題(後面就叫他「那位網友」)在PTT八卦版中發表「其實臺灣去年本來拿得到全世界最好沒有之一的BNT疫苗,就是那個上海代理商和林全接洽,他們不會找綠營,心情問題。本來條件都談好了,要進3000萬劑,後來被綠皮紅骨的某政黨硬擋下來了…」等內容,結果被認為可能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
那到底有沒有違反呢?
讓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0年度店秩字第47號刑事裁定 告訴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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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續前面的故事,那位網友被警察找到是誰後對警察說,他不知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有澄清過是不實訊息,而且他發表的內容是根據東森新聞台的政論節目發言來的,沒有偏離事實陳述,也沒有散布謠言的意思。
那位網友說沒有偏離事實陳述,但有沒有偏離事實陳述會有關係嗎?
🔻看看本案法官這樣說🔻
行為人主觀上明知道是不實事實但還是用語言或文字等方式散發傳佈相關內容給大家,而且內容已經足以讓聽到看到的人產生畏懼或恐慌的心情導致影響公共安寧,才會構成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規定的散布謠言。
只要足以產生畏懼或恐慌就構成,不以發生實害為必要!
也就是說,構成散布謠言要
明知道這些不是事實➕散布不是事實的內容給大眾➕可能導致得知這些內容的人畏懼恐慌
才會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的規定,像之前罔腰懷孕的新聞就被認證不會造成社會恐慌喔
而本案的那位網友表示,他不知道這是謠言也不知道有澄清過,這些內容是在東森店是臺的政論節目上看到的,他只是在八卦版上討論公眾事務而已。
也就是說,他主觀上並沒有「明知道是不實事實」還繼續散布,他是真的覺得那些內容都是真的阿阿阿(*꒦ິ⌓꒦ີ)
再加上這些內容並不足以造成聽到看到的人畏懼或恐慌,因此法官認為那位網友沒有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網友不用被罰~
━
所以說
在PTT上亂講話會不會被知道是誰❓會
在PTT上造謠會不會被罰❓看你知不知道那是假的還講、看會不會造成別人恐慌,簡單來說還是那句老話 #個案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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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3條第1項第5款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五、散佈謠言,足以影響公共之安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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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啟瑞律師 #劉雅雲律師 #翁毓琦律師 #hugowu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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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 #批踢踢 #八卦版 #gossiping #造謠 #謠言 #東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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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佈還是散布 在 3Q陳柏惟 Youtube 的最佳解答
假消息如孢子散播 消毒殺菌很重要
國安局今年七月在職掌中增列「協調整合、部署執行對境外敵對勢力爭議訊息應處有關事項」,並由國安局「國家安全作業中心」負責處理。
之前我曾拜讀IORG針對「中國對台資訊操弄及滲透」的報告,將假新聞的攻擊方式加以分析、數據化並統合,包括我自己在內也受到很多假新聞和假訊息的攻擊,現代戰爭形勢不完全是過去的兵器武力戰爭,有更多戰爭形式,包含資訊戰、經濟、貿易戰等。中國滲透還是當前最需要處理的問題。台灣與中國的關係、以及整個印太局勢,現今都處於非常緊繃的狀況,中國對台灣的攻擊,不只是文攻武赫、貿易經濟滲透,也包含大量假新聞,中國透過假新聞希望影響台灣的選情。此外至今也都持續用各種假訊息,希望動搖台灣社會,因此我認為我們對於假新聞必須更加謹慎。
比方說,在社群散布一些什麼美國流感就是武漢肺炎的假新聞,又或者是中選會作票干擾台灣大選之類的煽動訊息。大家知道這些假訊息散佈的程度範圍嗎?跟大家說,瀏覽量一百億,當然其中未必都是台灣民眾瀏覽,但相信不少民眾都接收過類似的訊息。這些訊息往往以陰謀論包裝,先從中國的社群出來,被中國官媒轉載,在由台灣特定媒體報導,經由名嘴散播。
認知戰的攻擊模式
中國對台認知戰,通常有這些攻擊模式:
1.外宣模式
2.粉紅模式
3.內容農場模式
4.協力模式
我們注意到國安局《國家安全局處務規程》第14條增列工作執掌,提到工作內容包含「協調整合、部署執行對境外敵對勢力爭議訊息應處有關事項」,我想請教,以下面的案例來看,國安局可以如何處理?
光明正大在台灣媒體煽動軍人叛變
環球時報「武統台灣」新聞的案例,內容提到:『一位1980年代在台灣服役的A先生表示,自己曾叮囑兒子,如果兩岸開打,你的長官要你衝鋒,你就直接一槍幹掉他』中國先使用了內容農場「琪琪看新聞」散佈,並透過粉專、社團播送,接下來環球時報馬上以官媒報導,台灣則有部分媒體,快速跟上報導這則新聞,而這兩名報導的記者分別曾在福建東南網和中評社任職,又受雇於台灣媒體。這些報導者和中國曾有關連之下,在台灣主流媒體散佈煽動台灣軍人叛變的訊息,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無中生有的親身經歷、不知道哪裡來的研究報告、不知道哪裡來的專家說法,當中國希望我們天搖地動、首戰即終戰,又或者是各種抹黑、刻意打擊台灣信心,台灣就有人配合他們講話,就是一種協力模式。
鎖定協力者非常重要 台灣沒太多時間可浪費
這種不知道哪來的來源平台,寫出了幻想文,透過環球時報、台灣媒體的路徑,很快散佈開來。像這樣的假新聞路徑,不僅大量傳播,並有在台協力者推波助瀾,對台灣的傷害至深!
我認為國安局等有關單位應該掌握在台協力者狀況,並應以新增工作職掌處理案例。我也要求國安局提出完整報告,說明目前對這類案例的調查、處理狀況,我也希望相關單位能和平台業者、媒體業者討論此案例的處理方式,以及未來對應工作規劃。
今天中共對台的資訊戰攻擊的模式,就像先前我們提到的,包括在地協力者的代理人積極參與了中國的資訊作戰;即使其中一些攻擊是由中國發起,但仍有許多代理人放大了這些攻擊,而國安局就在此扮演因應此問題非常重要的角色,有責任查出這些在地協力者是誰,以及他們在其中廣傳這些假訊息的嚴重性,並提出對策!台灣已沒太多時間可浪費!
2020-10-29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國安局 邱國正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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