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現行法制,里長執行職務因公傷亡只能靠自己提存的互助金自我救濟,喪葬請領只有8萬,連買塔位都困難。業務質詢時提醒市府,應以日前台東發生里長勘災身亡的事件為鑑,設法提高里鄰長因執行公務傷亡的相關慰問補助,這是政府能給的尊重與保障。
新聞報導:自由時報-里長因公殉職補助金少 民代批:連塔位都買不到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876889
2016/11/4
(市議員 江肇國新聞稿)
上個月台東縣霧鹿村的余村長在勘災時,不幸遭到土石活埋,卻只能領到補助金8萬元,引起廣泛討論。市議員江肇國4日在議會質詢時表示,根據規定,台中市的里長若因公殉職,跟台東一樣,也只能領到8萬元,「連塔位都買不到」,他要求市府應該立即研議用編列預算等方式,增加里長傷亡補助額度。
江肇國表示,里長明明是因公殉職,卻因為村長、里長等職務,在法定上並非一般公職,無法適用「因公殉職撫卹規定」,最後只能採取籌組互助會的方式,每個月繳交一定金額,在意外發生時請領一定金額的補助金。他指出,里長因公殉職,各縣市可請領金額不一,以高雄市30萬元最多、桃園市則是20萬元,新北市15萬元,台中市僅僅8萬,實在是太過稀少。
江肇國指出,在余村長意外發生後,桃園市長鄭文燦也首先宣布,將透過提高里長意外險額度、增加補助金額等方式,將里長的傷亡補助金提高到250萬元。除此這250萬元之外,鄭市長更預計針對因公殉職的里長制定《里長因公殉職撫卹自治條例》,再編列預算額外補助這些因公殉職的里長。
江肇國要求,台中市市府應該跟上桃園市的腳步,提高里長傷亡補助額度,並將里長因公殉職的撫卹法制化,給予里長尊重與保障,不要讓余村長這樣委屈的情況再次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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