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發建設水利質詢議題來向各位鄉親做個報告:
🏥醫院持續關心,目前醫院僅差一處公五調整即可直行後續動工程序,阿坤也要求都發局持續配合內政部第四次通盤檢討來辦理,期盼后里醫院如期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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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后路一段136巷道路名不正言不順,該巷道經會勘並在多方協助下有了新的進展,#特別感謝為了全民福祉的任何單位,但阿坤也意識到僅拓寬仍有所缺乏,應放遠目光將原本既成道路修正為計畫道路,對多人使用的巷道才有加分更長遠更有保障。
🏫后里國中周邊土地64767公頃,中眉路道路過於狹小時常造成車禍頻繁,經眉山里長潘錦致、還有我們后里鄉親還有校方期盼,建議規劃8尺計畫道路,為了后里區民還有我們學童上下學安全,並納入第四次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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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成道路 車禍 在 Facebook 的最佳解答
前情提要:一位網路知名大律師,前兩天發文評論了一位學童騎著三輪車與汽車駕駛發生擦撞,事後駕駛囂張態度遭學童母親貼上網路引發撻伐
該律師或許對這場車禍有他自己的見解,認為肇事比例未必如同鄉民所述,同時認為學童母親在法律上一樣可能有責任,到目前為止火花羅都還能理解
但是呢,這位律師為了捍衛自己的想法,在與一些鄉民網路互嘴的過程中,開始檢討起該學童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道路安全規則』中所犯之錯,開始使用自己長年的法學訓練扭曲法條,將『有警衛管理只開放居民通行的社區道路』一股腦的認定為『法定道路範圍』
本來火花羅一開始抱持著蕉流....不對是交流的心態,指正律師說私有道路(或是停車場)在法界、學界、警界跟政府機關的實務見解中,除非特殊案例才會是所謂的『道路範圍』,通常只會出現在騎樓、既成道路這種狀況。只是這位律師可能長期就是人生勝利組,自己的論點容不下任何一絲絲挑戰跟指正,跟網友越戰越大,最後就掉入了輪數、年紀等陳詞濫調
這樣的光景讓我想到當初討論蘇花改長隧道開放摩托車通行的種種,政府機關挾其資訊不對等、資源豐厚等優勢,將規則、法律變成維護自己侵害人民權益的武器,不惜濫用自身專業與扭曲職業道德,只為了圖個
『利益』或是『面子』
回過頭講那個車禍,說實在話要父母一定得帶小孩去公園才能放心玩,連自家社區車道這種『大人都常常在打球做運動』的地方都禁止小孩出現,實務上根本窒礙難行
但是停車空間的確是小孩常常發生事故的地方,父母一個不小心把自己小孩壓死在車輪下,在歐美或是台灣都有層出不窮的案例,因此若是孩童在有車輛出入的空間玩耍,父母的確得多加注意孩童的安全。
但是不管如何延伸,社區停車場或是私人車道,都並非法定道路範圍,更非這個律師所主張:『郵差可通行、地上也有標線就是道路』,因此這個社區車道到底是不是道路範圍仍須當地主管機關認定,最快的方式就是打個電話去當地警局查詢就知道了,一般來說,在停車場等場所發生車禍警察是無法介入處理例如做酒測。
只是我以為這是常識,沒想到這樣的謬論竟然出自一個台大律師之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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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大大⋯⋯萬米長跑功在百步衝刺,十年磨劍全憑一日開鋒。一分一秒都是成功的關鍵!
議會休會了⋯⋯可是這兩週的工作真是忙翻天了⋯⋯希望各位大大⋯⋯能給予小小婉如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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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工作己成定案!除了議會開會外議員也要為地方發聲爭取及民眾服務
哈哈😄歡喜做甘願受這就是民意代表的使命感⋯⋯